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修炼与沉淀!

天山,是一条绵延长达数千公里的庞大山脉,单单只是从西夏到辽国地界,便足足有一千多公里。

林诺与秀儿分别后,便独自步行在天山山脉中,踩踏着那厚厚的积雪,一步步向着辽国地界走去。

“咯吱,咯吱~~”

林诺踩在那白雪皑皑的雪山之上,面色淡然。

明明是气温极为低下的环境,但他只是身着一身黑色长袍,全无任何保暖措施。

身上除了带了些干粮外,唯有那杆重达数百斤的墨龙枪,被他握在了手中。

对于如今的林诺来说,财富、权力什么的,都是身外之物,唯有自身的实力,才是一切的根本。

一路上,除了能遇到一些可以在雪山低温环境中生存的雪狼等生物外,林诺几乎没有遇到其他的生灵,那种天地茫茫,唯我独存的环境,使得他几乎有种要羽化飞升的感觉。

一步一个脚印,林诺行走的并不快。

感觉疲惫了,便会停下休息一番,心血来潮时,也会停下来修炼一番枪法。

他没有练习什么高深的枪法,反而是从最基本的枪法开始演练着。

刺,抽,抖,撩等最基本的枪法招式,每天都会被林诺练习数万乃至十万次,每一天,他都能感觉到,自己对于枪法的应用,似乎有了更深的理解。闪舞jiqu.org 楼兰小说网

一日复一日,林诺在这茫茫天山山脉中足足行走了三个月,脚下的鞋子,更是早就烂掉。

对此,林诺毫不在意,没有了鞋子,那就光着脚,而且,光脚后,他更是隐隐有种感觉,自己与天地间,似乎更加贴切了一些。

尤其是脚下的大地,有时他演练枪法时,甚至隐约间能感应到大地的厚重与沧桑感,自然而然的,林诺那看起来平淡无奇的枪法中,也不自觉地,带上了一丝厚重与沧桑。

对此,林诺没有欣喜,也没有去深入思索,依然在有条不紊的前行,练枪,一步步向前走去。

走出天山后,天地间的温度逐渐升高,山川平原中的植被也越来越多。

有时候林诺在山川中看到一条奔腾地瀑布,或许会心血来潮,直接在瀑布下练枪。

有时候看到一条纯净的河流,他可能就会在河水中徜徉,如同鱼儿一般,与它们嬉戏追逐。

有时候来了兴致,看到山巅一颗巨石,他都有可能盘坐其上,一坐就是数天,想象自己就是一颗巨石,任岁月流逝,沧海桑田,自己都岿然不动。

修炼之路虽然曲折,但林诺却乐在其中,自始至终,他都很享受这种虽然看似枯燥,但却可以不断变强的感觉。闪舞

就在这么看似毫无章法,但却乐此不疲的修炼状态中,林诺来到了辽国地界,进入了一片几乎无垠的大草原中。

辽国的面积极为庞大,当然,有很多地方,其实并无人烟存在,比如林诺进入草原后,足足行走了半个多月的时间,才逐渐遇到一些草原中的小部落。

草原中的部落之人,在非战争期间,还是很豪爽好客的。

对于林诺这个衣衫褴褛,光着脚丫,胡子拉碴如同乞丐一般的独行者,他们并没有露出鄙夷之色,反而是热情地将他邀请到了家中,备上了热腾腾的马奶酒,甚至还专门为他宰杀了一头羊,做了一顿丰盛的晚宴。

天黑后,主人家更是将自己那还没有完全成年的小女儿领入了林诺的房间中,很是客气的对着林诺爽朗一笑,随后便退出了房间。

望着那小脸红扑扑,但看起来也就是十五六岁模样的少女,林诺有些无语。

他知道古时一些草原部落,在家里来了客人后,有让女儿陪睡的习俗,没想到今日,自己也享受到了这种待遇。

无奈之下,林诺只得走出,他不通草原语言,只得不断比划了一番,终于让主人家明白,自己是个苦行者,不近女色。

明白了林诺‘苦行者’的身份后,主人家面色一变,连忙告罪,似乎生怕林诺会生气一般。

在这个小部落中,林诺一连住了十多天,总算是勉强学会了草原语言,虽然说起来还有些生涩,但最起码与人交流,是没有问题了。

“大人,您要走了吗?”

这一日,林诺简单的收拾了一番,提着墨龙枪,与主人家打了个招呼后,便准备离开,继续自己的旅程。

“大人,一个月前,大辽都城中已经有命令下达,开始在各地征兆壮丁,似乎又要打仗了,接下来您的旅程可能不会平静!”

对于主人的提醒,林诺笑着点头表示感谢,但还是摆了摆手,表示自己必须要走了。

“大人,我的儿子巴龙,也被拉去参军了,您若是以后遇到了他,还请您告诉他,他的阿爸和阿妹,还在家中等着他!”

说话间,那体型有些老迈的草原汉子,将手腕上的一串由贝壳做成的手链,递给了林诺。

“巴龙的手腕上,也有这么一串手链,您若是看到了他,还请将这串手链交给他,告诉他,不论他最终能不能活下来,他永远都是我巴图最骄傲的儿子!”

林诺表示一定会将此事办到,随后带着一家人的期许,缓缓消失在了茫茫大草原中。

随着继续前行,林诺逐渐深入了草原的腹地。

或许是因为大辽朝廷不断征兵的缘故,整个草原上,不时能看到一群群骑乘着战马的军士来往于各处,除此之外,还经常能看到一些成群结队呼啸而过的马贼撒欢的到处撒野,颇有种风雨欲来兵荒马乱的感觉。

对于辽队与四处狂欢的马贼们,林诺起初是不断避开,不愿与他们正面接触。

但事与愿违,随着时间流逝,终于有一天,他正面遇到了一支正在四处劫掠的马贼队伍。

这是一支不下百人的马贼队伍,看样子是刚刚劫掠归来,一个个在马背上背着女人、粮食,队伍后方还驱赶着羊群,看起来收获颇丰。

对于林诺这个衣衫褴褛如同乞丐般的模样,哪怕他的身后背着一根长枪,马贼们也并没有将他放在心上,很是随意的在他身旁呼啸而过。

若是肥羊,马贼们或许会有兴趣停下来劫掠一番,但一个穷乞丐,这些收获颇丰的马贼们,倒也懒得将时间花在林诺身上。

只是,上百人的马贼队伍,总会有那么几个手贱的,这不,就在林诺与他们擦家而过,就要彻底分开时,在后方有个驱赶着羊群的年轻马贼,顺手挥舞着长刀,对着林诺的脖颈便砍了过去!

或许,这个年轻马贼,只是太无聊了,又或者,他的战斗经验不足,想要拿林诺这个破乞丐的命来练练手,总之,他的这个下意识的举动,却是将天,都捅出了窟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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