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再往前走,就出新手村了

朱传文自然不知道自己母亲和两人弟弟在船上的惊险遭遇,

吃过早饭,他交待鲜儿在客栈呆着别乱跑,自己一个人上了街。

他要去采购一些放在空间里的必需品,鲜儿跟在身边不方便。

民以食为天,特别是在乱世,要想活下去首先得先保证有吃的,

手里有粮,心里不慌!

所以,朱传文首先采购的就是米面油盐。

每采购一些东西,他都会找个没人的地方将其收入空间。

到中午时分,空间一角已经堆满了各种食材,这些东西够他和鲜儿吃上一个月绝对没问题。

食物是无虞了,但是安全防范方面却令朱传文有些担心,

现在防身武器方面只有一把从青牛岭土匪张二虎那捡来的鬼头刀,

这把刀近战还行,但若是碰上枪...

得想办法搞到一杆枪才行。

“叮,”正当朱传文琢磨着到哪去弄枪的时候,脑海中突然传来系统清脆的声音:“恭喜宿主走出新手村成功到达宝丰镇,触发特殊奖励,奖励已发放!”

啥玩意?

才走出新手村?

朱传文连忙驱动意识进入系统,看到系统屏幕上显示着一张地图,

而从朱家峪、青牛岭到宝丰镇边缘这一带地图为绿色,绿色代表是危险性最小的新手村。

宝丰镇则显示为淡红色,越往北去红色越深!

这标志着,从宝丰镇开始,自己路上遇到的危险则会越来越大!

调头回去是不可能了,再危险也要走!

朱传文不再理会地图提示,点击领取奖励,

不知道是系统出了BUG还是换了打怪地图的缘故,奖励竟然有五项之多:

奖励1:升级版驳壳手枪1支(附赠子弹1000发)

奖励2:升级版毛瑟步枪1支(附赠子弹2000发)

奖励3:射击精通技能

奖励4:动物召唤能力

奖励5:千里马属性

说实话,当朱传文看到前两项奖励的时候,心里有一点失落。

作为当兵出身的他,太了解这两位老祖宗的特点了。

故障率高、容易卡壳、射击精度低、射程短、弹容小......可以说是一身毛病。

这系统也是挺抠的,为什么就不能奖励几支后世的名枪啊,哪怕来支AK也行啊!

失望归失望,又不能退换,也只能凑合着用了,总比拿刀强!

但是有一说一,在这个年代,这两种枪无疑是枪族中巅峰般的存在,甚至连国内都没有装备多少。

正当朱传文准备把意识退出系统的时候,突然发现在每项奖励后面附有说明。

点开说明,这关系这三种奖励的详解,

升级版驳壳枪,弹容20发,自带消音器,具备慢射和速射两种功能,

精度比后世枪王伯莱塔9.2F手枪还要高,最远射程200米,

故障率十万分之一、能够在各种极端天气下使用......

看完说明,朱传文不禁咂舌,这哪是老爷枪,这简直就是披着驳壳枪皮的黑科技啊!

先不说低到可怕的故障率,就是光弹容量就能秒杀后世一切枪王!

最违和的是,驳壳枪竟然还配有消音器,能把枪声压缩到20分贝以内......

说的直白点,都没有放屁的声音大。

而升级版毛瑟步枪的性能更为恐怖,

弹容弹为10发,最远射程为2500米,2000米内能穿透5毫米厚的钢板。

如果配上刚得到的射击精通奖励,那简直无敌了!

若不是现在在大街上人多不方便,朱传文真想马上把这两把枪取出来试试,看看是不是像系统说明上说的那么牛哔!

研究完枪,朱传文才把注意力投向第四项奖励,

动物召唤技能!

翻看技能说明,朱传文很快搞明白了这项技能的用途,

可以召唤并控制以自己为中心半径200米内的某一种动物为自己所用!

泥玛,这个技能绝对逆天了!

半径二百米范围内,即便是控制一群蚊子进行攻击,任谁也受不了啊!

如果控制的是毒蛇或是猛兽什么的,

简直是杀人于无形!

朱传文对自己这项奖励实在是太满意了,

若论起威力,这项技能可是要比枪大多了。

放在深山老林,绝对是无敌的存在!

想想自己控制着一只老虎或是一群狼对敌人展开攻击,那感觉简直不要太爽!

至于最后一项千里马属性,对沈易来说更是及时雨,

可以把马的耐力提升三倍,把它用在白马身上再合适不过。

研究完奖励,朱传文将意识从系统中退出,

想了想再也没有什么要买的,

看看天已近中午,他转身朝着做衣服的裁缝店走去。

到裁缝店取了衣服,朱传文直接回客栈。

“来,鲜儿,试试新衣服合不合身?”客房里,朱传文从布包里拿出衣服,让鲜儿试穿。

“好。”没有女孩子不喜欢漂亮衣服,鲜儿开心的拿着衣服到里间去换。

果然是人靠衣服马靠鞍,

片刻,鲜儿从里间出来,朱传文眼睛一下子亮了。

鲜儿本来就长得水灵俊俏,如今这身白花红底的衣服一穿,面带娇羞的往朱传文面前一站,朱传文的眼睛顿时移不开了!

好看!

特别好看!

“传文哥,好看吗?”见朱传文一直盯着自己看不说话,鲜儿红着脸问道。

“好看好看!”

“真好看!”

“跟仙女似的!”

朱传文由衷的夸赞,鲜儿本来底子就好,这一打扮,活脱脱一个小美娘子。

被朱传文这一夸,鲜儿脸更红了,低着头:“传文哥你净哄俺,哪有你说的那么好。”

“我可真没瞎说,是真的好看,”说到这,朱传文话锋一转,“但是鲜儿,这套衣服在家里穿穿可以,在路上就不要穿了。”

“好,我听传文哥的。”

鲜儿连原因都没问,直接点头答应,她相信朱传文都是为了自己好。

朱传文的确是为了鲜儿好,这个世道可不太平,而财和色是引发祸端的最大因素,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带着这么漂亮的鲜儿赶路无疑会增添许多不必要的麻烦,至少在自己没有彻底变强之前是这样。

也正是因为如此,昨天在做衣服的时候,朱传文给鲜儿多做了两套粗布衣服,就是为了方便路上穿。

兵荒马乱,安全才最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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