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他想走近她的世界

第十三章他想走近她的世界

不出意外的,爸妈今年又不回家过年。说厂子里供货商出了问题,要去泰国找新的供应木材的合作商谈合作的事,让阳光照顾好自己,想买什么卡里有钱,多去陪陪爷爷,要给小叔叔拜年之类的。

他爸妈经营着一家家具厂,每天都起早贪黑的工作,钱也是越挣越多,但人总是不知满足,多了就想更多。年少时,他也想大声控诉质问他们:“挣那么多钱干嘛?好好陪陪他陪陪爷爷不好吗?”

可随着慢慢长大,心智成熟,他也渐渐理解他们的不易,他们只不过是想让他和爷爷生活的更好一些不是吗?谁不希望和家人待在一起呢?父母也有父母的无奈,虽然他还是不赞同他们的做法,却也不会指责,可能,是因为他长大了吧!

不过也这样也好,他也不想在父母面前装作一切正常的样子,毕竟他现在不正常。就是爷爷那...可能又要失望了,也的确要好好陪陪他才行。

自阳光前几天在路边无意偶遇曾晓后,他就开始天天在大街上、在路边、在交通枢纽处闲逛逗留,总希望能再一次遇到,搞得每天都很晚回家,第二天又早早出门。

他也不知道他是为哪般,只觉得该找点事给自己做,不然他会被憋疯的。可每次都无疾而终,她就好像人间蒸发一样,好似那天的遇见不过是他的臆想。

昨晚阳光睡得很不踏实,各种曾晓离开的画面交错重叠,他却总发不出声来留住她,被惊醒好几回,今早破天荒的赖床了。

阳光疲惫的睁开眼,面色冷淡,眼神空洞的神游着。在他沉静的世界里,突然响起一串铃声,还挺熟悉的。过了好一会阳光才回神,懵懵懂懂的眨眼,转头看向床头柜上亮着屏的手机,原来是他的,难怪觉得熟悉。

疲懒的伸出手,一把捞起手机,看都没看就直接接通。

手机里传来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一惊一乍的骂咧,是爷爷的电话!

“臭小子,怎么现在才接电话?是不是还没起床,又睡懒觉了?”

阳光动了动,十分不情愿的从床上爬起靠在床头,语气平平;“没,早起了。”没睡好脑袋就疼,阳光皱眉,抬起手揉了揉胀痛的太阳穴。

一听孙子说‘起了’,阳爷爷语气缓和许多,却抱怨道:“你打算什么时候回来?放假这么久了也不知道来看看我,你也嫌弃我这老头子啰嗦了?碍事了?真是,一点尊老的自觉都没有,哪次不是我提醒你回来?”

阳光听了心下一惊,揉着太阳穴的动作猛地一顿。

着急忙慌的看了眼日历,惊觉今天都农历二十九了!今晚过小年!!!这几天光顾着找曾晓了,竟把爸妈交代的事全给忘了!!!

“你抓紧时间回乡下一趟,来我这拿点东西给你叔叔。”电话里传来爷爷的声音,听起来不太自然。

“好,我今天回来。”阳光连忙应着。

爷爷一听喜出望外,说话的音色都扬了几分,“那好,我在家做好饭等你。”

“嗯,那我先收拾,先挂电话了。”

爷爷催促着,“行、行,你先收拾,回家聊回家聊。”

挂了电话,阳光深觉松了一口气,微垂着眼,静坐了会儿。

会答应的这么爽快,一方面是因为确实该回家顾顾爷爷,陪陪他老人家;另一方面...是想暂时性的逃离这个城区吧...

他吐了口气,带点挫败地想道:“这个有她,却找不到她的城市。”

呼...别想啦,干活干活,阳光拍拍脸,强打精神。

......

......

爷爷和小叔叔的关系向来微妙,在他稍大些,却还不知道个中缘由的时候就注意到了,但一直忍者没问。

打他记事以来,爷爷的行为一直都是有些跳脱的,老来顽童样,脾气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阴晴不定的。但对其他人也还算和气,偏偏对小叔叔却严苛到不行,基本没给过什么好脸色。

阳光觉得用‘不待见’这词来形容也不为过,因为也确实是这样。

可阳光觉得爷爷对叔叔也没有表面表现的那么不待见,甚至是...关心的?

他疑惑的皱眉,不太确定。

上了大学之后,每次回爷爷家,爷爷都会让他给小叔叔带点东西。无非是一些自己做的土特产和土鸡蛋之类的。

这次爷爷又要他给小叔叔带东西,为什么不让叔叔回家,他自己给他呢?阳光百思不得其解,不过一联想到他们之间略显僵硬的关系,便也想通了,没再纠结。

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正如没有无缘无故的喜欢和厌恶一样,所有的喜欢和讨厌都必有原因。

很后来很后来的时候,有一次,阳光实在忍不住了偷偷问他妈妈才知道,小叔叔阳罪是在爷爷45岁时才有的,老来得子,按理来说是该怎么疼着都不够的,不应该这么对待啊。

但奶奶是高龄产妇,本来就危险,加之生小叔叔的时候还难产,当时的医疗技术又不发达,所以才大出血去世的。

爷爷很爱很爱奶奶,两人也一直琴瑟和鸣,相敬如宾。所以说,奶奶的突然离世,对爷爷的打击特别大,爷爷花了好长时间才消化接受这个事实,但却一直对小叔叔心存芥蒂,从来没有抱过他,甚至还给小叔叔起名叫‘阳罪’。

罪,是个不吉利的字。一般人是不会给自家孩子起这么个怪名字的,但爷爷就是不顾其他人的劝阻取了。

直到阳光后来看书的时候看到一句这样的话“活有余罪,死有余辜”,他才算真正明白为什么爷爷要给小叔叔起名叫‘阳罪’,大抵也是出于这样的原因吧。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

阳光随意收拾了几套换洗的衣服装进包里,随手锁了门。一路乘电梯到楼盘的地下车库,朝着角落里一辆不起眼、积满了灰尘的银色大众拿着车钥匙解了锁。

这辆车还是他父母早些年淘汰不要的,阳光考了驾照后就归了他。

旧是旧了点,但基本性能还是可以的,反正从没半路熄火不干过,他对车没什么研究,交通工具而已,能代步就行。

所以说,阳光其实不太能理解聂文涛对车的狂热痴迷,那家伙说起来简直如数家珍,都不知道他是怎么记下来的,但这呢,并不妨碍两人混迹一块。

......

......

乡下并不像城区那样禁炮,乡下随处都是烟花爆竹的声响,在满天烂漫烟花中,2016年,悄然而至。

阳光这一待,就到了正月初四才回城。

除去年夜饭那晚累了个够呛之外,其他时间基本就跟他爷爷一人一把躺椅,窝在这红砖院落里晒太阳。有时也会陪爷爷下下棋,喝喝茶,就是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

或许你要问,这大过年春节的,不串门拜年的吗?

对于这些疑问,他只想回一句‘呵呵’。

早些年的时候确实还会有一些七大姑八大姨的来给爷爷拜年,熙熙攘攘的一院子人,阳光想想就觉得可怕。爷爷脾气本身就古怪,加上奶奶去世之后就更怪了,越发喜欢一个人安安静静的待在院子做自己的事。

后来有一年春节,老爷子一个不耐烦,瞪着眼,大手一挥发了令:“以后都别来了,吵吵闹闹的,闹得我心烦。”

被赶出来几次之后,索性,亲戚们也就不再上门自讨没趣了。

而阳光本就不喜热闹和麻烦,这样一来倒也能清清闲闲的看看书,爷爷开心,他也开心。

小叔叔照旧没来给爷爷拜年,只大年初一那天给爷爷发了短信,道了句“新年好!”再无其他。阳光发现爷爷还盯着那条短信看了许久,身影孤零零的坐在椅子上,他竟觉有些不忍,想过去安慰爷爷,却又迈不动腿。

说到底还是父子两代的事情,他一个孙辈的确实插不进来手,个个比他大,他没立场啊。只好倚在门栏处静静望了会,便装作什么都没发现一般,悄无声息的离开了。

次日,他跟爷爷在院子里晒太阳时,爷爷突然没头没脑的问了他一句,“小光啊,你家里的门窗都锁好的没?”

闻言,阳光睁眼偏头看了眼闭着眼睛懒躺在躺椅上正养神的爷爷,一脸莫名。

“出门前都锁好的,不用担心。”

“那...挂外头的衣服都收好的?”

“嗯,收好的,没衣服晾外头。”

......

接着,爷爷又问家里的水龙头关紧了没?电器都拔了吗?液化气开关是不是关了?诸如此类的,就是闭口不提他什么时候回去的事。

还是阳光他答着答着觉得不对劲,才反应过来。看向爷爷平静面庞的眼神里带着探究,问这么多没必要的,是在催促着他回去吧?或者说催着他去小叔叔那给他送东西?

“爷爷,我打算初四回去。”他试探着说。

这句话乍一听跟他问的有些牛头不对马嘴,但爷爷还是听懂了,他知道阳光懂自己的意思了。

后者懒懒的掀了掀眼皮,看着阳光欣慰的笑了。怎么晒都晒不暖和的身体,好像也热了些,“我回屋睡会觉,你自己晒吧。”爷爷淡淡的留了句话,便慢腾腾的回屋了。

看来他猜对了。

阳光观察到爷爷的步伐似乎都比早上轻快,不由得对他产生了同情,爷爷其实也蛮可怜的,不是吗?可是,既然那么在乎小叔叔,为什么一见面就不给他好脸色呢?

阳光望着爷爷离去的背影,感叹地摇头,他不懂爷爷的做法,真的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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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他所看到的,爷爷对小叔叔还是很好很关心的。初四一大早,他跟爷爷就起了个大早,开始忙活,把该带的,给他带的、给小叔叔带的,愣是塞满了整个后备箱。

有昨天杀的六只新鲜活禽,都分别装进了保鲜袋放在冰箱里冷冻,经过一晚上的冰冻后,就不用担心会被捂坏。

当然,这是爷爷的原话,他不懂。

一些瓜果,还有一大麻袋红薯!

当他看到那袋红薯的时候,眼睛都不自觉地瞪大,不可置信道:“爷爷,您这是要我去播种呢?”

话毕,没有丝毫防备的,他的后脑勺冷不丁被呼了一巴掌。

挨了打的阳光一下跳开了,夸张的抽口冷气,揉着脑袋眼神幽怨的看着爷爷,打量着那副硬朗的小身板。劲儿可真大,实在不像一个马上就八十岁的老人能干出来的事。

爷爷不满的白了阳光一眼,稀疏的眉毛一皱,嗔怒道:“你懂什么,这东西又不会坏,都是地里种出来的好东西,你小...你喜欢吃,就给你多带了点,没良心的小白眼狼。”

可阳光总觉得爷爷没说出来的是“你小叔叔喜欢吃”,不过他自己也确实喜欢吃红薯,味道那是没得说。

阳光敛着眼,眼珠骨碌一转,计上心头。

于是,他一改颜色,堆着笑容讨好道:“我就知道爷爷最好了,不像我爸妈整年整年不管我,爷爷放心,我绝对会一个人把它吃光的,这都是爷爷对我的爱啊,可不能分给别人。”

他见爷爷张了张嘴想要说什么,却终究没有说出来。

这臭小子,居然敢膈应他。罢了罢了,他知道阳光也就那么一说,肯定会分给阳罪的。只一瞬,他便深深看着阳光叹了口气。

他知道爷爷想说什么,无非是想让他给小叔叔分一些,小叔叔也特别喜欢红薯,那热爱的程度,与他相较,只多不少,他那么说完全是故意的。

奸计得逞,爷爷那膈应样,阳光看了就想笑。哼...爷爷比他大,不能目无尊长,挨打就挨打了,逗逗这老头还是可以的吧,嘿嘿!

阳光简直尾巴都要翘上天了。

装好车,阳光跟爷爷吃过早饭后,开车回城。

车子渐渐驶出院落,爷爷一路张望相送,后视镜里的红墙房子和院门前的那抹瘦小身影也全部化小,一拐角直至不见,阳光才收回目光。

很多次想把爷爷接到城里跟他一起住,可爷爷就是死活不同意,说是房子住久了有感情了,如果不是熟悉地方,他心里会不踏实,会安心不下。

他不明白这种一个地方住久了会有感情这回事,阳光思索着,脑子里突然闪过一句话“因为一个人爱上一座城”,握着方向盘的手稍稍松了松,他想他知道为什么了。

奶奶的缘故!

联想到他之前听说的一些事,更坚定了这个猜测。没想到这老头还是个情种,阳光的头微动,眉毛挑高一扯嘴角笑了。

阳光本来就长得不错,这么安静的一笑,使他看上去既生动又柔和。

窗外的风呼呼吹,车从岔路口一拐上了公路,道上的车不算多,不像初一初二都赶着拜年,堵得像龟爬。道宽了车速就快,道另一边的车迎面而来呼啸而过,轮胎转的极快,扬起一地细小沙砾。

初升的太阳裹挟着淡橘色的光,慵慵懒懒的洒泄在道上,阳光开着车不紧不慢的驶过遍地暖黄。

他不赶时间,他时间多了去了,不急。许是觉得车内过于安静,阳光打开了广播,电台主播的声音不愧受过专业培训,缓、沉、稳,但他听了前面几句,后面的就不知所云了。

一手搭在车窗沿上,阳光目不转睛看着前方道路,看上去全神贯注,但他的眉间却有隐隐烦躁。

又想起了她。

回城会不会遇见呢?他想。

应该不会,部队不是很少放假吗?早就回去了吧?

那如果还在,碰到了,他该怎么办呢?打招呼?还是装作忘了这么号人?他细想着一幕幕的场景。

......

想着想着,阳光不耐烦的挠了挠头发,鼻子重重哼出一口气,眼神阴郁,脸色渐露不耐。

明明理智告诉他别再想了,2016年了,是他跟自己说好要放下的时间点,现在这跟去年一样反反复复的,闹呢?

可就是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他控制不了。

心里总有个声音在跟他说话,说着他内心的所有想法、考虑和情绪起伏,字字句句不离她。他无奈又无助,没有人能懂这种感觉,难道要他去找聂文涛那个憨憨吗?

阳光否认的摇头,吃喝玩乐找他还说得过去,其他...呵,不靠谱,他可不想再像上次那样让聂文涛当听戏一样听,没解决问题是真的,难为情也是真的。

虽是兄弟,但还要有所不能言不是吗?

他突然想:是不是所有的认真的情感总是那么令人伤感、折磨的人没了脾气,只剩一声又一声的无奈叹息?

是不是都像薇奥拉对公爵的感情那样令人怜惜?从不向人诉说爱情,隐藏在内心的抑郁像蓓蕾中的蛀虫一样侵蚀容颜?因相思而憔悴,被疾病和忧愁折磨着?像是墓碑上刻着的‘忍耐’的化身?默坐着向悲哀微笑?

阳光眨眨眼,笑了,只是这笑...要多苦涩就多苦涩,一脸疲倦。

“别想了,别想了。”他对自己说,声音慵懒充满无奈,“你就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就跟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一个道理,2016,都他妈给老子滚蛋,重回花花世界老子还是一条好汉。”

阳光试图开导自己,蛊惑道:“阳光你看,你长相、身高、学历又不差,比曾晓高挑、白、好看、温柔的女生多了去了,想要什么样的女朋友没有,干嘛非吊死在一棵歪脖子树上?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还是霸王花级别的!”

“对,就是这样。”阳光情绪高涨,不再纠结这个问题之后,他开始认认真真开车,广播的声音也再次入耳。

放的是首英文歌,唱的是什么他听不太懂,好像是为了证明他是真的开窍了、看明白问题了,他越是听不懂就越是用他那堪堪飘过四级的英语费劲的听着,在阳光的不懈努力下断断续续听懂了一些。

但听懂之后,他宁愿他没听懂,这几句听得最清晰。

“ihateyouiloveyou

ihatethatiwantyou”

......

“imissyou

htaftercoffee

htwheni’teat...”

反应过来什么意思后,阳光啪的一下把广播给关了,好像广播里说的是洪水猛兽,魑魅魍魉。

车内很快恢复之前的安静,阳光尽可能不受影响,面上波澜无奇,勉强掩饰情绪,心却砰砰跳着。

他没事逞什么强?阳光真想给自己来一下子,对自己无语了。

在自己心脏砰砰直跳的声音中,心底藏起的话浮上水面:“可我还是只想走近她的世界。”他知道,他都知道,可生活还是要继续,所以他不得不。

像是不知道这句话一样,阳光强挤出一记灿烂的笑容,看起来阳光又温暖。心一股一股的闷疼,他却笑得更加用力了,望着路况的眼睛都蒙上一层薄薄的水汽。

进入城区道路,道上的车子明显增多,就算他心情再低落也将注意力放到路上来了,阳光一路小心开着车七拐八拐,在一次又一次的油门刹车油门刹车中,终于以龟速驶进了他小叔叔所在的小区,熟稔地将车开入小区里计时收费的停车区,扫码停车,一气呵成。

阳光边打开车门边给他小叔叔拨电话,视线瞟过后备箱,这么多东西,想让他一个人搬上去,别说门了,窗户都没有!

“嘟...嘟...嘟...喂。”电话里传来声音。

“小叔叔”阳光很懂礼貌的喊了声,“我在你家楼下,东西太多我一个人搬不了,赶紧下来帮我吧。”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淡淡回了句:“马上。”就挂了电话。

几分钟之后,阳光听到铁门吱呀一声被打开了,就看到朝他走来的小叔叔。虽同在一个学校,两人见面的时间却不多,上次见面还是去年暑假他在这蹭饭吃。

半年不见,小叔叔还是老样子没什么变化,身材保持的还是不错的,就是那万年不变的金丝边眼镜,短短的清爽头发,浅灰色的针织薄毛衣和同色系的裤子和鞋子,真是一点趣味也没有啊。

难怪三十五了都没对象,阳光撇撇嘴,有些嫌弃,见小叔叔走近又秒变一脸乖宝宝相。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阳光开始拍马屁。

“小叔叔,半年不见,小叔叔你还是那么容光焕发,精神抖擞,面若桃花啊。”

阳罪无语的望着他侄子,恨铁不成钢,推了推鼻梁上架着的眼镜,沉着声斥道:“不会用就别乱用,丢人。”

说罢,阳罪直接忽视阳光的存在,打开后备箱,看看他口中的很多东西到底是多少,总不能...

还没待他想完,阳罪就被后备箱里挤得满满当当的东西惊住了,尤其是那个醒目的大麻袋,身体抗拒的不自觉往后一仰,却被阳光给扶住了。

后者一副幸灾乐祸样,阳光强忍笑意故作严肃:“小叔叔,稳住,稳住。”还摆出一个‘咱们能赢’的加油动作。

气得阳罪眉头突突跳,瞪着阳光的眼神越发凛冽起来,他这侄儿是傻的吗?

看到小叔叔冰冷的镜片后射出来的冰凉眼神,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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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着笑着,就笑不出来了,笑容秒收,有些怵地咽了咽口水。

毕竟他是来蹭饭的,太明目张胆了可不行,阳光尴尬的摸了摸鼻头,冲他小叔叔扬起一个大大的讨好笑容,声音贱兮兮的:“叔、叔,这么沉怎么能让你一个人搬呢,压坏了可赔不起。嘿...嘿...”

一脸狗腿样,阳罪简直没脸看,嫌弃的白了阳光一眼,无语的摇头,真不知道这性格像谁。

两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这些东西全部搬进家门,一切都安顿好之后,阳光立马四仰八叉的躺在沙发上作死鱼状,太沉了,手都要勒断了。

小叔叔还在储藏室忙活,阳光隐约能听见储藏室里的走动声跟捣鼓东西的声音,窸窸嗦嗦的,应该是在把袋子里的东西拿出来。

阳光偏着脑袋看向储藏室,今天小叔叔的表现真是令他刮目相看,没想到看起来这么瘦弱斯文一人,力气居然这么大,那一麻袋红薯说扛就扛,起码得有一百斤吧!想想他就觉得肉痛,真不是人干的活。

阳罪弄完从储藏室一出来,就看到阳光朝他这边露出的脑袋瓜子,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自己,还有点佩服?

阳罪被阳光看得不自在,坐在他对面,冷着脸:“收收那表情,恶心。”

阳光嬉笑着,没脸没皮的说:“得嘞。”

应的倒是爽快,阳罪心想,瞅眼墙上挂的钟,下午两点。眼神状似无意的扫过沙发上躺尸的那位,那他应该是还没吃午饭的吧?得,还得给他弄吃的,真是个小祖宗。

还不等他开口问,当事人倒先不客气起来,“叔,我还没吃中饭的。”阳光捂着肚子装的卖力,一个劲把自己往可怜上说,“早上六点吃的饭,然后胃口还不是太好,吃得就少。”他往小叔叔那边瞟了一眼,可惜后者没什么反应,只定定的望着他。

怎么这反应啊?阳光心里有点打鼓,随即一个狠心,不行,这戏必须得唱下去!

“这开了几个小时的车,虚的慌,头都开始晕了,不会是低血糖了吧?”说罢,还煞有介事的捏着头,一脸痛苦。

剧本挺好,就是演砸了。阳罪怕自己看多了倒胃口,直接冷冷开口打断这虚浮夸张的表演:“要吃什么?我给你做。”

阳光急急出声,嗓门有些大:“蒸红薯!”

一出口,他也意识到这声音太洪亮了些,心虚的看了眼正冷眼瞅着他的小叔叔,忙轻咳两声,再开口时,又是一副要死不活的虚弱声,“蒸红薯那是不能少的,如果能吃到啤酒鸭就更好了,当然了,要是还有土豆炖牛腩,那人生就真的圆满了。”

阳罪起身去厨房做饭,却也逗着他:“想得倒挺美。”

“是呀是呀,众所周知,小叔叔最关爱侄子了。”阳光毫不要脸面的捧高他,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给衣食的都是父母。那在父母面前要什么脸面?能填饱肚子?

回答他的是阳罪的一声鼻音“哼...”

“嘿嘿...”阳光傻笑。

......

......

阳光一顿狼吞虎咽后,惬意的仰靠在椅子上,满足的摸了摸圆滚滚的肚子,不得不说,小叔叔的手艺就是好,比爷爷的强多了。

爷爷的菜都一个味儿,就是没味!聂文涛做菜也是一个味儿,全是一股老抽味儿!爸妈做的菜啥味儿还真想不起来。一番比较之后,说起来还是小叔叔的菜做的最好吃,牛腩炖得真烂,入口即化的感觉,啤酒鸭真香,红薯又香又甜,好吃!!!

“嗝,额嗝...”就是吃多了容易打嗝跟放屁。

“啧”阳罪皱眉,嫌弃的不要不要的,“吃完自己收拾,等会我有点事要处理,没事别来书房晃悠,晃得我烦。”

阳光刚想说话就打了个嗝出来,只好用手比划‘ok’。

“五点半的时候,把阳台上的衣服收一收,天气预报说六点有雨,收之前,把你手给我洗干净喽。”说完,头也不回的往书房走去。

他看着小叔叔那危险的眼神,点头如捣蒜,干笑着:“呵呵...”真记仇,不就是小时候吃完鸡腿之后忘了洗手就给他收了衣服,油全擦他衣服上了,结果就被狠揍了一顿。

阳光冲阳罪的背影扮鬼脸。

他慢腾腾的收拾完,之后就斜坐在沙发里玩手机,直到五点半的时候才懒洋洋的起身去阳台收衣服,他小叔叔就是过的太严谨,没一点趣味。

果不其然,远处的天已经暗沉沉一片了,颇有风雨欲来的意味。阳光望着眼前壮阔的景象,手也没闲着的拿着撑衣杆捅着晾衣杆上的衣服,突然一个手没握稳,他看着看着就看到一个白色的东西从他眼前一晃而下。

阳光心想不会这么倒霉吧,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他猛地一个抬头,发现撑衣杆上空空如也,糟了!小叔叔得剁了他吧!随后,便立刻趴在阳台围栏上往下看。

还好还好,虚惊一场,衣服确实是找到了,但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

好消息是:衣服没掉到楼底,不用惊动小叔叔就能拿回来。坏消息是:衣服掉小叔叔家楼下那个住户的阳台里了!得去找人要回来,真丢脸。

阳光认命似的叹了口气,他决定还是把衣服要回来比较靠谱,虽然有点丢人,但总好过被小叔叔撵出去吧?更何况人家又不认识他,以后也见不着,豁出去了。

这个楼盘里每层只有两家住户,小叔叔家是1802,那他家楼下就是1702。阳光秉着速战速决的想法,站在1702的门口,毫不犹豫地按响门铃。

他等了会才听到屋里头走动的脚步声,接着就是门被打开的声音。阳光抬眼正想说明来意,连草稿都打好了,却在看到门后那张脸的时候,却顿住了,全部的说辞都卡在了喉咙里说不出来。

你相信有一种缘分吗?是你兜兜转转满世界寻找的那个人,就在你身边不远处,只是你一直没发现。

阳光听到他心如擂鼓,还有细碎的撕裂声,就像春天到来种子破壳发芽的声音,此刻他觉得他的心里开出了花,他刻意压制着自己的呼吸,手握成拳掩饰自己的紧张激动,尽量不要表现得那么明显,可耳朵却不自觉红了。

门后那人看到他的时候也明显愣住了,曾晓挑眉诧异的看着门外的阳光,怎么是他?

关于阳光,哪怕半年未见曾晓却也还是记得的。毕竟你知道的,就像班主任一样,对两类学生永远记忆深刻,一类是成绩特别好特别听话的人,而阳光显然属于后者---爱惹事令人头疼的人。

曾晓比阳光先从震惊中回神,她刚想问阳光什么事,却看到他正呆呆的盯着自己,是自己脸上有什么东西吗?不应该啊。

阳光见曾晓用手摸她的脸,知道她误会了,忙收敛目光,平复自己的情绪,可惜喉咙发干,说出来的话有些哑:“曾教官,好巧啊,你住这?”

曾晓一听称呼,有些没想到他居然还记得自己,看来她也的确让他印象深刻啊。

“不是,这我朋友家。”曾晓挑眉,“有事?”

她还是这样有什么就直奔主题,连叙旧的时间都不给,阳光垂着眼,敛去了眼睛里的暗淡和失落,再抬眼时却捕捉不到分毫。

“我收衣服的时候,衣服不下心掉你家阳台了,想麻烦你帮我捡一下。”阳光尽可能让自己的声音平缓,听起来没那么颤。

“噢,这样啊,那你等一下,我去帮你拿。”曾晓一听明白了,原来是想让她帮忙捡衣服啊,多大点事啊,瞧把他吓的,说话都抖,自己有那么可怕吗?

“好。”

曾晓冲他友好的笑笑,转身进了屋。

阳光在她转身之后才敢把眼神里浓郁的情感表露出来,看着她的背影全是疯狂的思念,但他害怕这些会吓到她,所以才故意收敛起来。

天知道,她那一笑对他的冲击有多大,心脏跳动的频率快得他都觉得他的心脏要炸了。人都是痴的,还好她转过去了没看到,不然就囧大了。

不一会,就看到曾晓拿着件白色的衣服走过来,他赶紧藏好情绪,不敢泄露分毫。

“是这件吗?”曾晓递给他。

阳光哆嗦着手拿过来,他也不想的,但控制不住哇!!太丢人了,阳光觉得他都没脸看曾晓了,“嗯,谢谢曾教官。”

声音跟蚊子哼哼似的,她耸耸肩没放在心上,“客气。”

“对了,那件事对你之后没多大影响吧?”曾晓突然想起野营的事来,正好碰见了,出于关心多问了一句。

阳光抬头见曾晓认真的看着他,一下没反应过来是什么事?面露疑惑的“啊?”了一声。

是真忘了还是故意不记得?她不确定,曾晓快速看了他一眼,也许是觉得再提及会丢脸吧,算了,那就当她没提过,当什么事都没发生吧!

曾晓笑,“没什么。”

他被笑得一脸莫名其妙,却也笑了,带点他自己都不知道的羞涩。

“要没其他什么事,我就关门了。”

阳光听了只知道看着她傻楞的摆手,“没有没有,曾教官再见。”

“再见。”曾晓朝他璀然一笑,随后关上了门。

他站在门口傻笑了会才上楼,眼里心里全是满满的笑意。

他喜欢的人就住在小叔叔家楼下,阳光拿起这件衣服放在眼前左右看了看,喜上眉梢,越看越宝贝,他太爱这件衣服了,简直是月老啊。

啊啊啊...他现在真的好想尖叫,幸福来得太快,他已经要飘了,上扬的嘴角怎么都收不回来,太开心了。他就知道他跟曾晓肯定有缘分,这不,缘分就来了。

他现在的心情用中彩票来形容也不为过,前面的阴郁情绪全部一扫而空,就是满足,他跟喜欢的人就隔着一层楼,就在他眼皮底下,在触眼可及的地方,能不高兴吗?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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