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庆祝

本质上来说,李承轩还是一个年轻人。

年轻人有一个最大的毛病:率真、耿直、敢任敢为,有时候还敢为到有点任性的地步。

也不能说这样就不好。

如果一个年纪轻轻的人,就学着象那些狐狸们一样老谋深算的,那这个生也忒没有意思了。

君不见,这世上许多的事情,其实都是这帮有血性有担当有勇气的年轻人干出来的?

罗艺虽然不再年轻了,可是,随着和李承轩相处日久,他愈加信服起这位年轻人来。

他开始跟随李承轩,是出于对李建成的感激和服从。

但现在,他愿意为李承轩效力,完全就是因为李承轩的人格魅力了。

所以,当他看到李承轩领着胡大鹏飞奔,立即就吆喝着自己手下那群才刚刚下马的兄弟们,再度翻身上马,追了上来。

不只是李承轩年轻,他好歹已经是三个孩子还是四个孩子的爹了,人家秦怀义可比他更年轻。

“爹,我…”秦怀义犹豫的望着老爹。

“想去就去,有你们在前面,老夫还没有那么菜,有几百个兄弟跟着我,死不了的,”秦叔宝瞪了儿子一眼。

年轻真好啊,可惜自己现在不年轻了,还拖着个病体。

若是自己再年轻几岁,一定会跟着这位少年公子,快意江湖,何等快哉。

“爹,那你自己小心点。”秦怀义如蒙大赦,立即一声轻呼,一骑枣红色的小马立即奔到跟前,秦怀义立即翻身上马,朝着父亲作了个揖,策马飞奔追着李承轩的背影而去。

策马疾驰在并不宽阔的山间小道上,任山风呼呼着自己的俊脸,李承轩有过小小的后悔。

到目前为止,作为大唐的一员,他应该是大唐的官和兵当中,深入这片山里最远的人吧?

在此之前,大唐的官兵,应该还没有深入过这片大山里?

如果自己这条小命因此交待在这里了,会不会有人想起,他李承轩乃是第一个?

可是,开工已经没有回头箭了,看到身后一群忠实得近乎盲目的兄弟们,李承轩觉得勇气陡生。

一直以来,都是这些山里的山民或者草原上的牧民们,肆意的洗劫或肆虐我们中原百姓的庄园,而他,他也想去人家的牧场去看一看,看一看大唐勇士的威风,到底哪里才是他们的上限?

追了几十里路之后,秦怀义终于追上了李承轩。

“好兄弟,这么好的事,你怎么能把我撇到一边?我秦怀义是怕事的人吗?”秦怀义气喘吁吁的说道。

“你…也来了?你爹他也让你过来?”李承轩见到秦怀义的时候,十分的意外。

“那可不,你以为我爹是个老顽固啊,他不让我来,我哪里敢,”秦怀义得意地说道。

“那好,咱们哥几个,一起并肩作战,”李承轩感激的拍了拍秦怀义的肩腣道,“可惜二牛不能来,要不然,咱们哥几个还可以大杀一场。昔年霍去病八百轻骑深入敌营,咱们现在可是有一千名勇士,咱有啥好怕的。”

“别说二牛那家伙了,”秦怀义生气地说道,“程叔父那么油滑的人,这家伙却是一根筋,根本不知道变通,让他去。”

“就是,咱哥儿俩去,这次说不定也能立下大功,”李承轩轻松起来,瞧瞧天色已经近晚,勒住马道,“今夜就在这里扎营,明天继续赶路。”

一行人得令后,都勒住了马僵。

罗艺开始布置安营扎寨,胡大鹏是稀里糊涂的跟过来的,这时候却不得不派出斥候,加置岗哨。

仍然是仲秋时分,早晚虽然有点冷,但大家都是年轻力壮的小伙子,这么热的天,所谓的扎营,也只是在前后搭建起几道木栅栏和拒绝,以构建起基本的防御就好了,并不需要再搭建帐篷。

就连李承轩都是和大家一样,拿着几块羊皮拼起来,就可以席地而卧了。

忙完这些之后,夜幕已经降临。

山道边的平地上,多余的杂草和灌林丛已经被砍掉,燃起了一堆堆的篝火。

大家还从这片山林里猎得了不少的野兔和野鸡。

就着篝火,大家烧起了野兔和野鸡来,林子里开始传来阵阵烤肉的香味,别添一番野趣了。

李承轩有些明白了,为何经过的那些村庄,明明耕地不多,为何还能有多余的粮食来换取衣服或工具。

住在这里的人们,他们就算不种地,只需要进山里设置一些陷阱什么的,都能获得不少的食物来糊口了。

至于种地?那不过是源自骨子里的传统,祖辈以来养成的习惯,让他们来到这里之后,虽然不再需要种地才能生活,可是习惯里还是想从地里种出一些粮食出来,这样才让他们感到内心踏实一点。

未雨绸缪、存粮备荒,或许千百年来就是靠着这种信念,让我们这个民族一直走到了现在,并且还将走得更远。

急促的脚步声传来。

胡大鹏匆匆来到李承轩跟前,喜形于色地说道:“公子,好消息,前面发现了一个部落,我们的兄弟们去的时候,看到他他们此刻还在载歌载舞,象是在庆祝什么,要不咱们?”

李承轩当即明白了他想说什么,立即站起身来,轻笑道:“呵呵,庆祝?确实值得庆祝一下,要不,让我们和他们一起庆祝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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