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七章 做了也不领情

“放心好了,我包许灵魂中转站站长不会惩罚你,而且奖赏照样兑现!”江文峰郑重其事的向莱温斯基打着保票。

于是,莱温斯基再度承载着龚虹,从孟娇娇手里领回龙儿,回到红柳新村。

可是,莱温斯基通过和江文峰的一夕相处,一发不可收拾,再难熨平荡漾的春潮。

张貌和江文峰没等到晚上,在午休时就一起到楼兰新城的灵魂中转站站长办公室,向灵魂中转站站长混账小子汇报了昨晚在鬼秀城的经历,要求给以处罚。

混账小子品味三番,反而拍手叫好道:“太好了,我和惹祸妖精正发愁没有办法对付鬼秀城这一班刁蛮的女妖,竟然让你们利用美男计给征服了?

阎罗王和地藏王菩萨数百年没了的心愿,被你们兵不血刃的解决了,你们二位功莫大焉,我要在地藏王菩萨面前给二位请功啊!回去我也要请二位美美地搓一顿!”

“呵呵,江文峰,你得好好谢我!”张貌禁不住高兴的大了江文峰一拳。

“不要高兴的太早,还有烈火鬼都第一大鬼帮,也都是难缠的主啊,生命使者里面就你们二位男性,闪阳和袁宏图二位督促,能帮你们就帮你们,但很多事情,还是要靠你们专职生命使者来完成!好了,你们赶快回去办理阳间的事吧,到了夜晚再来生命使者办公室上班!注意,最好把黄泉一线红剩余的几个护法,再发展成你们的情人,或者介绍给你们阳世的亲戚做老婆,这样对付起烈火鬼都来更有保证!”

“真有你混账的,你以为那些狐妖蛇怪们会任你摆布哇?有的在过去人世轮回的时候,尝尽了人生的苦难,怎么都不愿再回到人间生活了呢!”江文峰向混账小子瞪眼一笑。

“办法总是有的,慢慢想吗?”混账小子鼓励地拍拍张貌和江文峰的肩膀:“你们一个是木德星君的后代,一个是火德星君的后代,对于不愿意回到人世生活的鬼秀城的女妖们,你们就要她在冥府做你们二老婆或三老婆,因为你们具备人间、地狱、天堂三种身份啊!”

“哈哈哈,你真不亏是混账小子啊?也太坏了吧?地藏王菩萨怎么会选中你任灵魂中转站站长啊?”张貌讽刺地讥笑着混账小子。

“怎么,我这是为你们好,你们还不领情了?现在人类稍微富有一点的,稍微有点职权的,不都是三妻四妾了吗?还有什么稀奇的吗?你们哪个不知道?看看督察袁宏图,在阳世时候不久五个老婆吗?”混账小子眯眼坏坏的一笑。

这个晚上,张貌和江文峰正朝着烈火鬼都的方向急走。前面竟然站着龚虹,拦住了二位的去路。

“龚虹啊,你怎么站在这里?你的任务完成好了吗?”江文峰没话找话的搭讪着。

“恐怕我们所从事的职业,是人世间最无奈的差事了,无可选择,无可替代,从第一次踏上征途,就预示着不能回头。

任务完成也好,没完成也罢,难道不想要我为二位贺喜吗?不要认为你们没有在我面前说,我就不知道你们用美男计收服了鬼秀城的功劳啊?没听说有句话吗?——干的什么好事,只有鬼知道!现在我是生命使者,应该比鬼还要灵通的吧?”

“那是那是!”江文峰腼腆的一笑。

“受你们的启发,我们五位女性生命使者,要一起用美女计打进烈火鬼都,争抢收服第一大黑鬼帮功劳呢!”龚虹沾沾自喜的朝张貌点点头。

张貌和江文峰大吃一惊:“你们要用美女计?别胡闹了?以为那是好用的吗?付出太大了,不行,你们几个小女生别瞎逞能啊?”江文峰虽没有说明白,龚虹和张貌都看出了他对江娣的担心。

这时,超级公狗衔一块骨头,得意洋洋的过来在江文峰脚下玩味无穷。

江文峰心中暗忖,毕竟是狗,再是超级公狗,也终究改变不了狗啃骨头的本性。

但是,那狗毕竟又不是一般的狗,因为,在狗的国度里,在狗的生活圈里,这头超级公狗就是国王,无论走到那个地方,都高高在上,身边美女如云,妻妾成行,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而他江文峰,在人类社会上,在他的生活圈里,根本就没有女人追逐,不如别人家里养的一条狗,还能说什么?生成虽然一副漂亮的人样,可在女人群里讨不到人的价钱。

江文峰看见这条超级公狗,再看看龚虹,心里一阵憋屈,自己竟然找了个狐妖做老婆?

为了寻求心理平衡,江文峰表面如释重负,浑身轻松装乖,嬉皮笑脸迎着超级公狗问好:“哎,您玩啊?”

“玩?我有功夫玩吗?吃饭的时间都没有,厨子给我做好三菜一汤,我都没有功夫享受,只叼一块肉,边走边吃,这不,厨子知道我有啃骨头的习惯,专门给我割了一块带根骨头的纯瘦肉。

唉,我给你们说啊,这吃肉,可有大讲究,没有骨头的肉,离骨头远的叫膘,也叫肥肉,吃的多了,自己也没有骨头了。

所以,你知道,狗为什么喜欢啃骨头吗?就因为每天被人看成狗,狗给人看家的时候,卧的不是地方了,屁股上就会被踹上一脚,然后,还要挨一句骂:真没一点狗眼色!

这还好,如果丢了东西,就会满街满地的追着打你,一边还要大骂:天天养你,你踏马干啥吃的?连个家也看不好?几把狗本事都没有,杀吃你都嫌腥!

这还好,如果身上生了个黄水疮什么的,再叮上几个苍蝇,闹哄哄的,那就是所说的癞皮狗了,干脆连家也不让你进了!

更可恶的是,在谈情说爱方面,常常被人笑话,好像怎么也躲不开那些耻笑的面孔,有时候,活活被人棒打鸳鸯,不用我说,你都应该见过吧?正在好事头上的时候,活活被人拿根杠子给抬开了,那种尴尬,那种狼狈,太丢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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