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鸟一个无愧于心的诛仙迷

菜鸟――一个无愧于心的 诛仙 迷

浅谈诛仙

题记:没有刻骨铭心的愤恨,就不会质疑这个世界;不在矛盾与痛苦中煎熬,就不会询问生命的意义!!!

前言

《诛仙》!!!――被誉为“后金庸时代武侠圣经”。

整部小说,爱情、亲情、友情与波澜壮阔的正邪搏斗、命运交战汇集在一起,文笔优美,故事生动,令人不能释卷。

时而唯美细腻、时而大气磅礴的笔触,将主人公张小凡的孤独,碧瑶的凄美、陆雪琪的痴情写得如梦似幻,犹如身临其境,书中感人至深的情感描写令人唏嘘不已,感慨良多。

以网络点击数超过五千万人次,并誉以可媲美还珠楼主《蜀山剑侠传》的国内新一代有浓郁中国风骨的奇幻精品巨著的《诛仙》,已与《飘邈之旅》、《小兵传奇》并称为“网络三大奇书”。在网上,更是早已经被视为和金庸、古龙、还珠楼主的作品同样等级的经典小说。

本人第四次看完此书,亦是忍不住低声叹息,眼里早已一片通红。情何以堪?!如此经典佳作,真当一生珍藏!

如果不好好品味一番,真是有愧于萧鼎四年来花费的莫大苦工。然而,本文是不准备对小说的内容进行深刻内涵的分析,否则长篇大论下来,即使写个一年半载也不足为奇,只因为这样而荒废了学业却是大不应该了,更何况本文只是“浅谈”,顾名思义,略谈体会罢了。

不得不提的是,本人近日偶然觅得一本奇书《醉看诛仙》,待得正文言尽后,后记之中将隆重推荐。

正文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任何一个读过《诛仙》的朋友,都会深深的记住这句话。因为,这个句子自始自终都贯穿于全文,我也记不清出现过多少次,只是每次出现都令人震撼不已,不由得喃喃自语,眉头紧锁,眼中亦是闪过迷惘的光芒。

“天地不仁,义万物为刍狗。”语出《老子》,本义为:天地是没有仁爱的,对待万物就像对待刍狗一样,一视同仁。而反复引用此句的《诛仙》却是反其义而用之,愤怒而深刻的阐述了另一个意思:

天道不公!!!

萧鼎用意何在?以古喻今?抑或是别的什么……《诛仙》此书内涵果然是深刻而晦涩。年幼无知,初拾此书,只道是其书想象如天马行空,情节似波澜起伏;时至今日,鄙人修为亦是不够,苦思冥想下,只是初见端倪,仍难得其中三昧。正苦恼间,偶觅一奇书,在奇书点拨之下,本人终于如愿以偿,踏入探秘世界……(由于本人文笔不堪,鉴于《诛仙》内涵过于丰富,本人就不再班门弄斧、滥竽充数,更多内容解析,尽在《醉看诛仙》,下面切入正题)

第一次接触《诛仙》,是在小学六年级,那是正值《诛仙》出版,风靡全中国之时,本人年幼,对玄幻小说不太感冒,但在某同学的“逼迫”下,不得不硬着头皮,阅读下去。哪知这一读,便让我对着神奇的玄幻世界充满了无限的向往,对佛道文化更是产生了浓厚兴趣。当然,那时的对于此书的映像便仅限于“风格唯美之最”。

第二、三次接触,便已过了一年之久。由于《诛仙》购买狂潮的渐渐兴起,我对此书的影响颇感讶然,却不曾想,因为某权威杂志上评选的“年度十大影响中国的小说”中《诛仙》赫然在列,让我再一次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于是我重拾此书,哪知这一读,竟轻而易举的与我产生了共鸣,此后我便成为了一个“正邪在心,嫉恨世事”的愤青。那一刻心里恍然觉得自己与小说中的主人公“张小凡”的身影重合,再也不分彼此。

今天,当我再次看到这熟悉的文字,其间居然散发出一种晦暗而陌生的气息,静下心,细细的品味,这一瞬间:

恍然见到了两个玩闹嬉戏的孩童,在一间破庙里,年长的一人掐住了略微年幼的,大声吼道:“服不服!你服不服?!”

红得发白的脸上,那是一双怎样的倔强的眼睛啊?!!

画面一转:阴风怒号,得到普智神僧秘传的张小凡与年长的林惊羽回到村头,竟然发现全村被屠,顿感天旋地转;醒来之后,天资卓越的林惊羽拜入青云门苍松门下,而资质拙劣的张小凡却像是一只破弃皮球一般踢来踢去,最终拜在了人丁稀少的大竹峰田不易门下。

气脉首座,争抢弟子的嘴脸,真是威风呵!无知的张小凡面对田不易的冷漠蔑视,还道是师父的严格沉默,心胸广阔呢!

短短几年,张小凡对师姐暗生情愫,不料毫无察觉的师姐却冷冰冰的扔下一句“你再练,也比不过齐昊师兄的!”

这是怎样的噩耗?竟让你心中那团火焰熊熊燃烧!是什么让你痴狂,是什么让你痛楚?!

“到底是谁私传于你太极玄清道的?!”一声怒吼震天动地,你,缓缓跪下,头垂得快与脖子相连。到底是为了什么?心爱的人儿已经投向他人的怀抱,而你却在苦苦坚持,到底是为了什么啊?!

“嘶嘶――”蓝光闪现,绝色容颜之下白皙的手中拿捏着的是如清水般发亮的天琊神剑。她,白衣飘飘,脚踏七星,“九天玄刹,化为神雷,煌煌天威,以剑引之”,苍白的脸上暗含着后继无力,而你,可以趁虚而入。

可你又在等待什么?!

为什么迟迟都不动手?为了给你师父争口气,你不惜燃烧体内那早已冰冷的鲜血,浑身是血的你还在等待些什么?!成功就在眼前了啊!!――可你为什么放弃了?

你的放弃,换来的是死灵渊下的互相依持,在那里,你和她一次又一次的陷入绝境……生死一瞬,在滴血洞中,“好运”的你碰上了给你人生转折的另一个女人――那水绿色的衣裳,动人的眼眸。

心碎为了谁?

疯狂为了谁?

“九幽阴灵,诸天神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三生七世,永堕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好似来自九幽恶魔的吟唱,一道碧影冲天而起,迎向那如狂猛野兽仿若吞噬天地的“诛仙”剑气。血雾之中,是谁在疯狂的嘶吼?!!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你宁死不说的倔强竟只是无谓的牺牲。为了正道,你甘愿一个人面对一切,而正道?却毫不犹豫的挥出了那惊天动地的一剑!!

为了那水绿衣裳的凄美少女能够再度复活,你甘入魔道,成天泡在尸山骨海中,嗜血成性,为的不过是想稍稍的弥补一下。

十年之前,你叛出青云,只为破解痴情古咒。

十年之后,你回归青云,为的却是拯救苍生。

白衣飘飘,偶尔听到黄狗和灰猴的嬉笑声,静谧的竹林中,却隐约看到绿色的衣角,听到清脆的铃铛声……

全书情节盘根错节,令我倍感深刻的是萧鼎运用“环境烘托”的手法的出神入化,几乎无处不在,特别是**之前的几句设问,将气氛逐渐引至最高峰,然后猛然爆发,气势之强,勾人心弦,达到了令人身临其境的特殊效果。

记忆最为深刻的,便是在“七脉会武”的那一节中,当张小凡拿出那根难看的“烧火棍”时,迎来的是众人的嘲笑与讥讽,那是怎样的令人愤怒和仇恨?而萧鼎只是用了一句:

“一个人,一根烧火棍,孤独的面对了整个世界。”

这句话将张小凡孤独而痛苦的内心,不差分毫的展现出来,更显一份悲凉与愤怒。再如入魔后的张小凡回到故地大竹峰时:

“竹影婆娑,竹涛阵阵,仿佛也簇拥着他。

往事如潮,涌上心头。”

短短几句,不仅衬托出主角内心的孤寂与苦涩,也让我们读者的脑海中隐隐闪过几幅画面,不由自主的哀从心起,这样,代入感有了更大的强化。更多的例子,还有主角进入黑石洞降妖除魔是偶然看见两只妖狐纷纷殉情的伟大爱情时:

“忽然有一滴泪珠,悄悄滴落在玄火鉴上,片刻之后,化做白烟,袅袅升起。

原来,狐狸也是有泪的吗?

原来,妖孽也是有情的吗?”

火龙洞中,双双跃入岩浆的妖狐,那震撼的场面不仅令主角默然不语,更是令身为读者的我心中颇为酸楚,眼里水波流转,感动之情溢于言表。而这样的效果全得归功于萧鼎对环境描写的时机拿捏得恰到好处,一番蓄势后,很容易引起读者的共鸣与感动。包括在东海流波山上,看到自己暗恋的师姐正在和别人卿卿我我时:

“你可知道,生死的那个关头,心中最眷念的人,便是你吗?

你可知道,梦回青云,万千缠绵的心绪,只为你吗?”

两句设问,将小凡心中那锥心的痛苦、挣扎表现得淋漓尽致,勿怪性子坚韧的主角会走火入魔了。

除开环境描写,萧鼎的点面结合更是搭配的天衣无缝、相得益彰,只是在这里,便不再一一赘述了。

对待《诛仙》,本人第一次着重的是内容,第二次是情节,第三次是对意境的体会,第四次是对萧大无所不在的艺术手法的体悟,而第五次(这一次),便是对此书内涵的深究……

后记

浅谈《诛仙》一文,自我感觉不好,因为是浅谈,所以方向性不强,每个方面都是浅尝辄止,再加上连续3个小时的写作,思路已不甚清晰,因此尽情期待今后的文章。

下面隆重推荐一书《醉看诛仙》

作者:蒙桠枫

简介:

笑谈红尘千秋事,醉看诛仙万古情。

有太多的人在研究《红楼》,金庸。笔者不敢与之一争雄长,就选个相对冷门的,网络奇幻小说《诛仙》;再者说来,这也算是响应党和人民的号召,与时俱进,如今,奇幻小说大流行,短短几年时间,就发展的如火如荼,迅速占领了文化市场的半壁江山,也因此,较之于名家经典,奇幻也许更容易解读这个时代,以及这个时代里的人。

在这里,笔者看到了最彻底的、最纯粹的人与兽、欲与爱、善良与邪恶,美好与丑陋的抗争!同时,也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谨以此书献给《诛仙》的作者萧鼎,以及广大的仙迷们!

精彩语录:

1对于所有看过《诛仙》的朋友,或多或少的,总会在心里留下遗憾的,并且越关注,越痴迷,也就越受伤。原因很简单,《诛仙》夭折了,说她狗尾续貂也好、虎头蛇尾也罢,都是仙迷们最真实的感受,且无论从哪个角度考虑,后三部(6、7、8)都无法同前五部相提并论,差距之大,判若云泥。

2目前网络上给《诛仙》的最高评价是:“后金庸时代的武侠圣经”。对于这个评价,笔者以为不妥,《诛仙》不仅仅是一部“武侠小说”,她的文学水平和艺术成就也是不容质疑的,甚至,她最辉煌最伟大的地方还不在于此,而恰恰是她的社会价值和时代意义。或许,称之为“21世纪的红楼梦”也许会更准确一点。

3如果说《红楼梦》为那个时代唱响了挽歌,那么《诛仙》就为这个社会敲响了警钟。

4《诛仙》本身就是一部《天书》,一部时代的《天书》,反应了我们这个时代的特点,以及这个时代里青年的心声以及思想特征!

5毋庸置疑,《悟空传》是为大家所推崇的,因为有了玄奘那句经典的:“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要这众生,都明白我意,要那诸佛,都烟消云散!”他不再是普通的奇幻小说,至少不仅仅是。其实,这些东西,《诛仙》不光有,而且更深入,只是隐藏的很深罢了。

6庄子云:大道成于屎尿之中。青菜豆腐最能考验一个厨师的水平,越是平凡越见功力,《红》写的闺阁趣事,儿女情长;《鹿》写的是“一个极品流氓的奋斗史”,而《诛》则写了一个愤青对人生的感悟,从觉醒到反思再到探索,最终认清自我的过程。各自的侧重点不同,但有一点是相通的,都是把主题隐藏在故事之中了,需要细细的品,如此才能读出滋味。

7金庸浩瀚如大海,以武侠小说这样被主流文坛所不屑的文字成就了半门学问。因为,金庸写的是武,是侠,是江湖,是恩怨情仇,阐述的,却是人性。比之《金著》浩瀚沧桑的历史背景,博大精深的国学底蕴,《诛仙》就如牙牙学语的孩童,永远都无法望其项背。但笔者仍要把《诛仙》与《金著》拿来比较。因为,《诛仙》是在用自己的方式,阐述人性。

8萧鼎能与金庸比才气吗?《诛仙》能与《天龙》争成就吗?

当笔者在论坛上提出这个观点时,被人无情的耻笑。而耻笑笔者的,正是《诛仙》最铁杆的粉丝。看到他们笑,笔者跟着也笑。

可爱的诛丝们,可爱的年轻人,我们都太谦虚了,我们都被传统严重束缚了,我们看到了自己的短处,却惟独看不到自己的优势。突然想起小时候的一句儿歌,我们都是稻草人,一不能动,二不能笑,三不能露出大门牙。其实,久而久之,被压抑的久了,也就习惯了,没有心,没有肺,听学者谈经论道,惟名家马首是瞻。反过来却要告诉更小的孩子,谦虚,慎言,趱越的话不能说,过分的事不要做,否则,惹人耻笑!

岂不知,《诛仙》要打破的正是这些,要寻找的也正是“自我”。

9事实上,《诛仙》永远都无法成为经典,因为适宜经典生存的土壤已经被铺上了厚厚的红地毯,洒满鲜花,摆上葡萄酒,在一片金光粲然中湮没了。经济发展了,文化却退步了。安心做学问的人越来越少了,名缰利锁,百般牵缠,不可谓不是一种悲哀!

10诚然,《诛仙》写的确是古代的事,因为地点在神州皓土,个中人只知修真炼道,不懂马列主义究竟为何物。但她所要表达的,却根本就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心声。

这是个纷扰的世界,这个世界流行快餐,快餐式的爱情,快餐式的一切。

《诛仙》,正是以快餐文学的形式出现,骨子里却是在无情的嘲笑着快餐文学,也嘲笑着自己。

《诛仙》,无愧于时代的“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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