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啊哈!你是我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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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轮转,日子很快,距天京农大开学还有整整一个星期。明天,萧萧就要骑自行车独自去天京市了。

天京市俗称天京城,已然经历千年风雨,是经济文化一身的一线城市,位于在长海市的东南方,中间隔一个怀北市,相聚五百公里的距离。到怀北市后,翻过雄奇的龙山山脉,就到了天京城。

萧萧已经用手机下载好了地图,他计算过,如果每天前进一百公里的话,对自己来说十分轻松,一个星期到达天京城足够。五百公里,是离家的路,离家是什么感觉?他就要体会到了。

当夜,月亮又大又圆,月光如纱似雾遮罩大地,一切披上一层朦胧,略显神秘,恍如仙境。十九年,短短一瞬。自己经历的事只有月亮清清楚楚的看在眼里。如今,自己就要离开家去天京市。月亮当然会照在天京市,但是月光已经不同。

早上七点,萧萧醒来,一睁眼,见院中那辆捷安特在,爸爸没去山上。就赶忙洗漱干净。穿上帆布鞋,深蓝七分裤,红色T恤,T恤上一个中指图案。用了多半瓶的啫喱水,将自己的头发轰的爆炸。他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用手一指镜子,赞一声:“帅屁了!”

萧萧洗漱完毕,见妈妈已经将早餐摆好,爸爸萧良朋正坐在那等自己吃饭。他便坐下,听着父母的句句意味深长的叮嘱,不停的“嗯。”着和他们一起吃完早餐。

吃完早餐,萧萧拿过准备好的背包,背在后背。背包里有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一套衣服,钱包,银行卡,手机,洗漱用具等。其它笔记本电脑等体积比较大的到开学时,用快递邮寄到学校。

萧萧背着背包出了屋,推着大行来到大门外的南环上。爸爸妈妈也跟出来了,他们还在叮嘱自己要注意安全,不要惹事,早睡早起。这已经是第一千零一次了。

萧萧还是不停的“嗯。”,觉得已经到时候了,就让父母回去。父母当然不会回去,他们要看着萧萧走。

萧萧踏上自行车,看看前方的路轻叹口气,回头说道:“爸爸妈妈,我走了。”说完,当机立断蹬开自行车,向着前方快骑。

“不要惹事,早睡早起。”后面,传来的父母的喊声。

萧萧没有回头,因为他的眼睛里已然有了眼泪,他怕自己一回头,望见父母距离自己越来越远,眼泪立刻就掉出来。他觉得,自己这不是离家,简直是仓皇的逃跑。

萧萧朝东南方骑车而去,骑出五六公里。猛然,他看见路旁站着一个人,她梳着马尾,扎着大蓝色的蝴蝶结。画着淡妆,身穿连衣裙,正在路旁的树荫下,含着眼泪,等着自己,是蓝妙妙。

“妙妙?”萧萧真没想到,她会在路上等自己,不觉心中感动,决定停车冲上去来个拥抱。

蓝妙妙却摆摆手,示意他继续骑车往前走,不要停下。

萧萧忽然明白,她害怕停车后,两个人说话会使本来的伤感更严重。她的愿望,不过是想在路边,亲眼看见自己骑着车走出长海市,如此简单而已。

“小魔怪哥哥,喵喵,再见。”蓝妙妙挥手告别,用香帕擦泪。

“再见。”萧萧昂首挺胸,蹬开自行车,双臂松开车把,平举两侧,腋下生起大风,如展翅大鹏,翱翔天际。又如双翼飞机,飞在空中。登时,公路和两旁的树都急速后退,瞬间被甩在身后。他闭上眼睛,仅凭感觉向前,冲破世间的快感无可比拟。

“喵喵。”离开老远,还可以听到蓝妙妙的叫声。

萧萧骑出一百多公里后,感觉稍有疲惫,便停下来坐在公路旁边休息。他喝着矿泉水,看着马路旁的交通牌。自己已经早出长海市的市区,来到一个周边的县城里。他见天色已晚,便将东西收拾整齐,推着自行车,来到县城里找了一个旅馆,当夜便在旅馆里休息。

第二天,天空有违人愿,竟然下起雨来,而且比较大,暴雨使得骑行的视线已看不清,他只好在旅馆里上了一天网。转过一天,天气转晴,地面上的积水已然褪尽。

萧萧退掉旅馆,推着自行车出来,决定加快速度补上昨天的进程,便放开最高速度,骑车一口气又杀出一百公里,穿过一个县城,眼见前面出现一座只有一二百米高的小山。他看看手机的gps,得知翻过小山后就是怀北市市区。

萧萧骑着车进入山道,往前几里,平坦的道路上几乎没人。又行了一公里,来到小山顶上。猛然见不远处站着一个小伙子。他背着一个军绿色背包,站在路边的大树下,昂着头,怒气冲冲的在撒尿。

萧萧骑车从他身边而过,打量一下他。他和自己年岁差不多,身高有一米九四左右,短发,面孔硬朗,身材魁梧,身穿紧身T恤,肌肉健壮,皮肤略略微黑。

“哥们,有火吗?”大个听身后来了人,慌忙的转头朝萧萧,唯恐萧萧瞬间消失。不过,他转头的时候,尚未将裤子提起,一串尿液朝萧萧射来。

萧萧惊叫一声,忙将车头一转躲到一旁。暗叹幸好自己掌握自行车已经到了极致,没有被他扫射中。

那个大个见状,醒悟过来。忙提起裤子,来到萧萧身前,粗声粗气却面色腼腆的问,哥们有火吗?

“有。”萧萧知道抽烟的人最怕没火,便掏出一盒火柴。

“哈哈,盒(核)武器。”那个人系上裤腰带,拿出火柴点燃烟,过后扔给萧萧。他忽然眼睛眨眨,“你,你是天京农大的小魔怪?”

“嗯?我操?”萧萧把火柴放入口袋,没想到这里还有人知道自己的名字,自己真不认识他,“你怎么知道我名字,我这么有名?”

“真是你啊,哈。”那人说着,就要过来和萧萧握手。他的手指粗糙,比萧萧的手还要大出一圈。

“等等,”萧萧想起他刚撒完尿,手有余香,便快速一摆手,又闪过他的握手,“说明白了。你怎么知道我是谁?”

“哈,我是在微博上面看到你扣爆篮筐的视频的。”那人一笑,说我叫向北,来自长白山下。去天京农业大学林学院。咱俩一个学校。他说着,靠近萧萧,“哎,你的视频我看了,真牛逼。啊哈,你是我的偶像啊。”

“呵呵,还行,不是很牛逼。”萧萧强忍住心中的兴奋,假装正经,面目十分谦卑。

“不,牛逼。”他义正词严的说着,随后,空手学了萧萧转篮球,表情忽然转为严肃,“今天,我要给你最后一球。”又模仿着将篮球抛起,“小王子,你以为着火的球和不着火的球的力量都一样吗?”在空中折叠后展腹扣篮,终于落下来。而后,用手一指。喊:“我来了,我的火爆青春。”全套动作模仿的十分认真,神情一丝不苟,所有的话语对白,几乎一个字不差。

就在向北模仿萧萧的时候,旁边路过两个骑着二八自行车的老头,两个老头的车座后面都带着一个竹筐,框里面是几只小鸡仔,小鸡仔正扎扎乱叫。两个老头见向北在那里莫名其妙的动作语言,不由摇头叹息:“这是病。”“得治。”边叹,边骑车走远。

向北没理两个老头,终于模仿完,汗流浃背的喊道:“哎呦我操,小魔怪老帅了。偶像。”

“呵呵,不是偶像,不是偶像。”萧萧嘴上虽然如此说,但是心里乐爆了,要不是在自己的粉丝面前保持偶像的形象,他会打着滚的在地上乐,“你是农大的林业系,我爸爸的专业。你自己一个人,这是?”萧萧看着向北形色匆匆,形只影单。

“哈哈,没想到这荒山野岭的还能见到校友,”向北舔舔嘴唇,“我去上学啊。这不是要开学了吗?”

萧萧周围扫了一圈,见没有别人,也没有可乘坐的交通工具,便问。“走着去?”

“是。”向北憨憨一笑。

萧萧没想到还有人用比他更落后的交通工具,而且还是从长白山那么远的地方,大概的得有千里路途。不由得顿时心生佩服,“一起走吧。这点马上吃饭了,到前面喝两瓶。”

向北想想,“你骑自行车快,你先骑车去,找个地方等我就行,我很快赶上,这是我的电话号码。”他把号码给萧萧。

“行。”

萧萧骑着自行车,速度前冲,不一会,就来到怀北市里。他见向北到这里还有些时候,决定骑着自行车在这个城市转转,看看这个城市有没有什么可以欣赏的景色。

萧萧骑着自行车转了半个怀北,才发现怀北虽说紧邻天京城,但发达的程度实在不敢恭维,市里都是短了一截的小型公交车摇摇晃晃,无时不刻飞扬的尘土,没到中午便堵得厉害的街道,感觉和国内其它的城市并没有半点区别,更别说什么景色,简直浪费时间。

他骑车来到怀北市火车站。一般火车站是一个城市的地标。但怀北火车站建设相当一般,广场上落了一层厚厚的尘土,四周都是乞讨的乞丐。乞丐有的就地爬行,有的放着录音嚎啕,有的穿着整齐好似白领却跪在地上要几块钱买车票和吃饭。

“小小的城市,乞讨的人这么多。”萧萧叹口气,他知道,这里不排除有假冒乞丐的职业行骗者。

“有没有看到手上那条单纯的命运线,有没有听见我的呼喊。”一个头发染成红色的,面目清秀,戴着耳钉的男孩,背着一个小包,坐在车站广场的角落,弹着木吉它唱歌。

“靠,真像个红毛鬼?”萧萧对那个红发小伙来了兴趣,骑车过去。见那个红头发身前反放着一个运动帽,帽子里面有大概几百块钱,帽子旁边有一张纸,上面写着:唱一首歌五块钱。他是唱歌乞讨的。

萧萧看他的衣着,虽然陈旧,但是仔细看下,T恤的左肩处,纹着一个标志,竟是嘻哈品牌,价值不低。想必他就是卖艺,或者是对卖艺感兴趣而体验一下生活,并不是衣食不饱的乞讨。

红毛鬼的周围围着几个身上沾满泥浆的民工,他们抽着便宜的烟卷,听着他的歌,想着自己的命运,眼神黯淡,若有所思。

萧萧看着红毛鬼心中生出好感,拿出十块钱,团成一团,扔入红毛鬼的帽子。

“谢了。”红毛鬼朝萧萧点头一笑,见萧萧外貌不凡,也生亲切。

萧萧趴在车把上,没有考虑,脱口而出:“搞艺术的?”

红毛鬼一笑说自己是学生,出来卖唱,赚俩钱当路费。

“哦?”萧萧听到他也是学生,不由觉得两个人感情更近一步,又问:“音乐学院的?”

红毛鬼说不怕你见笑,自己是天京农业大学的。

“我操,见笑,见笑个屁。我也是农大的。”萧萧心中一震,没想到刚遇见了校友,就又遇见了一个院里的同学。

“我操,你?艺术学院?”红毛鬼见萧萧的装扮也非善类,想不出他还能是哪个院系的。

“我操,是。”

红毛鬼微笑着说自己叫陆霆,来自三秦兵马俑,天京农大艺术学院设计系专科。宿舍在三号楼九一八。

“我叫萧萧,来自长海市。和你一样都是设计系的,同样都是九一八。”萧萧想和他握手,但是觉得都是学生,实在太俗,就没伸手。

“一会喝点。”陆霆面带微笑发出邀请。

萧萧一拍车把立刻答应。

“小伙子,会唱春天里不?”一个民工叼着烟,眼巴巴的望着陆霆。

“会。”陆霆爽快应道。

“来一个。”民工拿出十块钱,扔在陆霆的帽子里。

陆霆毫不犹豫,弹奏乐曲,“还记得许多年前的春天,我还没剪去长发。。。。。。”

“好。好听。”民工鼓掌,憨厚的舔着嘴唇笑道。

萧萧点头微笑。

陆霆正唱到**,从东边过来两个中年汉子,身材瘦小枯干,眼睛锐利如刀,满脸的蛮横。他们一推身前的民工,“起开,起开。”

“干什么?”民工埋怨歌还没有听完,自己的消费过程不爽。

两个中年汉子没有理会民工,而是站在陆霆左右,厉声道:“谁让你在这卖唱的?”

听歌的民工们见有人搅局,知道来者不善,都往旁边一闪。不过,仍抽着烟站在一旁看热闹并未散去。他们虽然不是这个城市的人,但是在生活在这个城市,这种事情已经司空见惯。

陆霆抬头看看两人,冷然一笑,“我自己让的,怎么了?”

“怎么?”两个中年汉子面露狰狞,“知道不,这是我们地盘。”

萧萧明白了,来了两个收地盘费的。真是哪个地方都有哪个地方的风情,哪个地方都有哪个地方的地头蛇啊。但就这两个人,还不够看吧,便问:“你们想怎么着?”

“交两千块钱,就能在这唱。”

萧萧一听要两千,心中登时火起,本来爆炸头差点着起来。心想,好不容易卖个唱,凭自己本事赚钱,还遇到收地盘费的。妈的,这不是扯蛋吗?

陆霆比较平静,可能这种事见多了,“没两千,要二十块,还能给你们。”

“那行,帽子给我们,你滚蛋。”俩个中年汉子怒道。

陆霆知道他们吃定自己,不由目露凶光,恶狠狠的看着两人。

“妈的。”萧萧略微调整一下自行车的位置,右脚蹬地。如果陆霆和两个人交手,自己随时冲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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