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七七事变(一)

轩辕历1937年7月7日,倭军进攻张村镇。

张村镇位于威海市西南方向,属山东省威海卫管辖,距威海市不到八公里,为捍卫威海卫的屏障。驻守在威海卫一带的中华军队是第山东第三军,总兵力约有10万人进行了坚强的抵抗。

7月7日夜10时,驻牟平县倭军河边旅团第一联队第三大队第八中队,由中队长清水节郎率领,在张村镇以北地区举行以攻取张村镇为假想目标的军事演习。

11时许,倭军诡称演习时一士兵离队失踪,要求进镇搜查。在遭到中华驻军第山东第三军第三十七师二一九团团长吉星文的严词拒绝后,倭军迅即包围张村镇。

翌晨2时,第山东第三军副军长兼威海卫市长秦德纯为防止事态扩大,经与日方商定,双方派员前往调查。

但倭军趁交涉之际,于8日晨4时50分,向张村镇发动猛烈攻击。并强占张村镇东北沙岗,打响了攻城第一枪。

中华守军忍无可忍,奋起还击,倭军在同一天内,连续进攻张村镇城三次,均遭中华守军的英勇抵抗。

7月8日,威海卫当局令驻军坚守张村镇。韩大头致电阿正,报告张村镇事变真相。

同日,中华帝国政府外交部为张村镇事变向倭国大使提出口头抗议。

同日,倭国内阁会议提出所谓“事件不扩大,就地解决”的方针,欺骗世界舆论,麻痹阿正当局,争取时间调集部队。

9日,威海卫当局与倭军达成协议:

(1)双方立即停止射击;

(2)倭军撤退至羊亭镇,中华军队撤至沙岗北;

(3)张村镇守备由山东保安队石友三部担任。翌日,中华军队撤退,倭军不仅不履行诺言,反而大批调兵向中华军队进攻。

与此同时,山西政府表示,会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命令新组建的第五集团军李小仁,白阿喜所部进驻河南。

11日,威海卫当局与倭军达成现地协定:

(1)第山东第三军代表声明向倭军表示道歉,并惩办此次事变责任者;

(2)取缔一切抗倭团体的抗倭活动;

(3)羊亭镇以东不驻中华军队。

10日,各方纷纷报告,倭军已由荣城县、福山县、文登县等处陆续开到,且有大炮、坦克等,目标张村镇。并已将三处县城全部占领;威海已成孤城,战事即将再发。

11日起,倭军时以大炮轰击张村镇及其附近一带,镇内居民伤亡颇多,团长吉星文亦负伤,就将镇内居民向镇外比较安全地带疏散。

战事由此扩大。

山东第三军各部分散于各处应敌。倭军出动飞机在各处侦察扫射,战事时断时续。

同日,李峰在德国发表了对山东第三军及吉星文赞赏讲话,并称‘此为真正中华男儿’,并令李小仁,白阿喜及山西空军随时给予山东第三军以支援,必要时,可以‘借道’济南,如有阻挡中华军队打击倭国侵略之人,就地枪毙。

“七七”事变前夕,张村镇一带的中、倭两军已经呈现出一片战争气氛,预示暴风雨即将来临。而山东第三军军长万方平又是一个坚定的民族主义分子。虽然是韩大头的爱将,可是,却也是一个反倭的头号人物。

倭国要拿下威海卫,作为海军运送军队进入山东的前沿,就首先要拿下万方平。

虽然韩大头投靠倭国,但是,也在暗地里防备着倭国,毕竟,山东是他的地盘,他可不想山东在一夜之间就变成倭国人的。

虽然倭国人在山东驻有军队,但是,倭国人只是韩大头用来在阿正与李峰中间求生存的棋子而已,对倭国人,韩大头根本就不信任。所以,山东第三军这只精锐,韩大头一直将他放在爱将万方平的手中。因为,万方平是一个极力反对与倭国合作的将领,他最放心。

因为这几点原因,倭国将不得不先解决万方平,只要万方平一倒,那韩大头自然会完全投向倭国了。

于是,在1937年5—6月间,驻牟平县的倭军不分昼夜进行军事演习。5月下旬,“中华驻屯军”的首脑及其幕僚齐集张村镇城东沙岗村北的大枣园山(倭军称其为“文字山”)检阅部队。

在6月至7月初,倭军步兵学校教官千田大佐以普及步兵操典为名,组织倭军在张村镇北实施演习,倭军驻张村镇部队的官佐大多参加了演习。

在此期间,倭军驻屯旅团旅团长河边正三少将和第1联队长牟田口廉也大佐均前往实地勘察。7月6日,倭军要求通过张村镇到长辛店地区演习,驻军不许,双方相持十余小时,至晚倭军才退回牟平县。

面对春季以来倭军在张村镇附近的军事活动,山东第三军加强了张村镇地区的警戒。当时驻张村镇及长辛店地区的部队为第37师第110旅的第219团。除团部与第1、第2营位于长辛店外,得到加强的第3营(步兵4个连,轻、重迫击炮各1个连,重机枪连,共1400余人)驻防张村镇城和张村镇一带。

第3营见倭军频频地在张村镇附近地区进行军事活动,判断倭军可能挑起事端,因而按照预定的防御计划将部队进行了临战部署:以第11连配置于铁路桥东(铁路为倭国于一年前建成的威海卫至济南的铁路)及以北地区,第12连配置于张村镇以南,第9连配置于张村镇城内,第10连集结于张村镇西首为营的预备队,重迫击炮连配置于铁路桥西首,重机枪连(1个排配属第11连)集结于城内东北、东南两城角,轻迫击炮连(1个排配属第12连)集结于城东门内准备支援左右邻步兵作战。

而倭国方面,倭国“中华驻屯军”司令官及其直属战车队、骑兵队、工兵队、通信队、宪兵队、军医院和军仓库驻荣城。“中华驻屯步兵旅团”司令部率步兵第1联队(欠第2大队)、电信所、宪兵分队、军医院分院驻威海卫,其中第3大队驻牟平县,另有1个小队驻蓬莱县。

第2联队和第1联队的第2大队、炮兵联队驻荣城,其中第2联队的第3大队第7中队驻栖霞县,第8中队驻海阳县,第9中队驻泊于镇;

第1大队第3中队驻桥头镇,另有1个小队驻温泉镇,1个小队驻龙须岛。

倭军早在《1937年度作战计划要领》的训令中规定:挑起战争以后,在山东地区除“中华驻屯军”司令官管辖下的部队外,增加由朝鲜和国内的派遣部队组成山东方面军,“以主力沿威济铁路地区作战,击溃山东省东部方面之敌,并占领各要地。”

中华山东第三军共辖步兵4个师、骑兵1个师又及1个特务旅和2个保安旅,每个师有4个旅,总兵力约10万人,分驻于威海卫,莱阳县,平度县,即墨县,胶县和高密县。

军部驻威海卫。

这时,在倭国东京盛传“不久华北要发生什么事”;在东京政界的消息灵通人士之间私下传着这样的消息:“‘七七’的晚上,华北将重演柳条沟一样的事件。”这说明倭军预谋发动的侵华战争即将拉开序幕。

1937年7月7日下午,倭军驻牟平县的第3大队第8中队在中队长清水节郎大尉指挥下又进行战斗演习,地点选择在张村镇北羊亭镇东的回龙庙附近。这里是山东第三军防地。由于该地守军枪炮配备了实弹,情况与往日不同,因而逐级上报给正在威海卫的军长万方平。万立即赶回威海卫作应战准备。

22时30分左右,倭军演习场上突然响起了几阵枪声。本系倭军自己所射,但清水节郎却向上级报告,诡称听到张村镇城内发枪数声,发现一名士兵去向不明。

山东外交委员会声称:倭国陆军1个中队夜间在张村镇演习,仿佛听见由驻张村镇城内之军队发枪数响,致演习部队一时呈混乱现象,结果失落日兵1名,要求进入张村镇搜索日兵。

冀察外交委员会将松井电话的内容报告了第29军副军长兼威海卫市长秦德纯,请示如何处理。秦立即答复:“因为倭军的演习未经许可,士兵下落不明本当局不负责任。如果是事实的话,由当局的警察来搜索。”

经拒绝后,松井又致电冀察外交委员会,称:如中华方面不允许,倭国将以武力保卫前进。秦德纯即指示驻守张村镇的部队迅速查明真相,以便处理。

经查,城内驻军并无开枪之事,也未发现所谓失踪日兵的踪影。驻军将清查事实向市府报告后,奉命与山东外交委员会主席魏宗瀚等前往倭国特务机关与松井谈判。

结果决定由中日两方派员同往张村镇城调查。这时所谓“失踪的日兵”已经归队,一木却与牟田口廉也通电话,污蔑“中华军队再次开枪射击”,请示“对此我方是否应予以回击?”牟田口回答说:“被敌攻击,当然回击!”

一木深知挑起战争的严重责任,又追问了一句:“那么,开枪射击也没有关系吗?”牟田口予以肯定的回答。这实际上就是命令倭军向中华军队开始进攻。

8日晨5时,倭军第3大队长一木下令所属部队从铁路北侧地区向张村镇城外山东第三军部队阵地进攻。

严阵以待的守军奋起抵抗。山东第三军副军长兼威海卫市长秦德纯命令团长吉星文:“保卫领土是军人天职,对外战争是我军人的荣誉,务即晓谕全团官兵:牺牲奋斗,坚守阵地,即以张村镇城与张村镇为吾军坟墓,一尺一寸国土,不可轻易让人。”

于是张村镇附近中倭两军的战斗开始。

当日上午,倭军攻占了回龙庙及其附近羊亭镇东部地区,一部占领铁路桥西头一部分地区。15时,倭军牟田口联队长到达前线指挥作战,一方面调正在蓬莱县实施战斗演习的第1大队向张村镇前线集中,一方面令倭军向东撤退,并在铁路车站附近集结,准备第2日攻击张村镇。

激烈的战斗延续到下午6时左右,倭军攻占了龙王庙及其附近羊亭镇东岸地区,并有一部突过羊亭镇,占领铁路桥西头一部分地区。

第29军所部第3营乘此向倭军展开炮火袭击,恢复了回龙庙及其附近羊亭镇东岸地区。在战斗中,双方均有严重伤亡。

与此同时,倭驻屯军作战主任参谋拟出了一个《宣传计划》。其“计划”的方针是:“主动地引导事态的发展,以使我国处于有利立场。”

其“要领”的主要内容有:“要人的监禁:立即把秦德纯、冯治安绑架到威海卫警备队内,不许自由发表言论和行动”

“对韩大头”,除了令济南特务机关长促其返荣城外,要“严密监视其言行及与其接触的要人”,“万不得已时,济南特务机关长可果断采取最后手段,由驻屯军负责实施”;

并决定“占领张村镇,令驻荣城的步兵第1旅团第2大队、炮兵队之大部、工兵约1个中队速赴牟平县,在步兵旅团长指挥下,最迟于7月9日正午左右占领威海卫”。

“言论导向”中说:必须“强调我国作为东亚盟主不得不下坚定的决心”,“不管中央统帅部的意图如何,驻屯军事实上不能不采取作战行动”。

其“说明”中还提出:“由于特殊的目的,作非事实的报道,当然也是随机应变之道”。

“我国的对华态度,换句话说,即经营大陆的理想,过去以至将来都应完全光明正大”。最后又告诫说:“表示不扩大,就地解决等意图,不仅有可能与标榜坚定决心相矛盾”,“因此,应避免这种措辞”。

战斗打响以后,秦德纯、冯治安、万方平等召开了紧急会议,并发表声明,提出:和平固所愿,但倭方如一再进攻,为自卫计,惟有与之周旋。前线守军士气极为激昂,表示“愿与张村镇共存亡”。

倭国“中华驻屯军”司令部在事件发生后便得到了报告。这时田代司令官正在生病卧床,职务由参谋长桥本群少将代理。桥本群当即于8日凌晨1时半召开会议,命令驻荣城各部队于8日3时作好出动准备,同时命令正在秦皇岛检阅部队的旅团长河边立即返回威海卫。9时下达如下命令:

“一、要确保羊亭镇北,张村镇附近,谋求事件的解决。

“二、步兵旅团长应解除羊亭镇左面张村镇附近中华军队的武装,以利于事件的解决。

“下列部队中午由荣城出发经去通州(蓬莱县)公路到达通州时,受你指挥:步兵第1联队第2大队(欠步兵2个小队)、战车第1中队、炮兵第2大队、工兵1个小队。”

8日下午3时,倭军联队长牟田口亲自到张村镇前线指挥作战。他感到第3大队分割在羊亭镇东、西两岸是十分危险的,所以命令调第1大队向张村镇前线集中。

第3大队在下午6时全部转移在羊亭镇东龙王庙北、大瓦窑地区。旅团长河边也于当日下午3时50分回到牟平县。他了解战况后,命令第1联队主力集结于羊亭镇东岸,准备于9日拂晓攻击张村镇城,并将旅团司令部设在牟平县的倭国兵营内。

倭国外务省于8日晨匆忙召开会议,确定了事件不扩大、局部就地解决的方针。

下午,倭国内阁召开会议,也确定事件不扩大、就地解决的方针,并向陆军省、海军省和外务省各派出机关发出了训令。

参谋本部第一部长石原莞尔少将(主管作战)认为:当时倭国正在集中主要力量完成朝鲜半岛的建设和对南京阿正的战备,张村镇事变发生后,应该采取不扩大、就地解决的方针。

他直接向闲院宫参谋总长载仁亲王说明这一方针,并请示裁决。参谋本部于8日下午6时42分向“中华驻屯军”司令官发出指示:“为防止事件扩大,要避免进一步行使武力。”

张村镇事件发生时,中华政府行政院院长兼海陆空三军统帅阿正和政府主要官员正在江西庐山。

8日晨,在威海卫的军政部简任参事严宽以特急电将张村镇事件的情况报告正在长沙的军政部部长何应钦,并转呈阿正。

当日上午8时,严宽又以急电将张村镇附近中、倭两军已展开战斗的情况报何应钦与阿正。这时,蒋也得到了韩大头关于事变的电报。于是,蒋立即回电指示韩:张村镇城应固守勿退,并须全体动员,以备事态扩大。

同时,蒋电南京军事委员会办公厅主任徐永昌、参谋总长程潜:应即准备向山东增援,由开封以西部队中先派一师开赴徐州,其余准备两师,可随时出动。

并令正在庐山参加暑期训练团的将领下山返部。在南京的外交部于当日下午6时30分派亚洲司科长董兆宁到倭国驻华大使馆提出口头抗议,声明保留一切合法要求。

8日下午4时,山东第三军秦德纯、冯治安、万方平等也向何应钦电报了张村镇事变情况,并表示态度说:“刻下彼方要求须我军撤出张村镇城外,方免事态扩大。但我方以国家领土主权所关,未便轻易放弃,现仍在对峙中;倘对方一再压迫,为正当防卫计,不得不与竭力周旋。”

张村镇事变发生后,山西政府立即于8日发表了号召全国人民奋起抗战的宣言。宣言说:“全中华的同胞们,威海卫危急!山东危急!只有全民族实行抗战,才是我们的出路。

我们要求立刻给进攻的倭军以坚决的抵抗,并立刻准备应付新的大事变。全国上下应立刻放弃任何与倭寇和平苟安的希望与估计。

全国同胞们!我们应该赞扬和拥护冯治安部的英勇抗战,我们应该赞扬和拥护山东当局与国土共存亡的宣言。

我们要求韩大头将军立刻动员全部山东第三军开赴前线应战。我们要求南京中央政府立刻切实援助山东第三军,并立即开放全国民众的爱国运动,发扬抗战的民主。立即动员全国陆海空军准备应战。”

宣言发出之后,山东驻旅顺的舰队随即出海,东方面集团军群阵兵中朝边境。随时准备进攻朝鲜半岛。以给倭国压力。

7月8日,威海卫阴雨,雨时断时续,中、倭两军在张村镇地区冒雨作战。为维持威海卫的治安,山东当局于上午8时成立威海卫市及城郊临时戒严司令部,由冯治安为司令,石友三、郑大章等为副司令。

从8日早晨起,威海卫四周各城门时开时闭。至晚8时,除内外城之间的前门、和平门可通行外,一律断绝交通。

当日晚7时左右,倭军驻威海卫副武官今井武夫去秦德纯私邸会商。第132师师长赵登禹、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张允荣也参加了会商。

会商原则上取得了不扩大事态的意见,但未达成具体解决的办法。尔后,倭国特务机关长松井太久郎、驻屯军参谋和知和寺平等与秦、张等再度接触。

在荣城,第38师师长兼荣城市市长冯有亮和倭军参谋长桥本也进行了会谈。到9日凌晨2时,松井和秦德纯达成了三点口头协议:

(一)双方立即停止射击;

(二)各回原防;

(三)张村镇城内防务,除城内原有保安队外再由冀北保安队担任,人数限于300人。

定于9日上午9时左右到达接防,并由双方派员监督撤兵。

协议中的所谓“原防”,中华方面认为应指冲突前原驻地点,即倭军在荣城、牟平县,中华军队在张村镇城内。

但倭军方面却引申为要中华军队从张村镇附近及羊亭镇东面撤出。因而协议虽然达成了,而此点却仍在争执。

由于双方基本上达成了停战协议,因此倭军撤销了原定9日拂晓攻击张村镇城的命令,并将进到羊亭镇西岸的部队在8日晚间撤回河东岸集结。

9日上午6时左右,张村镇前线两军又突然发生战斗,倭军向张村镇城内发炮70余发,守军也向张村镇城东侧及北侧的倭军开火,战斗至7时半方止。

双方都向对方提出质问。按照协议,当天上午9时保安队到达接防,但由驻北苑的冀北保安队派出的接防部队在前往张村镇的中途于五里店受到倭军的袭击,保安队当场阵亡士兵1名,伤数名,受阻不能前进。直至下午7时方进入张村镇。

下午3时,双方监视撤兵委员到达张村镇。中华方面的监视撤兵委员为冀察外交委员会委员林耕宇、冀察绥靖公署高级参谋周思靖,倭国方面为中岛顾问和樱井。

四人分为两组,分途出发。不久两组返城,报告监视撤兵完毕。但实际上倭军并未按规定完全撤离,当日夜又向张村镇城袭击。

9日夜间,倭军参谋次长今井清中将将当日内阁四相会议决定的《关于解决张村镇事件的对华交涉方针》电示“中华驻屯军”参谋长。其内容是:“为解决张村镇事件,此时要避免触及政治问题。大致提出以下要求,使冀察方面在最短时间内予以承认、实行:

(一)停止中华军队在张村镇附近羊亭镇左岸驻扎;

(二)关于将来的必要保证;

(三)处理直接负责人;

(四)道歉。

“中华驻屯军”接到上述训令后于10日向中华冀察当局提出下列要求:

(一)山东第三军代表向倭表示道歉,并声明负责防止今后再发生类似事件;

(二)对肇事者给以处分;

(三)张村镇附近羊亭镇东不得驻扎中华军队;

(四)鉴于此次事件出于抗倭的各种团体的指导,今后必须对此作出彻底取缔办法。对以上要求,须向倭军提出书面承认。

对第四项的具体事项作出说明即可。当承认上列各项后,倭、华两军即各回原驻地,但在张村镇附近须按我方要求进行。”

对于倭军的无理要求,山东政务委员会指定万方平负责人,与倭军交涉。因为万方平当时正在患病,由张允荣委员为代表,于10日下午4时与倭国特务机关长松井进行了3小时的谈判。

因在中华军队从张村镇撤兵和惩处肇事负责人两个问题上冀察当局拒绝日方的要求,因而谈判未取得结果。

当日18时,倭军一部在联队长牟田口指挥下再次占领龙王庙地区。21时50分,倭军又以1个大队的兵力向张村镇前线中华守军发动了夜袭。

倭军实施军事压力后,特务机关长松井太久郎和驻威海卫副武官今井武夫于半夜冒大雨到万方平宅邸,与正在生病卧床的万方平交涉。万方平坚持不答应撤兵和惩处肇事负责人,因而也未取得任何结果。

11日凌晨1时,张村镇前线守军第3营向倭军展开反击。第12连从铁路桥以北出击敌右侧背;第10连位于中央,出击正面之敌;第11连从右翼城南角出击敌人左侧背;第9连为营的预备队。经反复争夺,守军终将失地收回。金振中营长在指挥战斗中负重伤。倭军退至大枣园山及其东侧集结。

11日晨5时,山东第三军副军长兼威海卫市市长秦德纯打电话给倭军特务机关长松井,对日方所提条件作答复:“其他条件都可以让步,惟独对张村镇撤退中华军队的要求,绝对不能同意。”

今井武夫于下午2时左右接到从荣城驻屯军司令部挂来的专线特急电话:“今天东京的内阁会议,下定重大决心,决定动员本土三个师团及朝鲜军的有力部队。

为了解决中华问题多年来的悬案,现在正是大好机会。所以,当地交涉已经没有进行的必要,如果已达成协定,也予以撕毁。”

但倭军由于主力尚未到,为争取时间,玩弄其惯用的手段,一面积极进行扩大侵华战争的准备,一面继续与中华方面进行谈判,以麻痹山东当局。终于在晚上8时完成了《秦德纯、松井协定》的签字手续。协定的全文如下:

“一、山东第三军代表声明向倭军表示道歉,并对责任者给以处分,负责防止今后再惹起类似事件。

“二、中华军队和牟平县驻屯的倭军过于接近,容易引起事件。因此,张村镇城周围及龙王庙驻军,改由保安队维持治安。

“三、鉴于本项事件由各抗倭团体的指导,今后要采取措施并彻底取缔。”

这是山东当局为避免事态扩大而对倭军作出的最大的妥协与忍让。但由于倭国发动侵华战争的决心已经下定,一般的忍辱求和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使倭国停止侵略的。

协定签字后,松井等立即电报荣城驻屯军司令部和东京陆军省、参谋本部。倭国陆军省接到签字的报告后,于当日半夜公开广播,说:“接到在威海卫签订了停战协定的报告,鉴于山东政权已(以)往的态度,不相信其出于诚意,恐将仍以废纸而告终。”这是为其即将发动侵华战争预先制造一个背信毁约的借口而设的伏笔。

南京阿正自然知道,倭国想夺取山东,韩大头也知道,倭国不敢对付李峰,就改成对付自己与阿正。

阿正毕竟还有很强的实力,而他自己则什么都没有。再说,山东地面上驻扎着倭队,所以韩大头在事件发生之后,也做了一些防御工作。

但是,很明显,他没有倭国人做的准备充足,当然,主要是实力问题。

倭国撤至朝鲜的关东军得到张村镇事变的消息后,于8日晨召开了会议,认为“乘此时机应对山东给予一击”,即向倭军参谋本部报告:“鉴于山东形势,已以独立混成第1、第11旅团主力及航空兵一部作好立即出动的准备”。

同时派参谋进入中华与“中华驻屯军”联系,陈述强硬意见。

倭国驻朝鲜军司令官小矶国昭得到消息后也向参谋本部作了报告:“鉴于华北事件的爆发,已令第20师团的一部作好随时出动的准备”,主张“利用这一事件实行统治中华的雄图”。

在东京,倭国陆军省大臣杉山元大将于8日深夜命令京都以西的各师团准备复员的2年兵约4万人延期复员。

海军中央部亦迅速命令正在台湾演习的第3舰队返回中华上海原来的防地准备作战。参谋本部第1部第3课作战班大部分人员彻夜待命,于9日晨拟出了《处理华北时局纲要》。

其方针是:“力求事件限于威海卫一带,迅速确保该地区,求其安定。”其要领是:“(一)以事件不扩大为方针,但中华方面若对我军采取挑衅态度,则增加中华驻屯军必要兵力,将与我敌对的中华军队驱逐出威海卫地区,以求山东安定。外交交涉亦以此方针为准则。

(二)即使抗倭行动波及华中、华南,陆军仍以不出兵为原则,但必要时可在广东方面出兵,目的在于保护侨民和确保我权益。”

参谋本部并参考关东军及朝鲜军报告的备战部队情况,提出了一个用兵计划,准备调用关东军2个独立混成旅团、6个航空中队,调用朝鲜军1个师团,再从国内调出了3个师团进入山东。

根据情况,必要时向山东方面再派出2个师团。从《纲要》和用兵计划不难看出,“不扩大方针”只不过是个幌子,实际上是扩大张村镇事件,以实现其早已定下的首先占领山东的既定战略方针。

第3课将此方案和陆军省军务、军事两课进行研究,取得了一致的意见。10日上午,将意见正式送交陆军省。陆军省次官梅津美治郎中将的意见是:“对其本意不是不同意,但是现在立即动员派遣3个师团容易引起国际关系的恶化。而且山东形势尚未判明,所以可先急派关东军2个旅团,再由朝鲜军临时编成1个师团派出去。然后看看形势再决定,是否较好。”原则上按参谋本部的计划定了下来。

当时倭国政府采取不扩大的方针,而陆军则已计划向华北派兵。这反映了倭国统治机构中的矛盾。

当时竭力主张不扩大战争的中心人物是参谋本部第1部(作战部)部长石原莞尔少将。他之所以主张不扩大,是因为他对李峰的动向极为关心。

他和属下的第2课课长河边觉郎、第3课负责对苏作战计划的主要负责人井本参谋等人当时认为:倭军倾全力对李峰,其兵力也是不足的;若以很大兵力对山东及阿正作战,则影响对李峰的战争准备。

而竭力主张对山东及阿正作战的人则认为,目前李峰对日参战的可能性不大;认为对山东及阿正只需一击,他们就会屈服,甚至对山东及阿正的战争只要两个多月就可以使其屈服。

主张对中华扩大侵略的人占多数。但是,不论是主张扩大和主张不扩大,以武力吞并中华、变中华为倭国殖民地的方针是倭国的既定国策,两派都是一致的。出现的分歧,只不过是发动战争的时机与手段不同而已。

倭军参谋本部派兵华北的意见经首相近卫批准,于11日召开内阁会议讨论。在内阁会议召开之前,于11日11时30分到14时,在永田町首相官邸首先召开了由首相、外相、陆相、海相和藏相参加的五相会议。全体一致赞同。

下午3时20分,倭国内阁召开全体会议。五相会议的决定在内阁会议上都获得通过,并根据内阁官房长官风见章的提议,将倭军制造的“张村镇事件”改为“山东事变”,将向山东“出兵”改为向华北“派兵”。

会后,参谋总长载仁亲王和首相近卫于下午4时20分在叶山皇室别邸参见天皇。首相上奏华北派兵事宜,请天皇裁决。

海军军令部部长伏见宫也于下午5时15分上奏海军的用兵事宜。天皇均予以批准。

下午6时24分发表了《关于向山东派兵的政府声明》。这个声明颠倒黑白,混淆是非,诬说“负责山东治安的山东第三军,于7月7日半夜在张村镇附近进行非法射击,由此发端,不得已而与该军发生冲突。”

“山东第三军虽曾答应和平解决,但于7月10日夜再次向我非法攻击,造成我军相当伤亡……对和平谈判并无诚意,终于全面地拒绝在威海卫进行谈判。”

又说:“就帝国和朝鲜半岛来说,维持山东的治安,是很迫切的事……政府在本日内阁会议上下了重大决心,决定采取必要的措施,立即增兵山东。”

11日18时30分,参谋总长向关东军司令官植田谦吉发出“临参命第56号”命令,命令关东军司令官将所辖独立混成第1和第11旅团主力、航空6个中队、高射炮2个中队、铁道第3联队主力和电信、汽车等部队各一部派遣去山东,并令关东军司令官在作战初期,在兵站、交通业务方面向“中华驻屯军”加以援助。

接着,参谋总长在19时40分给第20师团下达紧急动员令,同时命令第20师团长川岸文三郎务须迅速到达华北,归“中华驻屯军”司令官指挥。

在此之前的晨4时半,天皇已钦定派教育总监部部长香月清司中将为倭国“中华驻屯军”司令官,以代替正在病中的田代皖一郎少将。

11日晚上,倭国首相近卫为统一国内舆论,在自己的官邸召集了贵、众两院议员代表、财界实力人物和新闻界代表开会,阐明了政府的决心,要求各界理解和支持。由于当时舆论界多数主张对中华采取强硬态度,因此倭国政府的声明很容易获得了大家的赞同。

在此同时,倭国海军军令部和海军省经协商后也作出了相应的战争准备,并与参谋本部达成《陆、海军关于要在山东作战的协定》。

《协定》中的“作战指导方针”为:“力求把作战地区限制在威海卫地方,在华中、华南不行使武力,但在不得已时,应保护在青岛、上海附近的倭国侨民。

陆海军要协同作战。在执行本协定时,要极力避免干预第三国的事情。”

“作战任务”中规定威海卫地方作战由陆军担任;海军负责运输和护卫,并协助在荣城方面的陆军作战。

在华中和华南,以海军为主,担任警戒。根据情况发展,“限定在青岛、上海附近,陆、海军以必要的兵力协同担当之”。

此外,陆、海军还达成了《关于山东作战的航空协定》,规定华北作战中航空力量主要由陆军担任,海军协助;在华中、华南,航空力量主要由海军担任。海军还强烈要求:战争波及华中和华南时,陆军派3个师团(最少2个师团)到华中作战。

香月清司接到被任命为“中华驻屯军”司令官的命令后立即到陆相官邸和参谋本部分别接受了陆相和参谋总长的指示,接着又听取了参谋本部各部长的情况介绍。

于12日偕新派到“中华驻屯军”的参谋堀毛炮兵中佐、桥本炮兵中佐、营波步兵中佐离开东京乘飞机去荣城。他们中途曾在汉城停留,与朝鲜军司令官小矶国昭大将会面。

小矶要他们抱强硬态度对付中华。

飞机于当日11时半到达荣城野战机场。这时倭国关东军派来的今村均副参谋长和田中隆吉、过政信两个参谋也建议香月对中华采取强硬方针。

当日下午2时,香月到达荣城“中华驻屯军”司令部,听取了参谋长桥本的汇报,尔后召集军全体参谋开会,讨论驻屯军今后的计划。第二天早晨拟出了《7月13日的中华驻屯军情况判断》,以紧急电向陆相和参谋总长作了报告。

其主要内容为:中华驻屯军“连同第一次所增加兵力(包括第20师团)准备合并使用,必要时一举歼灭山东第三军”。预定部队的集结位置是:河边旅团主力在牟平县至蓬莱县间,其中威海卫城内和荣城步兵各1个大队,并以步兵2个中队和1个小队警备威济铁路;

独立混成第11旅团位于顺义;独立混成第1旅团位于蓬莱县;航空队位于荣城和蓬莱县;第20师团位于荣城。即要求中华军队第37师退到济南南部地区;若其不同意,即行使武力。此外,还准备向山东政务委员会提出以下7项要求:

“(一)彻底镇压抗倭人士;(二)罢免排倭要人;(三)撤去驻在冀察的排倭的中央系统各机关;(四)从山东撤去排倭团体,如蓝衣社、CC团等;(五)取缔排倭言论及宣传机关和学生、民众的排倭运动;(六)取缔学校、军队的排倭教育;(七)对威海卫的警备将来由公安部队负责,城内不得驻屯军队。如不答应以上要求,即要求解散山东政务委员会和山东第三军撤出威海卫及与倭队驻地有接触的地区。”

其部署:“作战时,军以主力先扫荡威海卫附近,然后根据情况可能进入高密县,安邱一线”;“如确认阿正之中央军北上,在要求其撤出山东之同时,准备与之作战”;

“军在作战时以一部兵力进入信昌县附近,阻止来自平济南方面之敌,以有利于军的主力作战”。

同时,倭军大本营也制订了,如果李峰的东方面集团军群一旦对朝鲜用兵,则用撤入朝鲜的五十万关东军及朝鲜驻屯军四十万人阻敌于中朝边境。

倭国陆军中央部在13日上午接到了《中华驻屯军的情况判断》,感到必须迅速确定对华处理方针,于是在当晚8时确定了《处理华北事变方针》。

这个方针在表面上仍然标榜“局面不扩大”、“现地解决”,但同时又决定:“当中华方面无视现实解决条件而表示没有诚意实行时,或南京政府继续调动中央军北上企图发动攻势时,应采取果断的行动。”

这个方针决定后,于当日晚以陆军次官和参谋次长的名义电告“中华驻屯军”。14日,参谋总长又派参谋本部总务部长中岛铁藏少将和陆军省军务课长柴山兼四郎大佐到荣城当面向驻屯军说明了《处理华北事变方针》的基本精神。

当日,倭军参谋总长又从国内抽调7个飞行大队、4个独立飞行中队、2个机场勤务中队和1个野战飞机修配厂,编成“临时航空兵团”,以德川好敏中将担任兵团长。

当倭军加紧从朝鲜、本土向山东增兵时,倭国“中华驻屯军”、驻华外交官以及特务机关长等仍然采用其一贯伎俩,以谈判等各种手段欺骗山东当局,以拖延时间、掩护其调动部队。

这时,山东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山东公署主任兼山东督军韩大头正在荣城千方百计地设法与新上任的“中华驻屯军”司令官商谈妥协条件,而“中华驻屯军”却正在紧张地忙于进攻威海卫、消灭山东第三军的作战准备。

7月15日,倭军制订出作战计划,并报告其陆军中央部。计划主要内容为

其一,方针:

一、倭军在作战开始时,以突然行动进攻山东第三军,并将其扫荡至羊亭镇以南。此为第一期。

二、在上述作战时,力求保护威海卫侨民。

三、第二期作战,根据情况,以现有兵力进出至临沂、郯城县一线,增加兵力后进至腾县,泽县一线,并准备与中央军进行决战。

其二,指导要领:

7月20日前兵团集中,并进行第一期作战准备。

其三,作战指导大纲

(一)第一期作战,主要在于一举击败威海卫西部的第37师,将其扫荡至羊亭镇以南。根据情况一并攻击山东第三军之38师。在此期间,第20师团要随时准备击溃第132师。

(二)航空兵主力,在战斗开始前集中轰炸好战的第37师所在地,依情况亦可轰炸38师驻地。

在第一期作战期间,航空兵要集中力量支援地面部队作战,并击溃前来挑战的中华空军。

(三)严禁轰炸威海卫市。

(四)独立混成第11、第1旅团,由威海卫西北及以西地区向羊亭镇一线进攻;对威海卫城不予攻击,根据情况派出适当兵力进行监视。

(五)中华驻屯旅团主力,集结于牟平县附近,按军的命令随时准备攻击对面防御的敌人,以策应第11、第1旅团的作战;配合攻击张村,并保卫牟平县物资补给点。

(六)第20师团主力,以铁路运输至威海卫以南地区参加威海卫郊外扫荡,应尽量在羊亭镇南岸遮断山东第三军的退路,并以适当兵力作好击溃第132师的准备。

(七)作战开始时,驻屯军以1个步兵大队为军预备队并警备荣城;第20师团到达后,派出1个步兵联队作为军预备队。

倭国陆军中央部的多数人急于发动战争,陆相杉山元和第一部部长石原莞尔交换意见后于17日提出陆军中央部的意见:规定以19日为限期,向中华方面提出四点要求:

(一)韩大头正式道歉;

(二)处罚责任者,罢免第37师师长;

(三)撤退张村附近的部队;

(四)在7月11日所提条件上由韩大头签字。

如在19日前中华方面不予履行,即对第山东第三军发动攻击。同时下令动员国内部队,立即派往山东。在限期满后,即便山东第三军愿意履行所提条件,也要使该军退出羊亭镇右岸地区。并向南京政府提出:中央军恢复旧态势,停止对倭挑衅行动,并不得妨碍倭军与山东第三军就地解决。

其所以规定19日为限,是估计到这时“中华驻屯军”已调整完毕,完成了战役部署。

17日上午11时,在首相官邸召开了外、陆、海、藏、内五相会议。首相因病没有参加。会议上杉山元提出了陆军中央部的意见。经讨论,通过了杉山元的提案。

18日,倭军参谋本部作战课作出《第二次动员的准备》。主要内容为:“(一)目的。平定威海卫地方的中华军队。作战尽量限制在山东。然而由于情况变化,可能转向对华全面作战。极力避免在在河北河南使用兵力。

(二)动员集中。决心在19、20日之间动员以国内三个师团为基干的兵力于华北集中。预计于8月下旬集中完成。

(三)作战。待集中完了后,一举击溃中华军队,并占领威海卫,暂不考虑江苏作战。根据情况派遣一部兵力到上海。

(五)其他。对李峰要严加警戒,但现在尚未下决心为此而向朝鲜增兵。对河北方面,目前尚未考虑派兵。对这一方面,以特别飞行队进行监视即可。”

倭军参谋本部负责战争指导的第2课也研究了战争扩大后的处理方针。其主要内容为:预定在2个月内消灭或击溃山东第三军;如发展为全面战争,预定在三四个月内消灭中华中央政权。同时也考虑到陷入持久战(1年以上)的可能。

倭国政府和军部的以上这些决定,表明了发动全面侵华战争的决心,即使中华方面再让步、再妥协,也改变不了倭国侵略中华的根本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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