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彩虹天堂34

彩虹天堂34

我不能回家,万一爸妈盘问我为什么回国,总不能说是因为想他们了。当然也不能说实话,告诉他们我是回来离婚的。估计我要这么说,他二老得直接上医院报到去。也不能上丁一家去,她爸妈是认识我的,并且知道我去韩国留学了。

丁一直接把我运到酒店,标准房一晚上一百六十八元人民币。我住一星期,给打了七折。这钱回韩国,一定要找金在中报销。

金叶律师事务所,是几个国外学法律的留学生回国开办的。丁一和李律师的相遇也颇讽刺,在一酒吧里,丁一约了她开宝马的男友,但男友临时有事来不了。而她就在那晚,勾上了留洋归来的年轻律师。

我坐在她新凯子的办公室里,李海鸣,28岁,长相很大众化。就是一般律师的样子,严谨、斯文,大致就是这样吧。可能因为留洋的关系,李律师讲话时喜欢穿插些洋文。特别重要的词汇和能表达整句话含义的单词,他一概用英文代替。听的我云里雾里,根本不知道他在说什么。最后他问:

:“还有什么问题吗?”

我瞪大眼睛看着他,有,当然有问题,你讲的什么我根本没听懂嘛!可我堂堂留学生,不能说听不懂英文啊,太丢脸了。我吞了口唾沫,尴尬的笑了笑说:

“我对法律这方面真的不懂,李律师你看着办吧。有什么是我该做的,我尽量配合。”

:“好的,那麻烦你在委托书上签个字吧!”

“好!”刚提笔,却发现忘了重要的事情:“对了,李律师,不知道费用是怎么算的?”

李律师和丁一相视一笑,丁一眼中满是得意。

“你和丁一是好朋友,我怎么能收你钱呢!”

:“这怎么行,一码归一码啊!”嘴上虽这么说,其实我心里早乐翻天了,想着*其实也有好处。

“我不但不收钱,相反还要好好贿赂你,这样你好在丁一面前多说说我的好话!”

:“呵呵!太客气了!都是自己人!”瞧我,才跟人家见一面,‘自己人’这话都出来了,金钱的力量是伟大的!

晚上,李律师在金樽轩订了包厢为我接风。之后,又上钱柜继续喝。半夜,丁一没回家,陪我回了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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