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案情

“我们听萧尚书提到过,不过马鞍和马蹬古已有之,苏帅做的这些改良,有何意义?”

李辩皱眉道。

不光是他,在场许多人,都对苏大为做的那些小改良,不以为然。

“你们啊……”

苏大为看了一眼萧嗣业。

看到这位老尚书站在一旁,抚着长须乐呵。

不由暗自摇头。

果然,大多数军二代,还是离开一线战场太远了。

或者说,太多基层和基础的事,不用他们去动脑筋。

比如后勤辎重,比[]如军中器械装备。

所以他们对这些关系战场生死的工具,并没有很直观的感受。

只知道去用现成的工具,但却不知道,每一件装备的改良,带来的都是技术升级,甚至是战法的变革。

“你们都忽视了武器装备的重要。”

苏大为斟酌道:“不同的战场环境,决定了我们使用的战法和武器;反过来看,新的战术和武器装备,又可以反过来改变战争规则。”

李辩等人听得云里雾里的,一时不明所以。

高崇文在一旁喊道:“愿闻其详。”

“你们都听说过突厥人又被称为‘锻奴’,原本是柔然人的奴隶,替柔然人冶炼铁器,难道不知突厥人因何强大起来?

除了柔然自身的衰弱,最重要便是突厥人高明的治铁技艺,提高了军中的着甲率。

在突厥正兵中,以铁甲重骑称雄。

对上那些不着甲的草原部落,完全是一面倒的碾压。

突厥人的着甲率有多高,用不着我多说吧?”

苏大为环视一眼众人,见众人若有所思,接着道:“在突厥人以前,草原部落多用弯刀,西域各国流行的兵器,也以弯刀为主,为何?

因为弯刀轻便,方便携带,日常用来宰羊割肉,再方便不过。

草原上大部份牧民都无铁甲,用弯刀足矣。

但是突厥人崛起后,因为治铁发达,军中大量装备铁甲和铁器。

原本的弯刀很难破甲。

所以我大唐承汉制环首,继以横刀破敌。

横刀比弯刀长,比弯刀重,对着甲的敌人,也、有一定的破甲能力。

刀头呈锲形,有斧凿之利。”

唐横刀以包钢法制成,以覆土烧刃,兼有韧性与锋利。

而且比草原的弯刀要长,要重。

兼有突刺和劈砍的功能,对普通的衣甲,有一定的破防能力。

后世倭刀盛行,都说倭刀符合力学,制作精良,在世界上都大大有名。

却没想到,一件武器的诞生,必有适用的战场环境。

大唐难道炼制弯刀很难吗?

主要是大唐的敌人,是着甲率极高的突厥人。

弯刀对付没甲胄的人还行,一但对付全身铁甲,武装到牙齿的重甲骑,真的就是想屁吃。

对付重甲,横刀都只能算是备选。

最好的还是马槊,是锏、锤等重武器。

之所以不用斧、大刀之类的重武器,除了在战马上挥舞不灵便,容易把自己甩下马外。

更重要的是,圆柄武器很难找准刀茎。

一刀或一斧下去,若不能保证刃口与目标垂直,那个效果远不如横刀或马槊。

不管不顾,抡起来就是干。

至于适合找准刀茎的椭圆或方型柄的武器,那个握持手感和反震力,实在太过反人类。

李谨行在一旁若有所思的道:“弯刀可以对付普通人,但对付不了铁甲,横刀有一定的破甲能力,所以我大唐以横刀为主。”

“苏帅,你还是没说明,你改良的马蹬和马鞍在金山那一战时,对狼骑起到何种作用?”

“那是大幅度提升胡人仆从战力的作用。”

苏大为耐心解释道:“在汉以前,骑兵都没有马蹬,人骑在马上,需要以腰腿之力稳住身形,在战马奔跑时,极难保持重心稳定。

所以秦末时的骑兵,以轻骑为主,少有重甲。

而轻骑,多配以弩。

因为在颠簸的马上,无法稳住重心,想要射中目标太过困难。

但是三国魏晋后,马蹬和马鞍大量普及,这就给骑兵作战,提供了更多可能。

使骑射得以实现,令重甲骑,也成为可能。

但这还不是骑兵最终的形态。”

苏大为最后一句,令所有人精神一下子高度集中。

不光令李辩、李谨行、高崇文他们关注。

就连站在一旁本来抱有吃瓜看戏心态的萧嗣业,都投来惊异的目光。

骑兵最终形态,好大的口气。

“以苏帅所见,骑兵最终形态,应该是怎样的?”

高崇文在一旁,用一种忍不住透着一丝讥诮的语气问。

在他看来,苏大为在萧嗣业面前抛出这种话,颇有些自大。

难不成,他觉得自己的眼界,比萧尚书这种百战老将还厉害?

苏大为微微一笑:“这就是我说的,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虽然我大唐的‘玄甲精骑’厉害,但骑在战马上,能稳住身形,进退自如者,毕竟还是少数。

我所改良的马蹬和马鞍,便可令大多数人,做到在马背上如履平地。

过去骑兵冲锋,之所以用马槊和铁枪这种以刺为主的武器,就是因为在马上难以腾挪。

敌我双方交手只有一瞬间。

但在改良了马蹬后,除了直刺,也可以稳住身体,做出更多的技击动作。

使马槊之外的武器,也多了用武之地。

你们问我在金山脚下,击败木昆部后,仅靠那些胡人仆从,为何能挡住突厥人的狼骑。

这便是答案。”

所有人,一时都陷入沉默。

苏大为目光扫了一眼全场,最后落在萧嗣业的身上:“萧尚书,我还有要事在身,这便先告辞了。”

萧嗣业抚着长须,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苏大为于是向众人抱拳,大步离去。

在这个时代,仍旧是世家贵族的时代,真正重视工匠和器物的贵族,还是少数。

他们会用,但他们从骨子里,并不觉得,这些器物有多重要。

苏大为也知道仅凭自己是无法改变整个时代观念的,但萧嗣业希望自己吐露点东西,那他便吐露些真东西。

没有很神秘神奇的兵法。

没有所谓的上帝视角。

若有,也只是观念和格局的不同。

站在后世人的肩膀上,苏大为的视角,与普通唐人不同。

在大唐开国的时代,马蹬和马鞍已经发展到很成熟了。

但和后世还是有所区别。

后世有太宗坐骑,昭陵六骏的石雕像。

马鞍不如后世符合人体力学,而马蹬,更是两个圆环,勉强能给人踩踏,也就是提供一点上马的支撑。

要想靠这些能稳定重心,能在马上玩出什么花活来,那是痴人说梦。

苏大为所做的一些小改动,效果极大。

首先马鞍两头翘起更高,很好的稳定人在战马上前后摇动的力。

其次将马蹬的两个圆环,改做后世的梯形,脚踩的位置受力增大,基本能踩踏实了。

最后马蹄铁也做了改善,更适合在复杂地形奔跑。

靠着这些装备,才能令那些胡人仆从提升战力。

才是真正能令这些仆从军,能顶住突厥狼骑的压力不崩溃,一直撑到援军到达的秘密所在。

另外说一句,突厥人的骑具更加简陋,大部份突厥人的马鞍,还特么是平直的。

有些人甚至就是拿块布垫一下,便算做马鞍了。

若是激整数日,不光要磨出一屁股血,连大腿内侧都得秃噜皮了。

就这种装备代着,苏大为带着那群胡人仆从要是顶不住,那才是怪事。

这才是他致胜的秘密。

可惜这一切,对于唐军里其他人,还是有些陌生了。

那些行军打仗的将领,还有府兵武卒,不是世家门阀出身,便是地主,平日里练武艺,读经史子集。

谁会去想到研究怎么改良这些东西。

……

辞别了萧嗣业等一干兵部武人,苏大为急匆匆赶往大理寺。

没顾上先回自己都察寺看一下,先去找裴廉,了解高阳公主的案子。

只知高阳公主在自家宅中遇害,但到底是什么情况,苏大为现在一无所知。

“苏少卿,你总算来了。”

裴廉正在自己的公廨桌案前,审阅着卷宗。

在他桌上,各种资料早已堆积如山。

见到苏大为来了,裴廉站起身,用衣袖轻轻拭了几下额头上的汗珠。

才初春二月,气候仍偏寒冷。

但他居然坐在公廨里,都出汗了。

“裴寺卿见谅,方才有些事耽搁了,对了,公主的案子……”

“你来得正好,这是卷宗,你且先看看。”

大理寺卿裴廉向桌案上指了指。

公廨中,伏案记录的主薄,还有稍远处整理案卷的长史,悄然抬头看了一眼苏大为。

苏大为顾不这些人的反应,向裴廉行了一礼,走上去将卷宗取在手上,翻阅起来。

“仵作判断,高阳公主死于昨夜三更时分,死因是……颈骨被人折断?”

苏大为略微皱了下眉。

虽然他与高阳公主没有深交,但昨天才见过,那个脆弱的女子。

没想到一夜后,便惨遭人毒手。

这种落差感,还是令他有些惋惜。

不管怎么说,当年在长孙无忌要陷害房遗爱与高阳时,他还是出手相助过的。

心理上,多少有些感情在。

“除了颈骨,没有发现别的伤处吗?是正面折断还是从背面?”

“卷宗上有记录。”

裴廉点点头。

这苏大为,倒是个精细人。

别看只是一个小问题,却可以据此判断,凶手是陌生人,还是熟人。

若是死者认识的人,自然可以从正面大摇大摆的接近,不引起敌意。

而若是陌生人,则从背后偷袭的可能更大一些。

“正面?有可能是公主认识的人,现场有没有挣扎打斗痕迹?”

苏大为喃喃自语的,目光顺着记录看下去。

瞳孔猛然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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