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镇守云南——沐昆

沐昆,字元中,号玉冈,凤阳府定远县人,明朝中期勋臣、将领,黔宁王沐英之五世孙、定边伯沐昂之玄孙。最初袭任锦衣指挥佥事,后被叔祖、黔国公沐琮收养,沐琮逝世,沐昆袭封黔国公,佩征南将军印镇守云南。为人沉稳,喜怒不形于色,在滇二十二年,攻灭龟山、竹箐叛军,又接连讨平普安州、师宗州、安南长官司的动乱,为维护滇南地区的稳定作出了贡献,因功累加至太子太傅。袭位日久后,转而贿赂权贵,凌辱三司官员,愈发骄横,去世时年三十八,获赠太师,谥号“庄襄”。

沐昆,五世祖为明初开国功臣、黔宁王沐英,他的高祖父沐昂,为沐英第三子,官至左都督,追赠定边伯;曾祖父沐僖,袭任南京锦衣卫副千户;祖父沐瓒以右军都督同知佩征南将军印,代镇云南七年;父亲沐诚,在沐瓒死后以锦衣卫指挥使、右参将代其父镇金齿。沐诚死的时候,沐昆才九个月大,由祖母贾夫人抚养,贾夫人逝世,沐昆此时不过九岁,却已能做到哀毁尽礼,如同成人一般。孝宗授十岁的沐昆为锦衣卫指挥佥事,因其年幼孤弱,所以特加优待。

在宪宗、孝宗时期,镇守云南的第三代黔国公沐琮,正是沐昆的叔祖,沐琮没有儿子,故而收养沐昆为子。沐琮逝世,十六岁的沐昆袭封黔国公,佩征南将军印绶,充任云南镇守总兵官,享有岁禄三千石。

督贵州军务王轼调兵征讨普安州米鲁之乱,沐昆与云南巡抚陈金亦“亲诣交界地方督率三司”,并在平夷卫会合武定土知府凤英等土、汉军共四、五万人,抵御米鲁。待到米鲁在贵州被击溃后,企图回袭云南的平夷卫及大河、扼勒诸堡寨,沐昆、陈金等率云南兵将其击退,不久后,凤英率军斩杀米鲁,最终平定叛乱,孝宗论功,增加沐昆的岁禄。

宪宗时,明廷割木邦宣慰司的土地,开设孟密宣抚司,孟密土司思楪入侵木邦土地二十七处,明廷见其多次拒绝劝抚,于是调孟养土司思陆所部胁迫,这才使思楪归还所占土地。但思陆恼怒孟养兵多遭思楪杀害,于是发兵渡金沙江,夺取了木邦原来割给孟密的蛮莫、贡章等十三处土地,彼此之间,纠纷不断。沐昆献上、中、下三策,孝宗采纳下策,命云南方面劝告思陆撤回孟密,兵部商议将蛮莫等处重新赐给木邦,思楪之弟思真不服,仍负隅顽抗。沐昆、陈金派知府王嘉庆、张凤等前往劝说,思真这才罢休,而孟养、木邦各土司纷纷遣使进贡谢罪,武宗嘉赏沐昆等人的功劳,各赐银帛等物。

师宗州百姓阿本作乱,沐昆与都御史吴文度等督率官军两万余人,派左参议陈一经等分三路齐进:一路出师宗州,一出罗雄州,一出弥勒州。又另派一支军队埋伏在盘江,截断叛军退路,最终大破叛军,斩首四千七百余级,擒获、招降五千余人,阿本逃走。捷报传至北京,武宗“写敕奖励”沐昆等人。安南长官司的那代争求袭位,杀死土官,沐昆与都御史顾源出兵围剿,将那代与其党羽七十余人擒获,斩首三十七级,武宗赐敕褒奖。

沐昆因母亲去世,请求护丧葬母于南京,据称,兵部尚书王琼接受他的贿赂,建议派官员护送其母的灵柩归葬,并请对沐昆加以褒奖,武宗同意,加授沐昆为太子太傅。沐昆病逝,时年仅三十八岁,武宗闻讣讯,为之辍朝一日。经礼部奏请,新即位的世宗追赐沐昆祭葬,并追赠特进光禄大夫、右柱国、太师,赐谥号为“庄襄”。

沐昆作为第四代黔国公,奉命镇守云南,沐氏“世保赤社,为明藩屏”,是明朝唯一持续掌握实际领土权力的勋臣。沐昆重视文教事业,经他请求,在云南平夷卫设立儒学,以教育当地少数民族。后来通过贿赂宦官及朝臣,凡是向朝廷所奏之事没有不通过的,袭位日久后,逐渐骄横无礼,肆意凌辱云南三司的官员,令他们从角门入府,还曾上疏劾奏按察使沈恩等,言官李长弹劾沐昆的奏书多有诬言,但武宗以李长诬陷重臣为由,并未听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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