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事关橙花街的海角天涯3

而芳龄五岁的我被猪龄六岁的他看见了裸体,为了公平起见,我不顾他的尖声号叫扒掉了他的衬衣西裤给自己穿上。

然后我穿着从林乐氧身上强行扒下来的小西裤小衬衣,跟着满面惊恐死死抓住身上仅剩的那条小内裤的他,进入了一座在我眼里如同皇宫般精致美丽的小楼。

认识了小公主一样美丽的络樱然。

我好奇的把眼珠四处弹射做饥渴状。

这么美丽的房子,这么明亮的房子,这么盘旋的楼梯,这么晃眼的吊灯。

我听到林乐氧做介绍:“这是我的朋友,络樱然。”

我笑嘻嘻的扭头看他的内裤超人形象,他的脸顿时涨成了猪肝状。

“她……她……哇!!”林乐氧恼羞成怒的号啕杀伤力巨大,我好奇的看着胖子的鼻涕眼泪在空中飞散成亮晶晶的小花。

然后络樱然也吓哭了。

再然后他们家的保姆啊客人啊都冲出来了。

世界大乱。

真遗憾,都没人介绍我是谁。

嗯,后来我自我介绍了。

我就是刘鞋匠无恶不作、上天入地、如花似玉、轻功高手的独生女儿。

刘泪澈。

2、我把我唱给你听,把你纯真无邪的笑容给我吧

那是我记忆里最后一次被老爸收拾。

因为林乐氧的老爸是本市教育局局长,络樱然的老爸更是省府高官,当我经常的出入这两个家庭,我俨然就有了两把比皇帝蘑菇还大的保护伞。

尤其林乐氧那小屁孩还对我酒醒后的老爸奶声奶气的说:“你要是再敢打小澈,我就要我爸收拾你!”

于是从此老爸喝醉时也只敢抱着我妈的遗像痛哭了。

我很同情老爸失去了我这个痛苦发泄工具,但是能够不挨打不罚跪不被雨淋,我还是很满意。

我就死心塌地的和林乐氧、络樱然成了好朋友。

不久后我们就一起上小学了。

之后的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们三个人相处的情形通常是这样的。

弱不经风的小美人络樱然像河岸边的小柳树一样慢慢摇动着走在最前面,而我则大声的唱着歌把她的书包甩到自己的肩上,我自己那破破烂烂的书包——肯定被哭丧着脸的林乐氧捧着,他永远走在最后。

是啊,胖子真的是很拖后腿啊。

“小澈,我还是自己背书包吧。”通常小美人总是这样细声细气的求我。

“你干嘛让你爸的司机把车停那么远,就你这小样儿,多走几步都会闪了腰的,还是我帮你背吧。”我很豪气的一挥手。

“小澈,那我让我家司机把车开过来吧……”身后那个可怜巴拉永远带着哭腔接话的肯定是林乐氧。

真没用,我的书包里不过塞了十本课本二十本作业稍微撑得有点大而已,至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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