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章 分不了的手

赵敏迈着小碎步,害怕脚下的雨滴溅起泥点在裤腿上,等看到我时,这方才步子稍微迈大点儿,走向前,跟我拥抱的撒娇,“你怎么选这种天气约我,是要让我感受浪漫的雨中漫步吗?”

赵敏当时的模样有点儿像电视剧‘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里面的周蒙,特别的单纯,傻乎乎的让男人骗,还挺让我不忍心的,但那句卡在嗓子眼的话,既然已经带过来了,不妨就冲她说出来,拉着她的手,让她先稍微安静一下,然后缓缓道,“我们分手吧。”

情绪的两种极端,前一分钟还是情郎在雨中的守候,浪漫的情调,再一分钟转眼就变成了离别告辞,伤心欲绝,赵敏有点儿受打击,不愿意相信这是真的,仰着脸,“不要跟我开这种玩笑,分手如果说多了,可能就真的要分手了。”

分手肯定是要分手,我知道这已经是两个人露水情缘最好的结局,这种富家千金,咱高攀不起,若是在一起,以老子沾花惹草的性格也不会幸福,因为她被宠惯了,哪里会有包容心允许其他女人的存在,严肃的望着她,“我没有跟你开玩笑,我说真的,我们分手吧。”

赵敏看我是来真的,这才显露出一丝失意,一丝难过,哽咽着,问,“为什么呀?我哪里做的不好,你告诉我,我都可以改。”

我伸手拉着赵敏的手臂,这个时候如果单是说理由,她总能够找出反驳的话语,于是我决定,唱首歌表达自己的心意,既可以保证浪漫的分开,又能够达到想要的目的,“赵小姐,你从没忘记你的微笑,就算你和我一样渴望着衰老,赵小姐,你嘴角向下的时候很美,就像安和桥下清澈的水,赵小姐,我也是个复杂的动物,嘴上一句带过心里却一直重复,赵小姐,鼓楼的夜晚时间匆匆,陌生的人,请给我一支兰州,所以那些可能都不是真的赵小姐,你才不是一个没有故事的女同学,爱上一匹野马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这让我感到绝望。”

一首歌唱下来,我最想表达的就是最后一句,爱上一匹野马,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这让我感到绝望,虽然有夸张的成分,但还是比较契合我当时的情绪的,顺便提一句,这首歌是民谣歌手宋冬野的原创,然后由快男左立唱红的,只不过他的女友貌似并没有歌中带给人的那种安静祥和的美,其实是个很躁动的女孩,据说十六岁就在外面鬼混,自述见过什么4p、6p,甚至重口味的爆菊之类的,具体内容可以搜索他女友的豆瓣帖子。

一首歌唱下来,赵敏咬着嘴唇哽咽,无力的把手中伞落下,整个人在淅沥沥的小雨中淋着,我赶紧把伞举过去,想要给她遮着雨,但她完全不听,痛苦的躲开,让雨点整个儿打在脸上,情绪紊乱的问,“你的意思是因为我们家庭之间的差距是不是?门第就真的那么重要吗?”

我冲她点点头,必须下这个狠心,要不然分不了手,回头让她爸爸发现,我这边承受不起,毕竟人家是富豪,想要搞我应该不难,“我们真的不合适。”

赵敏抬手摸了一把湿漉漉的头发,雨虽然下的不大,但是特别的密,不知不觉间,地上已经是一汪汪的小水塘,哭诉,“那能怨我吗?我爸妈生我之后就给了我这一切,如果我告诉你,我根本不想要这样的生活,你信吗?如果你不敢接受我,为什么你又要得到我。”

我这边还一直打着伞,赵敏一个柔弱女子却淋在雨中,咋看都觉得别扭,于是我干脆也把伞丢在了一边,冲着她嚷,“这一切都怪我,在爱上你之前,没有想到不得不面对的结果,我求你原谅我,如果分开是正确的,我们为什么不分开,还坚持着错误的在一起。”

赵敏虽然是个富家千金,但一直没有尝试过爱情的滋味,这刚刚把她内心蕴藏多年的火给点燃,哪里那么容易就能熄灭,疯狂的将我揽腰抱住,一边哭一边喊,“我不管,我只想跟你在一起,如果这是一种错误,我愿意一直错下去,如果这是一种错误,我愿意一错到底。”

赵敏这么坚持,我还能说什么呢,而且由于性格的原因,天秤座的男生其实蛮不懂的拒绝女人的,只要对方的语气一嗲,或者一柔软,整个儿也就陷了进去,那一刻这种毛病又出现在了我的身上,决定退而求其次,既然她不愿意分手,那就同意她做我的地下情人,只要隐藏的好,就不会被人发现的,至于将来她爸妈逼着她结婚之类的,到时候再说,只要不要深深爱上她就行。

雨中一直淋下去不是办法,拉着赵敏到车上避雨,两把伞也不顾了,就丢在路上,等在车座上坐好,看着头发散乱的她,真有点儿为爱痴狂的意思,年轻版的奶茶刘若英,拿出纸巾,替她擦拭着额头的雨点,而她也不闲着,直接用衣服袖子给我擦头发,她那个衣服可不便宜,两个人突然就抱在一起笑了。

气氛由热,变的冷,现在又回温,摊开了同她讲,“敏,我们不合适,这是我们的心里话,如果你实在跟我分不开,那我就给你一段时间,等你什么时候对我没有感觉了,你就直接扭头离开,什么都不需要对我说,只不过我有个小小的要求,咱们接下来的交往要完全保密,不能够让任何人知道,你可以骑驴找马,拿我当一头驴,也可以安心守着我,甭管怎么样,我不会再跟你提分手。”

赵敏毕竟也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听的懂我什么意思,反问,“你是要我做你的情人吗?”

我皱着眉头思索片刻,点点头,“算是吧。”

手头上的事情,差不多都算是搞定了,女人也是一样,该安顿的都有安顿,在这个城市所剩无几的事情中,其中有一件就是带点儿特产回老家,到时候老同学什么的都要参加婚礼,作为回礼送送他们,这事我已经开始在办,能联系上的都在积极的联系,不过到时候恐怕也去不了几个,最多最多只是中学那些,家离的近,能够有时间赶过去,要是离的远的,谁会离的老远跑去参加个并非亲密朋友的婚礼?

回家之前买特产这事,有赵静和麦加忙活,我只负责开车载着她们就行,其实说起来,天这么热,还真不想让麦加跟着折腾,肚子里面怀着孩子,偶尔动动可能有助于顺产,可如果路走的太多,劳累过度可是会流产的,在车上就嘱咐她,“你等会儿逛的时候别急,慢慢悠悠的。”然后又嘱托另外一个,“静儿,等会儿好好照顾着你姐姐,可别让她摔着或者被人撞着。”

两个女人异口同声的说我烦,埋怨我懒惰,不跟着她们一起逛,还说我乌鸦嘴,一张嘴就不是好话,于是我就干脆闭了嘴,等到她们下车时才讲话,“我在超市长椅上坐着休息,你们完事后到那儿找我。”

下车之后分开,朝着两个不同的方向,天气炎热,超市里面开了空调,倒还算舒服,我琢磨着找个椅子,半躺着戴着耳机听会儿歌,最近迷上了民谣,特别是大乔小乔的一首,貌似还登过春节联欢晚会的舞台,接下来,走到那儿,确实也是这么坐的,心静如水,闭目养神。

四下里常有人走动,单单只是听歌肯定也不可能,偶尔会睁开眼睛观察观察那些路人,有的女孩子穿着白色连衣裙,轻飘飘的就游动了过去,有的女人则是一身的紧身衣服,勾勒的有屁股有胸脯,可别说,凹凸有致,还挺惹火的,乱花渐醉迷人眼,看的是眼花缭乱,但我知道,路边的野花不能采,容易阴沟里翻船,万一搭讪再被拒绝了,旁边长椅上还坐着其他人,肯定够丢脸的。

大概就是这副样子,慢悠悠的度着时光,出现意外是我再次闭上眼睛的三五分钟后,闻到了一股烟味,而且就在我旁边,睁开眼睛一看,奶奶的,一个三十岁左右的老烟枪色迷迷的抽着烟盯着来来往往的女人,而且专盯两个部位,一个是屁股,一个是胸脯,让我挺没有好感的。

马上就要回老家,我是不想惹事的,所以虽然厌烦,但也没有讲出来,只是心里想,这个地方应该不是抽烟区,他这样子挺欠扁的,看看四下里没有空位置,只能够闭上眼睛忍耐,我是不想挑事的,可事情偏偏往我身上找,就觉得手腕的位置被烫了一下,火燎火燎的痛,睁眼一看,旁边那老兄跟没事人似的,一只手戳着烟在我胳膊旁边晃,另一只手正弯腰系鞋带。

我心里面有火,憋不住,用力推了老烟枪一把,他的手指被烟熏的焦黄,估计还是个干苦力的,上面老茧一层一层的,这种人老子其实蛮可怜他们的,毕竟老子也是从这个阶段发展过来的,但可怜归可怜,惹到老子身上就不一样了,推的他一个趔趄,然后冲他讲,“哥们,小心点儿,烟头碰到我胳膊了,很痛知不知道。”

如果老烟枪直接走开,或者给我道声歉,这事也就这么过去了,可他不仅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还特别嚣张的拿烟头朝我身上点了一下,烟头上的火把我的衬衫烫了一个小洞,夏天嘛,穿的特别薄,容易给烧焦的,烫完之后,他瞪着眼睛,不讲话,但是特别招人烦。

超市里面嘛,稍微有点儿动静,立刻就能够引起路人的关注,方才争吵两句,已经有围观者停下了脚步,特别是刚刚一直坐在长椅上的那些,这时候纷纷伸长了脖子,有种骑虎难下的感觉,霍的站起身来,用手一指,嚷嚷道,“起来单挑。”

一直以来,君子动口不动手都是受到崇尚的,但我更认为男人之间不适合这样子,太娘们了,还是直接拳头解决的好,老烟枪看看我,觉得我看起来也不是特别厉害的那种块头,于是就听了我的,站起身准备与我干架,不太确定他打架怎么样,只看他抽烟抽的那么凶,估计体力就好不到哪里去,这种人气特别短,只是有点儿怕弄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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