第140章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

三色马蹄糕在碟子里摇晃,一层奶香,一层蜂蜜,一层是他们从未吃过的厚重纯粹的甜。

酥糖也是滋味奇怪,那甜香竟然一点酸味都没有味道不错,可惜分量都太少了。

大盛这些人太会享受,喝茶都能玩出花来。父子二人都坚定了夺走清河县的决心。

往常北通都是烧杀抢掠,百姓们逃跑还来不及,他们哪里能吃到这样精制的点心?

尤其是这口甜,简直要甜到人心里去。

凭什么清河有这些吃食,他们北通没有?

林直看出两人的神情变化,暗叹一声狼子野心。北通这些人从来不知餍足,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边境几个重镇都与他们积恨已久。

他拿起一块酥糖,笑道:“此物与平时吃到的糖味道不同,是因为原料不同。”

说完,他便把红薯的妙用说了。

红薯可以做红薯饴糖,红薯干,红薯面,甚至还能酿酒。桌上的茶点,一半都和红薯有关。

“你什么意思?”

萧猎虎看着桌上一碟糖,只觉得滋味不错。世人嗜甜,糖价极高。北通没有制糖的手艺,向来是购买蔗糖(白砂糖),这时候制糖工艺不好,糖味总是有些酸。

即便如此,糖价也比盐价贵。

遇到冬天大雪封路时,价格更是疯长。北通人爱吃糖,可日日能吃得起糖的人凤毛麟角,就算是萧猎虎自己也不能毫无忌惮地吃。

他问:“清河要上供糖,求我们给你们安稳日子过?”

抢——北通只会做这种事。

林直心中厌恶,语气也有些不好。

“将军说笑,某只是代表清河与你谈一笔交易。”

萧猎虎捏了一块糖丢进嘴里,仔细端详这位他不甚了解的对手。

“你说。”

天色渐暗,林直铺垫足够了,这才说起正事。

他要用红薯和糖换牛马。

……

衙门后一排房子里,十几个少年围坐在主屋,桌上的吃食和衙门里茶桌上的一样,分量却足,开花馒头和大肉包子是主食,个头都很大,充当甜点的全都放在角落,空出来的位置放上几样大菜。

鸡鸭鱼肉齐备,一桌子人全都喜笑颜开。隔壁一桌也是同样菜色,云开等人也是高兴。

吃了几个月的红薯,他们只想吃些不一样的。

麦芽儿面前的小碗不一会儿就被装满,她连夹菜都不需要,碗里菜色丰富,能靠自己吃完就不错了。

计西东推开门,拿起一个脑袋大的枣花馒头,坐在空位上大快朵颐。吃了个半饱后,他才抬头看麦芽儿。

“喝茶。”他道。

这么多年过去,他说话仍旧是这个风格,完全不顾及旁人能不能听懂。

麦芽儿实在吃不完碗里的饭菜,干脆放下碗起身。

她说:“茶叶不多了,今天都喝完吧。”

坐在她旁边的阿夺顺手端起碗,把没吃完的饭菜吃掉,周围其他人见了早就见怪不怪。

夺爷看不惯旁人浪费粮食,他们剩饭会挨揍,芽儿剩饭夺爷会帮忙吃掉。

简直是区别待遇。

没多久麦芽儿就抱着一摞茶碗回来,逐一把茶碗放在另一个空桌上,提起铜壶注水温杯。

倒掉温水后,放上茶叶,又注入开水,直接用另外的茶碗盖上。

人多也不讲究,这茶碗是从外地挖的陶土,自己烧制的。虽然是紫砂的料子,做出来的却是普普通通的茶碗。颇有几分不伦不类,暴遣天物的意思。

她用的茶是红茶,人太多,茶叶不够用,又拿绿茶充数。

云开实在看不下去,开口让她去拿该拿的茶具。

麦芽儿只能拿了盖碗冲泡绿茶,再次逐一翻盖温杯,将开水放凉一些,这才投茶冲泡。

泡茶投茶量和水温都有讲究,不同茶叶的手法和用具也有讲究。

上好的明前洞庭碧螺春,最适宜八十到八十五度的水温,明前绿茶鲜嫩,温度高了反倒是不好。

凤凰三点头,热水注入杯中,带着绒毛的干茶在水中翻滚,一点点绽放。

从这架势看,县衙里她泡的茶,纯粹是糊弄人。

云开见她动作行云流水冲泡茶叶,不由嘴角抽搐。

这孩子正经起来完全和平时不同,自有一番气质,可偏偏是个淘气的,鲜少有正经的时候。

“夫子请喝茶。”

麦芽儿端着盖碗,放在云开面前。后者斜瞅她,幽幽道:“又想干什么?”

她从来都是无事不登三宝殿,主动奉茶肯定有所求。

麦芽儿咧嘴:“我有一困惑。”

“等会儿去书房见我。”

这位云夫子掀开盖子,茶香扑面而来,顿时又恨铁不成钢起来。

但凡她能正经些,早就美名在外了。可偏偏舞刀弄枪,纵马闹市。这样以后怎么做个娇柔美人?他的美人计怎么用!

云开牙痒痒,憋着一口气喝完茶,看麦芽儿的目光里满是谴责。

麦芽儿只当没看到,刘安月和云开这些年天天挑刺,可这完全不妨碍她野蛮生长,长成一朵霸王花。

其余人早就各自端了自己想喝的茶,吃完饭一杯(碗?)茶的闲适,极为不错。

“明天可以不吃红薯吗?”

曹冬至感动今天晚饭的丰富,想到被红薯支配的一日三餐,只觉得瑟瑟发抖。他期期艾艾看着麦芽儿,哪怕知道不可能,也想问一问。

阿夺已经吃完饭,正端着茶小口喝着。他选了红茶,这会儿茶汤还有些烫。

听曹冬至这样说,不由挑眉。

其他少年也扭头看向麦芽儿,等待她的回答。

这些人从最开始的隐隐以麦芽儿为首,到现在的惟命是从,基本是指哪打哪。

就连暗卫们和云开与陆放这两位军师,也都看向麦芽儿。

不知不觉间,众人已经开始以她为中心。有些人生来就是人群中的焦点,霍炀是这样,麦芽儿也是。

被满屋子的人用期待目光盯着,麦芽儿耸肩摊手道:“红薯也很好吃啊。”

“好吃也不能当饭吃!”曹冬至扑过来,试图抱住她的腰哭唧唧。

麦芽儿侧身躲开,伸出一根手指按住他的脑门。

她戏弄对方道:“以后五天吃一次?”

“不吃行吗?”曹冬至哭唧唧,他本就长得好看,又穿得鲜艳,梨花带雨的模样,令人不由心生怜惜。

可惜在场没有一个人怜惜他。

顿时嘘声一片,五天吃一次红薯已经很好,他们宁愿天天啃馒头,也不愿意天天吃红薯。

任谁也做不到几个月以红薯为生,会不感到腻味。

麦芽儿:我很生气 ,可我不知道怎么做

个人觉得白砂糖余味发酸,冰糖不会这样。至于红薯饴糖,其实口味是偏酸的。咳咳,文中为剧情服务。

经历过饥荒年代以红薯活命的老一辈,大多对红薯有阴影。这东西能活命,却也伤人。从今天(能)吃什么到今天(要)吃什么,一路走过来挺难的。

其实这本书,是因为[种子外交]的一系列事情,有感而发写的,现实中的那些人没有麦芽儿的金手指,有的只有田间地头选种育种的枯燥,万里挑一的重复,以及看不到尽头的科研。

禾下乘凉梦……

唉,挺好哭的。看似寻常的一切,啊许多人都上下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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