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渐入佳境

V功夫,黄博几乎跑遍了京津冀地区所有能接的场子,可以说是大捞了一笔。

所以在歌手经纪业务上满,牧野唱片又赚了一笔。

张牧粗略的算了算,就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公司便将近赚了三百万,可以说是吃了个肚圆。

不过黄博也没有吃亏,他零零碎碎的收入加起来,也差不多赚了将近百万左右。

可以说黄博这一个月赚得钱,就比他前半辈子的总和还多。

所以从即便知道公司彩铃业务是一块肥肉,但是黄博却没有丝毫贪心不足的意思。

知进退,明得失。

这也是当初张牧最看重他的地方。

当然了,这也就是歌曲热度正高的时候,牧野才会有这么多收益。等过段时间有新得彩铃神曲出来了,利润自然会掉下去。

并且黄博若是没有新的作品来维持热度,后面商演的收益自然也会越来越少。

所以张牧看完数据之后虽然高兴,但还不至于忘乎所以。

尤其是当他看到后面几份文件之后,脸上更是不由露出了一丝无奈之色。

“华语流行音乐榜:

1.东风破——周杰轮

2.遇见——孙燕孜

3.离歌——信乐团

4.暗香——沙保亮

5.superstar——S.H.E

6.遗失的美好——张韶晗

7.十年——陈亦迅

8.晴天——周杰轮

9.痴心绝对——李圣捷

10.一万个理由——黄博”

当看见各大平台的榜单都大同小异,有些甚至没有将《一万个理由》列入其中后,张牧不由无奈的摇了摇头。

挂逼不可怕,可怕的是碰到了一群挂逼。

要知道就算是再过上十年回头看,这些歌也照样不显落伍。

不过话又说回来,华语乐坛是什么时候完的呢?

难不成是从姓华开始?

……

在忘掉某些不愉快的记忆之后,张牧便继续看着报告。

随后,当他看见《笔仙》的海外销售成绩时,顿时不由吃惊的瞪大了双眼。

见此情形,杨光这才忍不住露出一丝得意的微笑。

虽然最近牧野唱片势头看似发展的极好,但是杨光心里清楚,这里面大多都是张牧的功劳。

他在公司里面的作用,充其量不过就是一个大管家罢了。

作为一个年纪轻轻就身居跨国公司高管的他来说,自然不愿意就这样碌碌无为。

所以这段时间他除了打理唱片公司的业务之外,也一直在操心着《笔仙》的海外销售。

为此他不惜通过以前在索尼的人脉,绕了不少圈子才让《笔仙》在扶桑上映,虽然是以被东宝映画买断的形式。

毕竟除非电影有当地强力的电影公司参与,否则国外电影几乎不可能在扶桑获得分成待遇。

不过即便如此,杨光能做到这一点也极为不易了。

要知道张牧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新人,既没有什么光鲜亮丽的履历,《笔仙》也是他的第一部电影。

故此即便《笔仙》的观影效果不错,但是杨光最初联系的几家扶桑电影公司却依然犹豫不定。

若非东宝见年初在扶桑上映的那部《咒怨》票房不错,有心想试一试,否则《笔仙》基本上没可能登录扶桑院线。

而棒子那边也是如此,棒子国在六月的时候上映了一部恐怖片《蔷薇,红莲》,反响相当不错。

于是棒子国的CJ娱乐,见国内恐怖片的氛围正热这才,决定买断《笔仙》回国放映。

听完杨光的讲述之后,张牧这才知道原来棒子和扶桑的电影分账模式,竟然完全不同。

在扶桑大多数电影票房收入的50%,都会被影院和“制作委员会”提取,剩下的才是制作方的。

在扶桑这剩下部分的票房,则被称之为“配给收入”。

相比于扶桑,国内的票房分账比例要低一点,大概只有43%左右。

不过棒子国的电影分账模式,和华夏与扶桑又完全不同。

首先棒子国电影票房的计算方式,不是用金额,而是用人次。因为棒子国各大影院都实施统一的电影票价,换算成人民币大概就是40元/人次。

所以用电影的观影人次乘以40元/人次,便能得到大概的票房收入。

以棒子国年初的那部《蔷薇,红莲》为例,它的总票房为314万6217观影人次,所以换算一下便可以得知,这部电影的票房收入大概是1.2亿元人民币。

并且棒子国政府向来大力扶持影视行业,所以电影的票房收入政府不会抽成,而是由影院和制片方相互分享。

至于其中比例,常常是在六四分成和五五分成之间浮动。具体如何,便要看制片方和影院的博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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