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章——也值这个价

我脑中猛的一炸,但我的外表还是云淡风轻。

我自顾自的抽出一根烟点上,看似有些痛苦的眯了眯眼。

“呼~我就是你口中的农民,那么你觉得我值多少钱?”

有的人看起来很精明,但不会说话。

老板立刻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不禁闹了个大红脸,不敢看我,一脸惭愧的忙解释道:

“小兄弟!我不是那个意思,你误会了,对不起!我语文一直不好,不会形容,经常不知怎么搞得就得罪了人。我这人也拧得很,但错了就是错了,我承认!作为赔偿,我就将这吉他送给你了,好不好?”

我根据他的人性色彩数据,可以看出,他确实是个善良的好人,这次只是无心之失,便收敛了许多。

“你一路走来也不容易,经历了风风雨雨,错过了一些机会。虽然你品德端正,但你潜意识里的认知是无法改变的,你日后还是会那样说。我此刻只想说一点,别自以为是出类拔萃混得一身肤浅的雍容华贵就是脱胎换骨!”

老板闻言,非但不生气,反而听得如痴如醉,频频点头,恨不得掰手指计算着将自己纷纷对号入座。

他仔细一想,肃然起敬,畏惧的看着我,满口钦佩。

“小兄弟说的真好!将我的内心看的一清二楚!你是怎么知道的?不错!我也是农民,曾经非常的自卑,导致我十分厌恶这个身份。我也确实错过了一些机会,我曾创作出了一首很红的歌,我却在最缺钱的时候低价买了它。至于你说出我的那些毛病,都对!都对!我~我现在都不敢看你了呢!”

我懒的再搭理他,抹了抹口袋,手机和皮包都不在,便扭头看向一旁早已惊呆的胡蝶。

“阿毛!我手机呢?再不你帮我把皮包拿过来。”

“噗~……”围观的人群发出一片笑声。

一个漂亮小姑娘叫阿毛,这确实让人忍俊不禁。

胡蝶立刻面红耳赤,但却并未反驳,反而有些自豪的答应了。

“哎~好!”

不一会儿,皮包到手。

“老板!你本想为我选的那把吉他要多少钱?”

面对我这跑偏的疑问,老板虽然不解,但鉴于我的威严,他几乎是下意识的脱口而出。

“八千五!呃~八千五!”

我从皮包中数出八千五递给老板。

“你先别推辞,先听我把话说完。我的这把吉他也值这个价!我想你应该能够理解我的意思。得与失,赚与亏,你自己衡量!谢谢~再见!”

我说完将钱放在货架上,然后背着吉他果断离去,任由老板一个人细细品味。

胡蝶这个粉丝兼观众,欣赏的意犹未尽,此刻只能痴痴的跟着我,还未彻底从刚才的事中走出来。

她感觉像做梦一样,反觉得现实变得不太真实。

就在我们走出吉他店大约二十多米的时候,听见了老板追出的话语。

“我要谢谢你才对~!我懂了!额外的钱我一分都不要,我一定都捐了!”

我没有回头,也没有停留。余光见胡蝶停身回顾,我则一把夺过她的手,继续向前走。

走出吉他店老板的视线,我才放开胡蝶的手。

然而我刚一放开,右手就被一片温暖给包裹住了。

“你就不能牵着我走完这一段路啊?!”胡蝶温柔的抱怨,更像是撒娇。

“可以呀!不过这段路注定很短,短的让人记不得某人曾经来过。”我顺势将其隐喻彼此的处境与关系。

胡蝶猛的停身拉住我,然后夸张的拿眼白着我。

她的这种白眼,像吊死鬼一样,是完全看不见黑色瞳仁的那一种。

不过欣赏起来,竟透出十分的可爱。

我一笑而过,霸道的拉着她就向前走,尽显潇洒。

胡蝶只是象征性的挣扎了一下就放弃了,随即像个小女孩一样蹦蹦跳跳,与我拉拉扯扯,尽显花样年华的多姿多彩。

趁着上午还有一点时间,我开车到处跑,买了许多应用之物。

胡蝶仿佛对我信任到了盲从的地步,虽然好奇,但并未过问。

短短两天不到的相处,我们已然构成了一定的默契。

她知道我不会一一解释,便将其酿成一个个惊喜,等着我来给予。

这样一来,反而充满了趣味与情调。

我们对号入座一般的般配,仿佛是天作之合。

这是所有女子对婊帝的感觉,因为婊帝就像酒,她们就像水,可以以任意比例相兑。

你要微醺便有微醺,你要醉生梦死便可以醉生梦死。

简单的吃过午饭,我们继续行程。

我打开重金属摇滚乐,一路向北。

气氛在音乐的渲染下,充斥着青春的狂野与激情。

我并未选择什么旅游胜地,名胜古迹等等的,而是选择故居附近,那些自己曾经单挑荒野所征服过的地方。

目的地是一座人迹罕见未被开发的荒山野岭,属于半原始状态,危险且又刺激。

风和日丽,车子渐渐远离了繁华与文明的阵营。

七拐八抹,像在躲避某种追杀一般。

冬日的风景虽然枯萎单调,但有美丽的心情使然,在音乐的熏陶之下,放眼一片静美。

眼前的画面一幕幕刷新一幕幕翻飞,时而密集,时而空旷。枝叶筛过的碎阳时而闪烁在温馨的脸上,时而一片苍茫,时而穿越一座座门庭荒废的村庄。

凭借越野车出色的动力,我另辟蹊径,最终进入半原始状态的荒野深处,停在一片密林之中。

“这里杂木丛生百草丰茂,没有一丝人类刀耕火种的痕迹,真的好阴森好恐怖啊!咦~那里好像有东西在动!!!”胡蝶惊恐万状,紧张的环顾四周。

“别怕!万事有我。我从不去那些阅人无数的旅游胜地,我去的都是只有我一个人去过的地方,这样才有意义,才有感觉。帮我背着吉他,我们出发吧!”

我说完下了车,背上巨大的背包,别上多功能折叠万用刀,并将工兵铲伸到最长。

我掂了掂,不由得会心一笑,仿佛回到了部队一般。

胡蝶刚一下车,就迅速的奔向我,一把抓住我的手。

我们仿佛被杂草树木所围剿,几乎看不见一丝阳光。只有后面开辟的道路,传来微弱的光线。

这对于毫无野外生存经验的胡蝶来说,确实是一种巨大的挑战。

我看了看手表,现已是下午三点左右。

凭借我出色的侦查能力,锁定的目的地大概距离此地有五六里远。

那里有我曾经盘踞的一处营地。

另辟行径,冬日天短,所以时间紧迫。

我不敢耽搁,挣脱胡蝶的手,便挥舞起手中的工兵铲开辟道路,摸索着前进。

一路披荆斩棘,我想找到曾经的山路,尽管山路被荒草覆盖,但最起码路基平坦,不必深一脚浅一脚的试探。

然而我摸索了半个小时也没找到,且才走了两百多米远。

若按这个进度的话,七点也到不了营地,那就危险了。

我累得通身是汗,气喘吁吁。

休息片刻,再辨别方位,考虑是否着手第二计划。

就在这时,一直默默跟随的胡蝶突然开口道:

“咦~?我的腿好像被什么东西咬了一下似的,痒痛痒痛的,你快帮我看看要不要紧!”

我立刻转身蹲下查看,卷起她的牛仔裤,只见她雪白的左小腿肚子上惊现出两个鲜艳的小红点。

我见状赶紧俯身用嘴去吸。

“你~你不要吓我哦!不会是毒蛇咬的吧?”胡蝶又急又怕,因为电视上都是这样演的。

我连吐几口,将那块肌肤嘬的通红,接着又顺着她的小腿从上往下用力的推压,然后再次检查伤口,无力的说道:

“唉~是眼镜蛇!”

“啊~?!那怎么办呀?嘤嘤嘤~”

胡蝶直接吓哭,瘫坐在地。

如此不幸,性命堪忧,她没有怨天怨地,也没有怨我,确实是个勇敢善良的好女孩。

这突发状况也让我始料未及。

我一脸的自责,愧悔不已,现在只得就事论事。

“先别哭,先听我说。你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是弃腿保命,二是我立刻背你上车,送你去医院,但路途遥远,恐怕来之不及。”

胡蝶听完绝望了,吓得瑟瑟发抖,但还保留着一丝理智,忙问道:

“送去医院的救活率有多少?”

“百分之二十左右吧!不能再耽搁了,我现在就给你从膝盖处切了吧!”

我说完就拿起工兵铲,表情十分的凝重。

胡蝶的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流,太突然了!她实在难以接受这般残酷的现实,不敢想象自己未来的残疾人生。

但事不宜迟,刻不容缓,所以她只能选择弃腿保命。

我用工兵铲在胡蝶左膝处比划,接着高高举起。

“啊~!我好怕呀!先等一会儿,你听我说。我腿没了,日后你一定要照顾我。我知道你有女朋友,但我已经没有权利去在意了。嘤嘤~虽然我一条腿配不上你,可我已经没有依靠了,无论你怎么待我都可以!呜呜~来吧!”

胡蝶说完狠狠扭过头去,抱头痛哭,吓得浑身剧烈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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