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穿越

意志昏沉,袁天淳也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

当他再度醒来时,睁开眼一看,是一个木制的天花板。

袁天淳茫然的打量着四周,环境古色古香,颇有一种古代的风格。

过往的记忆,逐渐的浮现在袁天淳的脑海中。

他想起来了。

那个名叫造物主的怪物,在临死之前,反扑一击,想要拉自己做垫背的,结果自己的确是死了,但却是替死娃娃,代自己受了那致命的创伤。

袁天淳从床上爬了起来,他的身体有些虚弱,虽说替死娃娃,代自己受死,但爆炸产生的余波,还是让他遭到了一些创伤。

外表看上去没什么伤势,但遭受的,大多都是内伤。

袁天淳起身,推开房门走了出去。

这是一座类似四合院的建筑。

但宅子很大,单是一座小院,就占地四十多平。

“自己这是在哪?”袁天淳满脑子疑惑。

医院不是医院,总部不是总部。

“呀,浓醒了?”这时,一个丫鬟打扮的女子,端着一盆热水凑了过来。

“浓现在有伤,快回去躺着。”

女子的声调带着一股南方的音腔。

袁天淳不由询问道,“美女,这里是哪?你又是什么人?”

听到袁天淳喊自己为美女,女子俏脸霎时一红,嗔怒的轻啐一口,“呸,你个登徒子!”

说完,女子便端着热水盆,扭身走了。

袁天淳一头雾水,自己是说错什么话了吗?

当代年轻人见面打招呼,不都是互相称呼帅哥、美女的吗?

袁天淳想了想,一个跳跃,就跃到了房顶。

……

屋内,袁天淳呆呆地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

如果这不是整人的真人秀的话,他可以确认,自己竟然穿越了!

穿越到了古代。

屋外,是一栋栋屋舍俨然的木屋子,一群古装打扮,皮肤黝黑的行人,在街道上熙熙攘攘。

“是啊,我记得在我昏睡之前,自己好像被一股黑风吸入了空间裂缝中,难道说……自己就是在那个时候,阴差阳错的穿越到了古代?”袁天淳差点骂娘。

这叫什么事?

自己在现实世界有车有房,身价几个亿的拆二代,又有一票美人鱼安稳的呆在自己的池塘里,正处于人生最巅峰的时刻,结果老天爷一个玩笑,就把自己弄到了古代,所有的一切,都化作了乌有!

“就算是满清末期,距离现代社会也有一百多年!虽说非凡者活的比较长久,品阶越高,寿命也就越高。但是一百年之后,自己也是行将朽木的糟老头子了,还有几年活头?”袁天淳一脸悲催。

自己必须得回去!

袁天淳咬了咬牙,不为别的,单纯为了自己的父母。

自己也得穿越回去!

“既然我能穿越到这里来,就一定有办法,穿越回去!老天爸爸是不会不管我的。毕竟,我为老天爸爸流过血,为老天爸爸出过力!”袁天淳像个疯子一样喃喃自语。

内心祈祷着。

什么无量天尊,阿弥陀佛啊,挨个祷告个遍。

结果屁用都没有。

“你特码的贼老天!难道那么多,天天要逆你!”袁天淳气急败坏。

他想起了一句古语:天道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不久,那个小丫鬟又回来了。

她红着小脸,没好气的将热水盆放到一旁,拧了拧温热的毛巾,扔给了袁天淳,“喏,浓自己擦脸吧。”

袁天淳瞧着长相姣好的小丫鬟,笑了笑,说道,“生气了?刚才想必是你误会了,在我们家乡,男男女女互相打招呼的方式,就是这样式的。”

“哼。”小丫鬟哼了一声,一脸的不信。

袁天淳无奈的摇了摇头,拿起温热的毛巾,擦了擦自己的脸。

结果余光不轻易的一扫,发现小丫鬟正偷偷地打量自己。

被逮个正着后,当即一慌,红着小脸,结果袁天淳手里的毛巾,扔进热水盆里,快步离开了。

淦,这该死的颜值!

……

午后,袁天淳用了点饭。

饭是一碗的白米,菜多是素菜,荤菜有两种,一种是炒鸡蛋,另一种是一碟腊肉。

从伙食,以及住的地方来看,收留自己,为自己养伤的人家,应该是一个乡绅世家。

照顾自己的小丫鬟,名叫红豆,年芳16,正正值妙龄。

放在现代社会,还在无忧无虑的念学。

可在古代,这个年纪,都已经当孩子他妈了

“老爷要见浓。”红豆轻声说了一句。

袁天淳神色一动。

对于收留自己的大善人,的确是要见上一面,报答他救治自己的恩情。

跟着红豆离开了厢房,七拐八绕的来到了一个敞亮的客厅内。

袁天淳落座。

俄顷,一个衣着华贵的中年男子,背着手走了过来。

看了看他的脑袋,没有辫子。

嗯,不是熟悉的大清朝。

“多谢员外救命之恩。敢问员外姓甚名谁?日后某必有重谢。”袁天淳学着古人说话的语气,抱拳一拜道。

“浓不是本地人?”员外坐在主位上,示意袁天淳坐下。

“不是,我是来自海外。”

“海外?”员外郎诧异。

毕竟,在消息闭塞的封建时代,绝大多数人连自己本国的地方,都弄不明白哪是哪。

更何况是海外?

就算是19世纪,许多欧罗巴的贵族,都对满清停留在黄金遍地、人间天堂的印象中。

直到几场战争的胜利,才彻底扭转了这个印象。

无论是漫画,还是文学作品,都开始对满清采取贬低的态度。

毕竟,弱者连呼吸空气都要看别人的脸色。

特别是在殖民时期,以拳头说道理的时代,更是如此。

“那是一个很遥远的国度,我的祖上因为躲避战乱,先是下了南洋。而后去西方运输货物时,船遭到海风,整条船只有我祖上,和极少部分人活了下来。最终只能无奈的在西方安了家,直到现在。”袁天淳脸不红心不跳的说道。

“那浓是怎么回来的?”

“我嘛,生性比较跳脱,喜欢冒险。所以重操旧业,随着船队出了海。

结果好巧不巧,遭遇了海风,好不容易上了岸,一路漂泊,又在半道遭遇了劫匪,在逃跑过程中,不幸滚落山崖,幸得员外的搭救……”

“不对,我记得小女说过,是在路边发现的浓。”

“……”袁天淳哑了哑,继续胡编乱造道,“是啊,我滚落山崖之后,又跑了一咕噜,最终体力不支,再加上伤势发作,才倒在了路边。”

“这就对了嘛!”中年员外拍了一下扶手,笑着说道,“是个不幸,也是个幸运的人。某姓赵,家族自宋代,就久居上元,至今已有四百年的历史。也是一个传承悠久的书香门第。”

“原来是赵员外,久仰大名。”袁天淳客套了一句。

脑海中却是在回忆有关上元的讯息。

上元……袁天淳记得,明朝应天府,也就是现代的南京,下辖就有一座上元县。

赵员外又说,家族自宋代,就久居上元,至今有四百年的历史……

宋朝三百年,元朝一百年……

就算是从宋朝开国那时段算起,这个世界也理应处于明代。

明朝!

袁天淳了然。

自己竟然穿越到了三百多年前的明朝。

袁天淳有点牙疼。

就算自己能活一百多年。

一百多年后,正好可以赶上改朝换代,满清入关的时候。

关键是,就算自己想做点什么。

可到了那个时候,自己都半截身子入土了,单凭自己一个人的力量,能阻止满清的十万铁骑?

“浓怎么了,是不舒服吗?”赵员外看到袁天淳脸色不太好看,不由的问道。

“嗯,身子骨还是有点虚弱。”袁天淳强挤一丝笑容。

“既然如此,浓就先回去休息吧。”赵员外说道。

“多谢员外。”袁天淳也不客气,他现在有很多事,需要静下心来,仔细地想一想。

目送袁天淳的背影,一名管家模样的人从帷幕后走了出来。

“老爷。”

赵员外喝了口茶,淡淡地问道,“你觉得如何?”

“此子虽然衣着不伦不类,但从他的话语中,毕竟是生活在海外蛮夷之国的流民,忘了我天朝衣冠正朔,不足为奇。”管家抚了抚白须。

这个年代的天朝子民,大抵都是自信的。

视中原为正统,海外遍地都是蛮夷之国。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

且不说明朝永乐年间,拥有的全世界规模最庞大的舰队,哪怕是百多年以后的西班牙所谓的无敌舰队,也不过如此。

单说,连年战火,黑死病横行的欧罗巴,小邦林立,互相征伐,一个比一个穷。

中原的瓷器、茶叶,贩卖到欧罗巴,价格堪比黄金。

而欧罗巴呢,却没有几样能拿得出手的。

故而,中原对欧罗巴,常年处于贸易逆差。

通过不太值钱的瓷器和茶叶,从欧罗巴换来了大批的金银珠宝。

故而,在满清衰落之前,天朝就一直是世界当之无愧的中心。

所以,袁天淳在网络上,看到某些人抨击天朝古代固步自封,闭关锁国,是祸国殃民之举。

实则并不完全对。

在殖民时代开启之前,天朝选择闭关锁国,实际上是利大于弊。

之所以闭关锁国,是为了防止海盗,以及海外势力的入侵。

那个时候,中原自给自足,除了北方的草原大敌外,举目四顾,就没有能够威胁到中原王朝的。

类似越南,只是一个边患。

以越南古代王朝体量,给他十个胆子,也不敢对中原王朝,进行全面入侵。

只敢在边境上,搞点小动作罢了。

每年从海外有大批财富进入,只要不是大灾之年,百姓基本都能丰衣足食。

反观海外其他地方,要么就是瘟疫横行,要么就是战火连天,一个比一个穷,这想不优越都不行啊。

包括满清前中期,也一直是东方第一大国,世界级的国度。

毕竟,满清前中期,西方的火枪火炮还没有那么发达。

譬如沙俄对准葛尔的几次战争,也是碰了一鼻子灰。

最终不得不选择扶持准葛尔,对付满清。

结果连沙俄都碰了一鼻子灰的准葛尔,最终被乾隆皇帝灭掉。

故而,有许多人说,如果那个时候沙俄就选择南下战略,而不是在西方和奥斯曼、瑞典等国死磕的话,是有机会窥视中原的。

这纯粹是扯淡。

如果鸦片战争,满清有康乾时期,七成的战斗力,也不可能输得那么惨。

满清后期,主要是全方面的腐朽。

不单单是军队腐朽了,而是这个王朝承平太久,过得安逸日子久了,从根上就已经烂掉了。

如果那个时候,满清能有一个康乾这样的皇帝,焕发第二春,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

“不过我看他相貌堂堂,谈吐文雅,应该念过私塾,只是学问嘛……呵呵。不过和小姐也算是般配。”管家话锋一转,接着又说。

“赘婿嘛,略懂点学问就可以了,这书读多了,人也就精了。”赵员外沉吟道。

他行了一辈子善事。

可是等来的,却不是福报。

生下来的儿女,多半夭折。

迄今为止,就只有一个幼女,长大成人。

这偌大的家业,必须得有人继承啊。

故而,赵员外就像招个赘婿,日后生下来的孩子,不也姓赵嘛,这肥水总好过流入外人田。

但无论是那个年代,赘婿这个身份,大抵都是被人瞧不起的。

特别是在古代,赘婿的地位比商人还要低下。

基本上和下九流等同。

什么是下九流?

卖鲍的,就属于下九流中的一流,可想而知赘婿的身份,惨到何种程度。

再加上,这个时代的人,最注重传宗接代。

哪怕是活不下去了,也很少有人家,将自己儿子送去当赘婿。

宁愿入宫当太监,搏一个未来,也不愿入赘别人家。

“就怕他不同意啊。”管家轻喃。

“他一个人漂流到这里,无依无靠,再加上救命恩情……”赵员外瞅了管家一眼,“去跟他说说,看看他的意思。如果他实在不愿……哎,毕竟强扭的瓜不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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