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手起刀落制服孙守常

柳苏苏一柴刀径直挥在孙守常要命的地方。

手起刀落,他已经告别了身体的部分零件。

霎时间,刚刚已经晕过去的人,“嗷”地一嗓子被痛醒了!!

血哗哗的流出来,很快,孙守常坐着的位置已经被血浸透。

他疼的浑身直哆嗦,用手捂住下身,像是看恶鬼一样紧盯着柳苏苏,嘶吼着问她:“你怎么敢……?!”

柳苏苏将柴刀扔到一旁,嫌弃的扫了他一眼:“既生了个碍事儿的东西,我便帮你除了算了,不必谢我。”

谁要谢你?!

孙守常疼的冷汗直冒,人躺在地上滚来滚去嗷嗷疾呼。

于晋都懵了,他是个在战场上混了许多年的人。

杀人无数,热血溅到脸上的时候也不是没有。

可看到将军夫人手起刀落阉|割了一个男人的画面,他还是惊得浑身抖了一下。

只感觉自己的关键部位都跟着疼了起来。

他倒不是怕,就是觉得惊讶。

将军夫人看着是个弱柳扶风的小丫头,怎么砍起人来竟比个战场上的将士都猛??

好在在她挥刀之前,于晋下意识的用手捂住了小不点常枫的眼睛。

不然被这孩子看见不知道要被吓成什么样子。

柳苏苏却不以为意,她将常枫从他怀里扯出来,指着地上血流不止的男人道:“常枫,瞧见没有,这男人啊若是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以后都要吃这样的苦的。”

小常枫脸上表情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点点头,郑重其事:“姐姐,你放心,常枫知道了。”

…………这…………

这姐弟俩平时看着一个比一个的娇弱,怎么在这事儿上胆子这么大啊。

于晋瞠目结舌,嘴长得仿佛能放进去一个西瓜。

柳苏苏看出他的惊讶,随口解释说:“村里一直以来都没有兽医,很多村民想给自家猫狗或者其他牲口绝育都是找我爹的,见得次数多了,我和常枫都不怕这个。”

小常枫也点点头,表示姐姐说的对。

于晋下意识咽了咽口水,将大张的嘴又闭上了。

孙守常身下的血越流越多,人也因为失血过多而慢慢喊不出声音。

于晋躬身看了一下他的脸色,对柳苏苏道:“夫人,这血再流下去,人怕是就不行了。”

柳苏苏不语,而是转身到不远处一片植被茂盛的地方挑挑拣拣摘了一把草药。

“给他,止血草,让他自己敷在伤口上,不出一刻血就能止住。”

于晋应下,拿着草药过去递给了孙守常。

不料对方竟然还不肯接受:“不要!你这婆娘就是想害死我!”

“夫人,怎么办?”于晋又问。

此时柳苏苏已经整理好地上的东西和篮子,又牵好小常枫,正准备下山了。

她闻声回首,只云淡风轻的说了一句:“不行,我可没想弄死他,必须让他上药。”

于晋恭敬应声:“是,夫人放心。”

柳苏苏对这个五大三粗的黑脸汉子还是很放心的。

她道了一句辛苦,就拉着小常枫下山了。

于是,这天深夜,宁潼村村口的山上,一直传出惨痛的哀嚎声。

听村里的人说,估计附近山上的野狼发|情了。

次日,村长告诫众人,野狼发|情期间千万不要上山,恐有生命危险……

当晚,柳苏苏带着小常枫回了沈家各自休息。

怕村里人和沈家人说闲话,于晋没跟他们回去,自己随便找个地方休息了一夜,准备次日一早带二人一同进京。

天刚破晓,柳苏苏卧房的门便被人敲响。

她以为是于晋来找她出发,谁料一开门,门口站着的却是沈如霜。

她风尘仆仆,满脸写着疲惫,从衣袖里掏出一支簪子递到柳苏苏手上,凶巴巴道:“簪子给你找回来了,别忘了你说的话!”

“哦?这么快?”看见簪子,柳苏苏还真是觉得有点惊喜。

她本来没觉得被当了的东西还能赎回来,毕竟都那么久了,人家早卖给别人了也说不定。

她将簪子接到手里,细细端详了一番。

和原主的记忆相比照一看,簪子的确就是她之前丢掉的那支。

但簪身不知为何划了许多道裂痕,甚至海棠花蕊处曾经缀着的一颗珠子也不翼而飞了。

柳苏苏直替原主感到心疼。

“怎么样,是你那支吧?”沈如霜有些得意,趾高气昂道:“咱们哪天走,我回去收拾收拾东西?”

柳苏苏心底响起一声冷笑,从鼻子里哼出一声。

崭新的簪子被她弄成这样,她竟然还有脸跟自己提要求?

想的倒是美。

她没接这句话,反而问沈如霜:“当初不是说这簪子不是你拿的么,现在这是怎么找回来的?”

沈如霜愣了下,脸色不太好看。

她答应柳苏苏去找簪子的那一刻,其实已经变相承认了当初偷东西的人就是自己。

可现在柳苏苏又来问……

她只好继续撒谎:“本来也不是我偷的,我就是上回去镇上当铺办事,无意间看的了这支簪子,现在听说你要它,我便连夜到镇上替你赎回来了而已,跟我又没什么关系。”

好家伙,把自己摘的可够干净的。

柳苏苏自言自语:“镇上当铺?就是陈家那个色眯眯的老头子开的?”

陈家是邻村的富户,早几年不知在哪儿继承了一笔产业,后来到镇上开了一家当铺。

五十多岁的陈家老爷子啥也不懂,但也当了朝奉。

天天呲着一口黄牙,对往来的一些丫头媳妇儿色眯眯的笑,偶尔还会趁其不备摸摸小手,占个便宜。

听她提起陈老爷子,沈如霜的脸色一下子就白了。

今天在当铺里那段恶心的回忆又再一次涌入了脑海里。

柳苏苏其实想的没错,一年前当的东西没有赎回,当铺早已经当成死当对外卖了。

而这支簪子因为好看,被陈老爷子的婆娘看中,拿去戴着了。

因为平日里还要下地干活,又不够爱惜,所以簪子就被搞成了这副德行。

沈如霜去了以后,向陈老爷子表达了自己想将簪子赎回的意思。

老爷子说规定不能赎回,但看在她生的年轻又丰腴,也可以谈一谈其他条件。

就这么着,沈如霜忍着恶心跟这个比她爹还大了几岁的臭老头子进了后面的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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