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五章 旖旎满城

少年接着笑道:“白兄仪表堂堂,学富五车,身份也高贵,怎么想起来入赘陈家了呢?”他摇头笑笑,接着道:“还真是爱美人不爱江山的痴情种子啊。”

白启常手撑着马鞍,长腿一收,利落的下了马,抬手将缰绳扔给了前来迎接的陈府下人,负手笑道:“如花美眷,怎可相负?”

“哈哈哈。”少年大笑一声,亦随着他下马来,道:“只是,这位如花美眷还是朵未长成的嫩娇花呢。”

白启常入赘陈府目的不纯,但听闻有人调笑自己的未婚妻子,还是满脸的不悦,冷声道:“吴兄,自重。”

“哦...”少年讪笑,道:“是我失言了。”

按理来说,在男权社会下,一个入赘女家的男人,理应被人看不起,处处遭人掣肘。最开始白启常进入书院时也曾遭人白眼。

可白启常却并不放在眼中,与往日在白府中受到的欺辱相比,这算什么呢?他享受着这来之不易的自由,并为了有朝一日一鸣惊人而更加奋发的读书学习。

这一切,陈淳看在眼中,书院的师长看在眼中,那些同窗亦看在眼中。

经过几次的考核以后,众人才真的渐渐感觉到,白启常不是个普通人,再往后,白启常风过不留痕的作风与谦和的个性,逐渐被人接受。

在这种情况下,便有了一个个的学生试探着接近他。就这样,白启常再一次的融入了新的环境,并有了三五好友,可以常常结伴。

这个过程,整整持续了一年。

将别人的白眼与不屑化为动力,这并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白启常一个十七岁的少年却做到了。

这是多么可怕的意志力啊。

少年笑道:“白兄才高八斗,令人艳羡,今日将如花美眷收入囊中,便是更加令人嫉妒了!”

白启常扬起双唇,大笑一声:“才高八斗,并且还是个极为俊朗的男子,哈哈哈!”说着,他头一扬,挺直了腰背走入门中。

“哈哈,好不要脸!”少年跟着笑。

二人身后,紧跟着一队人进门,鸡翅木雕花的箱笼上蒙着红绸子,足足六十四抬。

弄儿眼尖,一眼就瞧见了白启常风度翩翩的进门,惊慌失措的去拉陈珑儿。

“小姐,小姐,白公子来下聘了!”

少年在白启常耳边低声道:“哈哈,白兄,你吓到你的如花美眷了。”

白启常目光一凛,直视着门口盛装的陈珑儿,悠悠的道:“小姑子不知天高地厚,今日便叫她知道厉害。”

陈珑儿记得,上次见到白启常时,还是他初到长洲那日。

那日,白启常风尘仆仆,一脸的灰败,活像个落魄的乞丐似的。

当然,这个落魄的乞丐是在陈大小姐的眼中,旁人看了,也只是觉得他旅途劳顿,需要梳洗罢了。

当日知晓自己将要嫁给这样一个“乞丐”,陈珑儿自然是死活的不愿意,一晃两年,再也不肯见白启常一面。

谁知...

谁知,不过一年,当日那个乞丐,竟变成这样风采翩然的少年郎。

他的目光坚定而充满了侵略性,让人不敢再看第二眼。他的容止如同蒙上潆辉,让人不敢再看第二眼。他的腿那么长,一步可以迈得那么远,他的身子那么高,自己恐怕只到他胸口处吧?

陈珑儿一瞬间红了脸,想起要躲开的时候,人已经到了眼前。

陈珑儿是人见人爱的大小姐,谁曾见过她这样慌张的模样呢?

弄儿竟然不知道应该抱起小姐就跑,还是应该给未来姑爷一次机会了,就只能堪堪的愣在那儿,低声赞了一声:“这是谁家的少年郎,竟然生的如此夺目。”

六十四抬的聘礼占据了前院的大半空间,始作俑者看也不看陈珑儿一眼,径直对弄儿拱拱手,谦谦有礼的道:“白启常携婚书上门求娶陈府小姐,还请见陈府家主。”

弄儿愣愣的看着他,惊慌失措的道:“老,老爷,老爷他他...正来呢。”

白启常手臂一挥,一侧的下仆送上两只活雁,一匹野鹿。

这个时代的嫁娶,纳彩、问名、纳吉、若是男方能送上亲手捕获的活雁,那是极为重视女方的意思,而送上野鹿,更是显示出南方不俗的武艺,表示男方的可靠。

然而,在大明日益的重视文人的社会趋势,已经鲜少有人能够送上活雁与野鹿作为聘礼了。

弄儿哪里敢去接那扑腾得正欢的活雁,赶紧道:“公子稍等,老爷这就来了。”

白启常笑道:“先生素来仰慕古礼,我便捉了两只雁一头鹿,也不知先生会不会欣喜。”

啊?

原来是为了讨好老爷?

弄儿尴尬的看着陈珑儿,陈珑儿一双晶亮的眼睛盯着活雁,野鹿,早已经眼光发直了。

换作旁的大家闺秀,恐怕会往后躲一躲,可陈珑儿自来个性欢脱,对于这没见过的野物竟然很好奇,怯怯的开口道:“这,真是你打来的?”

白启常没想到,这小娇娇竟然开口说话了。

他笑着道:“是如何?买来的又如何?”

陈珑儿想了想,认真的回答道:“若是打来的,你来日得带我一同去打。若是买来的,你得带我一同去市集瞧热闹。”

“哼。”白启常轻笑一声,冷声道:“两家洽谈婚事,谁家的小姑子迫不及待的在人前看着的?”

陈珑儿微微一怔,双眼盛满了惊讶,紧接着眼泪一股脑的涌了出来。

“是,我这小姑子妇德亏欠,公子请回吧!”说完,脚步慌乱的扭身就跑。

白启常从未见过女人裹了小脚还能跑这么快的,场面一时间冷了下来,弄儿朝着白启常点点头,然后赶紧去追陈珑儿。

同来的吴桐笑道:“好好的喜事,你非要惹她哭。”

白启常道:“有婚书在手,容不得她反驳,委禽奠雁配以野鹿,三媒六聘一样不少,便是压,我也要定她。”

白启常一本正经,势在必得,全然不由人反驳一句。

在他心中,女人就是要管教的,他名为入赘,可聘礼一样不少,他不认为自己低人一等,也就没必要唯唯诺诺。

女人是他的,他要一个听话的女人,而不是一辈子抱着刺猬过日子。

看今日的情形,这小姑子,逃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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