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嗜血

第二十三章 嗜血

孔劲涛的车速已经上到了140迈,他要亲自去证实自己听到的消息。

到达案发现场的时候已经是半夜11点多。一旁停的警车及救护车竟排起了长龙。还有特警队员横七竖八的躺在地上,所有人似乎都受了重伤。

孔劲涛的车还没停稳,他便已经打开车门纵身跃了出去。一旁站着的领导模样的人他很熟悉,是自己的老战友,也是现在的Q市武装部长——覃辉。

看着孔劲涛匆匆的身影,覃辉知道自己这次很难和自己的老战友交代了。

“情况怎么样?”孔劲涛没有心情寒暄,他现在只想知道押送队伍的死伤状况。

看着孔劲涛焦急的眼神,覃辉心如刀绞,“全军——覆没。”

这四个字无疑是惊雷一般将孔劲涛定在原地。“全队27人重伤,一人——坠崖,下落不明。”

“一人坠崖?”孔劲涛心中有了不祥的预感。“坠崖的是谁?”

“专案组——”覃辉已经不想再说下去,但看着孔劲涛的眼神,他没有办法不继续下去。“韩子杰。”

孔劲涛愣在原地没有说话,他已经没有能力再继续讲话了。他不相信这个结局,这个人像自己承诺过可以逃生的,但他却以这样的方式食言了。quwo.org 橙子小说网

孔劲涛颤抖着走到路边,望着崖下奔腾的江水,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悲痛,竟像孩子一般失声痛哭。他失去的不是一位组员,更是一位兄弟。

望着这位七尺大汉恸哭落泪,一旁的战友和医护人员都掩不住自己的悲伤。孔劲涛跪在路边,他知道韩子杰就是从这个地方坠崖的,这里有明显的痕迹。

覃辉没有安慰孔劲涛,他知道这个人需要宣泄,战友就是自己的亲人,更何况死的这个人本就是他的好兄弟。

他走向孔劲涛,拍了拍他的肩头,男人之间不需要过多的话语,一个动作就能包含所有的想法。“他被凶手撞在防爆车上,直接与车一道摔了下去。我们——晚了一步。”

孔劲涛的泪水早已像是决堤了一般,这样的高空坠落,必死无疑。只是这个男人不该就这样死去,现在被江水吞噬的应该是自己,韩子杰是代自己去死。

“已经搜救部队沿河搜救了,再怎么样,也要找到烈士遗体,让他安息。”覃辉的声音有些哽咽,见惯了生离死别的他竟在这一刻也被眼前这位大汉的嚎哭触动,一汪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孔劲涛的身体都已经开始抽搐,他根本无法控制,“韩子杰——你王八蛋,你说过你会没事的,你他妈说话不算话。”也许是再也控制不住内心的悲痛,孔劲涛竟朝着滔滔江水大声咆哮,声音久久的回荡在峡谷之中。这是男人的方式。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当一个不会流露情感的人爆发出真感情,那才最是让人动容。

孙俪蓉只感觉自己的耳旁有呼啸的风声,脸都被凛冽的寒风削的疼痛。刚刚由于猛烈的撞击,自己即便是在车内也不能幸免。在一次撞击过后,自己的头也磕到了关押她的铁笼壁上,之后的是便什么不知道了。她只感觉有人拽着自己的脖领,而自己则像是全身悬空。

女人微微睁开眼睛,她看到了——一张猫脸。和当年的一模一样,那猫脸似乎知道她已经醒来,竟朝她转过猫头,女人可以很明显的看到猫头嘴部那诡异的弧度。

“孩子,你不能继续下去了。”女人的声音近乎哀求,但那怪物并不理会。只是降下速度,渐渐停了下来。

“孩子,这不是你的错,你必须学会控制。”可能是长时间的风吹,女人的声音有些沙哑,她哀求似得拉住那怪物的手臂。

但那怪物似乎并没有任何反应,他只是不会伤害女人。只见他猛地将手臂抽出,在女人反应过来的下一刻便不见了踪影。

自从前天妈让我逃之后,我便一直在Q市的大街小巷穿行。我不知道自己究竟犯了什么事,妈会那样竭斯底里的让我逃跑,我只知道妈不会做伤害我的事。

整整两天的时间,我几乎没有停下脚步。不仅仅因为我不能停下,我的身体也并不需要休息。刚开始的时候我还不知道自己的身体产生了多大的变化,只知道自己在一些方面确实已经超于常人,但这两天的经历让我对自己身体的变化已经有了一个彻底的了解。

两天中我什么都没有吃,只是在昨天半夜的时候感觉到有些渴,于是便在公园的喷泉处接了点水喝。剩下的时候我一直在行走,根本没有丝毫疲倦的感觉,我似乎已经不需要休息,而且我很清楚,现在自己的身体就算是后面有车在追赶,我也可以很轻易的脱身。这种变化时可喜还是令人担忧我说不清楚,但我的身上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才会让我产生这种奇异的变化,从妈那天的表现可以看出她一定了解到了什么,只是她将实情隐瞒了。

我从裤兜里掏出了从家里逃走前妈塞给我的钥匙,我很清楚她的最后一句话,说的那样警惕:“去巍山庭轩36号。”

“巍山庭轩”我知道,是比“巍山阁”小区还要高档的住宅区。这都是“洪宇地产”在Q市所投资的高档住宅项目。但“巍山庭轩”应该是很多年前的投资项目了,现在居住在“巍山庭轩”的住户都是多年以前就位列Q市富豪一族的老牌富豪,也就是Q市人嘴里的“老贵族”。而后来由于一批新贵的崛起,“洪宇地产”才又抓住商机,开土兴建了一批同样高档的“巍山系列”住宅区。而这批住宅区中几乎都是“新贵族”,因为“巍山庭轩”为了保证其高档水平只修建了很少的独栋别墅。虽然都以“巍山”为系列主打,但“巍山庭轩”由于修建早,地理位置更加优越,现在几乎已经处于Q市郊区,这样的地方旁人几乎无法打扰,一些知名的艺术家科学家都会在这样的地方拥有一套自己的别墅。

望着这个还属老式的钥匙,我的心里不由的在打鼓,“这会是巍山庭轩的房门钥匙?”

不过这么走下去也不是个事儿,虽然我不累,但总不能一直在户外游荡吧,而且妈既然让我躲避什么人,现在这样在光天化日之下四处闲逛肯定是不如躲在室内安全的。这么想着,我还是决定像Q市的南郊进发,目标——“巍山庭轩”。

到南郊的距离不能算近,晚上的Q市总是有着嘈杂的夜市,即便是深秋的十月也不例外。我向来不喜欢热闹,这样的环境我只想快点离开。想着,我竟不自觉的迈步狂奔起来。我并没有感觉自己跑得有多费劲,但路边的人似乎突然都静止了似得像望着怪物一样望着我。这样的眼神让我心里发毛,不自觉的放慢了脚步。

“呦,小子跑得挺快嘛。”身后传来一声“赞叹声”,流里流气的声音让我知道自己遇到了不好惹的主儿。在Q市的夜晚,总会有这样的无业游民成群结队,他们出没于各种夜市和娱乐场所,横行霸道,算是Q市一害。

听到他们的声音我不由的一个激灵,十年间我从不会惹是生非,由于常年闭门不出,我甚至没有和任何人起过争执。看来我刚刚确实太引人注目了,他们现在盯上我,我就是想走恐怕也不会很容易。

“请问您有什么事吗?”我转过身,身后已经站着五个大汉。虽然是深秋,但他们的穿着却好像还想实在盛夏,几乎每个人都是紧身的黑色汗衫,其中一人竟然还光着膀子,皮肤油光油光的,胳膊上的纹的青龙让人不寒而栗。由于肚子太大,他们的身形看着就像是五个葫芦。虽然他的话很有挑衅的意味,但我并不像惹是生非,对于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忍,是必须要经历的过程,大部分情况下,它会伴随你一生,刻到你的骨子里。

“什么他妈什么事儿?叫你需要有事儿吗?”为首的一个光头看来是老大样子,见到他我算是知道了什么叫猪头,不光光是肥头大耳,他的整颗脑袋像是在油缸里浸过一样,在霓虹灯下竟能反射出亮光。眼睛已经被赘肉压成了一条缝,牙签一直插在宽大的牙缝里,从鼻子里伸出的鼻毛依稀可见。

这样的人让我见到都有一种和恶心的感觉。“不需要。”我不愿和他们起冲突,像这样的人在Q市就是一霸,旁人见到是一定要敬而远之的。

“呦,小伙儿回答的挺干脆嘛。”那人眯成一条缝的眼睛微微张开了一点。“那我告诉你有什么事儿。”他将一只脚伸出来,露出发亮的皮鞋。“你刚刚跑的时候踩到老子的脚了,过来给爷擦干净爷就放你走。”他的目光浑浊,我看不清那双小眼睛长的如何邪恶,但他那圆圆的脑袋往四周一转,随行的几个人便一脸得意的放肆大笑,眼中充满了不屑。

我楞在原地,我从来没有和这样的人打过交道。看着他们放肆的表情,我突然感到了一丝可悲,对于这样的恶霸竟不会受到任何的制裁,而我连自己干了什么都不知道却要逃命?一丝愤慨在我脑中产生,瞬间便扩大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小伙子,别愣在那儿了,跟他们陪个不是快走吧。”旁边一个带着眼睛的中年人见我情势不妙,好心提醒。

“他妈的用你多管闲事。”其中一个人听到了中年人说话,径直走到他身边,一巴掌抽在了中年人的脸上,眼睛飞出,中年人的脸上立即出现了一个鲜红的手印,鼻血也缓缓的滴在了他的白衬衫上。

“哎呦,小子还挺横。”不知不觉间,我竟已经双手握拳,青筋暴起。不知为何,以前如果遇到这种人,我会在很远就绕着走开,但今天与他们面对面对峙我竟没有一丝的害怕,在我眼里现在只有怜悯,怜悯这样一群欺软怕硬的废物。我不知道从哪里来的直觉,我只知道,如果我要让他们死,只是一瞬间的事。

见我还没有反应,猪头似乎有些不耐烦了。他一步一扭的走到我面前,看着他的路姿我不禁想到了猪,也许只有这样的路姿才能配的上这样一张脸吧。他已经扭到了我面前,肥硕的屁股翘起来弯着身子,他将头放在我的胸口位置,抬着脸看着我。“呦——”他应该已经很多天没有刷牙了,一开口就让我忍不住憋起了呼吸。“小子看来欠收拾啊。”

说完,他竟没有任何征兆的抡起右臂,手掌直奔我的左脸。“哼——”此时我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竟然在他就快打到我的时候发出一声轻蔑的嘲讽。猪头的身体看似笨重,但这一巴掌倒也算是迅捷,想必肯定是平常扇这些无辜平民得到的经验。

我的身体下意识的移动了,就在他的手快要打到我的左脸时,我的左手竟不受控制般的闪电出手,只用大拇指和食指便卡住了他的手腕,他的掌风拂过我的脸,但手掌却停在了离我不到五厘米的地方。

我内心的愤怒此时竟像火一样的燃烧起来,我抬头看着这张让我恶心的猪头,这样的一张脸我再看一眼估计都会吐。此时我的表情应该非常不屑。我明显看到了猪头脸上的恐惧。“你——你他妈的放开我。”

又是一股恶臭的气体扑在我脸上,这无疑起到了火上浇油的作用。

“你不应该说话。”我淡淡地说道。此刻他最应该做的就是听话,但猪毕竟是猪,以他的智商永远都不会听懂人在说什么。

“你想死了,妈的。”他又说了一句,看来这就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说完他还转过头准备叫上他的一帮“兄弟”来帮忙。“你们还看着,不过来帮——啊。”

我只感觉掐住他胳膊的两根手指微微用力,他的胳膊竟像豆腐一样直接被我的手指贯通。粘稠的血液顿时从我的指缝间流出,片刻便映红了他整条胳膊。四周的路人突然间安静下来,我甚至可以听到他们的呼吸声。猪头的惨叫果真如杀猪一般,竟让他的四位同伴不敢上前。

不知为何,此刻见到鲜血我竟有一种从未有过的快感,我渴望见到更多的鲜血,渴望见到我眼前的这个人用最惨的方式在我眼前死去。这个欲望如此强烈,我甚至都感觉到自己的双眼看到是景象已经呈现血红色。

“我说了,你不应该说话。”我的语气依旧是那样云淡风轻,但我可以感觉到猪头已经彻底被我激怒,他颤抖着,好像要捍卫自己老大尊严一般的威胁道:“你他妈的,今天就让你死在这里。”

不知为何,我现在特别喜欢听到“死”这个字,但从这样的一张嘴里说出来,只能是玷污了“死”这门艺术。我只感觉到自己的手掌又不受控制般的闪电出手,两声脆响,猪头的脸变得更加浑圆,嘴里满是鲜血和被我打掉的黄牙。他一口将嘴里的东西喷在地上,眼中显出了无尽的恐惧。

周遭的人群似乎才刚刚回过神来,看到满嘴是血的猪头,我甚至听到了几声女生的尖叫。但这根本不会影响我继续下去,这种感觉就像是毒瘾发作,让我欲罢不能。

猪头的四位同伙见状也已经彻底愤怒了,他们咆哮着向我冲过来。但眼前的四个人无疑只是被屠宰的对象而已,我又是轻蔑的一笑,左手一轮,竟将猪头直接轮飞了出去。直直的砸向四个正扑过来的人,一时间,几百公斤的肥肉乱作一团。

猪头的嘴已经开始浮肿,说不清楚话,但他还是强忍着疼痛拼命的指着我,示意他的四个同伙快上。

“死不悔改。”还没等他的同伙从地上爬起来,我已经事先一个箭步冲到了乱肉群中。血肉模糊的猪头还没有回过神来脖子就已经被我死死卡住。嘴咿咿呀呀的冒着血泡。样子恶心至极。

“你不是刚刚想要我死吗?看来你对死很感兴趣。”我也不知道我的话是怎么说出口的,我只感觉我的音调都已经变了,变成了一个我完全不认识的人,这种气场,根本不可能是我可以拥有的。

猪头的眼睛终于睁开了,他眼中的恐惧已经将它的胆小怯懦暴露无遗。我单手将他提起,近300斤的重量就这样被我轻松悬空,猪头的同伴们早已是在原地赫赫发抖。欺软怕硬了一辈子,没想到今天碰到一颗硬钉子。

但我毕竟还没有彻底失去意识,虽然我内心想杀死这五个人的欲望强烈无比,但我知道自己不能这样做。“今后不要让我再碰到你。滚吧。”我极力克制着内心想要杀死他的冲动。只是将猪头扔向了路边的电线杆。

猛烈的撞击下,骨头碎裂的声音清晰可闻,猪头的背部直愣愣的撞在了电线杆上,登时喷出一口鲜血,晕死过去。

我环视了一眼他的四个同伴。四人竟像看到瘟神一样拔腿就跑,完全忘了自己的同伴还昏死在路旁。这样的人终究也不会有好结果。我擦了擦手指上的血,内心的欲望似乎得到一些平复。

正当我准备转身离开的时候,四周竟然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好,英雄除害啦。”不时有赞叹声从人群中传出。刚刚没有注意四周的人群,没想到竟有很多人拿着手机将刚刚那一幕完整的录了下来。这样的结果让我万万没有想到,我匆忙的带上自己的墨镜,消失在人群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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