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天方夜谭

任紫琳是被远处的狼啸声吵醒的。入目,是一片被树枝遮掩的、纯净而悠远的夜空。从二十多层的楼上掉下来,她竟然没死吗?!

躺在原地,她心想,她刚才听到的,是狼啸声儿吗?这声儿可稀奇。所以,她这是要被毁尸灭迹呢,还是嫁祸于他人?想到将她推下了天台的任丹霞,她一边好笑,一边又忍不住幸灾乐祸——她不知道自己昏迷了多久,但想来,此刻任青华应该已经召开完了董事会,出任董事长了。真是枉费任丹霞为了她手里的股权,连杀人的勾当都做出来了!

当然,恐怕谁也想不到,她和任青华之间竟然真的存在所谓的兄妹之情吧?毕竟在任氏,互相厮杀才是常态;毕竟她和任青华不但是同父异母,她又自幼聪明,早早获得了掌权人的认可和青睐,被许多人都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毕竟任青华不但比她年长了近二十岁,在她出现在任家的时候,他已经进了董事会。

他们不知道,她和任青华的父亲有多么的只管生,不管养。所以,任紫琳其实是任青华带大的。她的所有成就,他都有参与。他们之间表面疏离,实际上一直都是兄妹联手。

夜里的空气,冰冷中带着些许潮湿,还有不知道从哪里传来的腥臭。任紫琳想,她大概是有些飘了,所以她才会以为,姚一凡虽然狡诈,但至少是个绅士;任丹霞呢,志大才疏,虽然一贯疯狂,却缺乏胆识。

姚一凡是任紫琳的追求者,看似真诚的那种。在此之前,任紫琳处在她在任氏的最后一个项目的紧要关头,没空出时间来认真拒绝他——这一次,她手头的项目巨大,其中的合作者并不包括姚氏。姚一凡问过她,她解释过,也知道姚一凡心里不甘,却并不觉得自己做的不对。她没想到,姚一凡会联手任丹霞绑架了果果,任丹霞居然能疯到拿刀架在果果的脖子上,还敢借机将她推下天台。

果果是任紫琳同母异父的妹妹,比她小了六岁。在她十六岁那年,被将她扔进了孤儿院的母亲托孤而来。那时,她正为了能够加入董事会而忙碌。

所以对果果,她能亲自陪伴的时间不多。果果大学毕业后,她征询了她的意见,为她在自己房子的不远处,开了一家民族风饰品店。不是那么忙的时候,她偶尔会去店里坐坐。后来,她就渐渐习惯了穿着最宽松的衣服,赤着脚、伸着腿,毫无形象的坐在店中楼梯前面的地毯上,听果果笑着,用她特有的清脆中、带着丝儿沙哑的声音,讲最近的喜剧电影,或者某本轻松的书,又或者店里发生的某件好笑的事……

果果,好像永远都是开心着的,只除了她被绑架的当晚。

这些年来,她和任青华走的并不容易。眼看胜利在即,她是真的开心,也是真的有所疏忽,所以,她根本不知道姚家资金链已经断裂,到了能让姚一凡铤而走险的地步;她更没想到,任丹霞蠢到,竟然以为只要自己签署了股权让渡书,她就能拿到股权。她早知道任丹霞嫉妒她,并且怕她怕的要死,所以才敢走到任丹霞和果果所在的天台……

耳边,似乎还在回响果果撕心裂肺的呼喊。等任紫琳回过神来的时候,狼嚎声已经渐渐稀疏,而星空也开始暗淡。这会是哪里呢?有狼的地方,可距离她出事的地方都不近。这么算起来的话,她应该真的昏迷很久了。不管是任丹霞,还是姚一凡,大概真的觉得自己活不成了。要不然,也不能费了这么大的劲儿,将自己丢到这种地方来。

挣扎着从地上坐了起来,任紫琳转头开始打量四周的环境。先映入她眼帘的,是一个躺在她不远处、穿了一身墨绿色绸缎衣袍的少年。他看起来大约十五六岁的样子,长发,用一块淡蓝色的发带在头顶束了一个小小的道士头。

天葬?!

任紫琳的眸子瞬间冷了。她是个崇尚尊敬自然的人,但让人给她陪葬,就对她实在太不尊敬了。

向上站了一下,任紫琳没能成功站起来。她伸手摸了摸腿,不像是断了,却有些软的使不上劲儿。她着急查看少年的情况,索性双手撑地,向着少年爬了过去。身体还是温热的,再一探鼻息,任紫琳不禁感叹自己也是有些多心:这哪儿是陪葬啊,这心大的孩子竟是在这里睡着了。

犹豫了一下,她伸手在男孩儿的胸口上拍了拍。

“公主?”少年一下子惊醒了。看到任紫琳,他惊叫一声儿,爬起来,不管不顾的就拉着任紫琳一阵胡乱检查,“都怪温奴不好,温奴没有保护好公主。”

“什么?”

“都是温奴的错,温奴没用,温奴没有保护好公主,温奴应该更沉住气的……”少年极力解释,却翻来覆去就这么几句话。一边说,他还一边哭了起来。却是不敢放声嚎啕。

任紫琳呆呆的看着他眼泪噼里啪啦的往下落,“你先冷静一下……”

一伸手,任紫琳觉得,自己也该冷静一下:她一向精心保养的、白皙修长的纤纤玉手,什么时候变成了皮包骨、还透着诡异青紫的九阴白骨爪?

“公主?”少年显然知道自己不能让任紫琳安慰,他伸手抹一把脸上的眼泪,看到任紫琳一脸怪异的盯着自己的手看,小心翼翼的问道,“公主,您是手疼吗?”

手疼?哈,手疼算什么?她头疼!任紫琳想到了,在她的助理组中,有一个性格跳脱的小生活助理经常会说些什么穿越之类的词儿……她是听见一次就暗自笑一次。毕竟,穿越这个词在她听来,像是天方夜谭,痴人说梦!

现在,她做梦了?

“公主?”

“啊?”任紫琳迅速将手放下,假装什么事也没发生,“你刚才说,你叫什么?”

说不定,姚一凡和任丹霞所在的天台下面是个虫洞?

“奴是温奴啊。”少年温奴十分不明白任紫琳为什么一而再的确认他的身份。

“你叫我公主?”

再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紫里透着青、青里透着白,颜色不健康,形状也像个鸡爪子似的手,任紫琳想,穿越虫洞会把肉体消融吗?要不然,她的纤纤玉手不能成了这个鬼样子啊!

而温奴称呼她为公主,想来,她是和某个公主长的十分相像了。不过,这大概也是个可怜至极的公主。若不可怜,也不能大半夜的出现在这样的荒郊野岭。

“公主,你是怎么了?”温奴开始有些恐慌的看着任紫琳了。

任紫琳这会儿已经意识到,事情可能和她想象的还有些不一样。因为她发现她身上穿的和对面温奴身上的,那是一样繁复的古装啊。她不太懂这些衣服具体都叫什么名字,但绝不是她定制的私服。而她身体里的疼痛,也不是从高楼坠落造成的疼痛,倒像是中了毒一般,是令人昏沉的钝痛。

这,任紫琳就不懂了。不同的时空,不同的人,她,是怎么变成她的?

看着任紫琳一副百思不得其解的模样,温奴想了想,刚想张口解释什么,远处猛然又传来一声警告似的狼嚎。温奴吓了一个哆嗦,转头向着四周看了看。

“好,好像是狼?”

哈,这孩子一下就听出了这是狼嚎声了呢!

“公,公主,怎,怎么会有狼?”

好问题,我也想知道呢!

见任紫琳不答,温奴以为她也有些怕,连忙又安慰道,“公主别怕,等,等那狼来了,让它先吃温奴。”

任紫琳一下就被这话逗乐了。这孩子明明怕的紧紧抓着她的衣袖,竟还想着和狼打商量。

“知道这是哪儿吗?”

温奴也向着四周仔细看了一圈儿。天才蒙蒙亮,周围的一切看起来都黑黝黝、乱糟糟的,透着诡异。

“奴,奴不知道。这,这地方,应该是那些人带我们来的。”

那些人是哪些人?这少年,是不是有点儿傻啊?你既然都解释了,有没有胆量说个清楚明白?

看到任紫琳微微蹙眉,温奴不禁有些害怕,“奴,奴不是有意的。奴也是路过,才听说公主要出宫。但看到公主身边只带了宫里的几个侍卫,奴觉得有些不放心,才,才悄悄尾随公主出宫的。”

得了,这就是个炮灰。跟着偷跑出来,结果差点儿跟着一块儿送命。

“谁知道才一出宫,就有一队人马忽然冒出来,将那些跟在公主身边的侍卫全杀了。公主的马车也受了惊,若不是奴机灵,关键时刻保住了车辕,肯定是跟不上的。后来,奴被摔下了马车,又追了许久,才知道马车被拉进了北城区的一处废宅子里。”

“开始,奴还以为殿下暗中必有安排,可等奴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狗洞,爬进了那宅子,奴才知道,殿下身边真的一个人都没跟。”

任紫琳看不清少年懊恼的小脸上是不是后悔。若是她,可不得后悔死了。以为跟了个王者,结果是个青铜!

“现在麻烦了,我好像失忆了。”

温奴的小脸顿时煞白,“失,失忆?”

完蛋了,太女一定会杀了他的。

“是呢,失忆了,什么都不记得了。”

温奴要是个现代人,肯定觉得这梗烂的要死。但可惜,他不是。仔细看任紫琳,他终于发现了任紫琳的不对。这个不对,不是指任紫琳所说的失忆。而是,眼前的人的确让人感觉不一样了。他虽然与九公主接触不多,但他记忆里的九公主,病弱、沉默,好似总是满腹心事;而眼前的人呢,眼神清润,嘴角含笑,姿态一派自然。他记忆里的九公主,一身傲骨,待人自来都是清冷而疏离的;眼前的人呢,言语随意亲切,却威仪外露,让人不敢放肆。

“我所说的什么都不记得,包括你。”

“奴,”温奴连忙收回心神,“奴是公主身边的掌案。是,是太女殿下安排到公主身边伺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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