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担责

钱鑫的同学孙东是来景律所的主任律师,在湖城也是相当有名气的,钱鑫联系了孙东,把情况给他说了,也把法庭当时的调解书给他看了,请他指点一下,看看这个案子重审的可能性大吗。

孙东在微信上回复钱鑫,表达了两点意见:

一、这是当时法庭调解书,不是判决书,不太容易重审。

二、先递交重审申请书,并搜集那十一万利息转借条的证据,确定是四分高息转成的借条,一定要提供新的证据。

得到了孙东的指点,我就着手写重审申请书,有孙东律师提供的模板,我写起来也比较顺利。

我把重审申请书连同钱鑫当时跟李婷来往的银行流水记录都交到了法院吕法官处,她让我等电话通知。

李婷的案子牵扯了我很多的精力,电话沟通不成,多次找她私下协商也不成,去找法院调解也还是不成。

钱鑫说,实在不行,再去湖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去申请,告李婷虚假诉讼,湖城法院法庭调解时没有弄清基本事实,本来调解是有利于双方的,却被调解成支持高利贷者剥削负债者了。

再找一个认识李婷的朋友去从中调解,再试一次吧。

钱鑫找的这个朋友名叫高伟,对李婷知根知底的,李婷的前夫曹琦跟高伟是仁兄弟,从高伟那儿,了解到李婷的为人。

李婷是那个区有名的泼妇,其夫在外面找了小三,李婷一哭二闹三上吊也没能让曹琦回心转意,跟小三搬去同住了。李婷后来也没离开曹家,名义上还是曹家的儿媳,开着一家百货批发超市。

这样的一个女人,要说服她不要非法的高利息,难度确实很大。

但是难度归难度,我决不放弃,找高伟协调不成的话,我再去中级人民法院申诉。

重审申请递交给法院一个月后,我接到了法院的电话,说我这个重审申请不符合民法207条的重审条件,不予受理。说通俗点,就是当时是调解的,不是法院判决的,所以不予受理。

我又咨询了孙东律师,他给了我很明确的提示,法院不予受理重审,可以去检察院申请反映情况,如果检查院也不受理的话,就只有去中级人民法院了。

我先后跑了三次检察院,接待的杨检很亲切,像话家常一般了解了我所有的情况,也把我递交的材料拿给业务组看了,还打电话给法院询问了情况,最后给我的答复是,重审条件得是损害公共利益的才会督促法院重审,像我这种跟高利贷者调解经济纠纷,不合检察院内部文件规定,不予受理。

再次被拒绝受理,我心里难受。觉得为什么法律是站在放高利贷者一边的。

还有,把无辜受牵连的被动负债者的工资冻结,只发给每月八百元的生活费,也是不合理的。像我每个月工资七千八百元,七千用来还债,而且是还给高利贷者的,八百用来生活,还限高限飞,不给负债者一点活路,这也是很不公平合理的。

我心里有怨气,当然就没有给钱鑫好脸色,每一次只要我的怨气出来,钱鑫就更不好过了。

其实,归根结底,都是钱鑫把这些放高利贷的人引到我的生活中来的,害我过这种暗无天日的生活的,也是钱鑫。

难道我自己一点错也没有吗?为什么我会被动负债?

每个人都该为自己的生活负责,生活过成这样,难道我不应该承担责任吗?

未负债前,我的生活状态正常吗?

我把所有的收入全部交给钱鑫,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每个月多少工资,连去银行取钱都不会,家中大事小事都是钱鑫在问在处理。我啥事也不想管不想问。

我的那种状态难道不是活死人的状态吗?

只知道按部就班地上班,带孩子,周末就在家里睡懒觉,不愿意出门。

我怨恨指责钱鑫,认为都是他破坏了原本安逸的生活,其实是我自己不愿意承担责任。

指责别人容易,勇于承担责任难!

我决定以后不再指责钱鑫了,他也不容易。

但凡我以前替他分担一点压力,管管家里的事,也不至于到今天负债累累。

上一章目录+书架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