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二章

临近五点,曾明泽搭乘的班车才缓缓驶进同乐县汽车站。

县际班车沿途都会上下客,几乎就没有准点到站的时候。

好在从县城发往平顶乡的最后一趟班车还没走,只是没有座位了,挺着个大肚子的售票员给了曾明泽一张小马扎,让他坐在过道中间。

望着渐晚的天色,曾明泽焦急不已。

他家在高龙村,离乡里还有十来公里的路程,山路十八弯,连单车都无用武之地,往来进出全凭两条腿走。

曾明泽算了下时间,从县城到平顶乡要一个小时的车程,从乡里到村里还得走两个多钟头的山路,走快些,应该勉强能够在天黑前赶到家。

不过等曾明泽真正走上通往村里的那条青石板路时,他才发觉自己高估了自己的脚力。

山路崎岖难行,更何况他还扛着行李。

因为赶路太急,结果才走了一半的路程,曾明泽的脚底板就磨出了血泡。

饶是如此,曾明泽也不敢坐下来休息。

他小时候听村里的老人说过,夜里走山路特别容易撞见不干净的东西,丢魂失魄是小事,严重的走迷了,连尸体都找不回来。

想到那些鬼怪故事,曾明泽的心里不由得有些发虚,脚步越加急促起来。

可人力有穷尽时。离家还有好几里路,天就全黑了下来。山路寂静,让人望而生畏。正在曾明泽欲哭无泪之际,远处骤然有一束光照了过来。

“曾明泽!”

父亲曾文春那熟悉的大嗓门在山顶响起。

曾明泽大喜,忙不迭的应道:“爸!我在这儿呢!”

十八岁的小伙子,尚未经受过风雨的洗礼,其实算不上真正的男子汉。当打着手电筒的曾文春出现在面前,又累又饿的曾明泽差点哭了起来。

“哈仔!”曾文春抢过儿子手里的编织口袋扛在肩上,嘴里却不留情面的训斥道。“不知道在你大娘家住一晚,明日才回来?非得赶夜路?!”

曾文春的姐姐嫁在平顶村,家就在集镇边上的村子。往日放假,曾明泽一般会先去大娘家住上一晚,第二天才回家,时间相对充裕。不过这次,不知为何,他竟然有些归心似箭,连一个晚上的时间都不想耗费。

父子俩默默赶路,又走了好一会儿,曾明泽终于望见了自己的家。

那是一栋矗立在半山腰上的旧房子,青瓦木楼,灯火昏黄。

作为一个典型的山区县,同乐县全境平均海拔在六百米以上,九山半水半分田是其恶劣生产条件的真实写照。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也成就一方民俗。

在曾明泽的老家,住房多是就地取材,以老木头为柱、梁,木板拼接为墙,土窑烧制的青瓦为盖。这样不仅能最大程度的降低建房成本,也适合山区多雨潮湿的气候环境。

罗银玉站在村口迎着自个儿子。

大山里的晚上冷的像是冬天一般,罗银玉整个人包在一套年久失色的男式外套里,实际异常单薄的身板此刻却显得格外臃肿。

“妈!”

瞧见了母亲的身影,曾明泽隔着老远就喊了起来。

母子俩大半年没见,还没说上两句话,罗银玉直说外边冷,一个劲的把儿子往家里赶。

由于不知道儿子今晚回来,所以家里没准备什么菜。

用来充作餐桌的长条板凳上,就摆着一碗豆角、一碗青菜。

这就是两口子平日里的晚餐。

不过既然儿子回来了,自然不能再吃这个。曾文春进屋放下东西,顾不上喝上一口水就下楼捉鸡去了。

不同于学校干净整洁的环境,家里的房子到处是烟熏火燎的痕迹。

杂木、树枝是山里人唯一的燃料,煮饭炒菜烧水外加牲畜吃食全凭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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膛灶火。长年累月下来,屋子难免就会被熏得乌七八黑。

在火炉旁才坐了一小会儿,曾明泽的头顶就落下了一层白白的灰烬。

离家半年,从城里回到乡村,巨大的反差并没有让曾明泽有丝毫的不适应,他的内心深处反倒有一种在外从未有过的踏实和安宁。

“试问岭南应不好,却答,此心安处是吾乡。”

苏轼大概是这世上最有人间烟火气的文人了。近些年,受好友陆澄的影响,曾明泽也喜欢上了看书。坐在火炉旁的曾明泽,冷不丁的就想到了他的这句诗。

鸡肉大块切好,倒入一小杯自酿的米酒,猛火翻炒几遍,再加水煮开,放入盐巴,便是农家难得的大餐了。

一家人围坐火炉吃饭,曾明泽像往常一般,事无巨细的向父母诉说近半年来自己在学校的点点滴滴。

曾文春和罗银玉听得认真,偶尔才会插上一两句话。

“爸,我家有在县里当官的亲戚么?”曾明泽突然开口问道。

曾文春愣了一下,“你问这个做什么!”

曾明泽当即把今天中午王大奎和赵晓红所说的话复述了一遍,最后总结道:“要是有人打招呼的话,我应该能分去好一点的学校。”

“工资也能多点。”为了增加说服力,曾明泽又紧跟着补充了一句。

曾文春没有搭话,只是沉默的抽烟。

浓郁得近乎实质的白色烟雾扭曲着,慢慢变成了一层白纱,将他那张如刀削斧劈般深刻的脸包裹其中。

曾明泽失望的低下头,顺手将退到了火塘外的柴火往里推了推。

他其实知道自家的情况,之所以多此一举,是因为多少还有些侥幸心理。可见着了父亲的反应,他却又后悔起来。生活已经如此艰难,自己为什么还要给父亲出这样的难题?

曾明泽为了转移话题,又向正在洗碗的母亲问道:“爷爷呢?”

“哪个晓得哦!一出门就是十天半个月的,也不晓得归屋。” 罗银玉语气不岔的说道。

曾明泽的爷爷曾应宣是个“道公”,在整个平顶乡都十分有名气,谁家要是有白事,都愿多跑十几里山路来请他去主持法事。所以打曾明泽记事起,就很少见到爷爷在家。

经常不在家就没法帮忙分担田地里的活计,所以罗银玉对于公公多有怨气。

曾明泽又陪母亲闲聊了一会儿,困意便涌了上来。他粗粗洗了个脚,就回房睡觉去了。

夜凉如水,盛夏的田野里蛙声一片。曾明泽裹紧了被子,在一片大自然的音调中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起床,曾明泽没见着父亲,问了母亲才知道他一大早就出门了。

“爸干嘛去了,这段时间好像没什么要忙的呀?”

“进城找你文林叔去了。”

文林叔?曾明泽一头雾水道:“去找文林叔干嘛?”

曾文林是高龙村仅有的几个吃皇粮的国家干部之一,两家人虽然同姓却并无亲戚关系,只是隔壁邻舍这么多年,经常走动着,关系倒也还算亲近。

“找他帮忙呀!我听文林他妈说,现在文林在县林业局当上领导了。教育局的领导他肯定熟悉,托他去打声招呼,你工作的事情不就妥了嘛。”罗银玉笑呵呵的说道。

曾明泽听完,心底瞬间腾起极大的希望来。随即,他又有些担心的问道:“那,文林叔,会……会帮忙不?”

“肯定会呀!你文林叔素来照顾老家的人。而且….”罗银玉突然放低声音,脸上流露出一股极其自信的神色来,“你爸今早抓了三只鸡还有十斤茶油拿去送他呢,他肯定会帮忙的!”

——

晚上,罗银玉将菜热到第三遍,曾文春才回到家。

听见脚步声,曾明泽立时从板凳上蹦了起来,冲到门口,满怀期待的问道:“爸,文林叔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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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文春没搭话,绕过儿子,径直走进了火房。

曾明泽一颗心顿时沉到了谷底,父亲的神色已经无声的表达了他此行的结果。

罗银玉也猜到了结果,她叹了口气,默默起身去给丈夫盛饭。

一家人的心情都受到了影响,吃饭的时候,谁都没有开口说话的兴致。

放下碗筷,曾文春到底还是没忍心,对儿子说了句:“也别怨家里,我们就这点能力,没办法的事情。”

曾明泽低下头,下巴磕到胸口,滚烫的泪水开始在眼眶里打转。

他哪里会怨恨父母能力低微呢!工作分配的事情没有着落只是让他有些许失落而已,可当父亲说出这句话,他却感觉自己的心犹如千万根针在扎般的难受。

为什么我当时就不更努力一点呢?要是我的成绩更好一些,现在又哪里需要父亲低三下四去的求人。

曾明泽自责不已,却不敢开口说话,生怕一开口就让父母发现了自己的软弱。

只听父亲又接着说道:“一个人能不能成才,跟他在哪里工作有多大关系呢?毛**不也是从打游击开始,最后成立了新中国。关键还是要靠自己努力呀,泽宝崽。”

在希望彻底破灭之后,曾明泽的心反倒安定下来。每天大早就爬起来去田埂上割上一担牛草,吃过早饭又跟着父亲上山伐木,一个月下来整个人都廋了一圈,不过看起来倒是更有男子汉气概了。

期间,来探望他的亲戚朋友络绎不绝,而且都不空着手来。

家里条件好的直接给红包,条件差的也会送些鸡蛋、布料之类的东西。

这是村里的传统,但凡有人考上大学或者有份正经工作了,亲戚朋友都要携礼过来道贺。

这里头当然不乏有人打着烧冷灶的算盘,但更多的则是发自内心的与有荣焉的祝福。

农民是最喜欢积攒香火情的群体。尽管有时候他们也会被打上封建愚昧的标签,但在现实生活中,相对于神明决定命运的说辞,他们往往更相信“感情”和“关系”的力量。高龙是个闭塞贫瘠的小山村,不扛锄头不下地的人可谓凤毛麟角。所以,大部分人特别是那些上了岁数的老人,都打心底里希望自己地方上能多走出去一些捧铁饭碗、吃皇粮的人。

很快就到了要去教育局报道的日子。

临行前,母亲用力压了压本就鼓鼓囊囊的背包,又往里塞了几颗煮好的鸡蛋。

曾文春背着行囊,一直将儿子送到乡里。

将包塞进行李架,他望了儿子一眼,嘴唇动了动,到底还是什么都没说便径直下了车。

曾明泽透过车窗看着父亲蹒跚离去的背影,纵是向来自诩刚强的他也忍不住鼻子发酸。

此时此刻,他总算能明白朱自清的那篇看似平平无奇的《背影》为何能如此脍炙人口了。

因为在父爱面前,任何华丽的词藻都将失去其光彩,而即便是再朴实无华的字眼也足以阐明这份爱的厚重与深沉。

离发车还有一点时间,曾明泽趁机检查了一遍自己的行李。

背包是母亲昨晚就帮着收拾好的,里面除了几套换洗衣物和书本外,还见缝插针的塞了不少吃的东西。

天晓得这些瓜子、腊肉是他们什么时候放进去的。

曾明泽突然想起,过去几年,每次他回学校,爹妈都会帮着收拾行李,反正只要是家里有的,吃的、喝的、穿的一样不落全塞包里。他嫌东西装多了背着吃力,为此还埋怨了母亲好几次。

当见到儿子愠怒的表情,罗银玉每一次都会像是一个做错事的孩子一般站在旁边不敢说话,但等到下一次,这个节俭了一辈子的农妇却还是会死命的往儿子的包里塞东西。

一幕幕往事在眼前跃过,父母的期许让他满怀壮志豪情,却也让他倍感压力。

十八岁,许多这个年纪的孩子尚未离开父母的臂膀,而曾明泽却已然需要独自面对命运的洪流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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