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2 章 (102)

《表妹且娇且妖(穿书)》

晚来风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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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昂没再多说什么。

姚黄的所作所为,对他的确是一种刺激,但这种刺激,终究因男女有别,再兼时空、地域,甚至是因为他们之间太过淡漠的缘故,带着诸多隔膜和疏离,从而显得虚幻和遥远,不那么鲜明和直接。

他自然不会“采纳”徐盛的建议。

他和姚黄之间……已经再无可能,他的自尊不允许他对于自己从前不屑一顾的人,反倒要屈尊纡贵、委曲求全的去挽回她。

最重要的是,赵昂骨子里有对女人,尤其是对姚黄的极度轻蔑,就算徐盛说得再天花烂坠,他也不觉得这是姚黄的功劳。

天下能人志士多了去了,他还不至于沦落到要指望一个女人来治理天下的地步。

送走徐盛,赵昂心绪起伏不定。

为了静心,他让人磨墨,专注写字。

外头小太监禀报:骆总管来了。

赵昂心就是猛的一紧,瞬间便提到了嗓子眼。

来了。

骆安向上给赵昂行礼。

赵昂目视骆安。

骆安仍旧如从前一样笑容可掬,单从他的眼眸和神态里,什么都瞧不出来。

但赵昂有一种直觉,骆安没事不会来。

他令骆安免礼,赐座。

骆安却没坐,只笑眯眯的道:“咱家是来给殿下送行的。”

景成帝说到做到,他给赵昂换了个身份,命他去泾洲下辖的泾安县做县令。

这一瞬,赵昂无话可说。

这是某种意义上的求仁得仁,可也未免太过偏远了些。

所以说人就是矫情,以前想过,只要逃离皇宫,避开父皇,他相信自己总能闯一番天下,建一番功业出来。

可真的“求仁得仁”,总觉得犹有不足。

赵昂脸上闪过一抹苦笑。

父皇心真硬,既然自己说了只想做自己,不稀罕做太子,他便真的做这么绝。

所以这回是真的六亲无靠。

那里山高皇帝远,即使他真的拿出太子印信来,也没人买他的帐。

这一回,他真的只能靠自己的本事了。

若他能拼出一片天地来,尚且有回宫的那天,否则,他怕是这辈子就要埋骨他乡。

他也不想想,寒门出来的子弟,没有宗族,没有靠山,千方百计得了授职,可不就是拣最僻远的地方去嘛。

他总不能既占着太子的特权,又不肯承担太子的责任。

既然他不稀罕这个太子,景成帝让他去历练,凡事靠他自己,并无遭人诟病和指责之处。

魏府,魏紫焉被匆匆叫到魏充的书房。

魏紫焉的脸色不是特别好看。

她在宫里虽然吃食上没受到任何苛待,可她以己肉替孝懿(徐后)皇后入药,终是伤了元气,人虽胖,却是虚胖,她面上不显,但回府之后多日恶梦不断。

又因厌恶肥胖,是以有意无意的减了饮食,所以瘦得特别快。

可瘦得太快也落了后遗症,那就是肌肤略显松驰,人也显得比年纪长了几岁。

魏紫焉见过父兄,端然坐到下首。

世家贵女的风范礼仪仍旧保持得很好。

魏充很是疼惜的望着她,问:“牡丹,近日可还好?”

魏紫焉浅笑,道:“很好,父亲唤我何事?”

有事不妨直说,别的都尽可以免了,她不需要怜悯和同情。

她对自己何尝没有一个客观的判断?

很多时候,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可不如此,难不成要她痛哭流涕,痛不欲生,每日里都活在痛悔中?

佛家讲“我执”,她大抵就是那种人。自己认定的就一定是对的,甭管旁人说什么,不合她的心意,她便执拗的排除在外。

这是自保的本能,也是她的人生原则,毕竟,人生路没法回头,她没法重来一次,也没有机会再做第二次选择。

魏充看透了魏紫焉的心思,一时难过得说不出话来。

魏逐风看了父亲一眼,代他开口对魏紫焉道:“是有件事,因为关系到你,我和父亲没法替你决断,所以叫你来,想问问你自己的意思。殿下被点了泾洲泾安县县令……”

这本是秘密,可魏家消息太过灵通。

魏紫焉面色沉静,没有意外也没有失落,只是眼里带了点儿若有所思。

魏逐风不由得暗自赞许。

虽说妹妹在宫里受了不小的挫磨和跌顿,可人生在世,谁不得经历点儿风雨呢?

她是立志要做太子妃和将来皇后的人,只有经得风雨越多,遇事才会越沉稳,心性也才会更坚韧。

这些苦难,于她来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他继续道:“殿下五日后便要启程,他特来求见父亲,其实是想见见你。”

魏紫焉没有立刻就问赵昂为什么要见她,反而思忖了一瞬,道:“他可曾去过赵家?”

魏充父子对魏紫焉的敏锐都很满意。

魏充道:“去过。”

“那么,赵家是如何回复的?”

魏充轻蔑的道:“见是见了,可赵侍中那个老狐狸,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他怎么肯这时候表态?”

不表态也是表态,这么说,赵妢是不会陪着殿下去泾安县的了?

魏紫焉看向父兄,虽是求教,却毫无诚意:“父亲和长兄的意思呢?”

魏充道:“为父自然是不舍得你去泾安县。”

那是什么地方就不用说了,异族而居,言语不通,饮食风俗同京城大不相同,她一个娇滴滴的千金小姐,去了就得吃苦受累,实在不值当的。

魏逐风却微带了点儿鼓舞的道:“但我们都尊重你自己的意思。”

尊重?呵。或许真的是尊重吧?不然,都是至亲,她怎么能不惮以最大恶意来揣测他们?毕竟,她相信他们不会如此轻易的就放弃自己的。

魏紫焉弯唇轻笑了笑。

魏逐风目不转睛的盯着魏紫焉,这会儿不由得感慨:自己这个妹妹,到底成熟了许多,端看她这会的气势和气质,就知道她早非昔日那个闺中少女,她胸有丘壑,自有主张。

这样很好。

果然,魏紫焉不负他望的道:“我自然是要陪着殿下的,他去哪儿,我在哪儿。”

最后一句,她说得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魏充父子都没说话,她这个答案,显然在他们的意料之中。

魏充良久叹了口气,道:“牡丹……为父,自然是为着你好的,只要是你想做的事,为父总是……愿意倾尽一切替你办到。可……你要做好心理准备,此去泾安县几千里之遥,你和殿下人生地不熟,又势单力孤,会遇到什么样的境况,简直无法想像。”

“我都明白,也不会后悔做这个决定。说句难听话,即使此去,我要把这副骨头丢到那儿,我也不后悔。”

“牡丹,你对殿下的感情,当真就深到这个份儿上?”做为老父亲的魏充不由得发出如此感喟。

魏紫焉不置可否。

做这个决定,固然有对赵昂执爱的原因,最主要的是,她已经为他牺牲了那么多,若此时收手,从前的努力就全都白费了。

就算将来赵昂重新回宫,成了陛下信重的太子,不会计较她这个时候的抛弃,她也不觉得自己还能嫁个比赵昂更好的夫君。

况且,做哪个选择不得承担风险呢?

雪中送炭总要锦上添花要珍贵,试问有几个人,能有这样给太子殿下送炭的机会?

就像赵昂是魏充此生最大的赌注一样,赵昂也是魏紫焉此生唯一的赌注。

尽管从魏充这里听到了魏紫焉的答案,赵昂到底还是亲自见了一回魏紫焉。

俩人约在外头的茶楼,不像私下约会的寻常男女,倒是带了点儿知己的况味。

赵昂对于魏紫焉,始终存了几分怜惜和不忍,他第一句话就是:“你瘦了。”

魏紫焉较之从前,少了几分矜持和端庄。

她再不服气也不得不承认,男人嘴上说得再义正辞严,可其实他们并不喜欢一个矜持到近乎呆板的女人。

就像姚黄。

她嘴上一口一个“臣女”,如果不瞧她的神态,谁不会认定她是一个守礼到近乎卑微的人呢?

可只要看见她的脸,看见她的眼眸和神态,就知道她是一个骨子里透着不驯和羁的人。

男人都有征服欲。

往大了说,他们想征服天下,往小了说,他们想要征服女人。

姚黄的表现,很完美的激起了男人的征服欲。

也从而让男人对她产生了诸多兴趣,偏她“万花从中过,片叶不沾身”,越发激起男人的不甘,从而对她念念不忘。

魏紫焉自然不屑姚黄的那种撒娇撒痴,但她也不会再像从前那样画地为牢,固步自封,是以面对赵昂时,多了几分坦然。

她浅笑道:“我当成是殿下的恭违。”

赵昂倒是怔了下。

他是真的心疼魏紫焉,毕竟从前虽然丰腴得有些过,但她肤色白润,肌光盈泽,是个不折不扣的美人。

可现下,她肌肤松驰,黯淡无光,才气或许仍在,但实在和“美”有些无缘。

她却不以为意,反倒觉得现在这样才是她最好的状态?

但赵昂很快掩饰好了自己的惊疑,只温和的道:“你想必已经都知道了?”

“是。”

“我很感激你的不离不弃,不过,此去泾安县,着实艰苦,我并不乐见你同我一起去。”他已经了解并知道了她的心思,已经足够。

他来见她,也不是逼着她非得同他一起去,他想告诉她,他领她的情。

只要她安心在京城等他即可,等他回京,他必十里红妆,盛礼相娶。

魏紫焉摇头:“从前读书,也曾羡慕、感佩过夫妻情深。如今细细想来,夫妻之情,并非仅在于举案齐眉,更多的还在于同甘共苦。”

她微微垂头,道:“说句不怕殿下笑我恬不知耻的话,殿下在哪儿,我便在哪儿。”

这辈子,她认定他了。

不必再说更多的海誓山盟,魏紫焉这一句“殿下在哪儿,我便在哪儿”,对赵昂来说已经足够,所以他没再虚伪的推辞。

这对于他们日后的夫妻感情来说,也已经足够,不管将来两人遇到什么难关,有这一时的同甘共苦,魏紫焉有再大的错处,都足以抵偿了。

赵昂带着魏紫焉,轻车简从,开始了千里的长途跋涉。

景成帝是打定主意要让他换个身份重新开始,是以连盘缠都不足,不过几十两,像极了寻常人家的长子考取了功名,临上任前,却只有几身换洗衣裳和几十两借来的银子。

赵昂固然不敢满心怨念,可伴着凄风苦雨,也不免觉得凄怆。

从不觉得做太子殿下有什么好,可一旦褪去这重身份,他还真的什么都不是。就像徐盛临行前说的那番话:一直以为自己是世家贵公子,天生就该享受世间荣耀,可一旦离开家族,才发现自己什么都不是。

他比徐盛还不如,徐家虽被削爵,可烂船还有三斤钉,人、事、财、物上,都不差徐盛什么。

反倒他因为带着魏紫焉,就更像个一穷二白、专打秋风的上门女婿,不得不巴结着岳家和妻子,看他们的眼色行事,因为连出门的盘缠以及仅有的两个服侍的侍女,都是魏家出的。

一路艰辛自不必说,魏紫焉吃尽了苦头。

赵昂再没说过“你受苦了”这样类似的话,毕竟在他越发沉默以及执拗的目光里,魏紫焉知道,他所受的苦处和折磨不比自己少。

她私心里不是不怨怼赵昂的。

好好的太子不坐,非要做个名不见经传的县令,这不就是纨绔们才会做的蠢事么?明明有捷径可走,他非得另僻蹊径,这能显出他的与众不同来?

可事已至此,抱怨无益。

姚黄在京城盘桓了半月之久,很快就和来时一样,悄然踏上了回北蒙关的路程。

她此次收获颇丰,虽很是花费了一些功夫,但她从国子监以及原先的户科,如今的户部,搜罗了十二个年轻有为的人材。

他们大多因家境贫寒,空有一番抱负,却因没人举荐,从而只能屈居于名不见经传的位置,在京城尸位素餐,勾心斗角,将有意义的生命全部耗费在了无意上的事情上。

姚黄对于北蒙关的规划前景,对于他们来说是个机会。

尽管姚黄不保证他日他们是否能够加官进爵,飞黄腾达,但能在自己喜欢的领域做自己擅长的事,还是能解决国计民生问题的大实事,他们愿意冒险一试。

此次回京又离京,仍旧是高壑护送。

真是辛苦也为难他了,难得他从不抱怨。

姚黄对他有点儿歉疚:“这回回都劳动你,已经耽误了你数次征战沙场,建功立业的机会了,长此以往,怕是要耽误了你拜将封候的壮志和雄心。”

高壑斜了她一眼,道:“我愿意。”

行吧,千金难买“老子愿意”。

其实姚黄想过,姚阔大抵也是看她和高壑做事十分默契,他对她十分宽纵,却从来不带有世俗的偏见,所以私心里有搓合他二人的意思。

其实,如果真的嫁给他,也不是不能考虑,高壑这个人,总的来说还好,起码没什么可以挑得出来的毛病。

首先他话少,不是那种遇点儿事就和人唧唧歪歪的人。假如将来两人意见不一致,吵架的话,他不占太大优势。

再则,他这人性子十分高冷,很有点儿不屑和女人计较的架势。

但难得没有那种天生高女人一等的优越感,不会对女人有着不问缘由的轻视。

何况他还有能力,有本事,也有野心,很符合世情对一个男人的各种期许。

总的来说,他已经是这个时空可圈可点的人物了。

不过,凡事得讲个你情我愿,姚黄才不想强人所难呢。

还有,她也不是那种为了追求真爱,就过于主动和热情的人。

所以有时候,她虽鄙薄原主对于太子殿下那种不加掩饰的赤诚,难免失之于被动,凭白把一颗真心喂了狗,不但得不到回馈,还徒然成了世人的笑柄和羞辱。

但有时候还是很羡慕她那份无惧和勇气的。

也许她骨子里是那种凉薄的人,对于爱情和婚姻的态度比较消极和怠惰,不会为此就倾注自己的一切的那种。

随缘吧,得之她幸,没得到,那就是她的命。

她问高壑:“你也有几年没回京了,这次回京,可回家了不曾?”

“没。不重要。”

他对高家人来说,不重要,回不回都没关系。

“可是,这次你动用了高家的人脉和关系,她们,总会知情的吧?”会不会对他很有意见啊?

“无妨。”

知道又如何?说句无耻的话,他不名一文的时候,高家人无视他的生死,即便他真的死了,都没人会给他收尸。

可一旦将来他显贵发达了,为了高家后辈人儿着想,自己那位嫡母也做得出来先倨而后恭的行径来。

姚黄颇为无语的瞥了他一眼,道:“你这是三过家门而不入啊?怎么着?还真打算一辈子和她们老死不相往来了?”

高壑轻描淡写的道:“也许我亲人缘浅。”他不想讨论高家人,反问姚黄:“你怎么带了一颗老鼠屎?”

黄噗哧一声就笑了,她知道高壑指的是常小山。

其实高壑不是个爱在背后说人是非的人,实在是这个常小山惹人厌憎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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