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5 章 去未来

宋赢渊说完这些就走了,陆听枫把他送到门口,在男人走前突然问道:“宋医生,你这么多年一直没有对象吗?”

宋赢渊脚步一顿,他第一反应是想说小孩管什么大人的事,之后才意识到陆听枫已经成年了。

“......有过几个,”他承认道,“不过都不太合适。”

陆听枫眯了眯眸子,意有所指地又问:“你应该和我,还有林知秋一样吧。”

这次宋赢渊彻底不回答了,脚步匆匆消失在了楼梯间。

两周以后,高考成绩公布,五中直接炸开了锅。

一方面是激动的——他们五中出了个省状元,还是曾经吊车尾吊出名了的五中校霸迟颂!

另一方面还是激动的——他们寄予厚望的天降学霸,自带开挂光环的陆男神,陆草,陆听枫,竟然只考了595分!

魏溃疡一开始还以为是系统坏了,语文145,数学150,理综300,英语怎么会是个0?!

哪怕他刚出生的外孙子也能蒙个2分吧!

再一问,英语,缺考。

魏溃疡眼前一黑,觉得他急需一颗速效救心丸。

所以陆听枫其他三科只扣了五分!!他本来可以考出七百加的超高分!!

或许是这届全国最高的高分!!!

出成绩后便是一系列琐事,包括报考指导,毕业典礼,毕业照,还有自主招生相关面试。

三班班长王满在此期间办了个局,用的是这三年剩下的班费,请的是三班全体同学和班主任老彭。

本来是一件好事,结果好巧不巧又是火锅店,还是李铁安那家,知道这个消息后迟颂差点没吐血,什么意思,这天劫是过不去了?!

“不要迷信,颂哥。”陆听枫好笑地说,“我就在你旁边,哪都不去。”

“谁迷信了!”迟颂嘴硬道,“我这是觉得他们脑子有病,大夏天吃火锅,也不怕长痱子!”

火锅那天格外热闹,因为他们人多,一个套间放不下,李铁安便开了正对着的两间,方便同学们来回串。

“陆听枫!陆听枫呢?!给我出来!”彭良宏刚一进店就要秋后算账,逃得过出一逃不过十五,陆听枫先是怂怂地躲在迟颂身后当背景板,最后还是被一群坑货“大义灭亲”押了出来。

彭良宏深吸了口气,一把纸扇呼啦啦扇着,然后“啪!”地拍在饭桌,震得同学们一哆嗦。

“你,怎么回事?!英语为什么缺考?!知不知道魏主任差点就被送医院了啊?!”

陆听枫一副乖乖认错的样子,无论彭良宏骂什么都说“是”,彭良宏也不是真的气,他知道陆听枫的背景,国内的学校人家完全可以不上,高考也可以不考。

但还是觉得惋惜,在这个基本靠成绩说明一切的学生时代,与本来应有的荣耀失之交臂,总归是可惜的。

火锅很快准备好,彭良宏说得口干舌燥,终于放过了陆听枫,简单说了几句开场词就让同学们放开吃了。

可怜小陆同学还没吃就被骂成了地里黄的白菜帮帮,迟颂为了补偿他幼小的心灵,特地给他煮了好几颗娃娃菜。

陆听枫:“?”他想吃肉。

迟颂一本正经胡说八道:“缺哪儿补哪儿,看你蔫的,陆白菜。”

陆听枫:“......”

“嘤!”对面的夏小许发出了心满意足的声音,她嗑的CP没有BE!还贼甜!她好幸福!

“你同桌又犯病了。”秦闻礼夹了块羊肉放嘴里,小声对宋熙兆说,“好可怕,埋了吧!”

迟颂和陆听枫在一起这件事在五中不算秘密,绝大多数人已经默认,少部分人觉得是谣言,最后剩的几个则属于屁点消息都不知道的出土文物。

比如神棍秦闻礼,还有班主任老彭。

宋熙兆坏心思地呵了声,为了让秦闻礼颠覆三观,专挑迟颂给陆听枫夹菜,陆听枫直接就着筷子吃的场景给他看。

“来,采访一下,秦闻礼同学,你对此有什么感——想?”宋熙兆问。

秦闻礼眉头一皱,觉得问题不简单,斟酌道:“我觉得......他们关系是真的好?”

宋熙兆眼睛放光:“所以?然后?你就没有感到什么暗潮汹涌的......”基、情......

秦闻礼终于醒悟:“哦!我知道了!你看人迟颂,同样是朋友,他替陆听枫夹,你都不替我夹,来来来,我要吃麻辣鸭舌!快去夹!”

宋熙兆:“......”

那边老彭吃着吃着也觉得不太对劲,这俩孩子关系是好,但也不用这么......让人一言难尽。

“咳,你们也马上要毕业了,都对未来有什么打算啊?”他努力把某种可笑的猜测抛到脑后,清了清嗓子问。

作为班长,王满先说:“我打算去S市上大学,就不在桑城了。”

“S市啊!大城市!”

“天啊,满班去S市,不得整天抠搜死!”

同学们一阵哄笑,等被王满一个个“收拾”后,又去问团支书温雯。

“我啊,准备去B市。”

“哦——学神都去B市!哎?那飞哥呢?你不是要永远追随温雯!”

迟颂放下杯子说:“他能去,就是隔了几条街......”

谭飞赶紧做了个噤声动作,但已经为时过晚。

彭良宏冷哼一声,一副包公断案的样子:“嘘什么嘘,被抓到了吧?狐狸尾巴露出来了吧?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随后话锋一转,没绷住笑了:“谭飞同学,我问你,今天是我们三班聚会,您怎么又来搞外交关系了!有什么企图?!说!”

“哈哈哈哈哈!”

“——老彭你不行!”

“您要问他,你为什么老想着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我家温雯不能给你们七班!”

谭飞:“谁癞蛤///蟆!郑明你才癞蛤///蟆!大胖蛤///蟆!”

郑明:“嗷!老师!他人身攻击!”

“行啦!都多大了!别闹!”

十八岁的成年人根本算不上成年人,在彭良宏眼中,这群孩子还和刚入学那会儿一样,要多幼稚有多幼稚。

但时间还是实打实地远去了,他老了,这群孩子的未来却才刚刚开始,总有一天,他们会变得“成熟”,变成真正的成年人。

等那个时候,或许就会很怀念这段时光吧。

“那我们状元呢,迟小颂?T大还是B大?”彭良宏收了收感伤情绪,问道。

迟颂不正经地说:“老彭,这就是您的不对了,难道中国只有T大和B大是好学校吗?您这样不行,我当然是——选T大。”

一席话成功激起群怒:“靠!虚伪啊!揍他!”

迟颂大惊失色:“诶!君子动口不动手!陆听枫!护驾!”

彭良宏没眼再看,转向陆听枫问:“那,我们这位敢于缺考的勇士呢?陆勇士?您又要奔向法兰西的温暖怀抱了?”

迟颂立刻警惕地看他,陆听枫在桌子底下偷偷捏了捏男生的指尖,示意他别急,然后才温温吞吞地说:“我不出国,我打算复读。”

绝大多数没到600的同学:“......”595复读?还有天理吗?!

彭良宏也有些意外:“复读啊?还在五中?”

“不在五中,我有专门的老师。”陆听枫回答道。

“哟,还有老师能教你啊?谁啊?介绍我认识认识?”彭良宏调侃,“那你是打算继续在桑城备考?”

陆听枫笑了声,旁边小兔子如坐针毡的模样实在太可爱,让他很想欺负他。

还能是什么老师?当然是迟老师。

“特厉害的老师。”陆听枫唇角勾起,假装没看见迟颂凶巴巴的目光,说:“他不在桑城,在B市。”

“所以我也会去B市。”

“去拜师学艺。”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那一晚他们聊了很多,有未来,有理想,有暗恋已久不敢诉说的爱慕,也有对老师、对同学、对家长们的感恩。

迟颂最后选的专业是化学类,他不打算住宿,因为陆听枫在B市买下了一间离学校很近的一居公寓。

用桑城能买下一套别墅的钱。

“我穷了,颂哥,你会不会不爱我?”陆听枫总这么说。

回复他的只有一句冷冰冰的“滚”。

八月底,在即将和这座生他养他的城市告别之际,迟颂做出了一个决定。

他为此想了很久,也考虑过很多后果,可他还是觉得,他应该这么做。

“带我见一次你父亲吧。”一天,迟颂对陆听枫说。

陆听枫不太赞许地皱眉:“见他做什么?他说了,我已经和他没关系了。”

“那也要见一见,”迟颂坚持道,“放心,我很招长辈喜欢的!”

迟颂招不招陆庚喜欢迟颂不知道,但见到陆庚第一眼时,迟颂满脑子只剩下了一句话:“卧槽,这男的真他妈帅。”

陆庚也没想到陆听枫会来找他,还带着他小男友,连标准待客脸都有些挂不住,咬牙切齿道:“乔森,你来解释一下,好、吗?”

乔森哪会来解释,躲在很远很远的厨房说:“抱歉,老爷,我老了,耳背听不太清楚!”

陆庚:“......”

如果这世上有什么事是最让人尴尬的,莫过于三个男人相聚一堂,却彼此无话可说。

迟颂无助地看向陆听枫,陆听枫冷淡地看向窗外,最后还是陆庚拧了拧眉心,问道:“有事?”

“没事没事,”迟颂立刻抢着说,“就是想来看看您!”

陆庚的脸色不太好看:“看我?看我做什么?找我出柜?用不着,你俩的事乔森每天能和我说八百遍。”

迟颂一噎,硬着头皮继续道:“我我们就是,要开学了,去B市,走之前看看您......”

“哦?”陆庚挑眉,“嗯,知道了,谢谢。”

迟颂:“......”

“爸。”陆听枫终于开口,陆庚微微怔了下,过了会儿才戏谑地说:“叫我?我以为你忘了我是你爸。”

“忘不了,您把我关了这么多年,怎么会忘?”

这么多年的反唇相讥已经成了条件反射,陆庚冷笑一声,刚想说点什么,就见陆听枫被迟颂狠狠踩了一脚。

立刻萎了的陆大少爷:“......你打我。”

迟颂的脸有些红:“好好和家长说话!”

陆庚觉得新鲜,先是看了眼自己儿子,又将目光停留在这个叫迟颂的小孩上,若有所思地想了很久。

和陆听枫的眼睛不同,明明颜色相近,陆庚的则更为诡秘莫测,带着一种属于猎食者的老练和狡诈。

迟颂被他盯得发毛,然而最后,陆庚只是笑了下,起身要离开。

“下午回公司,你负责给他们做饭。”陆庚对乔森说。

老管家低头应下,又问:“您不和他们一起吃吗?”

“......不用。”陆庚没什么温度地说,想了想又补充道:“要是愿意,可以让他们去那片林子,就说我允许了。”

乔森的眼中闪过一丝诧异,他微笑着送走陆庚,这才来到两个孩子面前,把陆庚嘱咐他的话转告给他们。

“枫树林?就是你的头像?”迟颂问,“平时不让去吗?”

说不上不让,只是陆听枫会尽量避免过去,因为陆庚总会去。

他本能地不喜欢和陆庚做一样的事情,所以他只会站在屋子里看,就像他每次被允许和母亲见面时,母亲的模样。

“去看看吧。”陆听枫最后说,“虽然不是秋天,但那里很美。”

陆听枫说的没错,那片枫树林确实很美,参天的枫树像是要长进云彩,绿色的叶子随风飘舞,投下一地斑驳。

他们安静地并排走着,两只手紧紧握在一起,这里没有高楼大厦,没有嘈杂的车流,一切都是静悄悄的,与世隔绝,无人打扰。

迟颂深深吸了一口气,很清新很清新,好像整个人都再也没有烦恼了。

“他把妈妈留在了这里。”陆听枫停下脚步,突然说。

“什么?”迟颂不解地问。

陆听枫没有回答,只是静静地注视着某处。

他顺着陆听枫的目光看去,发现那是一把木质摇椅。

这把摇椅已经很有年代感了,光滑的表面褪了色,变得毛糙扎手,但却没有落一点灰尘。

陆听枫将手小心翼翼地放了上去,微风吹动了他的衣摆,带着林中淡淡幽香。

他不禁闭上了眼睛,那一刻,他好像看见了另一对情侣,男人的背影和他很像,他很沉默,走路的时候手会插着兜,很少开口主动聊天。

走在旁边的女子则总是阳光灿烂的,她时而挽住男人的手臂,时而跳到男人面前,去讲并不会逗笑对方的笑话。

这是他们的约会圣地,他们会一起读书,男人听,女人讲,也会在这里野餐,去蓝湖湖畔钓鱼,晚上回到别墅让管家烹饪。

他们相识,相爱,最后结婚,生子,从一个人变成两个,再变成三个,最后又变成孤零零的一个。

这就是陆庚的世界。

怪不得宋赢渊会说,陆庚是想在他身上找到可能性,陆听枫自嘲地想。

迟颂和他,就像当年的白莺和陆庚。

都是两个本来永远也不会遇见的人,都是两个本来不该有好结局的人,都是囚禁的野兽遇见了自由的鸟儿。

只是他运气好,运气好一些而已。

攥在椅背上的手越来越紧,就在这时,陆听枫突然眼皮一凉,是迟颂举着一片枫叶,兴致勃勃地冲他比划。

“哈哈哈!你看啊陆听枫,这片好大,可以把你的脸给盖上!”

先前萦绕在心头的阴郁瞬间烟消云散,陆听枫哑然失笑,一把夺过男生手中的叶子,也去糊他的脸。

“啊!好脏!你拿开!!”

“脏为什么要给我?颂哥,你好双标。”

时隔十八年,这片枫树林终于再次回荡起欢歌笑语,每一棵枫树都在守护着他们,守护两颗彼此相爱的、纯净美好的心。

不,他不光是运气好一些,陆听枫想,他是超级超级幸运,因为他遇见了许多陆庚没遇见的人。

他有朋友,有同学,有老师,有家人。

最重要的一点是,他有迟颂。

“你说等我们老了以后,能不能劝叔叔租半套房子给我们?”迟颂开玩笑说,“这样我们就能在这养老了。”

陆听枫笑了笑,在这片枫树林还有木摇椅的见证下,十分郑重地牵起了迟颂的手。

“用不着租,我可以给你买一个新的,在视野更好的地方。”他深情地吻了下去,将男生的手贴在了自己胸口。

他和陆庚不同,迟颂也和白莺不同,所以他们的命运注定不同。

父辈们没有完成的事情,不代表他完成不了,未来的路还有很长很长,而无论多久,他都会一直牵着迟颂,再也不放手。

“宝宝,我好爱你。”陆听枫情不自禁地说。

迟颂老脸一红,气急败坏道:“瞎喊什么!不要脸!”

几秒钟后又改了口,别别扭扭地说:“行啦知道啦,我也很爱你!都说过多少遍了......”

于是陆听枫便去吻他,他们的胸膛贴得很近,在这片郁郁葱葱的枫树林中,尽情吐露彼此的爱意。

谢谢你把我带回阳光之下。

也谢谢你能成为我的唯一。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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