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大宋朝的冤官司

果然,搜查的兵丁一番乾坤大挪移之后,摊开手对头目表示王伦确实是无辜的。

他们的判断很正确: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贼人冒着风险到王府作案,肯定不会为了十两银子及几百小钱。而且王伦“骨骼浊笨”,也不是作贼的料。

“兀那书生,你大半夜的为何一个人行走?”

大半夜?王伦看看月色,估摸着也就八、九点钟的样子,这个叫做大半夜?按几天前的生物钟,他这会子精神还抖擞着呢。看来古代人的夜生活就是无趣,黑夜也给了人早睡的本能。

“在下是赶考的秀才,明日便要返乡。想着未曾领略京都的繁华,便趁晚随意走走,不想便被污作贼!”王伦理直气壮地说。他的秀才身份一查便知,晚上出来又不犯法,现在的东京城一片安宁,也没有宵禁。

头目已有九成相信,也知道贼人既走,再想抓着比登天还难。但是王府的人发话,他也不好就此罢手----总得给个说法罢?便慢慢询问道:“方才你可曾看到有贼人出没?”

“有的!”王伦可没有替别人背黑锅的觉悟。他马上把刚才见到的那个人的样子细细地描绘了一遍:猥琐模样、略佝偻的身子、高不足四尺、走路弹跳…

尽管他看得还算清楚,描述得也算条理清晰,可是想到这年代的捕盗水平,他的话也只能起到个“呈堂证供”的作用吧?茫茫人海,到哪里去找这个人?

不想头目一听,马上既惊且喜:“你说的这个人模样可确实?”

“绝无虚妄!”王伦为了摆脱窘境,当然肯定地回答,况且事实确实如此。

“天可怜见,时大盗又到京城了!”

头目高声慨叹了一声。墙头上观望的人离他们不远,他的声音应该是故意说给对方听的。因为说过这话之后,头目一幅如释重负的样子。

王府失窃,上头怪罪下来不是耍的。但是确定这么个事主就好办多了,无非是发海捕文书,“静”候消息而已,但总能给各方一个交待。

见他信了,王伦感觉轻松了许多。误会说开就好,被绑的滋味并不好受。

“官爷,既然事已说清,是否该给小可解绑?”他小心翼翼地问,新老两个王伦的意识在脑里交战,却没有一丝索要“国家赔偿”的意思:不熟律法、陌生地方,这是非之地,还是早离开为佳。

搜身的兵丁属意是放人,毕竟得了好处不想节外生枝。头目也有些意动,刚要答应,不想墙上传来一个颤巍巍的声音:“那就更要仔细查办!这小贼对其如此熟稔,焉知不是其同伙?你等且好生问讯,当心明天王爷要问起此事!”

不知什么时候,墙上又多冒出一个人来,看不真切,声音虽苍老但颇具穿透力。

他看来很有身份,头目也肯定是熟悉的,马上很恭敬地回答:“原来是魏公公!公公见教的是,小人马上把此贼押回衙门,连夜细细的盘问!”

王伦一口老血要吐出来,被人强作贼的滋味很不好受。而且听他们的口气,弄不好还会有皮肉之苦----电视里经常有桥段,说是古代大堂之上审讯经常就有“大刑伺候”的场景。这对他可不是好事,自已细皮嫩肉的怎吃得消?

弄不好,自已一穿越就成了贼!

“你这厮休要胡乱指证!在下是赶考的举子,不是什么小贼!你纵是王府的人,也不能冤枉好人!”知道如果不澄清,搞不好会有大事发生----大宋朝谈不上什么法治,万一这头目为了交差给他来个什么屈打成招什么的,一生的清白就毁了!当然,还有牢狱之灾!

他相信自已只要屈打,一定成招的。因为曾经,他开玩笑说自已绝做不得地下党,不需动手,刑具一摆就什么都会招的----悉听尊便…

“是不是好人,开封府大堂里见分晓!谭头儿,给我好生照看着!”那人尖着嗓子说。

那被称为谭头儿的头目马上如捣蒜般点头:“谨遵魏公公言语。左右,给我押回衙门,仔细地审!”

这回动真格的了,有两个人便从背后抄起他的手。他的举子身份并没有给他带来什么好处,因为双手被缚,他只能把头低了,活脱脱一个囚犯。

王伦挣扎不得脱,旁边有人过来附耳说:“秀才休要乱动,当心吃棒子!”却是刚才搜身的一名兵丁,他是好意提醒。

也可能是不忍吧。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这算是很有良心的了。

推推搡搡走了不下三五里,来到一处大院。几个人把他带进一间厢房,依旧绑着吊在梁上,便有一个人过来说:“大人害酒,且先放下,待明日慢慢的审!”

不是这群兵痞审讯就好,但是要待明日,岂不是要受一夜的罪?王伦只能大叫:“我是举子,你们强把我作贼,天理何在?”

几个兵丁都笑起来,其中一人道:“是不是贼,明日便见分晓。再啰嗦,且先吃我几棒!”

好看不吃眼前亏,况且对这些兵痞也没什么好说的,人家只是奉命从事,正主儿又不在。这一夜的罪,看来是受定了!

好在此时正是秋闱时间,天气不冷也不热,不然光是夏季蚊虫或是冬季寒风就够他受的了。王伦一边顺着睡意打盹,一边恨恨难平:这腌臜世界,难怪官逼民反,他现在能理解为什么史书中记录的这个年代有那么多造反的人了!

一夜无话,除了骂街。

骂搜身的兵丁----那笔钱肯定被私吞了,骂那个贼,骂谭头儿,骂魏公公…这股气难消啊!

一夜憔悴,但好歹撑了过去。天明不久,便有人过来提他过堂。

一切的场景是那么熟悉:“明镜高悬”牌匾就在眼前,两列衙役执棒列两旁,堂上坐着一位身穿绿色官服不怒自威的父母官,头上幞头非常显眼。

只是比电视里多了一个镜头就是王伦跪在堂下,砖头瞌得膝盖疼。

除了小时候过年时节给爷爷奶奶父亲母亲讨压岁钱和祭祖之外,王伦还没给人磕过头,新社会不兴这套啊。可是入乡随俗,他只能被按着跪下,这让他感觉屈辱得很。

“堂下何人?”

“在下王伦…”王伦终于有个机会一诉衷情了,顾不得心中不满,急忙说道。

两边衙役把手中板子重重一磕,把他惊得一哆嗦。本来不知道官场利害,昨夜吊了一晚他懂了。

“要称‘小人’!”一个衙役提醒说。

“小人王伦…”王伦从善如流地说。好汉不吃眼前亏,好像水浒里比他牛得多的好多人都这样自谦过:林冲、武松、卢俊义…宋江等人就不用说了。

“小人王伦…原是赶考的士子,昨晚从御街逛回旅店,不期经过什么王府时有贼人偷东西经过,然后巡逻的士兵便误会小人是贼。有王府的人为证,贼子是翻墙而出,可小人手无缚鸡之力,如何作贼?还请青天大老爷作主!”

宋朝官制,绿色官服为七品上,五品以上用朱,此官服绿,当在从五品至七品之间。知府除开封府外都为四至五品肯定不是,虽然知州亦为从五品,但考虑到此是开封府地,所以此人应是一县官。

县官就是父母官。

此时王伦的头脑很清晰。

事情就是这个事情,经过就是这个经过,本来很简单。

在御街樊楼,至少老鸨可以证明他确实出没过,再去王府作贼可信度不大,时间也要有啊!他一口一个兵丁“误会”,就是不去纠结士兵的粗鲁、无端被吊的冤枉、还有那笔钱了----能脱身就好。

“本官是开封府推官----现在问你:你既是士子,可有功名?”

原来不是县官,但是推官也不小了,尤其是开封府的推官,在后世相当于法院院长,实权人物。

推官先问了一句。他也知道秋围刚过,如果王伦是考中的士子那就惹下大祸端了。强把良人为盗,同为文人的惺惺相惜的情分是有的,尊严不受侮辱。

“惭愧,小人十年苦读,仍不幸名落孙山,只待来日发奋一雪前耻。”王伦夸张了一把。

推官点点头,没中举就好。作为曾经的同道中人,他对王伦既有胜者的得意,又有一丝同情,所以说话和缓了很多:

“你既要继续攻读,却又为何不回家而要夜去御街?”

御街有什么东西,大家都心知肚明。

“是这样,小人久慕东京繁华,一直在乡下读书无缘得见。因为落第,心情烦闷,故而到御街看看,也是了了一桩心愿,从此收心养性认真读书。”

哦,原来如此,旁听的衙役们都心生同情之意。落第举子么,烦闷也是可以理解的,因此到那里解解闷也是情有可原的,若不是此次偷窃牵涉到王府,原也可以轻松放过的。

“一派胡言!王府报官说失窃后他们追赶贼子至墙边,偏巧你就在墙外,直恁地巧合!焉知不是你们里应外合?看来这厮是不打不吃招,左右,大刑伺候!”

推官这一番推论让王伦张口结舌,这这这,这也太武断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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