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店老板

更是对他们的挑衅。

一千多个人啊!就算是一千多头猪,也总有一个能分得清,猪与狗的区别了。可他们,却傻不拉叽的什么反应都没有,甚至,在死亡时间发生快过去十几个小时后,他们才意识到,死人了。

如果是侦探片场,他们百分百是那种,被人卖了还反过来帮人数钱的大傻逼。

气,可也无能为力。

任闲自然没啥好生气的,别说看着同学被人弄死,就是看着队友被弄死的画面,又何止是几十次?早习惯了。几乎所有人都看重的死亡,在任闲眼睛里,还不如去考虑明天晚上要不要吃一顿火锅,来的更有意义。

毕竟吃火锅很爽,心满意足,大饱口福。

那感慨死亡呢?甚至都不能提高文学素养。

简直是,一无是处!

不过,学生会的态度,却让任闲很好奇,走过场…这三个字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呢?是单纯不把新生的命当做是命,还是纯粹的认为,这件事,新生派不上用场。

后者的可能性无疑更大。

这从学校的分布有关。

他们这群新生,见过的学长还没有一天吃的三顿饭多。

新生摆明了是被隔离了,虽然他们依旧可以自由的去中心城,可一天的忙碌学习,堪比高考前一百天的压力,哪有那个闲工夫啊…

而学校,也明摆着有地方不允许新生过去。

他们,真成了被养在笼子里的无知小鸟。

思来想去,除了揪着范天赐的衣领子用强,就只能默默等到,新人阶段结束了。这半年的安宁期…

感觉有点漫长啊。

罗京明:“你没事吧?”

任闲:“有事!其实刚才我上厕所,忘记带纸了。”

罗京明:“难怪你一副刚擦好嘴的表情。”

任闲:“呵呵,何止呢,你知不知道有一道菜特别好吃!”

罗京明:“我的心头菜?”

任闲:“是拳头!沙包大的拳头见过吗?”

罗班长翻个白眼。

罗京明:“那麻烦你收好,我今天没有吃猪蹄的胃口。对了,你你那个回答是几个意思?”

任闲:“到现在你才问?”

罗京明:“人总需要思考的!”

任闲:“单线程的脑子,连搞废品回收的都不要的,好吧…”

罗京明:“哪有那么变态的废品回收?”

果然,不是一个时代的,交流处处都是障碍,这也就是他,一个前自闭儿童。但凡遇到一个当代少年人,那张开嘴完全就是听不懂的话,某人一时间很后悔,早知今日当初就多上上网了。哪像现在,想喊一句大威天龙,都不知道后面的台词是什么…

太菜了。

任闲:“没啥意思。”

罗京明:“那你这就没意思了!”

任闲:“那就别管这么没意思的事了,对404宿舍的事,你知道吗?”

罗京明:“我又不瞎!”

任闲:“哦…那你果然是凶手!”

一拳砸在某人的胳膊上,可惜,对皮糙肉厚的某人而言,这一拳不痛不痒,倒像是在撒娇。

罗京明:“你可真幸福!”

任闲:“怎么说?”

罗京明:“到现在还没有被人打死,难道还不算幸福吗?”

任闲:“万一是因为我太过于貌美,触动就他们的心,所以他们不好意思下手呢?”

罗京明:“这世上哪有那么没见识的人。连自己长什么样都不知道…”

某人哑巴了,因为他一时间憋不出来该怎么反驳,该死,谁能告诉他为什么罗班长骂人的水准,上扬的如此之快,难不成这个就是天赋?

不行不行,可不能继续了,要不然他嘴碎不成,反而把自己给淹死。

任闲:“那就是跟你完全没关系了?”

罗京明:“嗯哼!”

任闲:“但我怎么就不信呢。”

罗京明:“你爱信不信!”

这怎么还生气了呢,某人伸出罪恶的手,一级魔术,寒冰掌削弱版。

罗京明:“你干嘛!!!”

任闲:“你干嘛,咋咋呼呼的,你已经是个成熟的男孩子了,要文静起来,这样才有女孩子要。”

罗京明:“大叔,时代变了。现在的女孩子喜欢的是多样性,你没见那些新出的言情书里,什么小狼狗小猫男的,那都是新时代的热潮。”

任闲:“没想到你居然真的没人要…”

罗京明:“我只是单纯喜欢艺术鉴赏而已,你可不要胡乱逼逼。”

某人突然有些遗憾了,怎么说?眼前这货细皮嫩肉的,长的也好看,可就是这身板,比他都高两厘米,实在是娇小不起来。要不然,当条狗逗一逗,还是很不错滴。

任闲:“唉…死了人,也不知道接下来还能从你几天!”

罗京明:“别小瞧了学生会,他们的效率,奇快!”

任闲:“哦?听着你很有经验?”

罗京明:“嗯呢!”

任闲:“那可真是,失敬失敬!”

见一拳,扑面而来。

侧身躲开,再躲,还躲,一步未动却也让五拳接连落空,拳对掌,二人互望。

任闲:“几个意思啊!泼妇都比你讲道理好嘛!”

罗京明:“胡言乱语,该打!”

任闲:“容嬷嬷都没你无情。”

三言两语话未落,又是一场打斗正兴起。

……

学生会的问题,就让他自个儿忙活吧。

退一万步想,就算学生会当场拍板不干了,其实也跟任闲屁大点关系都没有。作为校内知名的闲人,因为宿舍死了人,所以任闲特意跑出来吃夜宵。

万一撞上了,岂不是瞬间洗衣机。

毕竟,在第一条世界线就有类似的设定,不过那个时候,更多的是以怪物这个词,概括一切。

哪里像现在啊,氛围拉满。

如果任闲初出茅庐,就这架势,早就吓得当场效仿东方不败了。

夜晚很妙,在热闹不变的城市面前,更妙了。

喜欢黑,是很久以前就有的。那个时候任闲纯粹是为了逃避吧!至于现在,更多的是求知欲的兴奋,黑夜,能看到的风景也会看不到,能察觉的细节也会忽视,这种用直截了当的方式,来增添额外的神秘感。

让每一个驻足于夜色中的人,都会期待。

那漆黑之中,会钻出来什么玩意儿!

当然,另一个妙处就是,白天吃不到的美味,会在这漫漫长夜中摆出来,这世上没有谁是讨厌美食的,如果有,那任闲就单方面的宣判他,压根不算人,或者马上不算人了。

这家小店地方不大,就是正经的街头小饭馆的配置,老板是哪里人不知道,但说话有明显的口音,比任闲还重。

直至今天,任闲嘴上都带着梨花村的味儿。

好在,他也不需要经历普通话考试。

老板也不壮,年龄看着挺年轻,一打听,都五十岁了!莫不是姓林?还真是。

上一章目录+书架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