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迷案中部道中还有道第112章…

中午,刘喜贵陪柏典喝酒喝得小晕。饭局结束后,回办公室继续在电脑上撰写他的为官之作。这时副主任吕银送来了市委书记王新明的批示。刘喜贵皱眉凝视王新明的批文:“请特区管委尽快收集证据,向市法院起诉省交通厅,要求其履行承诺,补偿车辆轧坏特区辅道的损失。”刘喜贵看罢,咧着嘴,挠挠头。

吕银继续传达市会议精神:“为合理索赔,确保司法公正,市政府还要求我们拿出原来修建两侧辅道预算投资审批报告和支出账目,并会同法院、省交通厅联合到现场勘测评估辅道质量和损坏程度。这也是法院和交通厅的要求。”

刘喜贵脸气的蜡黄,气急败坏地说:“账全部丢了,哪还有这些陈年旧账?”

吕银说:“如果我们拿不出证据,法院将依据现场检测的结果来判决。”

刘喜贵有气无力道:“按领导要求,去实地检测吧!”

龙根带杨弘、柏典走进王新明的办公室。

柏典站直报告:“王书记,同着杨书记、龙主任,我向您汇报。我经钱五之手给特区管委的服务小费15万元,钱五只给刘喜贵主任10万。这10万,没有装进刘主任腰包,而是入了单位账。昨天,在龙主任的监督下,一分不少全部退还给我,恳请纪检监察机关对刘主任免于纪律追究。”

杨弘问:“刘喜贵退款还有谁在场?”

柏典答:“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平和俺的办公室主任娄效。”

龙根插话:“如果要免于对刘喜贵的追究,您还是应该做点贡献。”

柏典不知所措问:“什么贡献?”

龙根看看王新明。王新明接话:“省交通厅曾承诺,特区主干道路况质量提升后,您给我市提供辅道碾压补偿,如今市政府未见分文,我们决定起诉省交通厅,请您做公正见证人。”

柏典挺起腰杆说:“这是当然。于公于私,于情于理,我的屁股应该坐在咱华西。”

王新明看看杨弘说:“那好。法庭看您的表现!”

上午10点。市法院经济审判庭。法庭工作人员男女若干人,身着工作装,端坐。陈得索、李周以及有关人士列席旁听。

法院经济庭长尹法端坐上座,耿直、刘喜贵代表原告。省交通厅副厅长路先代表被告。双方进行激烈辩论——

耿直先陈述:“根据市财政局提供的数据,1998年春,华西市修国道辅道长5公里,宽40米,共计20万平方米,总投资3040万元。除去村民补偿外,实际投资1260万。在主干道通车期间,辅道和主干道一样承载车辆碾压;省交通厅翻修主干道时,华西市委市政府为了顾全保通大局,在纪委监督协调,特区管委和公安局积极疏导下,保证了翻修主干道的速度和质量。不过也使辅道不堪重负,损坏严重。省交通厅曾承诺给予我市适当补偿,可至目前,仍未兑现。现在要求省交通厅补偿修辅道投资1260万。”

尹法说:“请原告出示投资财务证据。”

刘喜贵手哆哆嗦嗦拿出特区管委曾被‘小旋兜’盗走烧掉的账目残页——《华西市修国道两侧辅道预算审批表》。

尹法说:“请原告证人出庭。”

耿直指指柏典说:“有施工方柏典做证。”

柏典慢慢站起来,不慌不忙地作证:“耿市长的陈述,句句属实。省交通厅副厅长路先曾在协调会上,当着我和市主要领导的面承诺,‘省厅考虑到地方政府的利益,等主干道竣工后,由施工方理赔。’我们在翻修主干道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纪委监督协调下,在特区管委和公安局积极疏导下,保证了翻修主干道的速度和质量。”

尹法说:“请被告陈述。”

路先慢慢站起来,有理有据抗诉:“省交通厅没有兑现补偿承诺,原因有二。一是华西市修辅道预算与实际投资不符。根据省交通厅、特区管委、法院三家对国道辅道路况勘测评估,修辅道连工带料,充其量仅投资900万元,这说明华西市当时投资1260万有水分,至少钱没有花到修路上。我认为,华西市政府索赔1260万要求过高。二是在1998年华西市修辅道前后,市委办公室主任龙根多次到省交通厅争取对村民征地追加补偿。其中一次在酒桌上,厅长将龙根主任的军,说,‘你喝一杯酒,我给你一百万,’龙主任舍命一口气喝9杯,最后又追加一杯,共10杯。”

耿直面色陡然大变,他愤怒地站起来说道:“路副厅长开什么玩笑?按照您的说法,交通厅已经给我们1000万了?请具体谈谈龙根请李厅长吃饭经过!”

路先迟疑,似乎有些后悔,顾忌地左顾右盼……

尹法发话:“同意原告方的意见,请被告方具体陈述。”

路先难为情,他不情愿说出来,但在大庭广众场合,只得硬着头皮细说端详——

【作者题外话】:法庭上,路先爆出大案,是否属实?请朋友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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