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照进现实

女妖“牢房”旁,几名士兵分立四周,松松垮垮地站着。

那女妖还被绑在中间的树上,低垂着头,看着地上的小草,兀自出神。

她又想到了她一直在等的那个人。

即使她已经记不大清楚他的模样了,但她始终在等,等待这件事成了她生命的意义所在。

她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在等他,还是在等曾经的自己。她唯一知道的是,自己会永远在这等下去,直到等到他,或者等来死亡。

现在看来,是死亡先来——这些人类重新回到了这片土地上,他们不可能接纳一个妖怪,迎接自己的只会是死亡。

至于那个人类大官说的那个人和妖和平相处的故事……

女妖其实并不觉得有这种可能。

之所以愿意和他说话,回答他的问题,也只不过是因为他讲了一个好故事——这是她这辈子听过最美好的故事,她喜欢故事中那个虚幻的世界,这是给他讲故事的报酬。

就像她以前偷偷去听那些人类说书唱曲的时候,给的那些铜钱一样。

她很想再听一遍那个故事,只是可能再没这个机会了。

女妖默默地想着。

突然,她神色微微一动。

有人来了,其中有个脚步声正是那个人类大官,她也听到了他的声音。

“你们归队去吧,不用站岗了。”

叶欢对周围那几名士兵这样说道。

大楚以文驭武,文官掌控军权。就拿云州来说:在云州,这支400人的云州厢军的总将领是营指挥使卫堂,但是卫堂只拥有军队的指挥权,招募、训练、屯田等事都由云州兵马都监负责,至于最高的军事调动权,则掌握在知州手中,没他授权,谁也指挥不了这支军队。

也就是说,叶欢是云州厢军的军事首领,这让他不禁想到了大宋,两者倒是极像。而手握枪杆子,也让他做很多事都无需顾虑。

“是!”

几名士兵领命离开,叶欢走到女妖身前。

女妖抬起头来,看着那人类大官走到自己面前,蹲下身,笑着看自己,开口说话:“姑娘,你听说过西部大开发吗?……”

这人类大官说了很多,女妖却不记得自己说了些什么,她只知道自己被松了绑,解开了捆妖绳,和这些人类站在了一起,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那人类大官还烧了些草木灰,在地上拼成了一个大蜘蛛的形状,最后指着地上那堆灰,一本正经宣布:“经本官仔细审问,此妖与云州城消失一事并无关联,已被烧死。”

最后,他问了自己姓名。

“你叫什么?”

“丁素秋。”

叶欢点点头,“丁素秋,从今天开始,你就安心在云州生活下去,为我工作,报酬就按我们谈好的来。不过你也得遵纪守法,不得随意伤人。暂时你就先扮作我的贴身卫兵吧,衣服已经准备好了……”

一直到跟着叶欢回了她的那个家,丁素秋都还神不守舍,眼神恍惚。

人类竟然真的接纳了她?在明知道她是一个妖怪的情况下。

昨天听过的那个美好故事,似乎开始照进现实。虚幻和真实交错,让她分不清真伪,直觉得身处梦中……

叶欢觉得很满意。

通过昨天的画饼经历,他发现丁素秋很喜欢听故事,就像那些投资人一样,于是他今天又讲了个故事,真的就顺利地和对方达成了合作关系。从今往后,丁素秋为他工作吐丝,作为回报,他将保障丁素秋在云州的生存,并支付这笔生意的二成利润给对方。

另外还有一件事也是让叶欢没想到的,那就是他从周戴安口中得知,云州司天监的知监陆昂竟是周戴安的学生。原本来云州的只是周戴安,陆昂是为了陪周戴安才主动请缨前来的。

有这一层关系在,也让这件事进展得更加顺利。

一切搞定,妖蛛丝的生意终于可以开始了。

只是在此之前,叶欢想要亲眼看一下原料的生产过程,他对此很好奇,想知道血肉之躯究竟是怎么变出妖蛛丝这种东西来的。

所以等丁素秋休息一会儿后,他就迫不及待地拉着她进了卧房。

“你现在先吐一些丝试试看,”话音未落,又加了一句,“要那种不黏的。”

在做实验的时候他就发现了,宋平拿来的那些妖蛛丝有的较粗、不黏,有的较细、很黏,很黏的那种很难出丝、甚至出不了丝,只有不黏的那种才是合格品。

谨慎起见,叶欢还拉了周戴安一起围观。

丁素秋休息了一会儿后,已经没那么恍惚了。听到叶欢的要求后,她没说话,而是做了一件令人没有想到的事。

她直接伸手把裙子撩了起来。

叶欢瞪大了眼睛,一眨不眨,正想说自己不是那种人,但是仔细一看才发现丁素秋这布裙有古怪。

这裙子不是常见的那种一片式全包裹,而是一种特制的分片式,一撩之下,连着内里的内衣也一起撩开,直接露出了光洁平坦的小腹。

丁素秋的小腹也和人类一样,有个肚脐眼,此刻正吐出粗大的丝来,平直出肚、喷出一尺远处呈抛物线落下,像是在肚子上长出了一条白色的尾巴来,很是猎奇,应该能戳到某些人奇特的X癖。

“那种丝,只有这里才能出。”丁素秋终于开口,解释了一句。

周戴安没怎么多看,不感兴趣。与此相比,他觉得还是叶欢的那个能够把妖蛛丝变成细蚕丝的东西更有意思。

和周戴安不同,叶欢看得非常仔细,不是X癖独特,而是觉得非常神奇,脑子里也冒出了很多念头来:她的肚子里是有一个专门储存妖蛛丝液的腺体吗?周戴安说妖怪的食量是人类的十倍以上,体型却正常,所以说这些东西的来源是食物能量吗?那照此来说,根据能量守恒,这种东西是不是也有上限的?

想到这,叶欢直接就开口了:“你每天吐丝是无限的吗?还是有一个上限?上限是多少斤?”

丁素秋想了想,答道:“不是无限,多少斤不知道。”谁没事算那个啊?

有上限啊。

虽然有所心理准备,但真听到这个答案,叶欢还是稍稍有些失落,只能祈祷这个上限很高了。

而在接下来的两天里,在丁素秋全力生产下,他知道了这个上限。

每天55斤,就是丁素秋每天吐丝的上限。

每天生产超过自身体重一半的“排泄物”,这种生物现象很神奇。而如果按照一斤蚕丝2贯的价格来算,就是一天110贯,一个月3300贯,负担全云州的粮食绰绰有余了,这点让叶欢大为振奋。

不过前提是人们愿意为此支付这样一个价格。

虽说这些丝的各项性能比蚕丝更好,但是市场会给出怎样的一个价格终究是未知的,所以一支商队从云州营地出发了。

这支商队以宋平为首,带上了十几名岗头村的村民,还带了叶欢调动的50名云州厢军随行护卫,以及100斤这两天做出来的成品丝,和4匹用妖蛛丝赶制出来的绢。

目标,浔州,名义,买粮。

……

西南边境大楚三大城,以西南走廊尽头的盘武府为首,向南是浔州,再向南是云州,组成一条防线,横在西边的燕国面前。

其中的浔州城,四四方方,每边长4里,城墙高耸厚实,是抵御燕国铁骑的利器。而在如今这样和平的时候,城中也很是热闹,大楚的商旅、燕国商人、西南各蛮族等在此聚集,城内商铺众多,汇集东西货物。

金时昌是城西凌轩绸缎庄的二掌柜,此刻他正在后院左厢房中,和一位年轻的客人谈着生意。

桌子上放着客人带来的货物样品,是一束生丝。

金时昌在得到客人的允许后,弯下身子观察良久,还上手摸索一番,最终给出了一个报价:“确是上等生丝,两贯一斤我觉得是个合理的价。”

年轻客人没说话,是站在他左侧的那个衣衫不整、活脱脱像个流民一样的马脸汉子开口了:“掌柜的,我们也是走了有几家的,景源的报价两贯六呢。”

金时昌面不改色,倒也不回应,只是又问:“不知客官打算出多少货?”

“一百斤。”

金时昌思忖一番,最后果断开口:“两贯五,成的话我全要了。要是不成也无妨,大家就当交个朋友,两位客官大可自去景源交货。”心下却是提了起来:眼前这丝有古怪,比上等桑蚕丝更佳,他干这行这么多年了还从没见过,物以稀为贵,自是想要。

只是他也拿不准这种新丝究竟市场如何,而且这种新丝比起桑蚕丝来略显粗糙了些,有所减分,所以也不敢报太高了。

至于景源,他觉得只是对方的一个提价策略罢了,他不信景源的那个蔫货敢给到两贯六。

“那大家就当交个朋友吧,打扰了……”

如此一幕,在浔州人流最杂的城西几家店铺内都发生了。

而在南边的云州营地,还是一如既往,悠闲慵懒的气氛凝聚在营地上空。

众官员们还是每天吃吃睡睡,掰着手指头算回去的日子,实在无聊了就端上一杯热茶,营地里四处逛逛,欣赏一下山野风光。

只不过看了好几天了,也着实看厌了,实在无聊,唯一勉强算得上的趣事也就是那蜘蛛精的死了。死后烧出原形的蜘蛛骨灰大家闲着没事都去看过,却也看过就算了,没人放在心上——一只蜘蛛精而已,死就死了。

“这云州什么都没,实在无聊,还好,再熬上一个月就回去了……唉,叶知州何苦还派人去买粮,反正也就多撑上大半个来月,最终还不是要回去?非要徒劳,唉……”

这是判官梁鸿书这几日最常对那位同乡录事参军周康年抱怨的话。

袁子楚给他那位世兄王凤盖的房子也加急建出个大概了,再没两天就能住进去了。

王凤对此很满意,袁子楚也渐渐接受了现实,只不过在午夜梦回之际,偶尔还是会有些不甘心。每当此时,也只能无奈叹息。

岗头村的村民们也终于消息滞后收到了风:“粮食不够吃了,宋平前两天都带队出去买粮了。不过听说也没多少钱买粮,最多撑一个月,到时候小欢子就要走人了。”“那到时候我们怎么办啊?”“怎么办?也只能走了,这鬼地方,你一个人敢住?”“白瞎了我前几天的工夫,我都在打地基了呢。”……

于是乎,许多村民也跟着懒散起来,活儿也不好好干了,营地也不建设了,反正都是白干。每天就是领些粮食,像那些官老爷们一样吃吃睡睡。有些心思活络勤快的,则是四处串联起来,打算等叶欢没粮发了结伴去找生计。

也是在这个时候,宋平率领的买粮队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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