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过堂

王挽筝赶到县城的时候,盛静宸正在一脸怒容的升堂。

堂下正跪趴着一个衣衫褴褛的痴肥男子,说他衣衫褴褛是因为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的而已,不过看料子质地却是上乘,倒像是个富家落难的富家子。

我们的公主小师妹,此时正襟危坐,面色不善。王挽筝看着这情形,心知这是盛静宸心情不是很美好的征兆。经过这阵子相处王挽筝对她的脾气还是摸透了一二分的。

其实盛静宸此刻是真的想杀人,她神色冰冷的望着堂下那个时不时惨叫哀嚎的畜生,拿起惊堂木狠狠的拍下。

“传原告夫妇!”

稚嫩的声音显得那么神圣庄严,矜贵不可侵犯,连门外围观的人群的议论声都小了几分。

衙役们领着一对衣着朴实的的中年夫妇,走了过来。这两个衙役看着十分的眼熟,王挽筝一眼就认出是那五十军士中的人,看来这些人为了便宜行事,全都换上了衙役的衣服。

那两夫妇一上堂就泣不成声的对着盛静宸不停的磕头,声声泣血,哭声虽然不大,但是呜呜咽咽的让人听着心里怪难受的,只见那男子哑着声音喊着:“小的李石头,多谢公主殿下为我女儿伸冤,公主殿下是青天大老爷。”

盛静宸喊那俩衙役打扮的人将那人夫妻制止,转头对身边一个干瘦的中年男人轻轻颌首,那男子就心领神会的在边上开始宣读这痴肥男子的的恶行。

原来,这男子姓李,名向,是家中独子,其父是附近有名的大地主,此人和那崔县令是一丘之貉,皆是好色成性之人,而且这李向喜凌虐幼女,家中经常会抬出一些小女孩的尸身出去,无奈这些都是买回来的奴婢,身家性命都要捏在主家手里,被打死发卖也不会有人多说什么。

结果某一天在村子里闲逛遇上了这对李石头家的独女,当即要买了这女娃回家,李石头却是不同意的,这两夫妇是个疼孩子的,知道这李向子声名狼藉,并不想将女儿推入火坑之中。

却不想这李向多次筹谋未成,恶心顿起,竟趁着李石头家人外出农忙之时,闯入李家,将那九岁的小女娃,侵犯之后又残忍的用鞭子活活抽死,正巧被回家取水的李石头撞了正着,这李向仗着家中下人们的保护扬长而去。

李石头去报官却被那狗官问都不问,直接打了三十大板下了大牢。

盛静宸听说此案之后,当即大手一挥“这事本宫管定了!”本来只想在衙门里做一尊菩萨的,现在她只想做怒目金刚。直接命人去将这李向捉拿归案。

这些军士也都是刚正之人,当即分出了五人亲自去抓这个败类。

李家人见事情败露,不愿意让独子认罪伏法,于是一边拖着这几个抓人的衙役一边让那李向趁乱逃走。

结果可能是他命不好,一不小心却跑进了他平常圈养的几只斗犬的院落中。

一阵的鸡飞狗跳之后,被扑咬的满身是伤,险些被那几只饿了许久的凶残恶犬咬死,好在养狗的下人听见他的惨叫敢来将狗控制住了,加上那扮成衙役的军师帮忙,才将他一条命救了下来。

不过这李向也是多行不义,遭了报应。据说那子孙根,仿佛被那些恶犬分食了。

王挽筝听见身边的大婶们的窃窃私语,禁不住暗暗可怜了这些狗狗,吃了这种不干净的东西,还真是晦气,想她上次吃了不干净的东西,好像吐了很久。呃,这么比较不太好,晦气,晦气!

感觉这些狗狗们要留下心理阴影了,哎,这真是人生无常,大肠包小肠。

她这边还在感慨,公主小师妹已经开始宣判了。

“大夏律规定:强奸十二岁以下幼女,因而致死,及将未满十岁幼女诱去奸污,斩立决!李向此子,奸杀幼女数名,另有强抢民女,行贿他人,强占民地等罪行。”

盛静宸此刻静静的站了起来,望着堂下的百姓们,掷地有声的道:“十恶不赦之徒,恬为我夏国子民,今日我替父皇护我子民,判!将此败类斩于菜市口,今日午时执行!遇赦不赦!”

堂下的众人皆欢呼雀跃,齐声呼。

“长公主英明!”

“公主青天千岁!”

“静!”

公主却没有因人群的欢呼而面露宽慰,“罪民李满仓,为富不仁,教子无方,祸害一方百姓达数年之久,且庇护如此恶徒,同罪论处,李府满门财产充公,流放3000里!”

那李向听了宣判之后眼睛一翻直接昏了过去。

人群却是没有向之前那般雀跃了,都在思考公主此举的深意。

王挽筝在人群里,羡慕的望着这个小师妹,越看越满意,相貌手段都有,智商在线,惩戒恶人,教化百姓。

一时间她都不知道她们两个到底是谁拿的是女主剧本了。

上一章目录+书架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