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三十堕胎该不该负法律责任

一百二十五、堕胎该不该负法律责任

早上六点半的时候,欧阳筱筱醒过来了。

简单的洗漱之后,我们两个人一起去楼下吃早饭。

为了避免撞到房东,我谎称自己急着去趟厕所,让欧阳筱筱先到楼下等我。

然后,我们去了一个卖稀饭油条的小摊。

吃完早饭后,欧阳筱筱去宿舍拿书上课了。

而我,则回了住的地方。

上午八点钟的时候,谷雪琳给我发短信了,说和蓝绮一块,正在去医院的路上。

我拿着手机,很久才反应过来。

再过一个小时,就有一个,还未成形的生命,从地球上消失了。

忽然地,我便想到了曾经很有争议的一个话题:堕胎该不该负法律责任?

这难道,真的如很多人口中所说,只是道德上的事吗?

倘若,道德不能约束,形如一纸空文,那么,法律应不应该来承担起这个责任?

可是,法律的出台,真的就能有效解决这些事吗?

不能吧?

因为,还会有那么多的人,喜欢并专长于,钻法律的空子,找法律的漏洞。

而且,在这个笑贫不笑娼的社会,堕胎犯法,又显得如此荒唐可笑。

公交车身贴着的那些花花绿绿的妇科医院广告,每天川流不息地辗转于城市的大街小巷,电视上一番又一番的狂轰乱炸,还有那些路边上,抱着一摞摞宣传册,到处分发的人。

正唯恐这把火,煽点的不旺呢。

唉!

古人的那句,“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真是一点不假。

我们都在狂欢,都在忘形,处处歌舞升平,处处笙箫不眠,有人冲着一个叫道德的家伙,打了一巴掌,然后,我们每个人都冲了上去,你一拳,我一脚,我们都打的乐此不疲。没有人注意到,我们在扔掉禁锢了我们几千年的枷锁桎梏的同时,把尊严也扔掉了,把良知也扔掉了,把礼义廉耻,也都扔掉了。

现在,一切看上去,都是如此的光鲜华丽,可谁又能想象到,袍子掀开后,那千疮百孔的遍体脓伤?

那会是怎样的一种怵目惊心?

可是,袍子遮住的时候,谁又会介意当真呢?

难道,会有人愿意去相信,所谓活着,所谓生命,就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

那也太消极悲观了吧。

可是,举目四望,难道,不是由那些冠冕堂皇的言语,和那些巧舌如簧的人们,所构成的这个欣欣向荣,蒸蒸日上的和谐社会?

尽管,私底下的我们,每个人都在牢骚满腹。

可是,这又能怎么样呢?

我们也只能去屈从,去适应吧?

就像是,我不知道,有一天,自己会不会也去写那些迎合大众,低级无趣的东西,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我会为自己悲哀,也为这个社会悲哀。

那么,谁来告诉我,如何才能体面的活着,谁来告诉我,如何不为五斗米折腰,谁又来告诉我,如何出淤泥而不染?

当社会集体失言,当舆论集中一边,该由谁掀起皇帝的新衣,又该由谁戳穿那些弥天谎言?

难道,社会真的就要这样一直虚假下去,人们也一直这样虚伪下去?

是不是,灰飞烟灭的那一刻,才能看到曙光和希望?

唉!

须臾间,几千年,无外乎,一个循环。

仅此,罢了。

我笑了起来。

笑着笑着,竟好似,眼中有泪水,流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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