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参王而已,有都是

飞机很快降落在徽城,众人短暂的休憩后继续上路。

宁初曾问老道士和常山他们要不要留在这里,结果几人都拒绝了,说想跟着去江城看看。

宁初笑了笑,没有拒绝。

四个小时后,茫茫废墟大地上出现了一个中型聚集地,下方人头攒动,充满了烟火气息。

看到这一幕,所有人都松了口气。

于婷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历经20多天的生死磨难,她终于安全回家了,不由的多看了宁初几眼,眼中满是感激和温柔。

……

轰轰轰~

飞机很快落在军营中。

于和泰带着儿子和老婆早早等在一旁,就连陆老将军和雷佐也在。

舱门打开,首先跳下去的是常山,然后是小武、老道士,最后才是宁初和于婷。

“婷婷。”

于婷的母亲立马激动的跑过去,将她抱在怀里。

后面,于和泰偷偷抹了把眼泪,于华则对着宁初竖起了大拇指,一颗心总算是落回肚子里。

“妈,我没事。”

于婷和母亲抱在一起,立马也哽咽出声。

宁初笑了笑,没和她们参合在一起,转身向陆老将军等人走去:“陆老、于伯父、雷大哥、于大哥。”

“好小子,真把人救回来了。”

“英雄出少年,老夫果然没有看错人。”

“你就是我们于家的恩人……”

几人一番唏嘘。

最后还是雷佐问道:“小宁,这几位是……”

“哦,他们也是从洛城出来的,这位是……咳咳,是龙虎山的道长,这位是他的徒弟,另外这位常山兄弟也是军人出身。”

“贫道叨扰各位了。”

老道士人模狗样的向陆谨等人抱拳。

常山和小武跟在后面,纷纷点头致意。

“欢迎,欢迎。”

“好了,你们舟车劳顿,快和我回去休息吧,晚上咱们好好喝几杯。”

于和泰说话时,于华已经打开了车门。

临走前,陆谨看向宁初:“等有时间了,来我这边坐坐,和我聊聊洛城的情况。”

“好的,陆老。”

很快,几人上了三辆商务车,驶离军区大营,回到于氏中医堂。

于婷的母亲始终拉着于婷不肯放手。

于华带着宁初几人,先是让他们洗漱一番,又找了些干净衣服,然后安排了房间休息。

当从于婷那得知宁初受了伤时,于和泰亲自带着几个老中医去看望。

一番检查之后,全都震惊于宁初惊人的恢复力。

短短两天不到,断裂的肋骨竟然已经开始愈合了,按照于和泰的经验,再有几天就能痊愈了。

“不愧是从小练习气功的人啊。”

“是啊,这恢复能力,已经超出人类范畴。”

“简直就是医学奇迹……”

几个老中医讨论一番,最后只能归结在气功上,否则无法解释这么变态的治愈能力。

宁初自然乐得如此,减少了不必要的麻烦。

晚宴他没有参加,老道士带着小武和常山美美的大吃了一顿,酒足饭饱之后,便开始了不着四六的吹嘘。

神棍最擅长什么?

自然是胡说八道!

什么精通医术,什么撒豆成兵、勇斗丧尸,就差化身超人,拯救人类了。

一旁的小武和常山差点把脸贴在盘子里。

于婷只是抿嘴憋笑,没说点破他。

后来实在是听不下去了,便拿起准备好的餐食去了宁初房间,亲自给宁初喂饭。

宁初其实是可以自力更生的,但……

嗯,校花喂的饭更香!

简单喝了点粥,吃了些蛋羹后,他便躺了下去。

“婷婷,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

“我也不知道啊。”

于婷放下碗筷,有些惆怅。

现在全世界都沦陷了,国外也回不去了,一时间也不知道以后该干什么。

宁初想了想。

“我记得你是学生物研究的吧?”

“嗯,怎么了?”

“我之前和你说过,我在去洛城前曾救过猎鹰小队和一名教授,其实他就是研究生物学的。”

“哦?”于婷眼睛一亮:“哪个教授?”

“全名我不知道,大家都叫他高教授。”

“啊,高教授?”于婷顿时瞪大眼睛。

宁初疑惑的看着她:“你认识?”

于婷点点头,随即又摇了摇头:“不是认识,是听说过,高寒教授可是生物界的权威,我还曾有幸听过他的演讲呢。”

“这么牛啊。”

宁初摸了摸鼻子,不过脑海里出现的却是高教授在游乐场因愧疚伏地痛哭的画面。

且不说此人的学识如何,单是那份性情就十分难得。

说一句‘赤子之心’也不为过。

他想了想,说道:“我救过高教授,也算是和他有些交情,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帮你说说话。”

“真的?太好了!”

于婷喜笑颜开,犹如绽放的百合花。

此刻的她已经梳洗干净,穿了一件白色衬衫,身上散发着淡淡的香气,清新而干练。

睫毛微微颤动,澄清的眸子含着笑意,像是金黄枫叶林中的一汪秋水,清澈动人,有包含温暖。

宁初顿时看的痴了。

不愧是当年的校花,白皙的皮肤,娇小的鼻梁,殷红的双唇,精致的五官,丰满的……

咳咳!

宁初及时收回目光。

于婷并没有察觉到这些,此刻正满脸憧憬的看着宁初:“太好了,如果能成为高教授的学生,一定能学到很多东西。”

“是吧!”

宁初微微一笑。

这就是学霸的觉悟么?

二人又聊了一会,于婷起身离开。宁初静静的躺在床上,意识进入到了福地洞天中。

修炼这种事,一定要持之以恒才行。

和阿木简单的说了自己的情况后,他便走到了重力石屋中,开始枯燥而痛苦的修行。

第二天一早,他缓缓睁开眼睛。

又喝了些井水,吃了些福地洞天中的‘灵果’!

以灵力滋养而结出的果实,他觉得就应该叫灵果。而灵果的好处要比灵蔬强很多。

并且,他还带了一株人参出来。

这些人参自从栽到福地洞天后,还是第一次挖出来。

短短一个月不到,这些人参的重量和参须等情况已经超过了之前的那株百年参王。

洗去泥土后,已经具备了人形轮廓。

“好家伙,这是要成精了吧?”

宁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随后,他找到了于和泰,将人参递给他。

于和泰刚开始还没放在心上,但随着仔细打量了之后,身体一僵,老脸顿时激动起来。

“这……”

“我的天,这人参起码有三百年了吧?货真价实的参王啊!你哪弄来的?”

“我……”

宁初想了想:“我家后山上采的,您忘了,上次我还托于大哥帮我拍卖了一株呢。”

“那株我知道,才一百多年,虽然珍贵但也不是没有,而现在这株……简直世间罕见啊!”

于和泰爱不释手,就像是老流氓见到了美女。

“嗯,既然伯父喜欢,那就送给您了。”

“啥,送给我?”

于和泰猛地瞪大眼睛,一副不可思议的模样。

宁初微微一笑。

“您就收下吧,这玩意,我们村后山有都是。”

“……”于和泰面容一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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