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二十六节 大棒(1)

此刻,豪强地主们都沉浸在张越公布的那个巨大的水利工程计划之中。

这个大饼太大了。

大到足可让所有人都吃的盘满钵满。

只不过……

许多人在清醒后的刹那,就互相对视了一眼,然后特别有默契的各自退开几步。

尤其是那些在地方上犬齿相依,利益交错的家族。

此刻,眼中都喷出了火花。

自古,财帛动人心。

所以,晏子可以二桃杀三士。

如今,面对着很可能是新丰县有史以来最大的利好政策和优惠。

谁都希望,自己能多吃一点,而别人,特别是自己在地方上的直接竞争对手少吃一点。

这样,家族就有可能借着这个机会弯道超车,甩开那个竞争对手,甚至从此凌驾于其上。

常盛舔着嘴唇,此刻,他的脑海中几乎全部都是自己的侄子常文曾经禀告他的一件事情——侍中领新丰令张子重,希望他能带头检举柳亭杨氏的不法。

常盛最开始其实压根没有怎么听进去。

检举乡党,这可是犯忌讳的事情。

当初,杨可大兴告缗,地方上邻里互告,乡党之间各自检举,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也让全天下的地主豪强,都开始谨慎起来。

一般情况下,两个家族就算是打的要死要活,互相之间水火不容,也不会轻易诉诸官府,将事情闹到官衙之中。

因为,告缗的教训,使得人们知道。

你检举了别人,别人也会检举你。

最终,是同归于尽。

大好头颅和万贯家财,都将落地,都会被泥腿子们瓜分。

但现在,常盛的内心,却是砰砰砰的跳个不停。

他拿着眼睛,打量着自己身旁的杨氏家主杨费,正巧,杨费也在拿着晦暗不明的眼神打量着自己。

常盛很清楚,杨家做过些什么事情。

这个家族,在柳亭是靠着放贷发达起来的。

每岁青黄不接之时,就是杨氏最喜欢的季节。

他们将大批的粟米,借贷给平民。

九出十三归,已经是良心价,是亲友价。

杨氏的利息,是利滚利。

一个月还不上,到下个月,一斗米就能变成一石!

杨氏崛起不过二十年,柳亭百姓的户口就从高峰时的一百七十余户,变成了现在的不过一百户。

消失的这些家庭,去了哪里?想都不不用想。

若杨氏只靠着放贷,其财富的积累速度,毫无疑问是不可能这么快的。

杨家人真正的致富秘诀,还是靠着与官吏勾结,巧取豪夺。

其手段简单而有效——在每年秋冬,不征刍稾,逼迫百姓为了生存不得不贱卖辛辛苦苦收割的刍稾。

而等到了来年春夏,刍稾价格高企之时催征。

迫使百姓不得不去高价买自己在去年冬天低价贱卖给杨家的刍稾。

这一倒手,利润就是一倍。

有些农民比较聪明,在秋冬季节忍着不卖,企图将刍稾留到第二年春夏。

杨氏的做法,就粗暴而干脆——派几个游侠,放火烧掉这家人存放刍稾的地方。

以常盛所知,仅仅是在去年,柳亭就有一户人家,因为存放刍稾的柴房半夜被烧,因为没有发觉,导致大火焚尽家宅,全家五口人,仅有一人得活!

此人在知道了是杨家人指使纵火的事情后,就来新丰官衙上告,结果在半路上被两个游侠用乱棍打死,尸体丢到了山林之中。

老实说,常盛很看不起杨家所用的这些卑鄙手段。

更是无比蔑视杨家所用的那些下三滥的办法。

在常盛看来,这杨氏的所作所为,除了让百姓‘积怨于心’之外,没有半分好处。

若来一个酷吏,杨家就是最好的靶子。

说不定还要连累像自己这样的素来清明,对乡党颇为友善的‘良善之家’。

本来,常、杨两家,虽然有着些矛盾,互相也都有不少龌龊。

但,大家都是乡绅。

互相都知道对方的底子,也掌握了对方的一些把柄。

投鼠忌器,常盛是不敢轻举妄动的。

然而,现在……

看着眼前的那张布帛上的渠道流经之地,常盛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那四条渠道之中的一条,正好会经过他家与杨家土地之间。

换而言之,若杨家倒下了。

这条渠道的利益,就是他常氏独占。

常家在当地有七八百亩地,加上杨家的那几百亩,合起来就是一片千五百亩的膏腴之地。

若渠道开通,这些土地本身的价值,就会陡然增加数倍。

更何况,还有更赋徭役之利。

这利益之大,即使是常盛也难以把持!

但,还是有着顾虑。

毕竟,有了杨可告缗的前车之鉴。

常盛不敢肯定,自己能独善其身。

不止是常盛内心纠结。

几乎所有的豪强地主士大夫贵族们,现在内心都跟猫抓了一般。

他们既想自己独吞所有利好,但却又忌惮,害怕被对方倒打一耙!

要知道,当初告缗政策的狂澜掀起之时。

无数人明明前一刻还是胜利者,但后一刻就被人检举,与那些不幸者一般锒铛入狱。

几乎所有郡国的商贾豪强,都被波及。

只有少数人得以幸免。

那场狂澜,令全天下的豪强地主都明白了一个真理——不要去官府检举自己的同乡!

………………………………

张越扫视着全场,他的视线在人群之中穿梭。

他知道,是时候添把柴禾,好好的烧一烧了。

他微微上前,对着众人拱手:“诸位父兄,应当皆知,汉家祖制,素来就是‘士不教不得征’,其在民政,则为‘不教而诛是为虐’!”

在文景时期,黄老学派主政之下的汉室,这两条甚至是天条一般的戒律。

国家颁布法律,实施之前,一定会先张贴在露布之下,由官吏宣讲、普及,让百姓们全部知晓。

军队在征兵前,必然会选择那些接受过系统训练,有着足够军事技能的良家子。

这是传承自战国的精神,也是子产先生的‘公开法’精神的延续。

然而……

最近这几十年来,随着儒家掌权。

这两个制度就渐渐松弛了。

毕竟,对于儒生来说,子产虽然先贤,但也不如孔子啊。

孔子教诲的好:民可使使之,不可使由之。

泥腿子老百姓什么的,就乖乖的听我们君子的指挥与教化就好了。

法律什么的,需要懂吗?不需要!

在儒家的思维形态之中,甚至最好,老百姓不要去告状,也不要轻易来打扰我等君子的清修。

有什么问题,你们自己协商着解决那是最棒了!

简单的总结,就是愚民。

百姓越蠢越好,越乖越好。

一切听从官府和乡贤的指挥。

这与之前,简直形成了鲜明对比。

不过,毕竟,这两条制度是汉家祖制。

儒生们可以无视它们,但不能废除它们。

就像儒生们虽然恨透了陵邑制度与‘一夫狭五口而治百田’的汉室户籍制度。

但,却也不敢说出‘请废’这两个字。

毕竟,在狄山带了头,亲自得到了教训后,那样的傻白甜就基本绝迹了。

所以,当张越重提了这两条祖制后。

士大夫豪强们,虽然感到别扭和不爽,但却也不敢有所异议。

这可是祖制,是高帝制度。

天子可以不鸟,但臣子敢吗?

不过,他们也因此,放心了许多。

事实上,其实地主豪强和商贾贵族们,根本就没有想到,或者说就算想到了,也不会说出来的一个事情是——在某种意义上,其实,文景时代的地主豪强们,虽然受到种种限制和束缚,然而,他们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远比现在更有保障。

在黄老学派治下,国家压根懒得去管那些地主豪强们自己宅在自己家里面玩自己的事情。

只要你不犯法,一切都好商量。

临邛的程郑氏与卓氏,富贾天下,出行比拟王侯。

雒阳的师氏和临淄的刀间,门徒以千计,走狗无数,訾产万万。

但,他们每一个都活的活蹦乱跳。

反倒是现在,在儒法治下,他们貌似获得了在基层为所欲为的权力与自由。

但同时也失去了对自己生命与财产的自由。

上面随便派个胥吏下来,就能杀光一县豪强。

因为,当豪强们可以肆意折磨和剥削小民时,同时也意味着,国家的当权者,同样可以将他们视为猪狗。

是故,当张越重提了汉家的祖制的同时,其实也宣告了他来新丰秉持的原则。

‘依法治县’,准确的说就是黄老学派的‘法无禁止则不纠’。

你不犯法,我就不管你。

甚至你犯了法,倘若,你能证明你确实不知道有这条法律存在,那么,就可以从宽处理。

因为‘宣明教化’这是官府的责任。

而现在此人不知这条法律,这是官府的失职。

他虽然犯法,要受惩罚,但官府同样存在‘失职’。

故此人可以从轻,而相关官吏却要受到斥责——你干什么吃的?国家俸禄养你是养着你好玩的咩?

有些情况下,甚至相关官吏可能会受到严厉处分。

翻开文景时代的汉律,你可以轻易看到无数条有关官吏失职的惩罚条文。

从罚铜、罚金,到贬斥甚至流放、处死,应有尽有。

在事实上,黄老政治,绝非用‘清静无为’就可以解释。

准确的说,黄老学派主张的是‘无为,而无所不为’。

法律之外的事情,制度之外的事情,我什么都不管。

法律以内,制度之中的事情,我什么都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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