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玲国—第一百七十三话:翻页之后

在我二十四岁那年,x事件爆发了。在那个事件期间,我当起了家族的保护神,帮助家族度过了一个又一个的劫难。我终于是尝到了力量的甜头,我庆幸我的力量终于能去保护别人。尝到甜头后,我更加坚定了变强的决心。我不想再重新感受失去的悲痛了。

同时期,我还认识了漂亮的艾安妹子。艾安是个高级仿生人,不知从何处逃到的东城。艾安的身价非常高,她的一根手指头都足足有上千块钱!瑞恩这件事给我造成了不小的心理阴影,对异性的爱在我心里早已不复存在。因此,等效替换,我对同性变得愈发有兴趣起来。说真的,那时候我真的迷恋上的艾安。

艾安的性格让我着迷,她真的是太善良了,善良到我都不忍心告诉她一些残酷的真相,怕她为此伤心。我对艾安的好,她都看在眼里,乐在心里。艾安也对我好,尽她所能的对我好。假如我遇到什么困难了,她都愿听我倾诉,都愿帮我想办法解决。那种感觉,就像曾经的瑞恩。艾安比我大了十一岁,辈分上算我的大姐。因此她对我总有种姐姐照顾妹妹的感觉。当然,我愿意当她的妹妹,她也愿意当我的姐姐。

我只与她相处了三个月,她就匆匆离开了。在离开的那一天,有一整条街的都市猎人要去活捉她。为了掩护她安全离开,我那时想都没想,抄起武器一个人去直面一整条街的都市猎人。我也不知道我当时是怎么想的,莽莽撞撞地就去战斗了。总之最后我以一己之力打败了一整条街的人,帮助艾安顺利离开了这里。我当时全身身上的伤疤屈指可数,而且均没有致命伤,我身上也没掉下什么肉下来。

等后来回想这件事,我觉得我真是个奇迹。也因为这件事,我非但没成为众矢之的,反而一跃成了东城的传奇,名声甚至传遍世界。因为家族里的人说我像是城市里的玫瑰,再加上我想彰显我的实力,所以我给自己取了个“血浸玫瑰”的称号。此后,这个响亮的称号就成了东城乃至世界都家喻户晓的称号。

那个时期正好是齐前辈成为传奇的时候,我有幸与这位狠人一同成了新时代的都市传奇。我对齐前辈还是很崇拜的,他的那些事迹我都耳熟能详。作为真正敢于与这个世界叫嚣的男人,他的那种勇气与野兽般的桀骜不驯让我衷心佩服。不过很可惜,他成了烟火,绽放即为凋零。我曾见过他一面,不过是路上的偶遇。他身旁有个漂亮的棕发妹子,好像叫卡娜铃兰。

看着他们两个,我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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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了瑞恩。那是我心里难以磨灭的痛!

这次偶遇我才知道那个冷血无情的男人竟还有温柔的一面。齐前辈跟我很相像,都是表面冰冷但心里软糯。那一次偶遇是我第一次亲眼见到他,也是最后一次。

齐前辈这事后不久,那个蓝莓就闯入了我的生活。星北空,一个让我眼前一亮的男人。他是被茵萌萌带进来的,来的时候还觉得挺意外。萌萌想让这个外人入家族,但家族那时正处于叛徒危机之中,我们这几个家族内的话事人是不愿意让外人加入的。萌萌非要拉他进来,说是他救了茵萌萌的命,说他有多么多么可靠,说他拉他进来有多么多么好。我和那几个话事人念在他帮助茵萌萌的份上,就给了他一次机会。

想加入斯特迪罗家族,要么是铆犽天真本族的族人,要么就要足够勇敢。我作为家族里威信度最大的人,我就去亲自考验星北空。我拿起一根铁棍,全然不惧地走到他面前。当着所有人的面,我指着他的鼻子,略带一丝嘲讽地问道:

“让我看看你到底有多大的决心去加入我们的家族。”

他看了看周围,发现一众人员包围住了他,他没有退路可言。我本以为他会选择放弃,结果没想到,他一把抽出腰间的猎象者左轮手枪,嗖的一下就抵在我的脖子上。他当着所有人的面这么做,动作干脆利落没有一点慌张,就像是排练了无数次的熟练。

面对此情此景,我出于不明所以的紧张而没有动弹一下,我猜他会把枪放下。他见我有些紧张,冲我轻轻一笑,然后很自然地就放下了枪。他微笑着对我说:

“女士,没吓到你吧。”

我被他的这一下给吓够呛,差点以为他要开枪。等我缓过神来时,其他几位话事人已经对他表示了认可。我作为当事人,怎有不让他通过的道理。就这样,他顺理成章地进了家族。

进了家族之后,他一直是我的重点关注对象,也是其他话事人的关注对象。在逐渐摸清他底细之后,我和其他话事人知道了他身份的普通,于是抱着猜疑的态度继续去观察他。后来他帮家族揪出来了七八个叛徒,证明了自己的衷心,博得了所有人的信任。其他话事人们自然是认可了他,就不再继续观察他。但我不一样,我还在继续观察着他。

据我长时间观察发现,他的身上有很多闪光点。

他的谈吐与众不同,说话方式都领先我们好几个等级,能用话语平息别人的极端情绪。不光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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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他的各项能力惊人地高,不仅会高效的处理事物与人际间的关系,还能帮助别人解决各种棘手的麻烦。还有,我知道的方方面面里他几乎是每样都会!

他是个很强的厨师,会做五种风格的低中高三级料理;萌萌因此时常去他家蹭饭。他是个运动学大佬,会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保龄球、棒球等球类运动,还会攀岩、骑自行车、跑马拉松、滑冰等运动;我们两个能玩到一起的,只有篮球这一项运动。他还会经商,有商业头脑,能用十块钱创造一千块钱的财富;我家那个烧烤店就是靠他逐渐生意兴隆起来的。

我看到这些闪光点之后,我知道他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就把他拉到了我这边来。他倒是说来就来了,一点商量的机会都不给。后来,我和萌萌还有他重新组成了东城帮,我还给他和萌萌分别取了“冰水绣球”和“阳光绿草”的称号。

跟了我之后,他被迫做出了很多的改变,为了附和我这个老大的习惯。我教会了他骑摩托,偶尔跟他出去骑几圈。虽然他那边不让我省心,老犯一些低级错误,但他的态度很是很让我满意的。有一次摔的都不会走路了,还笑着跟我说没事呢。我见他那样,被他逗得哈哈大笑。我笑他也笑,他丝毫没在意自己身上的伤。

不知为何,和他一起在郊外的荒野上驰骋的时候,总有种熟悉的感觉。一不留神,我就把他看成了瑞恩。我看他看走了神,然后就出了事。所幸那次出事有他陪着,不然我就得瘸着腿走回城里了。他在一旁帮我包扎伤口,不时调侃我几句。我一听,正在气头上,哪能乐意,就打了他几拳头。挨了打,他还是诚诚恳恳地帮我包扎伤口,只不过不调侃我了,就很消停地帮我包扎。后来他还帮我抢修了一下我的摩托车,让我能开着摩托回去。回去的时候摩托的速度很慢,他在一旁慢速相随,就怕我出事。

他在我身旁的时候,我总能感觉到久违的舒心,就像曾经瑞恩给我带来的一样。不过他比起瑞恩,命运要“惨”很多。他自打来到我身边办事,就成了我的情绪输出口,还是负面情绪的输出口。我老打他,因为我脾气不好,因为各种奇葩的理由。他被打了就是随机应变,该沉默的时候沉默,该走人的时候走人,但就从来没对我表达过一丁点不乐意。不能说他有奇怪的癖好,只能说他对我很宽容,就像他把我当成了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一样。说起来挺离谱的,但那就是现实。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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