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体验美食

淅淅沥沥的春雨,如烟似雾地飘荡着,淡淡的雾气萦绕在每个人的心头。

秦王一直在府衙外堂忙碌,会见了并州当地官员和将领,刚用完午膳,本来他想回到后院,去看看她,听亲兵说,她一大早便出去了,还把云飞带回来了——云飞?!

他不由得皱了皱眉,“去把今天陪她出去的军士叫进来!”

书房中,一张卧榻放置在西侧窗前,旁边是宽大的紫檀木书桌,书桌后,一排书架,架上整齐地排列着大大小小的书册。他走到书架上,找了一本《墨子》,斜靠在卧榻上,细细研读起来。

小雅他们这些来自未来的人,终日把人人平等,每个人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为社会创造财富,这些奇怪的想法挂在嘴上——自古都是官宦贵胄子弟才有机会做官,而千年以后,已经人人平等了?——他不由得想起,战国的墨子也有类似的主张——看来得好好研读一下墨家学说。

门外传来军士小心翼翼地敲门声,“进来。”

他抬起头来,望向面前的军士,并没有坐起来,忙碌了一个上午,刚用完午膳,身体乏累,且休息一下。

那两名军士,还没等他吩咐,便迫不及待地凑上前来,细细地将白天发生的事情,详述了一遍。

“伊达居然能够从猴变成人?!”

秦王坐起身来,眼睛瞪得溜圆,这件事情令他大吃一惊。

“一只毛茸茸的猴子,如何能够变成人?是妖怪吗?”——而且还是变成自己心爱的女人?

“王爷,可惜了,您没亲眼瞧见,真的是一模一样,根本看不出有何不同,把小雅姑娘也吓得够呛!”

玄甲军士连比带划地,“皮肤,头发长短,身材胖瘦,模样,总之,就像照镜子的时候,在镜中看到自己一样。”

“还好小雅姑娘今日穿的是水红色衣裙,不然俩个人站在一起,肯定要搞混了。”

印象中那只小猴,很可爱,那双眼睛仿佛会说话一般,可是,“伊达为什么要变成小雅的模样?”

“那个伊达,说自己爱上了云飞,所以才费尽心思,变成小雅姑娘,结果云飞还是不要她。”

秦王陷入了沉思——云飞居然能够分辨出来——可惜被他分辨出来——如果是自己——你能够分辨出来吗?——应该能吧?——无论如何也得能啊!

当日,郝雅告诉他,云飞是机器人的时候,他就异常惊奇,因为,那个云飞看上去,与人无二致,甚至,无论从皮肤、身材,总之,所有的一切,看上去,可能比真正的云飞,还要吸引眼球。

“难怪那只小猴会爱上他。”秦王自言自语,“如此的话,小雅也会爱上他,他可不是不足为患!”

“王爷,刚才忘记说了。小雅姑娘说了,她只爱云飞,从今往后,只跟云飞在一起。”

秦王眉头一皱,啪嗒一声,把书册放到一边,心里开始翻腾起层层波澜,她要跟云飞——机器人永远在一起?

“女人的脑袋瓜真是不可理喻,就像那个伊达一样,都疯了!”

“王爷,那你......怎么办?”俩个亲兵围在他身侧,替他操着心。

他开始琢磨起来——机器人,难道她不明白,自己是人,跟一个机器人在一起,是没有结果的!——你们不会有孩子——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难道千年以后的人,连孩子都不在乎?——他不禁疑惑——机器人懂得什么是爱吗?还有更多的,也是最重要的,机器人也能?——他从腰间把那支激光手枪拿了出来,从袖中掏出白色丝帕,比对女人还要温柔地,细细擦拭着枪身——他实在是搞不明白,激光手枪是机器——为什么跟人一模一样的——无所不能,却不用吃饭的,只需要晒晒太阳——会是机器——无所不能的机器人!——连老婆都要来跟人抢的机器人——天煞的,一千年后的人类在折腾啥,是要把人给折腾死吗?!

眼前浮现了那个男人,身形高大,虽然不及他麾下的玄甲军那么魁梧壮硕,但是听汉中回来的军士说过——他很厉害——如何厉害?——厉害得连女人都会为他着迷,外加那只小猴——厉害得一眼便能辨别真假——难道他有天眼?!

不过,再如何厉害,无所不能——他终究是机器——而不是人!

小雅,我要让你明白,人与机器是有区别的,无论他外表如何迷人——但他只是不吃东西的机器,连品尝美食的感受,都不能与你一起分享,更别说其他的了。

“晚膳安排烧烤,让厨房准备好食材,羊肉多一些,另外备上西州的葡萄酒。”

“是。”

“还有,把云飞安置在西院的客房,再安排俩个年轻貌美的侍婢过去。”

“王爷高明。”

他开始担心,在大唐,居然有人能够把猴变成人——这简直是,荒谬!——但是,这个能力很可怕,如果把谁变成阿爹的模样,难道,我还每日对着一个假的,当作爹?!——如果建成掌握了这股力量——他的眸光忽的一闪,嘴唇抿了起来,凝眉思索着。

“这个伊达是谁把她变成小雅姑娘的?”

“王爷,听小雅姑娘说,是拜月观的仙师。”

“你们安排军士,乔装日夜监视拜月观。要小心,不要让他察觉!”

“是!”

细雨朦胧,雨雾轻柔地飘洒着,滋润着一切生灵,后院的莲池上,淡淡的薄雾萦绕,飘忽着,从雕花窗棂,钻入了郝雅的厢房。

在以云飞为圆心,半径5米的屏蔽半球下,空气以及水分子是唯一可以进入的,滋润着房间内的那一对儿——久别重逢,他们迫不及待地在重温小宇宙。

躺在云飞真实而温暖的怀抱中,俩个人开启了问题探索模式。

“云飞,你说诺德是脑机接口机器人?”

“我对他进行了电磁波透视,我发现他的身体,跟伊达一样,在与人类相似的骨骼框架外面,覆盖了表层肌肉和皮肤。他的头部,是大脑的结构,与人类很相似。”

“他会不会是来自更远未来的机器人?会不会那个时代,也派人穿梭过来?”

“有这个可能性。”

“我想不通他们来这里的目的。你看,他们让百姓供奉童男童女,那个UFO跟诺德是什么关系呢?至少也是同盟。如果诺德也是地球人,来自更远的未来,他为什么要给UFO提供童男童女?那个时代的科技如此发达,又怎么会搞这种事?”

“云飞,你在拜月观有发现UFO吗?”

“UFO”

“就是不明飞行物,我在黄河边,拜月教用童男童女祭拜河伯,当时水面下有亮光移动过来,我就用激光手枪射击了它,结果,从水中冒出了一个浑身冒着紫色莹光的球体。那个球体在空中停留了片刻,就飞走了,从此再也没有看到。所以,所谓河伯,就是那个光球。“

“我以前看到过那个紫色光球,它曾经在英仙座爆发流星雨的时候,出现在长安城上空,后来,我追着它到了太白山顶,那东西就藏在太白山顶上的天池中。那个时候,我还看到了一个身着白衣的女人。”

“白衣女人?”

“是的,我透视过那个女人,她跟诺德一样的结构。”

“难道那个女人和诺德是一伙的?”

“后来,我去了猴人族,伊达告诉我,那个女人,定期地给它们吃一种糖,这种糖很有可能含有智慧蛋白,使得猴人的智商提高。对了,你在黄河岸边的时候,我扫描到,那个女人,应该就在那个紫色光球里面。”

郝雅抬头望向他,眸光中充满了崇拜,他居然能够定位那个白衣女人!她的手忍不住,开始抚摸他的腰际。

云飞微笑着,享受着来自她的爱抚,不再仅仅是,皮肤表层的触感,他的情绪模块,充溢着满足与愉悦,“那个女人认识伊达,而诺德把伊达变成了你,这表明——他也认识伊达,也就是诺德和那个女人,都认识猴人族。”

“这回就对了,他们很有可能,就是来自于更远未来的机器人,只不过我们现在搞不清楚他们的目的,为什么要把猴子变聪明?为什么要收集童男童女?”

“小雅,我还检测了拜月教的信徒,他们都感染了病毒。”

“教授告诉莪,病毒通过某些体液传播,可以是血液,母乳喂养,还有可能是,”她停住了,望了望云飞,没有继续下去。

“所以很有可能是小黑们传染给了人类,又在人群中通过体液传播。”云飞并没有意识到,她停下来没有继续的部分,是他没有的,这是他与人类男子的区别。

“但愿教授可以研制出对症的药来。”

“估计困难,这里没有制药的材料和设备,只能靠赵杰那边,看看有没有什么中药可以抑制得住。”

到了傍晚,雨停了,空气中雾气尚未散去,夕阳斜下,落日余晖映射在四处涌动的薄雾上,空气中,漫溢着淡淡的、金色的光晕。莲池中的荷叶上,莹露点点,一群金鱼在莲叶下面悠闲地穿行。

后院中,郭泓、云飞还有郝雅,已经开始烤肉。

烧烤架设置在莲池旁边,一旁还放了两张长方桌,一张桌子上面,放的是烧烤用的肉类,还有酱料。另外一张桌案上,准备了葡萄酒和餐具。

在小雅做过一次示范之后,云飞已经可以非常熟练地完成炙烤、刷酱料等工序,而郭泓和小雅则忙着准备原材料,除了羊肉串,他们还要打算尝尝烤羊排,烤茄子,烤土豆......

云飞把十串羊肉放在了烧烤架上,他的电磁波透视视野,对处理这样的任务,有独特的优势——熟了没?焦了没?——一目了然——他不时地挥舞几下扇子,翻动着烤肉。本来郭泓和小雅都要来帮忙,都被他推掉了,“小雅,你负责吃就可以了。”

烧烤架上的食物,开始滋滋地冒着油,云飞的嗅觉传感单元,闻到了诱人的食物香味儿——烤羊排闻上去不错!——他望向小雅和郭泓,他们兴高采烈,不时地吞咽着口水——云飞的情绪模块,输出了羡慕的情绪,接着他望向桌上的葡萄酒,已经斟在白玉杯中,红色的酒液,透着薄薄的玉璧,透着粉红——不知道是什么味道?

他不由得模仿了一个人类的吞咽动作——不过,他的喉咙间,并没有口水。

他的这个细微的动作,被郝雅敏锐地捕捉到了。

“云飞,你可以尝试一下?”她凑了过来。

“我没有消化系统。”云飞的情绪模块,莫名地输出了黯然,他的回答,简单,却透着低落——当他还是一台裸机,放在21世纪的,那个云飞的桌案上的时候,他就充满好奇地望着,他们俩个一起分享食物——可乐、蜂蜜、辣椒、色拉、奥尔良鸡翅、披萨......一切的食物,他们总是,郝雅先咬一口,云飞再咬一口——他的中控,从记忆库中,将那些食物罗列出来,不断地返回结果——他们俩个津津有味地吃着,不时还要喂对方一口——想到这里,他又咽了咽口水——过去,他很好奇——现在,他渴望能够与她一起分享美食——他的中控,在穷尽搜索之后,在屏幕正中央,给他发来一串提醒,“你是机器,机器不需要人类的食物。“

郝雅仿佛感受到了他的惆怅,她清亮的眸光扑闪着,“你可以嚼一嚼,体验一下,再吐出来,葡萄酒也可以尝尝。”

云飞的中控兴奋起来,“有嗅觉,有味觉,只是没有消化系统,为什么不尝尝呢?”

今日,郝雅还准备了蔬菜和水果色拉。在21世纪,烧烤的时候,色拉是必不可少的。唐代的食材很丰富,唯一缺的是色拉酱,不过可以用醋、白糖、酱油、芝麻油调制一份。

很快,就在他们三个把晚餐准备得差不多的时候,大唐未来的皇帝驾到了。

秦王循着烤肉的香味儿而来,下午很忙,他去了趟军营,等他回到府衙,闻到那空气中弥漫的,烤肉的香味儿的时候,来不及梳洗一下,直奔晚膳而来。

他带着好奇与探寻,踏入小院。

按照他的构想,云飞应该对食物没需求,不感兴趣,也许,他已经回到自己的厢房去歇息了,毕竟那里有俩个美人等着他——他的黑历史,秦王了然于胸。

有点惊诧,他们三个,已经把食物都准备好,一大盘热气腾腾的各式烤肉,玉杯中的葡萄酒漂漾着殷红的光芒,还有两盘‘色拉’,一盘蔬菜的,一盘水果的,蔬菜色拉上面,洒上了小雅特制的深色酱汁。

见到他走过来,饥肠辘辘,如同恶狼一般地打量着桌上的食物,他们停住了闲聊,“王爷来了,正好,我们开席吧!”

郝雅迫不及待地招呼着——这就是吃货的本色。

烤肉配上红酒,这在21世纪,绝对是度假的时候,才能畅快地去体验的,尤其是这羊肉,如果不到大西北,哪里能够吃到这么地道的。

“王爷,谢谢您的安排,大唐的羊肉比我们那里的要好吃。”

秦王举杯,“来,为大唐的羊肉干杯!”

四人举杯,一口喝下。

云飞试着抿了一口,含在口中,没有咽下去。

葡萄酒液在他的口中,来回流转着,他的味蕾仔细地品味着,解析着。

——由于酿造技术的限制,酒精含量不高。

他的中控,迅速地去查找了关于葡萄酒的一切。

——人类可能早在8000年前就开始酿造葡萄酒。

——唐朝贞观十四年(公元640年),唐太宗命交河道行军大总管侯君集率兵平定高昌。高昌历来盛产葡萄,在南北朝时,就向梁朝进贡葡萄。《册府元龟·卷970》记载“及破高昌收马乳蒲桃,实於苑中种之,并得其酒法,帝自损益造酒成,凡有八色,芳辛酷烈,既颁赐群臣,京师始识其味”。——看来,他们今日喝到的葡萄酒,是限量版!

秦王似笑非笑地望着云飞,他很好奇,云飞口中的那口酒,究竟能不能咽下去?

郝雅的食欲被点燃了,在葡萄酒的催动下,她的话,又如同泡泡一般,不停地冒出来。

“王爷,我们那边,一到晚上,烧烤摊可热闹了,一群人烧烤,大口吃肉,喝着啤酒,看着世界杯,海风吹过,人生最惬意的事情了。”

“小雅,啤酒是什么酒?”

吃货通常只负责吃,“啤酒是,”郝雅停了下来,没有继续往嘴巴里面塞肉,想了想,“对了,大麦酿的酒,对吧,云飞?”

云飞的中控,迅速地找出了答案,“啤酒是一种以小麦芽和大麦芽为主要原料,并加啤酒花,经过液态糊化和糖化,再经过液态发酵酿制而成。”

“我们大唐有啤酒花吗?”郭泓问。

“在中国,啤酒花分布在新疆的天山、阿尔泰山山脉均有广泛分布,集中分布于阿尔泰地区的额尔齐斯河及其分支流域;塔城地区的额敏河流域;伊犁地区的伊犁河流域等地。”

“什么意思?”郭泓和秦王迷茫了。

“也就是啤酒花只有西州才产。”郝雅补充道。

“小雅,世界杯是什么?”

“世界杯就是全世界的各个国家派球队,进行足球比赛!”她嘟囔着,“地球上有很多国家,除了大唐,还有其他国家。”终于,她咽了下去,抿了一口酒,“对了,足球就是大唐的蹴鞠。”

郭泓和秦王笑了,“你们吃着烤肉,喝着酒,看蹴鞠比赛,对吧?”

“是啊!”

秦王拿了一支羊肉串,递给了云飞,“云飞,来串肉。”

云飞接了过去,用牙齿扯住一块肉,放入口中,又开始了慢慢地咀嚼,细细地品味。

秦王继续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他现在对机器,一切的机器,包括他的宝贝激光手枪,还有云飞,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郝雅也在看他,她想知道,云飞的感受是怎么样的?会不会再次进化?!

云飞仍然细细咀嚼着,他感受到了,来自于对面和右手边的殷殷目光,淡定如他,仍然咀嚼着——第一次,当然要好好体会一下,他打算把口中的食物,研磨到纳米级——最后,周围的目光散去,重新聚焦到,把各自的肚子填饱的迫切任务上。

“云飞,现在并州不太平,西北有突厥虎视眈眈,北边有高开道,并州还有拜月邪教。你可愿随我在军中效力?”

“这,”云飞思考起来,他不由得望向坐在身侧的郝雅,上午他们刚约定好,再也不分开。

“小雅,大丈夫在世要建功立业,怎么能总是在府中陪着你?”秦王微笑着,看向郝雅。

郝雅纠结着,大唐的国运没啥悬念,他们貌似不需要做啥——老子不是说,无为而治吗?——这也是她答应来并州的原因,史书上并没有记载什么大事件,来这就当作山西旅游呗。再说,云飞他可以吗?冷兵器时代的军人,骑射外加十八般武艺,21世纪的人过来,都只能算手无缚鸡之力,只能靠激光手枪,才有优势——云飞的记忆库中,可没有独孤九剑和降龙十八掌——他可以吗?

“有危险吗?”

“云飞还怕危险?你若不放心,尽管过来看便是。”

“王爷,您先让云飞跟军士多学学,不要把他放到战场上去。”

“你放心吧,云飞是我的朋友。”

“王爷,你们上战场的时候,你能不能把激光手枪给云飞?我怕他不擅长你们那些个骑射什么的。”

“你放心,我知道了。”

秦王心中莫名酸涩,自己在外面率军打仗,她可从来没有费心过。

“王爷,我想去拜访一下拜月观的那个仙师,你能不能把那把激光手枪给我用一下?”

“你觉得激光手枪能够对付他吗?”

郝雅思索了一番,耸了耸肩,“我不知道。”

秦王望着她,一个连自己的枪都保护不了的人,有枪有意义吗?——这不是在给敌人送枪吗?——不是本王小气,这可是大唐独一无二的武器,多少人觊觎,而你......想到这里,他摇了摇头——女人不行。

“你带着枪过去,反而会有危险。你放心去好了,我已经安排了人,日夜监视拜月观,到时候,可以让郭泓陪你去。”

郝雅看出来了,她的那把激光手枪,看样子,要被大唐未来的皇帝,永久保管了——可恶,那东西还是太阳能的,不然可以找个借口,诸如没子弹了什么的,再忽悠回来——不对,走的时候要带回21世纪,不然,万一将来在他的陵墓中,发现他的腰带上,还挂着一把激光手枪,这将会引起什么样的历史误解——在公元7世纪,人类科技已经发展到了21世纪的水平——历史学家们,一定要研究,中间是不是产生了历史断层——比如,唐宋之间,是不是发生了什么大灭绝......

秦王心中有些纳闷,这个女人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脑子里面就惦记着他心爱的激光手枪——他可得收好了,别不留神,让她得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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