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五行奔雷掌

对于这几个人我并不陌生,当年上高中的时候我对这几个同学同班同学并没有太好的印象。

我的思绪随着回忆迁回到了高中时期。

这个俞万里家里条件不错,经常欺负班里的同学,也经常吹嘘自己的家境,据说和学校的校长还有点亲戚关系,仗着这层关系这小子十分轻薄,时常调戏班里的女同学。

这个闫大海是个社会小青年,学习不咋地,因为俞万里家有钱,所以甘愿当个小跟班,我和他没有太多交集。

佟歌是班里的女同学,长得不错,说话经常阴阳怪气的,嫉妒心极强,曾经还嘲笑我是个没爹没妈的野孩子,这个事情我还是记得很清楚的,这个佟歌说白了就是绿茶婊。

我对于这三个人的印象也就止步于此,高二的下半年我就转学走了,从此以后再无交集。

我看了看冥事通界面的时间,正是晚上十点多,距离任务时间还有几个小时的时间。

“咋了,小子,来任务了?”师父看出了我的状态不同。

我点了点头问:“怎么办?”毕竟第一次上班,第一次出任务还是有些手足无措的。

我原本以为师父会陪着我一起完成。

“怎么办?自己面对,老爷们,有点胆魄!”没想到师父并没有任何帮忙的想法。

其实仔细一想,师父说的也有道理,既然我的命运没法改变,那就努力变强,我也不是喜欢攀附别人的性格。

“走了,二虎。”

二虎快速倒腾着小短腿重新趴到我的肩膀上。

我刚想抬腿走,我想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现在怎么回到阳间。

没等我开口问,眼前瞬间出现一道色彩斑斓的光,晃得我睁不开眼,待几秒过后我再睁开眼睛时,我已经回到了阳间。

“这他妈是哪啊?”我环顾四周,一片荒凉,四周是伸手不见五指。

这时眼前出现了一个导航界面,显示我距离晨阳市足足有二十公里。

这荒郊野外的,连个鬼都没有,光靠这腿得走到猴年马月。

“主人,你现在是冥使了,不必用走的,你现在会迷踪电擎。”这时二虎说道。

我听完这话,尝试迈开步伐,而身体却以一种疾速腾空而去。

这飞驰的速度着实给我吓了一跳,而身体却身轻如燕,控制起来易如反掌,我惊奇的发现我现在的身体已经开发到了凡人无法比拟的地步。

我按着导航的路线飞驰着,会快便来到了大道上,一辆跑车正在我正前方超速炸街,我微微用力速度又提升了一个高度。

当我以疾速超车时,我甚至能听见驾驶员的惊呼。

“我草,什么玩意过去了?”

现在无论是我的听力和视觉还是速度都已经是超人的存在,想到这里我还有点沾沾自喜。

这二十公里的距离也就过了三四分钟就到了。

我进入市区内放缓了速度,慢慢停了下来,毕竟晚上十点多晨阳市内还是有很多刚刚开启夜生活的年轻人。

这迷踪电擎我刚刚掌握还算不上熟练,万一撞到人,我估计会和谋杀无异。

“二虎,回来吧。”我向肩膀看去,早已是空无一物。

你小子倒是挺快。

“嘻嘻,谢谢主银夸奖。”

回到家中,我洗了个澡。

毕竟昨晚的血污也只是做了简单的处理,一会去执行第一个任务我可不想邋里邋遢。

洗完澡后浑身清爽,看了看时间才晚上十一点半,趁着还有时间我躺在床上鼓捣起了我这个崭新的爱疯18Promax。

这手机的系统直接与我的思想同步,这黑科技也是够牛逼的。

回想这两天发生的事情,到现在还是有些觉得不可思议,说实话这种事情发生在任何人的身上都需要一些时间去消化。

我漫不经心的翻看着冥事通,里面的个人技能界面引起了我的注意。

点开之后才发现,我不仅仅只会迷踪电擎提高速度,而且还有五行奔雷掌和冥府之路两种技能。

我瞬间腾起,运气,一气呵成。

双臂顿时开始噼里啪啦作响,两道白色的电流缠绕着手臂,如同两条白龙盘缠着。

我照着前方微微一用力,一条白色的闪雷直接轰了出去,这力道之大远远超出了我的想象。

“轰”的一声。

客厅前方的的电视直接爆开,而背后的墙壁也被这一掌劈得发黑,黑色的灼烧痕迹向四面延伸出去。

“我草!”我不由的惊叹道,此刻的我已经今非昔比,如同超人一般的体质和这奇异的技能让我不由心中产生了一种难以形容的美妙成就感。

冥府之路呢,根据界面上的介绍是用于吸收恶灵之力的,我在家里也不敢再尝试。

刚才这一下已经把师父新买的电视报废掉了,如果再弄出什么幺蛾子师父必然会修理我。简单的休息后,我准备出发了。

作为第一次的任务,我还是想穿着正式一些,毕竟认真对待工作也是一种美德嘛,等何况这次的目标是曾经的老同学。

可是在家中翻来覆去的寻找,终究是没有一件像样的衣服。

“主银,您是有工作服的。”二虎提示道。

工作服?还有这种操作。

我打开界面寻找起来,我靠,这冥事通果然人性化,不仅有工作服,而且还有多种款式可以选择。

我点开了冥府套装,身上瞬间出现了一身铠甲。

我照了照镜子,黑色磨砂质感的铠甲上攀附着红色的发着光的裂纹,犹如火山岩浆一般的感觉在身上慢慢流动,胸口的恶鬼装饰让这个套装更显得威风凛凛。

冥府套装过于浮夸了,虽然挺帅的,但是穿在街上过于显眼,不知情的还以为是cosplay呢。

西装绅士套装又过于正式,选唐装雅痞吧。

选择之后照了照镜子,一身花色改良唐装,外加一个窄脚牛仔裤,脚下登了一双尖头皮靴,既传统又时尚。

我很是满意,就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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