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章 人生的歌

第二百四十四章人生的歌

陶成来到市里已经将近晚上,随便找了家酒店住下,找了家比较有古早味的饭店吃了一下,就在这迷离的街头走着。台湾路,在以前可是客商云集,人来人往,但现在却成了一些卖衣服的所在。

台湾路的东段是仿照英国“麦加顿”式建筑的骑楼店面,上楼下廊,富有“西欧风情”;中段是典型的中西合璧式建筑,具有“南洋风格”;西段是闽南特色民居,呈现一派隋唐“活化石”建筑的“中原风韵”,真让人难分南北中外。

走在街上,可以看到一个个老字号招牌,“至人药房各色洋货”、“有大道华洋杂货”、“洛阳楼”、“黄合德中外靴鞋”、“万圆钱庄”……,从一个个招牌上可以看到中国明清时期的繁华。可惜的是现在这些古街都已经被拆的只剩下几条小巷了,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城市的悲哀。

看着四周熟悉的红砖墙,踏着这石板路,昔日的繁华有若梦幻一般。

社会是不断进步的,有些东西注定会被历史的车辙碾过,而飘渺无踪。现在很多人都在说中华民族必须有自己的服饰,而汉服就是中华民族的服装,虽说可以用服装来凝聚民族的热血和情感,但却不知中华泱泱大国几千年,历经无数朝代,不说远古之时的夏、商、周,还是上古之时的秦汉三国,或者是中古的两晋隋唐,还是宋明,哪朝哪代没有自己的服装。

街上的霓虹灯闪烁着光亮,人潮如织,小吃店里坐满了人群,烧烤摊一个接着一个,三三两两的在那划拳喝酒、惬意的聊天。陶成看了不由笑笑,多年的生活,已然使他的性格如化石般的古老,或许这是酿酒师和他本身的毛病。他本身就不是个很喜欢说话的人,他更向往在僻静的所在安静的看着,所以他才会想着自己开一个酒庄,自己打理酒庄注定要远离喧闹的人群和繁华的都市。

来到乐浪这边,看着如梦般的山村,第一眼他就喜欢上了这个地方,这是他留下来帮他酿酒的原因之一,另一个原因他就是想看看自己是不是也能酿出他所酿的那种美酒。

身在这喧闹的街头,他忽然觉得自己好像和这个繁华的都市格格不入,也不知道为什么。漫无目的的走着,不知不觉间来到一处所在,红玫瑰酒吧。

陶成看了一下,走了进去,里面的人很多,或者三五个人,或者两三个围在桌子旁喝着酒,一边喝着一边听着角落舞台传来的歌声。

灯光闪烁,撩动人心头的激情,陶成来到吧台,找了个位置坐下。

“要喝点什么?”陶成一进来,阿良就看到了,不过阿良对他可没什么好感。

陶成瞄了阿良一眼,口说道:“随便。”

没一会,阿良就给他递来了一杯酒,陶成拿过酒杯,啜了一口,酒入肚中,如一股冰流直下腹中,瞬间化作一股烈火在腹中燃烧起来,片刻之后又回复如初,让人全身到脚有一种畅快淋漓的感觉,犹如冰火两重天一般。

回味过来,陶成看着手中的酒,对着一旁一脸玩味的阿良问道:“这是什么酒?”

“我新调的鸡尾酒,情人吻,味道怎么样?”阿良一脸戏谑的问道。

“不怎么样。”陶成乜了他一眼,回道。

阿良看了他一眼,也不管他,忙自己的事情去了。

陶成游目四看,现在正是酒吧最热闹的时候,一大堆人划拳喝酒、摇骰子,好不热闹。瞄了一下,却见角落边有一个女人自己在那边浅浅的喝着酒,一头利落的短发,一身紫色的长裙,长的不是很漂亮。看来又是一个寂寞的女人,陶成在心里给这女人下着定义。瞄了一眼,就又转头往旁边看去,却忽然看到那女人往酒吧边的舞台上走了过去。

何诗韵最近很沮丧、很受伤,今天就是特地撇开一群好姐妹,自己出来发泄一下。舞台的灯光照在她的脸上,那未施半点粉末的容颜竟有点惊世骇俗的味道。

她跟后面的乐队说了一声,继而音乐响起,只听她念到:

“假使你问我人生为着啥,我会讲为三顿为生活甲为将来,

但是看别人的脸色配合别人的心晟,这是唯一的条件。

有人认为这是为生活,嘛有人认为这是一种拖磨,

因为已经很久不知影笑容生做按怎,

开始怀疑故事中的主角到底甘是我,

因为你嘛知影咱拢是为别人在活。”

虽然这几年陶成都不怎么在台湾,但也知道这是黄乙玲的《人生的歌》。口白念完,歌曲从她口中唱出,他心中莫名的一颤,那是一种心动的感觉。

“爱唱一首歌,一首有头无尾的歌

有时快乐有时悲伤,有时只剩孤单

爱像一首歌,纪录咱的心晟甲生活

有时清醒有时怀疑,人生到底为着啥

回过头去看熊熊才知影,咱的舞台爱用青春来换

回过头去看人生过未一半,煞不知如何来唱这条歌

这首歌唱啊唱未煞,往事一幕幕亲像电影

有时阵为着渡生活,就爱配合别人心晟

这首歌唱甲心拢破一字一句拢是拖磨

因为没人知我的心有多痛。”

听着他唱歌,陶成的心莫名的一阵阵颤动,这个女人长的不是很漂亮,但她唱歌哀怨的神情,却让人有一种让人忍不住拥在怀中,好好爱怜的冲动。

看着舞台上的女人,他一口将杯中的酒喝干,把酒杯往柜台一放,就要走上前去,冷不防一只手被阿良紧紧抓住。

“干什么?”阿良抓住他的手问道。

“管你什么事?”陶成看着阿良抓着他的手,很火大的说,要知道时间就是老婆,一眨眼可就没了。

阿良听了他的话也没生气,指着舞台上唱歌的何诗韵对着他问道:“你想泡她?”

“怎么了?”

“不好意思,她已经是我预定的女朋友了。”

“凭什么?”陶成冷冷的看着阿良问道。

“就凭我外面有二十几个兄弟。”阿良看着他,用大拇指比着自己说。

“我...不...怕。”

看到陶成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阿良放低语气笑着说:“怎么说我们也是兄弟,何必这个样子。”

“你没听过为兄弟两肋插刀,为女人插兄弟两刀吗?”陶成乜了他一眼,没好气的说。

“真的没得商量?”阿良听到陶成这么说,脸顿时黑了一半。

“哼,”陶成手一甩,撇开阿良的手,就要往前走去。

“慢,”阿良看了大叫道。

“怎么,还有事。”陶成回头看着阿良。

“既然你也喜欢这女人,那我们就来个公平竞争吧,不然别怪我在后面给你搞破坏,到时候大不了我们都得不到。”

陶成一听不由头疼,如果泡妞旁边还有一个人搞破坏确实不是个事,这个女人他是要定了,想了想,就对着阿良问道:“那你说怎么竞争。”

“一个礼拜,每个人先追一个礼拜,如果没追到手就换人,就这么轮流,怎么样?”

陶成想了一下,点了点头,一个礼拜也差不多了,“可以,那谁先来。”

“我也不占你便宜,我们投硬币,花是你先,字就我先,怎么样。”

“嗯。”陶成听了点了点头,却没看到当阿良说投硬币的时候,他后面的一个服务生脸上表情古怪。

阿良回头从里面拿出一个硬币来,手指轻弹,硬币的光芒在空中微微闪烁,落下,阿良接在手中,掀开一看,赫然是字。

“怎么样?”阿良对着陶成说道。

愿赌服输,陶成只好答应,心里想着也好,这几天还有设备的事要处理,等处理完后再说,却不知阿良已经在肚里笑了开来,在心里直说陶成是个土包子。

何诗韵唱完歌走了下来,一路谢绝几个闷骚男人的邀请来到吧台,近距离的看,陶成越发感觉这个女人的不平凡,看着他那不算很漂亮的脸庞,一时有点傻傻呆呆。

阿良接连给陶成使了好几个眼神,却看到陶成一脸的猪哥样,就差没把口水给滴下来了,也没法当着眼前这即将泡的妞的面前说他,只好由他。

“想喝点什么。”阿良微微笑着,不是谄媚,而是像对朋友的口气对着何诗韵问道。

“来杯烈火红唇。”

“啊......”阿良听了惊讶的叫出声来。

烈火红唇,顾名思义,就是一种火辣辣的鸡尾酒,这种酒的热火就像情人的红唇一般直欲让人窒息。这一般都是比较风骚的女人和热情的男人的最爱,没想到眼前这个女人也喜欢。何诗韵也只是听几个死党说过,一直没试过,今天就豁出去了。

听到阿良的叫声,何诗韵两眼直视着他,问道:“怎么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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