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过往琐事

在田纳西州西南部的孟菲斯,亚裔母亲和非洲父亲在那边的小诊所生下了我。

母亲用母乳喂养我长大。我的出生静悄悄的没有打扰任何人,他们把我藏起来了,我只在衣柜的缝隙里见到几个人。

我第一次见到别人是在四岁,因为我的记忆从这里开始,也许我之前就见过别人了,但我不记得那些事了。

第一次来的是一位白人,他带着一群人,然后拿鞭子抽父亲。

“种族隔离解除了,但你在得意什么,你要工作才能得到钱,黑鬼,有没有法令对你来说没有差别,快滚出来工作。”他说。

母亲瑟瑟发抖,然后用憎恨的眼神看着衣柜,看着我。

我还小,当时我还不知道为什么,只不过以后我也没机会思考了。

母亲不会打我,父亲也不会打我,但他们总是用那种怪异的眼神看着我,他们讨厌我,这点毋庸置疑。

可是我不明白,他们还是吊着我一口气,给我最低限度的食物和水,保证我活着。

他们不会教给我什么,所以我只有自己学。我听不懂别人说话,但是我会把任何东西记住。

我想要理解一切,可是他们拒绝了我。

六岁的时候来的是另一位黑人,他穿的衣服比我父亲和母亲加起来的都多,看起来高高在上,像是上升的那一派黑人。

他看见我了,他知道我在衣柜里,他知道我在看着他,他和我对视了,他的眼睛是黑色的。

“五十美元,您竟然出那么多买这个垃圾?真是感谢您!”

头好晕,我不想记起这部分的事情。

“戈兰,快出来。”

母亲?啊啊,如果是母亲的话……她喂养我,我应该,听从她……我不明白,什么话,我不明白。

最后我是被拉出来的。那个黑人带着我离开了父亲母亲,从此以后我没有爸爸妈妈了,他们称呼我为孤儿。

他们?谁是他们……我不知道,我忘记,我应该忘记,想不起来了,想不起来了,想不起来了。

我没有朋友,我没见过其他孩子,我知道他们的存在,但是没人会和我待在一起,他们是黑色的,他们只会和黑色的待在一起。

已经太迟了。

已经太迟了。

已经太迟了。

哦,我终于知道“父亲”“母亲”为什么不打我了。

……

“跑啊,阿甘,跑啊。”

看不清脸的人在大叫,我在奔跑,不知道为什么什么而奔跑,就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追我。

但是。

不跑的话,会死掉的。

大的小的,高的矮的,围在一起,他们看着我,这里是哪里?

我不是赏玩的掌中之物。

追我的原来是蛇,它们追上我了,所以我死掉了。我的手我的脚我的脖子全部消失了,蛇的毒液注射进了我的身体。

好像不是蛇?

我不是戈兰,戈兰死了但是我没有死,这个世界上是没有鬼的,所以我看不到他的灵魂。

戈兰是一副皮囊,他在背后留了拉链,让我钻进去。

他说:“救救我。”

我要帮助他,戈兰是我的朋友,他看得见我,而我是隐形的怪物。

于是我救了他。

同时我也发现,不论你自以为多爱一个人,当对方的血往自己的脚边流过来时,仍不免会往后倒退一步。

戈兰只是需要和蛇跑来跑去。

除了这点外,其实戈兰每天过得并不坏。

离开“父母”后,早上会有好吃的面包,午饭和晚饭过后会有很多人陪他玩,树木摇晃着,载着风飞上了天。但他总是哭泣,哭啊哭啊,越哭越烦,直到牙医拔了他几颗乳牙,他就学会了闭嘴。这不是坏事,有的时候戈兰也会烦到我。

太久了,其实我已经忘记戈兰是不是被蛇追的时候死的了,我也忘记自己是什么时候钻进这幅皮囊里的了。

我是什么来着?

兴许我是恶魔,戈兰想让我杀掉谁我就会杀掉谁。

戈兰死了。

但保不准活着,我嗑药磕得太多了,但我活着,最终还是戈兰死了。

我当然知道戈兰遭受了什么,但我不能说。蛇不是蛇,牙医不是牙医,朋友不是朋友,人不是人,戈兰也不是戈兰。

我帮戈兰杀了人,他开了一个令我满意的价码——他的灵魂和他此生的痛苦。

有趣的是,即使是最富悲剧性的火焰,仍不过是化学反应的延续而已。就如圣女贞德的火刑,也只是一场氧化反应。

有很多垃圾看上了戈兰的身体,低等恶魔,蜉蝣的魂灵,他们想要戈兰死,于是孩子的一生生活中绝望和黑暗之中,更可悲的是,恶魔还让他见过了光。

若能避开猛烈的狂喜,自然也不会有悲痛的来袭。

他太痛苦了,太绝望了,所以显得那么美味,让所有生物都忍不住啃食他。

十岁孩童破碎的身体被挤得鼓胀,肌肤没有一丝皱纹都被撑到了极致甚至还被强力拉伸着。

很快的,内脏没有地方塞了,于是从“孔”出去,眼球也不能存在了,大脑也被碾成了浆糊,肌肉撕裂,血管从皮肤透了出来。

再然后,戈兰炸开了,他像是最美丽的花,就这样陨落了,他的一生什么也没见过,没人承认他的痛苦。

现在谁钻进了戈兰的皮里?谁是戈兰?

来猜猜,谁在说谎?

…………

……

“你叫……戈兰?来吧,孩子,上帝会救赎你的,来,双手合十,让我们祈祷。”

白发的神父双手合十,他背对着阳光看不清脸,但他真的好像神那样,温柔。

我能在镜子里面看见我自己,我像个破烂的布娃娃,我的名字是……戈兰?

也许我是嗑药磕多了,出现幻觉了,他们在我身上试了很多东西,可悲的小白鼠,实验的泡沫。

他帮助我双手合十,然后我就双手合十了。

神实现了我的愿望。他捂住了我的耳朵,那些污浊的黑色的手消失了,我从泥潭里解脱了出来,我发现我的脚踩在水上是红色的,我也发现我才十几岁,我以为我已经老到要死掉了。

“祈祷。”我学着他的话说着。

“真是可爱,过来,孩子,我们走吧。”

后来他成为了我的搭档,他教我怎么说话,教我怎么写字,教我怎么战斗,我用不了枪,他就偷偷教我怎么控制血液。

我问他我是谁。

他说我是戈兰。

戈兰身体里充满了恶魔,它们挤压,挤压,挤压,直到窒息,直到涨溢,直到一切无可挽回。

所有命运馈赠的礼物,都已在暗中标好了价格。

……

他死了。

“我知道你是恶魔,走吧,孩子,跑吧。”

他连死的时候脸上还是笼罩着一层柔和的光。

“即便从这里——从邪恶里——最终也会产出美好,以某种我们永远无法理解甚至也无法看到的方式。也许邪恶亦是良善的熔炉,也许就连撒旦,他自己也无法控制——有时也要依照上帝的意愿行事。”

那个时候我已经会用血液杀死恶魔了,只是需要一些代价,痛苦或是躯壳,我需要持续的疼痛保持持续的力量。

我会不断杀死恶魔,直到找出那个……杀死他的家伙。

我是戈兰,不是恶魔。

“如果你背叛邪恶,上帝也会加冕这种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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