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节:飞翔的速度17

我说过了我是一个善于忘记的人,那场虚惊我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我的父亲因为我险些再次落榜而哭了。那是我一生中唯一见他流泪。我一直觉得自己对不起他,很多年里,我都在恶狠狠地想,我这辈子要是成不了一个著名的作家不如跳楼算了。

不过我一直没有机会跳楼,我的作品一篇一篇地发表。大学毕业的时候,我们学校还特别替我开了一次作品讨论会。还给我颁发了特殊的奖学金,一百块。

命运对我很宽厚,我就这样一直一直地写了下来。开始出书,开始认得我的两个写作伙伴美美和辫子,开始让我们的花衣裳在青春的天空里高高飘扬,开始有更多的人知道饶雪漫这个名字,我的作品在新浪网连载的时候,我看到不少网友的跟贴,他们都很疑惑地问:是那个饶雪漫吗,很多年以前,我就读过她的作品呢。

是我,真的是我。

这些年,我一直站在这里,坚持着我的坚持,没有离开。

写了这么久,《小妖的金色城堡》是我最钟爱的作品。就像少女,一直都是我最钟爱的一个人群。说起来也许你不会信,我当初决定写它,是因为我在网上看到了一张少女的照片,照片上的少女有一张极有轮廓的脸,和冷漠孤傲的眼神。就是在那一瞬间,我打算为这张照片和这个陌生的女孩写部小说。小说一开始进行得非常的顺利,但我写的时候,心里有一种莫名的心痛和压抑的感觉,这是我在写别的小说的时候从来都没有过的。我在我的花衣裳网站连载第一章的时候就说:从来没有写过这样的小说,我很怕有一天,我会忽然的停止。

后来我就真的停止了。在这之间,我写完了《咱们班》,写完了《我是女巫我怕谁》,写完了《爱在仙境的日子》,写完了《我要我们在一起》。很多的读者和网友都在问:你怎么还不写小妖呢,难道你已经忘记了吗?不不不,我一直都没有忘,我只是没有将这个故事继续下去的信心和勇气。

因为我真的很怕,我写不好这个故事。很怕,我自己创造出的这三个女孩,会伤我自己的心。

每天,有很多的时间要趴在计算机前,敲字仿佛成为一种习惯,不用看键盘,字一个个飞溅而出。写不出字的时候,我喜欢听歌,各种各样的老歌新歌。每次在KTV唱歌的时候都是我最骄傲的时候,因为,没有我没听过的歌,也很难找到我不会唱的歌。写小妖的时候,我多半是在听张国荣,我是在他死后才听懂他的歌的。我的偶像是齐秦,我还记得我十七岁那年,知道齐秦已经三十岁了的时候大还哭了一场,我的一个朋友安慰我说没关系胡里奥都七十多岁了还是那么红。我的那个朋友就是标准的Leslie迷,每一次听Leslie的歌,她都尖叫或完全失去方向。如今,我们失去联系已经多年,我不知道她会不会在书店看到我的书,指着它说:噢,这个人是我同学。我也不知道,当她知道Leslie离去的消息时,是会静静地坐在那里黯然神伤,还是像当年的我那样不可控制地大哭一场。

又及,我在中央电视台看到齐秦被朱军采访,他谈到了自己的很多过去,被爸爸打,进感化院,那是任何一个公众人物都不愿意提及的隐私,可是齐秦说起这些的时候很淡然,一直在微笑,好像说的是别人的故事。

我想,十七岁的齐秦,唱着当年那些叛逆孤独的歌的齐秦,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到这一点的。

多好,岁月将忍耐和宽容刻进我们的掌心,让我们可以带着一颗清澈明朗的心来看这个世界。因为这一点,我始终觉得,归根到底成长是一种幸福。

偶尔,我也逛书店。我的一个作家朋友曾经说过他最怕逛书店,如果没有看到自己的书会伤心,认为书店不肯进自己的书卖。而看到自己的书心里也怪怪的,担心是因为卖不出去才会堆在那里。我比我的这个朋友要乐观很多,不过在网上看到印刷厂每分钟都生产一本新书的消息的时候还真的心惊肉跳,我的那些书淹没在这茫茫的书海里,到底会是什么样的命运呢?

给我无限信心的是我的读者。除了写作,我似乎找不到第二个更好的感激他们的办法。我常常在网上,遇到各种各样的孩子。他们都写得一手漂亮的文章,才气和胆识都远远胜过当年的我。我欣赏他们爱他们,是他们让我深刻地感觉写字的意义所在。有一个我很爱的孩子,在一天晚自修后打来长途电话给我,说一句:雪漫姐我想哭就抽风一样地乱哭一气,哭完后乖巧地说:没事了,我回去睡觉了。有一个我也很爱的孩子在我生日的时候给我寄她用糖纸迭成的幸运星,一共一千粒,每一粒都璀璨到令我心醉。

这本小说里,七七,暴暴蓝还有优诺的名字就是这样来的。谢谢她们提供的名字和灵感,不过还是要在这里郑重地说上一句,这只是我的故事,所有的情节与她们自身无关。

终于终于终于,我写完了它。

也许,和我很多很多的故事不同,也许,这真的是一个有点残酷的故事,可能会让你痛让你有不能呼吸的错觉。可无论如何,我们可以仰起笑脸,面对太阳骄傲地说:青春是一场永不散场的盛筵。在放弃和获得的追逐里,我愿把破碎缝成花衣裳,用我的文字盛妆起舞,温暖你整个的旅程。

饶雪漫

2004年3月于江苏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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