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7 啊??

现烤披萨需要一点时间,趁艾比盖尔和韦德没回来,妮莎继续和沃森讲起了她的家世。

妮莎的家族起源于中欧的捷克共和国,若不是后来父亲埃尔大公决定把势力中心转移到北美,达玛斯金诺斯家族或许至今还能在捷克首都布拉格呼风唤雨。至于那六十多个情人,则是因为埃尔大公年轻时期风流成性、数百年间陆续勾搭而来。毕竟他出身显贵,再加之血族普遍的优越心态,自然不会对人类有什么道德负担。

但这些情人普遍活不过40岁。

美貌是埃尔大公挑选情人首要标准,所以她们中的相当一部分会因为年老色衰而被处理掉,更多的则是会死在床上——埃尔大公再怎么贵族范,说到底也是个吸血鬼,就和绝大多数血族雄性一样,服用沸血药剂有相当的概率失控,无意中杀死弱小的人类床伴再正常不过。

而剩下极少数外貌特别出色、且能力同样出众的幸运儿,会被埃尔大公转化为同类,以辅佐他的家族大业。

客观来说,这也不过是进入另一个深渊罢了。

成为血族也代表着心态上的变化,摆脱寿命困扰以后,野心和欲望的驱动力就变得更加强烈。

数百年时间,这些幸运的血族情人们也陆续凋零,归根到底还是因为内部争权夺利,所以至今仍然活着的寥寥无几。妮莎出生时,埃尔大公已经步入暮年,吸血鬼虽然能活很久,但终究也会老去。力量衰退、反应下降、体毛脱落、皮肤变薄、恢复能力严重减弱......甚至连对人血的消化能力也不复以往。

另一方面,就和中世纪欧洲的各路王朝贵族一样,吸血鬼家族历史更为悠久,内部伦理问题要比前者严重无数倍。而且作为达玛斯金诺斯家族的末代公主,妮莎从记事起就跟在父亲埃尔身边,根本不知道母亲是谁。

只能说很符合传统。

“所以你父亲到底还有多少个情人活着?”

“也没几个了,3个吧,两个在布拉格,1个在英伦,具体哪里我不清楚。但我可不想再和她们打交道了,全都只会玩阴的,正面战斗力一个比一个差,难怪全都躲不过刺杀。”妮莎打开保温瓶抿了一小口,被人血染成鲜红色的嘴唇显得非常妖艳:“还有一件事,你了解治愈血清吗?”

“你是说治疗血族咬伤的那个?”沃森当然听得懂,血族存在这么多年,人类肯定不会对此一无所知,相关的研究从未停止。单就治愈血清来说,技术难度不是特别高,人类政府内部肯定有,像吸血鬼猎人这种民间组织,招揽几个相关专业人才也能自己开发,就是效果不太好保证。

“是的,治愈血清理论上说就和抗蛇毒血清一样,被咬伤后越早注射效果越好。”妮莎继续舔嘴唇:“我前阵子弄到了最新的,被咬伤之后30分钟内注射,可以保证快速恢复,而且没有副作用。”

“你为什么跟我说这个?我可不怕被咬。”

“不是给你用的,给米歇拉用。”

“好吧,她应该会接受你的好意,虽然按照我的理解,她更愿意自己想办法研究一种更好的,但这需要时间。”沃森看着后视镜想了想,一边叹气一边皱起眉头:“米歇拉一个普通人不太适合跟吸血鬼交锋,我相信她的战斗力足够,但毕竟还是有风险,很高兴你们这次同意把她安排在外围接应,虽然我知道她不太乐意。”

“这么担心她?”妮莎缓缓将上身凑过来,一副笑嘻嘻的表情:“你最近肯定没怎么跟她动过手,相信我,米歇拉比你想象的要厉害。”

“你是不是有别的话要说?”

你老提米歇拉干什么?沃森感觉到有点不对劲。

“好吧,我有个计划。”妮莎继续凑近,轻声呢喃:“我想尝尝她。”

“啊??”

听到妮莎的话,沃森完全没反应过来。

“我说我要喝米歇拉的血,用我的嘴......”

妮莎舔舔那两颗尖牙,没等沃森说话,手指先一步摁到他嘴唇上:“先别急着反对,我猜你应该不清楚吧?血族捕猎很依靠唾液,它会随着啃咬进入人类体内,就像蛇毒一样,让猎物难以反抗。”

“......所以?”

沃森愣愣地关闭电台。

“我们进食的方式并不固定,大口抽吸确实很痛苦,但我们也可以减慢速度,唔......这解释起来比较复杂,当血液流失和唾液效果逐渐达成一种微妙平衡的时候......”妮莎说着舔舔嘴唇,浓烈血腥味扑鼻而来:“会带来一种非常奇妙的感觉,连一定限度内的疼痛都能转变为享受,我可以保证,那对于人类来说棒极了。”

“是我想的那种‘棒极了’吗?”

“嗯哼。”

“你们是,天生就会吗?”沃森迟疑了一下:“还是这个东西,跟学校里那种男女生理卫生知识教育一样,专门有人讲解的?”

“当然有专人教学,我们甚至还出过教材。你要知道,沃森,血族最不缺的就是寿命,特别是对于纯血来说,有太多时间去摸索如何享受了,毕竟这种方式在同族之间也能适用,虽然效果比不上人类。但那些杂血很少有这种待遇,他们大多很粗暴,更加依赖本能,就算会了那也属于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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