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长乐公主,玉米

四月,天气逐渐闷热。

在李世民的大力推荐曲辕犁下,基本在中东等地区,都得到了普及,而且还获得了人心。

因此,李世民也小赚一笔。

而且这笔钱,一部分都是他的私房钱。

一部分按照叶华,存在国库。

不过,也让李世民做梦都在笑了几天。

这些天,顺便给那些公主和皇子封号,可谓是普天同庆。

另一边的后宫中。

长乐公主嘟着小嘴巴,摇着长孙皇后的手臂不开心地说道:“长乐不开心,长乐要吃烧烤,长乐要吃西瓜,长乐要见叶华哥哥。”

“怎么了,长乐,来让啊耶抱抱。”

此时李世民也刚好到来。

“啊耶,我想吃西瓜。”

长乐看到李世民来了,高兴的过去说道。

自从在叶家庄里吃了烧烤,还有清甜的西瓜,长乐回宫里吃什么都是味同嚼蜡,宫里的御厨都没办法。

没有那些配料,吃的都没有灵魂。

李世民看着也是一脸宠溺的问道:“那长乐,喜不喜欢你叶华哥哥呀。”

“喜欢,当然喜欢啦,我们什么时候去啊,长乐都好久没有吃西瓜了。”

长乐摇着李世民的手说道。

“好,吃西瓜,我们明日就去找叶华哥哥,好不好。”

李世民抱着感觉长乐瘦了点,心疼得要命。

“好,我要叶华哥哥。”

长乐公主咯咯笑道,很开心。

“好了,快点去吃东西,不然明日不给你去了。”

长孙皇后故作严肃的表情说道。

“不要,长乐这就去。”

说完长乐就跑去吃饭了。

看着长乐渐渐的长大,李世民和长孙皇后都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皇上,记得臣妾出嫁就是十四,再过二年,长乐也可以了。”

长孙皇后突然说道。

“是啊,观音婢可有想法?”

李世民问道。

“皇上,既然长乐喜欢叶华,而且叶华臣妾觉得他并不是普通人,可以考虑嫁给他,皇上,觉得怎么样?”

长孙皇后笑着看着李世民说道。

“唉,看着长乐长大了,没想到都准备要嫁人了,朕还有些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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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这里给他封号长乐,就是想她每天快快乐乐的,唉,想看看吧。”

李世民长叹道。

…………………………

早早后宫中,皇后和长乐准备好了马车,准备去叶家庄。

“阿耶快点,我想叶华哥哥了,我要去见叶华哥哥。”

长乐拉着李世民的手,走向马车。

小长乐心心念念想着叶华,天还没亮呢,就在我侍寝门前等着了。

李世民被长乐整的都扶额头了。

“你呀,我看是嘴巴又馋了。”

皇后捏了捏小鼻子。

“哼,才不是呢,我就是喜欢叶华哥哥。”

小长乐咯咯笑道。

皇后突然有那么一瞬间愣了一下,若有所思地看着长乐公主。

觉得真的可以了……

“好了,马上去。”

李世民略带困意的说道。

皇后抱着长乐进了马车,悄悄从玄武门出城,往云阳县去。

就在到达泾阳县时,有人拦住马车说道:“皇上,你这是要去那呢。”

听到这声音,李世民差点想吐血。

李世民黑着脸说道:“两位如何知道朕今日要出宫?”

“不知道啊,我们就在附近转转,没想到碰见了皇上您。”

房玄龄笑着说道。

皇后抱着长乐从马车出来,笑道:“皇上,算了,反正都去过了,让他们同去也无妨。”

其实皇后的内心是:都在这里等好了,不让他们去,怎么可能,还不如一起去算了。

长乐公主嘟哝道:“你们两个又想去喝酒不给钱。”

叶华已经将酒,供应给各大酒楼。

不过贵的要命,一坛就要一千贯铜钱!

买一坛都让他们心疼的要命!

还不如去叶华那里蹭,又不用要钱,还管够。

他们早想过去了,不过自己去的话,太丢脸了,所以一直等李世民他们去的时候,他们也跟去。

他们听到消息立马就来到这里堵着了。

这洒一定要喝到!

他们发誓说的!

纵使千军万马也挡不住他们!

房玄龄和杜如晦被说破心思,只能呵呵笑。

果然小孩子说话最实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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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来之则安之,走吧。”

李世民无奈,带两个蹭饭的同去。

到了庄子门口,天也亮了。

李世民田里长着很多没见过的庄稼表示疑惑。

李世民下了马,拉住一个老农,指着玉米问道:“老人家,这是何物啊?我都没有见过?”

老人家回头,见到李世民几个,呵呵笑道:“哦,又是你们啊,听说上次喝得不省人事,这次又来喝酒?”

李世民略微尴尬,惭愧地笑道:“上次高头,不小心多喝了几杯。”

老农说道:“没关系,我们家少爷心善人好,不在乎你们蹭吃蹭喝。”

堂堂一国之君,大唐的皇帝,居然被一个老农说蹭吃蹭喝....

李世民老脸通红。

长孙皇后低头笑得肚子疼。

小长乐连忙说道:“老爷爷,叶华哥哥,在庄里吗?我想吃烧烤,我想吃西瓜了。”

“少爷一直在,我们少爷什么都好,就是没事就喜欢待在庄。”

“好耶,啊耶,啊娘,我们快去吧。”

“好啦,不急。”长孙皇后说道:“老人家,你还没说那是什么东西呢。”

老人家笑道:“这是公子让我们种的,叫做玉米。因为它结出来的麦穗啊,如同玉石一般,所以叫玉米。”

老农还是习惯用麦子作比方,所以管玉米芯叫麦穗。

“如玉石一般?那是什么吃的啊?”

皇后惊讶,世上还有这等食物?

众人也都纷纷惊讶。

老人家笑道:“没见识了吧,等到三个月后,你们来,我老头子请你们吃玉米。”

房玄龄惊讶到了,三个月就能成熟?

关中一带种植麦子,生长周期为八个月。

关外水稻,也差不多要怎么久。

而这个玉米居然只要三个月!

天啊!

如果可以拿来当主食,那不是可以每家每户都有吃不完的粮食了。

“不说啦,我还要忙活呢。”

老人家吆喝着曲子,前往荒地。

在荒地里挥舞着锄头,荒地里,石头特别多,但是这一锄头劈碎了一块石头。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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