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部分_第四十一章 婚礼前的准备

一夜的光景很快过去,时间并没有因为童诗诗的忐忑而放慢脚步,太阳也没有因为她的祈祷放弃升起。

第一缕阳光透过纱帘照到她的身上时,她就在心里叹了一口气,慢慢睁开了眼睛。

那一线的霞光,穿过了云层,像是墨染的天空里最明亮的色彩,童诗诗无奈的笑了笑,该来的始终躲不掉。

从来没有参加过什么豪门的婚礼,就连见都没有见到过,只能是从网上浏览一下图片什么的饱一下眼福,那个时候还期望着什么时候能够真正的去看一眼,远远的也好。

可是……现在,却不复当初的心境了。

她不想再去想太多的事情让自己烦恼,赶忙穿好衣服下了床,在卫生间里简单洗漱了一下,长发松松的在后面挽了一下,提着拖鞋下楼去准备早餐。

因为是一个人的早餐,她自己随便煮了一点粥,放了几颗红枣,虽然时间不长,但是也已经把这厨房里的东西归置处都摸熟了。

当发现这些丰富的材料时,童诗诗也被吓了一跳,这也未免……太多了吧?只是,不是听说他在家吃饭的时候并不多吗?买这么多回来没人吃也不怕长虫?

凌隽一下楼的时候,习惯性到厨房那里转了一圈,结果并不意外的发现了童诗诗的身影,他的心情莫名的好了起来,像穿过云层的阳光一样灿烂。

她正站在燃气炉前,身上穿着一件素裙,前面系着一件浅棕色方格的围裙,两条带子挽成了蝴蝶结系在了腰间。

她的小腿曲线饱满,皮肤光洁,完美的**在空气里,一双小脚光着,没有穿袜子,踩在了一双棉布拖鞋里,露出粉嫩小巧的后脚跟。

这个女人是怎么一回事儿?居然连一双脚都长得这么可爱?

静静的站在那里,没有任何的类似于“勾引”的动作,甚至于连脸都没有露,就完全的吸引了自己的视线。

他迈开步子轻轻走到了她的身后,她身上的淡淡香气混合在粥香里,他提了提鼻子,“好香啊,在做什么?”

“啊?”童诗诗回过头,显然是太专心了,没有注意到他什么时候到了身后。

她精巧的鼻尖上有淡淡水气,身后的热粥的水气腾腾而起,让她整个人都像仙子一样美。

“我熬了点粥。”她淡淡一笑,眉眼低了下去。

“噢,好了吗?”凌隽一的目光恋恋不舍的移开了她的脸,落在那翻滚的粥上,点点的小红枣在里面翻腾,散发出诱人的光泽。

他突然想起那晚她胸前的红粒,脸上邪恶的一笑,“给我盛一碗吧。”

“嗯……”出乎凌隽一意外的,童诗诗看上去有些为难,“不好意思,我只煮了一碗。”

“啊?”凌隽一顿时石化,这个女人……算是拒绝自己吗?

“因为,”童诗诗摊了一下手,“你昨天晚上说,不用做你的,你有约了。”

凌隽一气结,他回想了一下,还真是自己说过这种话,现在如果硬要,会不会太无赖了一点?

可是,如果自己现在就这样不吃了,会不会太没面子了一些?在自己家里,想吃一碗粥都遭受到了拒绝,这是什么日子啊?

“呃……”最终,他还是无奈的摸了摸头发,“好吧,你不说我都忘了,我先走了。你慢慢吃。”

说罢,恨恨的转身往外走。

童诗诗看着他的背景淡淡笑了笑,如三月的桃花盛开,这个男人,明明都穿戴好了准备出门,还说忘了。

凌隽一穿了一身黑色的西装,背影笔直而挺拔,肩膀宽阔,腰身很窄,如果他去做模特,一定会走红吧?

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门后,童诗诗被自己的想法逗笑了。

简单的吃了早餐,童诗诗开始打扫卫生,虽然说她的身份是凌隽一的情人,不过,她可不想一般的豪门公子所养的情人那样把自己当成个主子,这栋房子里就住着两个人,凌隽一是不会打扫的。

那么,唯一可以打扫的人就只能是童诗诗了。

装饰豪华的大房子的确给人以美感,不过,在打扫起来的时候,也会有很大的累感。童诗诗刚刚直起腰,手机就响了起来。

她心中一抖,还担心是医院或者是凌隽一打来的,仔细一看,原来是徐乐乐。

“喂?”童诗诗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喜悦。

“诗诗,你还好吗?”徐乐乐的声音却不怎么高兴。

“我挺好的,”童诗诗当然知道徐乐乐在担心什么,“他也没有……做什么。”

“真的?”徐乐乐好像十分的惊讶。

“是啊,”童诗诗肯定的回答道,“所以,你不用担心我。”

“我们去逛街吧。今天上午我没有课。”徐乐乐的情绪明显好转了很多。

“嗯,恐怕不行。”童诗诗叹了一口气,“我还有事情要做。”

“啊?”徐乐乐的声音提高了一个分贝,“他不会是限制你的自由吧?”

“不,不是。”童诗诗急忙解释道,“一会儿他让我和他去参加一个婚礼。”

“婚礼?”徐乐乐沉吟着重复了一下,“啊!是不是在浅水湾那边?”

“我没问,他也没说,我还不知道呢。”童诗诗如实说道,说实话,真是没有什么兴趣,就懒得问了。

“如果是浅水弯那里,我可是看到报道了,那是亚伦和轩轩的婚礼哎,”徐乐乐兴奋的叫了起来,童诗诗甚至可以想象的到她现在高兴的模样。

“那我看看吧,如果真的是,我会给你要一个签名,再要一张结婚照吧?”童诗诗在电话里许诺。

自己虽然没有什么面子,但是,如果让凌隽一帮忙的话,这点小事儿他应该不会小气到拒绝吗?

“真的吗?”徐乐乐的声音有些发抖,“诗诗,诗诗,我爱你,MAMA。”

童诗诗笑着摇了摇头,还没有再说什么,就听到了门铃声,她和徐乐乐道了别,转身去开门。

“你好,”门外的人穿着一身职场的标准性服装,胸口上还别

着一个小小的胸片,童诗诗扫了一眼,就知道他是凌隽一派来的。

“请问是童小姐吗?”来人礼貌的说道,脸上的笑容标准,语速得当。

“是我。”童诗诗轻轻点头。

“这是凌董事长让我来带给您的,请您换一下衣服,我送您过去。”来人微微欠身,把手里的盒子递了过来。

“好的。请稍等。”童诗诗接过了盒子,仿佛有千斤重。

那是一件淡绿色的丝质长裙,抹胸的设计,裙摆和腰身处都有白色的哑光丝质点缀,还有几零星的碎钻和泛着淡雅光泽的珠子。

童诗诗不禁在心里惊叹这件衣服的美丽,自己也是学服装设计的,什么时候能够做出这样的作品啊。

她拿起裙子在身上比划了一下,好像长度还挺合适的,盒子里好像还有东西,她抬眼望去,脸收瞬间发起烧来,像一个熟透的苹果。

左边是一套白色的内衣,也是丝质的,底裤上还有蕾丝边,隐约有些透明,那文胸也是十分性感的样式,为了配合裙子的抹胸设计,几乎是用了最少的布料,童诗诗想着自己穿上这套内衣的样子,心里羞得要死。

右边是一双米色的高跟鞋,很简单的样式,没有任何的饰品,只是那精致的酒杯跟还有皮质的柔润光芒,都在说明着它的出身高贵,可不是一双一般的鞋子。

朴实到了无华,天然的贵气,这才是大家的风范。

童诗诗看了看四周,没有人,怎么会有人?无非就是自己的害羞心理搞鬼罢了。

她看着那套内衣,真心不想穿上,可是,自己平时的那些内衣,也无法穿这件抹胸的礼服啊,最后,看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她一咬牙,还是穿上了那盒子里的所有衣物,包括那套内衣。

一切穿戴好,童诗诗不禁惊讶于凌隽一的眼光,不光是衣服的款式和质地与自己十分的相配,就连……尺寸,都是分毫不差。

包括,鞋子的大小和……内衣的尺寸。

不知道怎么的,童诗诗的心跳得厉害,耳朵都红透了,又有一丝莫名的甜蜜。

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呆了片刻,连忙找出平时很少用的化妆品简单的化了一个淡妆,把头发梳了起来,高高梳成了一个马尾,又随手用丝带挽了一个蝴蝶结。

虽然今天的婚礼焦点肯定不是自己,但是,总也不能失礼,她拍了拍自己的脸蛋,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做了一个加油的手势,这才快速的出了门。

来人看到装扮结束的童诗诗,眼神明显的亮了一下,随即低下了头,这个女人别说是碰了就连多看一眼都是不行的,这点他非常清楚。

打开了车门请童诗诗进去,他专心的开起了车,凌隽一可不希望别人迟到。

“我们……去哪里?”宽大的奔驰车里童诗诗感觉有些不自在,和一个陌生人在一起,这样沉默着,总有些说不出的尴尬。

“童小姐,我们去浅水湾,董事长说他会在入口处等你。”来人没有再多说一个字。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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