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 章 【支线一】侠骨仁心

何老三说着,顺势抄起放在桌上的茶碗,没往嘴边送,却是高高举起,重重落下。

滚烫的茶水洒落,烫了何老三的手,他条件反射地一缩,嘴上却是开了腔。

话说,这天下第一剑——孟不平,乃是这江湖上的后起之秀。

师承前任剑神温九州,年十七,生的一副俊俏皮囊,于天历二百三十七年,武都大会上,剑未出鞘便力压群雄,一举夺得首榜首名,乃是当之无愧的少年英雄……

大宝坐在何老三的对面,一边听书,一边替何老三斟茶。

听到精彩处,那茶水溢满了杯,从桌面上流淌而下,滴落进土地,尤不自知。

只听,方外林一战,漫天桃花飞舞中,孟不平对上薛家堡修炼魔功的七公子。

二人同是少年成名,可惜正邪对立,天下盛传的一刀一剑,总有相见的一日。

薛七小公子的刀,霸道阴狠无比,不知饮过多少武林中人的热血。

孟不平的剑,快如闪电,这天下他未遇敌手,剑不出鞘,自然不曾杀过人。

然而,世人只知这惊世一战的结果。

桃花坠落的一刻,孟不平的剑穿花而过,透过小公子的胸膛,那剑尖未沾血,却停落了一朵殷红的花瓣。

守在林外的人,看到了孟不平提剑远去的背影,只能凭着这一地的落花,和躺在血花白蕊中的身影,去猜测这一战的惨烈。

可这其中的故事,因那少年人已逝,再也无人知晓了。

“所以这一战,是孟不平赢了?”大宝回过神,急忙扯下肩上的抹布,去擦桌子上的水。

“嗯。”何老三有些发愣地点点头,他讲了半天,所要表达的显然不是一个谁输谁赢的思想。

据他的可靠消息,薛家的小公子曾和孟不平有过一段情。

这痴男怨女的故事,向来比江湖上的打打杀杀,更吸引看客。

可惜呀,他这头一回讲,就遇到了一个不解风情的呆子。

且听大宝那边,还松了口气地道:“还好还好,我就说那孟不平绝不会输。”

何老三看着大宝拿着一柄扫帚,跃跃欲试的模样,不禁叹了口气,忽觉得这手上的绿豆糕都不香了。

光团中,何老三一副对牛弹琴的哭丧脸,让鱼怀隐觉得好笑。

他回头看向大宝,见对方正不好意思地挠着头,“这些都是你的记忆,不介意我看吗?”

大宝闻言摇了摇头,他又不是未出阁的黄花闺女,有什么怕看的。

只是触景生情,由此及彼,在零星的记忆中,他未干过坏事,却也没做过什么可以拿来作为谈资的好事。

临死的时候,还有些窝囊,远不比像鱼怀隐这样的风光人物。

心中羞赧,便又点了点头。

鱼怀隐见他,又是摇头又是点头的,也不知是何意。

向前走了几步后,眼前的画面再次变换。

热闹的街市中,脂粉铺门前,行色匆匆的毛头小子撞倒了手中拿着珍珠粉的小姑娘。

小姑娘眼看辛辛苦苦熬了几个晚上的心血付之东流,一双杏眼雾气微红,吓得镖师掏光了身上所有的银子。

末了,连身后背着的刀也一并奉上。

见他这般痴傻,小姑娘破涕为笑,忙道:“够了够了。”

镖师被姑娘嘴角的微笑,迷得丢了魂,他想问那小姑娘的名字。

可是佳人却被前来寻人的兄长拉走,徒留镖师愣在原地,想起小姑娘刚刚所说的。

“我要你的刀有什么用,拿来劈柴又不够锋利,用来切菜又重,何况你既背着刀,应该江湖人士吧,听哥哥说,江湖人的刀,就是他们的命,是用来保护重要之人的,怎么能轻易给别人呢?”

这话说得不轻不重,语调也是又软又柔,可听在镖师的耳朵里,却犹如一把重锤砸在心上。

手中的刀,是用来保护重要之人的,那人身在何处,如何不是方才那个。

大宝拉着妹妹往家走,只当今日阳光甚好,有个糊涂小子送钱来了。

怎知,是那红鸾星动,佳偶天成。

糊涂小子是只长得像狗的狡猾狐狸,几钱银子就骗走了他的宝贝。

半亩荒田,一间草屋。

屋内一对即将成婚的璧人,相拥而谈。

阿萝将刚刚绣好的喜服叠放整齐,一针一线都是她亲手缝制,入目的红绸像是掺了蜜的糖,甜的教人发腻。

元白则是如初见那般,将他的刀,连同着他的命,交给了他一眼万年的姑娘。

此情此景,无一不好。

只是,当元白的手,抚上阿萝乌黑的发髻,那一头如墨的秀发柔顺光亮,虽然好看,却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朱钗,他的阿萝穿上嫁衣的时候,她的头上该插着一支金玉镶成的珠钗才对。

恰好镖局里,近日来了一份前往岭南的生意。

极炎之地,酷热难耐,多毒虫鼠蚁,许多镖师都嫌山高水远,不愿前去。

若是他肯接下这单,只需快马走上半月,赶在婚期之前回来,那钗便有了。

这一幕,被站在门外的大宝,恰巧看见。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平日里,他虽喜欢江湖人的潇洒快意,却免不了担心刀剑无眼,怕阿萝跟着元白四处吃苦,故而瞧不上这一身傻气的毛头小子。

但是他喜不喜欢不打紧,重要的是,他的妹妹偏偏一见倾心,还常常嚷着,“元大哥和哥哥一样,都是很好很好的人,是阿萝心目中的英雄。”

大宝对妹妹的夸赞很是受用,可惜好不容易,得到了妹妹的夸奖,还是和元白相提并论。

而且,大宝觉得他们之间根本不像。

于是,两个完全不相像的人,都注意到了,姑娘发间的空缺。

一个押镖远走岭南,一个为了省些租钱,将茶摊搬到了城外。 m..coma

十日后,大宝去了金玉轩,用积攒了许久的钱财,换了一只玉钗。

那钗以金为主体,钗头的红玉雕刻着一只栩栩如生的朱雀,几个前来挑首饰的姑娘都嫌这钗俗气,可大宝却觉得喜庆的很。

若非是他手头紧,他原本想买上一对,用来给阿萝做嫁妆,再合适不过了。

可恨的是,临近婚期,元白那小子却又出了趟远门,此行若是耽搁了好日子,大宝定要找他算账的。

将玉钗收好,放入怀中,大宝出了城,想着等过了今日,他暂且搁下茶摊的生意,先去帮阿萝收拾一下半亩长着荒草的杂田。

元白的力气不差,可终日拿刀的人,未见得拿的了锄头,论起干农活,怕是天下一剑孟不平来了,也未必比得上,整日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夫。

一把铜壶,几碗粗茶,日升日落,很快就到了黄昏。

眼看城门就要关了,大宝为两个歇脚的行人,添了最后一碗茶。

正准备收拾桌椅的时候,忽见两个刀客,从小路中窜出,直朝着他这边走来。

他招呼二人落座,可两个刀客不喝茶,也不吃点心,只顾打量着四周。

一股杀气蔓延,吓得大宝端着茶壶的手,不停地颤抖。

二人的目光虽不在他的身上,可他们手中的刀,闪着寒芒,那上面有血迹,看的大宝一阵心惊。

不远处林子里的乌鸦,不知被什么东西惊着,大叫着飞走。

大宝偷偷地瞄了那些乌鸦一眼,总觉得不是好兆头。

“小哥,去烧壶热茶来。”其中的一个刀客说道。

他活动了一下肩膀,袒露在外的后背上,有一道狰狞的疤痕,是新伤,上面还结着血痂。

“客官稍等。”大宝转身走向火炉,忽听身后传来异动与惊呼,竟是那两个刀客,杀了方才来他茶摊歇脚的的行人。

此时,刀上的鲜血还未擦拭干净。

他二人就商量着,要换上行人的衣物,免得一会儿那人来了,识破他们的伪装。

“大哥何必这番谨慎,量那孟不平有天大的本事,如今他中了毒,武功已失了大半,还折了一条腿,如同丧家之犬,被各方势力四处追杀,你我兄弟二人解决这样的人,怎还偷偷摸摸的?”

背上有刀疤的男子,一边脱衣服,一边有些不满兄长的安排。

从长相和身形上看,此二人有八分像,且都以钢刀为兵器。

正是有求门,排名天字号的赏金猎人。

两兄弟在江湖中,是出了名的武艺高,胆子大。

方才说话的是二人中的弟弟,名叫步见水,武功虽高,脑筋却不太灵活。

答话的是哥哥,为人阴险歹毒,名唤步见山,“要你换你就换,啰嗦什么,那孟不平既然能在武都大会一举夺魁,又将薛七公子斩于剑下,定有他的本事,从万重岭到这七星镇,少说也有八百里,一路上想杀他的人不计其数,却都叫他给逃了,你我小心驶得万年船。”

“他们是绣在灯笼上的那两个人。”

光团中,鱼怀隐将两兄弟的容貌看得真切,他先前看过二人的绣像,知道要想帮助大宝破除执念,也许这二人就是关键。

“杀人了!”大宝一惊,慌忙问道:“二位客官何故要杀两个素未谋面的人?”

他很是害怕,却仍要问个明白,他喜欢江湖中的故事,却听得都是大仁大义之戏,有情有义之词。

却忘了,在他所向往的江湖中,除了除暴安良,还有腥风血雨。

听到大宝的疑问,换好衣衫的步见水,瞟了一下拿着茶壶的青年,眼睛里满是轻蔑与不屑。

他掂了掂手里刀,笑道:“大哥,这还有一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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