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章 回家

直到双脚沾地,沈稚仍如踩着棉花,站也站不实。对比穆云珠猛虎当前尚有胆色拔剑自保……同是将门虎女,她这也太不中用了。

沈稚愧得无地自容。

红袖忍着不使嘴角上弯,轻声安慰她,“小姐不必恼,人的胆子便是如此。有些事情上胆大些,另些事情上就会胆小些。小姐自幼畏高,夫人连府中稍高些的亭台都命人拆了,因此小姐从未遇到而已。”

沈稚怔了一瞬,“当真如此?我怎么不知道?”

红袖也不忍了,直接笑道,“小姐那时才一岁多,如何记得?只是嘛,一抱上亭台便哭……谁哄都不听。”

“如今果真长大了呢!方才上了那么高的梁都没吓哭,哎,这便是大长进啦……”

沈稚面色瞬间黑了。

沈瑞跟着凑趣,笑出两行白牙,“可不是吗?娘亲当年拆阁子高台的事儿我也记得!好像祖母还气病了一场……不说这个了,今日若不是事急,想来红袖姑姑也不会抱稚儿上去!”

沈稚轻咳一声,粉雕玉琢的小脸儿重新露出一团严肃,“方才和你说留下虎尸,你让人处置了没有?去看看。”

支走了自家有些憨的兄长,沈稚见无人注意这边,轻声问道,“姑姑让他躲去哪儿了?那小兽奴如此胆大妄为,我要罚他。”

心中却打定主意,那小孩儿伤得重,又和自己这样有缘,不妨带回府中教养医治。

红袖微愣,“小姐,您想留下他?”见沈稚点头,她的表情极是为难,“小姐见谅,刚刚我已让他趁乱离开了。”

“你让他私逃?”沈稚难以置信。

红袖面色尴尬,“一来我见他救小姐有功,放他离开也并无不可。二来,他毕竟是个蛮人,虽说事急从权,可与小姐近身之事终归有碍小姐清誉。不若趁着众人各顾其主无人留意,便教他悄悄走了。此刻就连瑞少爷都以为带小姐避到高处的人是红袖……这样不是更好些?”

沈稚深深吸气,久久不语。

红袖姑姑说得句句在理。可是……那小孩儿又能逃到哪里去呢?

兽奴在南国不算平民,甚至不能归入贱籍。律法明文规定,殴杀良民者抵命,无故擅杀贱籍仆妾罚银八佰刑徙一年,而打杀凶夷奴隶…则只需按照市价赔偿主家。

此事有些缘由。

在本朝开国之初的几十年,凶夷人凶狠暴虐、常常越境劫掠,边关百姓皆苦不堪言。凡是被掳到漠北的南人,极少有活着逃回来的,大都惨遭奴役虐杀。连年侵扰彻底惹怒了太宗皇帝,这才定下如此一条律法。

旨在威慑——你们凶夷人不把我南朝百姓当人看,我们南朝子民也用同样的方式对待你们!

实则被南国人掳掠而来的凶夷奴隶并不多——他们大多性情凶狠,又体格健壮不愿臣服,并不适合做奴隶。

然而南朝国祚绵延二百年,如今国风早就变了。都城权贵们骄奢成风,近些年来竟争相驯养猛兽珍禽来比拼财富权力,凶夷兽奴应运而生——反正他们的命在南国律法中不算人命,相貌又异于南国人,极好辨认。

权贵们蓄养兽奴便如同养着一头猛兽。一样的囚困于笼中,与豺狼虎豹厮杀供人取乐。

至于逃跑?那是想也不用想。

凶夷人样貌特殊,极好辨认。就算他们偷了财物跑出去,也没有安身立命的条件——不通官话,没有户籍文牒,还顶着异族面貌,一眼望去便知身份来历。

普通百姓谁嫌自己命长,敢收留权贵们的私逃奴隶?

上辈子沈稚为了能让阿羌以寻常人的身份好好活着,也算煞费苦心。不仅亲自教导他说南国官话,学字读书,还聘先生教他些兵法道理,送他去军中历练。都城勋贵们无人不知定国侯府有个极受宠的兽奴侍卫,相貌堂堂、功法奇特。

因忌惮侯府权势,都城内也无人敢惹他。

后来沈稚不忍他一身才华无法施展,才放他远去漠北。临行前特意为他改换了良民的户籍、路引文书,才能放心让他独行。

阿羌是南朝人与凶夷的混血,虽高眉深目、鼻梁挺拔,肤色却更像南国人多些。即便如此,偶尔也会受些冷眼偏见。

而如今那小孩儿有什么?

一个私逃的少年兽奴,又浑身是伤,如何能够生存?

红袖见许稚面色沉静如水,心知办坏了事,不由得忐忑。“要不,我去寻了他回来?”

“这件事我托兄长去办。”沈稚面色平静,心中却感叹此时年纪太小了,身边无人可用。即便是上辈子共同经历无数、默契非凡的红袖姑姑,此时也只把她当成一个需要照料的小姑娘而已。

得尽快把她用惯的人擢拔上来。只是一想到那些人此时的年纪,沈稚又是一阵牙痛。慢慢来吧。

红袖一直留意着沈稚,怕她接连受惊落下毛病,正嘱咐着小丫鬟去外面取凝神丸,再围起幔帐,为沈稚更换揉皱的外氅和沾染一层清灰的绣鞋。回头就见小姑娘正抬头望她,稚气的面庞上有些不属于这个年纪的神思。

“小姐还有事吩咐?”

“红袖姑姑,稚儿知你家世渊源,你在侯府多年,虽名为婢女实则我和娘都把你视为客卿看待。”

红袖连连摆手,“小姐言重了。什么家世渊源,红袖只是侯府的一个普通婢子嬷嬷罢了。”

沈稚笑笑,“婢子也好,客卿也罢,总归良臣择主而事。姑姑既然选择了我家,稚儿就厚着脸皮请姑姑再想想,一位客卿也不能同时侍奉两个主人。姑姑看待稚儿,究竟是小姐还是我娘的女儿。”

红袖悚然而惊,深深屈膝行礼,“小姐言重了。红袖自然是小姐的红袖。”

回顾今夜,她做的错事不止一两桩。相较之下,拿小姐幼时的事顽笑倒成了小节。不经小姐同意,擅自打发了那兽奴才是婢仆大忌。

望着小姑娘的洞悉明察的一双眼眸,红袖突然意识到,原来不仅仅是说笑,小姐真的长大了。仍将她当做小姑娘替主子做决定的大错,再不能犯。

沈稚扶起她,“姑姑不必吃心,我拿你当最贴心的人,才有此一问。”

红袖郑重点头,“奴婢省得。”

“今夜家中无事,我担心表姐,才去穆王军帐探望郡主的。”沈稚眨眨眼,今夜之事还得替哥哥瞒着。

红袖笑着应了,“是。”

雅乐斋除了这样的岔子,众人自然再无心继续宴乐,纷纷散了。沈稚坚定地替穆云珠婉拒掉宇文诺相送的美意,硬拉着沈瑞护送她和郡主同回穆王军帐。

夜风微凉。

沈稚提起薄氅刚要乘车,突然想起什么,连连跺脚,“哥哥先送表姐乘车!我有东西落在帐子里了。”话音未落,人已经转身跑远了。

红袖急忙去追,“小姐在找什么。”

“我的小鹰呢?”沈稚急慌慌的亲自举着宫灯四下寻找,“之前让姑姑帮我拿着,你是不是给弄丢了?”

红袖久久无言。“小姐,那种时候……红袖应该先顾着小鹰吗?”

沈稚郑重点头,“嗯!”

“谁在那里?”红袖厉声。

黑暗的角落里,渐渐现出一个熟悉的小少年身影。

掌心恰好捧着只小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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