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半条羊腿

凉州现有三万铁甲,步骑参半,在边境诸州中兵力最少,不如并州的六万,更不如幽州的所谓五万。

幽州常年说自己只有五万精兵,呵,傻子才信。

上次勒马河谷战役,在不调动辽东大营和两辽兵力的情况下,就轻松派出三四万轻骑和两万步卒,这次救援并州更是一夜间出动六万大军。

幽州喜欢隐藏实力,唯恐天下知道他有多少家底。

凉州则是常年大吹法螺,一万敢吹三万,三万敢吹十万,等到当真折腾出十万大军,那肯定是天下大乱的局面,凉州会直接挥兵攻打永安城,这几乎成了惯例。

都说凉州的水土有毒,不管是土生土长的凉州人,还是逃难至此的外族胡人,或是中原迁徙实边的移民,只要在凉州住上几年,脑后准会生出反骨,整天琢磨着起兵造反。

刚到北地郡,张崇义就跟人打了一架,是伙不长眼的本地流氓,共七个人,领头的那人拿着把锈迹斑斑的砍骨刀,虚张声势地吓唬张崇义,要他交出值钱物品,当做见面礼保护费。

张崇义心想:“老子被青奴高手追杀也就罢了,哪里轮得到你们这些小瘪三来欺负?”

二话不说就把他们打的鼻青脸肿,打完还不解恨,顺手来个抢劫,把流氓身上的银钱洗劫一空,扬长而去。

留下流氓们躺在地上哭天喊地:还有天理吗,还有王法吗,连流氓都抢。

打完流氓,来到一个不知算是村落还是镇寨的地方,在莽莽黄沙中,这是附近仅有的一排建筑物,随处可见粗制滥造的土胚房,几家破落店铺卖着杂七杂八的货物,皮革,毛裘,布匹,粮食,烧酒,肉食。

张崇义走到一家看着像饭店的土胚房前,外面门框上没悬挂招牌,墙头斜斜挂着一块破破烂烂的粗布,破布在狂风中摇摆,乱七八糟涂抹着一个大字“酒”!

进去喊一声:“店家,有吃食么?”

一个粗布衣衫的半老徐娘裹着头巾,笑眯眯跑出来,三十来岁,一脸的黄褐斑,眼睛一大一小,说她丑都是对丑字的不尊重。

张崇义胃口全无,转身就走。

那丑女人追在后面吆喝道:“小哥,别走呀,本店有新鲜的羊肉,还有永安城运来的杏花村。”

张崇义懒得搭理她,感觉跟她多说一句话都会恶心反胃,晚上恐怕还要做噩梦。

又走出一百来步,前方一家店挂着招牌“饭”,店家是个长相和善的老头,也是笑眯眯地打招呼:“公子,吃点什么?”

张崇义缓缓走进店里,放眼望去,嘿,外面瞧不出来,店里倒是人满为患,二十来张桌子没有一张闲置的,每张桌上都围着七八个人。

店里的陈设布置,简陋的就像是随便用泥砖堆砌,桌凳都是最劣质的杨木枣木,几乎没有两张桌子的颜色相同。

所有人都无精打采地低头喝闷酒,有人进店时,他们也懒得抬头看一眼。

大多是男人,女人很少,仅有的几个女人还是四十岁以上的妇女,美色和她们是绝缘了,一个个长得五大三粗,比男人还凶猛魁梧,喝酒的姿势那叫豪放不羁。

张崇义找不到座位,失望地摇着头,又想换店。

那满脸堆欢的老头劝道:“公子,跟人挤一下吧,这是本镇最后一家店了,你走出这个门,再也找不到别的店。本店的烤羊肉可是北地一绝,不尝尝太可惜了。”

见张崇义停在门口犹豫,老头一把拉着他走到一张五人围坐的木桌旁,大声道:“哥几个,拼个桌。”

张崇义早就瞧出这些客人都是江湖中人,人人持枪带刀,大都穿着最老土最低档的棉布衣衫,有些人明明下半身穿着粗布裤子,上半身却披着完全不搭边的狐裘袍子,有些人里面穿着蜀锦丝绸,外面却套着粗布棉袄,整个不伦不类,不三不四。

张崇义上半年游历江湖时,曾听说过一个传闻。

末代凉王临死前留下了一个宝藏,里面埋藏着历代凉王巧取豪夺的金银财宝,仅仅黄金就有一千万两,珠宝玉石更是堆积如山,于是无数幻想一夜暴富的穷光蛋疯狂涌向北地郡寻宝。

这些傻缺也不动脑子想想,凉州自古以来就是鸟不拉屎的苦寒地,之所以数百年来战争频繁,无非是缺钱缺女人,大家才会为了一点金银财宝,就打的头破血流家破人亡。

那些凉王倘若当真坐拥金山银山,直接花钱收买人心,每天花天酒地歌舞升平不好吗?何至于天天跟各路叛军打的血流成河,几乎没享受过几天安稳日子?

张崇义本不想跟这些江湖蠢货同桌而食,奈何旁边那人颇为客气的挪开屁股,让开半张凳子,张崇义情知此时走开无疑是打那人的脸。

死要面子的江湖中人,命可以不要,脸,必须得要。

死里逃生的张崇义不想节外生枝,道了一声谢,缓缓坐下。

旁边几个人低头喝酒吃肉,对他既不热情也不冷淡。

张崇义千里逃亡近一个月,满脸落魄肮脏,外面穿的是从村里捡来的粗布棉袄,前后都有补丁,里面穿的却是小将军府的锦衣华服,和那些落魄的江湖人是一个扮相,同病相怜。

就这模样,他要是敢说自己是镇北侯府四公子、涿郡郡守大人,恐怕会把所有人笑破肚皮。

给他让座的那人大概三十多岁,瞧长相就知道是最正宗的江湖人,脸上写满风霜沧桑,皮肤黝黑,眼中精光内敛。

那人看了看张崇义,露出疏远而客气的笑容道:“小哥,哪里人?怎么称呼?”

张崇义平静道:“幽州人士,姓张,名甫田。”

张甫田是他行走江湖所用的名字,知道的人不多。

那人点了点头:“原来是张少侠,在下公孙柏,师门乃是南阳正义山庄,这几位都是我的同门。”

张崇义对几人点头致意,微笑道:“久仰!”

众人疏远而客气的点头回应,继续低头喝酒吃肉,既没有请张崇义喝酒吃肉的意思,也没有搭话的意思。

一桌无话。

能说什么呢?都是一群想钱想疯了的倒霉蛋穷光蛋,来到北地就是为了宝藏,彼此都是竞争对手,不拔刀相向就不错了。

那满脸堆欢的老板端来半条烤羊腿:“这位少侠,羊腿两百铜钱,肉到付款,概不赊欠。”

张崇义情知边境不太平,这些江湖中人吃个饭的功夫,三言两语不合就能掀桌子动刀子。

若是不提前收钱,等他们吃饱喝足说不定就是一场不死不休的大战,活着的人还好,死了的人可能一分钱都收不到,那就亏大了。

也不多说,从衣兜里掏出半吊钱放在老板手里,顺便要了一壶酒,那老板屁颠屁颠去了。

张崇义不是吝啬的人,这些人不请他,他彬彬有礼道:“各位大哥,你们要是不嫌弃,一起尝尝这肉,凉州的烤羊肉可是一绝,南阳等闲吃不到这等正宗的羊肉。”

众人颇见惭愧之色,刚才他们喝酒吃肉,正眼都不看张崇义,现在哪里有脸吃他的东西?纷纷摇头道:“多谢少侠,少侠请自便。”

张崇义也不多说,拿着刀子割肉吃。

这二十多天逃亡的日子,每天只能抓野鸡野兔野羊果腹,身上没有火具,完全没得烧烤,都是扒光毛皮,连血带肉生吃,这是斥候必备的本领,茹毛饮血。

羊腿刚吃到一半,最里边的几桌客人突然大打出手。

张崇义隐隐约约听到,有个尖酸刻薄的家伙,嘲笑隔壁桌妇女的腰肢像磨盘一样粗。

那妇女也不是省油的灯,反手就是一巴掌呼在那尖酸客人的脸上,双方就这样抄起家伙打成一团。

旁人唯恐遭到池鱼之殃,纷纷端起饭菜酒瓶酒杯往外跑。

来到这里寻宝的江湖人,几乎都是穷的响叮当的底层人物,武功不咋地,社会地位不咋地,兜里寒酸得很,但凡武功厉害或者身价不菲的高手,绝不会傻乎乎趟这种浑水。

张崇义无奈摇头,提着半条羊腿往外走,老板有先见之明,钱已经收了,也就不怕客人逃单。

和几十个江湖客守在门口,看着里面打的昏天黑地,一群武秀低阶,招式粗浅,内功刚入门,明明就一句玩笑话的事情,彼此没有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但这些人偏偏要杀到见血。

很快,一个人的右臂被砍断,另外一个人胸口中了一剑,那个尖酸客人被腰肢比磨盘粗的妇女一剑剖开肚子,肠子流了一地,性命九成九是玩完了。

这妇女极其凶残,一脚踩在那人的头颅上,狞笑道:“我的腰肢比磨盘粗,你的肠子满地流,谁更好笑?”

那人有气无力的哼哼唧唧,竟是惨叫都发不出来,命在顷刻。

看戏的江湖客一个个都平静无波,仿佛这种事情司空见惯,谁也没有过去打抱不平。

张崇义觉得这些人面目可憎,多死一个或许还是好事,便懒得多管闲事。

离开幽州一个多月,既担心朝廷大军逼近涿郡,又担心菲诺那丫头自尽,如今唯一的指望,就是离开前说的那句话能够稳住她,不管外面如何传言,只要没见到他的尸体,菲诺就不能自尽。

如今他最想抢一匹马,快马加鞭赶回幽州,算时间现在已是腊月初,还有二十几天就过新年,娶妻纳妾第一年,要是不能回去陪她们过年,何等遗憾。

提着半条羊腿,一边啃一边走,走遍整个小镇都没有看到交易马匹的地方。

有些江湖人虽然牵着马匹,但显然他们不会售卖。

他掏出十文铜钱,找路边的商贩打听消息。

那商贩告诉他,这个小镇叫六石镇,因为镇外曾经有六块硕大无比的青石。

此处距离北地郡城还有一百多里,需要走一天路程。

距离永安城大概十几天的路程,骑马要三四天才能到达。

听了商贩的话心里稍安,正看着远处的白石牌坊发呆,旁边一个穷酸潦倒衣衫褴褛的书生,怯生生的凑过来,望着他手里的烤羊腿直流口水。

这书生看着三十多岁,明明仪表堂堂,却穿着破破烂烂的旧棉袄,里里外外不知打了多少补丁,头发蓬松杂乱如鸟窝,气质与衣衫形成鲜明对比。

他不停舔着嘴唇,眼睛都快看直了。

张崇义早就吃撑了,只是不想浪费粮食,一直舍不得扔掉羊腿,见状便要递给那书生,笑道:“这位兄台,我吃饱了,你要是还未进食,又不嫌弃的话,可以拿去吃。”

那书生怔了一怔,似乎没料到这年纪轻轻的少年为人倒是慷慨大方,这里可不是挥金如土的京城繁华地,而是混乱贫瘠的凉州,多少人为了争夺一点果腹的食物,动不动就大动干戈拔刀相向,时常闹出人命。

书生明明是口水直流,却要故作矜持,讪笑道:“萍水相逢,焉能夺人所好,这样不太好吧?”

张崇义淡淡道:“这不是夺人所好,我恰好多余,你又恰好没有,以有余补不足,大概就是佛家所说的缘法。”

不等他再啰嗦,将半截羊腿干脆利落地塞到他手里,书生尴尬笑笑,接过羊腿就大快朵颐。

张崇义转身朝着北地郡城方向走去,那书生边啃羊腿边亦步亦趋跟着他。

走了几百步,张崇义蓦然转身道:“仁兄,羊腿我给你了,你为何一直跟着我?难道请你吃一顿饭,你就要一直跟着我混饭吃?”

书生慌忙吞下嘴里的羊肉,凛然道:“这位公子,在下读过几本书,懂得一点粗浅的相术,我观公子的面相贵不可言,世间罕有。

若能跟着公子混一辈子饭吃,此生定然大富大贵,王侯将相尽在掌中,只要公子不嫌弃,在下愿为公子牵马执蹬,公子可否带在下同行?”

张崇义不禁目瞪口呆,第一次见到这么没脸没皮的人,差点笑破肚皮,冷笑道:“我很嫌弃。

看你长得仪表堂堂,一表人才,怎么看都不像是为了一顿饭就厚颜无耻溜须拍马的家伙,是不是几天没吃饭,饿傻了?我急着赶路,没心情搭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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