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我不活了

看着暮色中朝自己走来的人影,虽说才十七八岁,但已经是接近180的身高,五官更是生的立体端正,周身透着一股憨厚又正义的气息。

凌璇看着他,眼角有些湿润,爸爸两个字差点脱口而出。

“我妈让我下来找找你,怕你迷路了,找到你了我得给她打个电话。”

凌伟志有些腼腆,冲凌璇笑笑,转过身拨通了李春苗电话。

凌璇看着凌伟志背影,心下感叹自家老爹真是个铁憨憨,李春苗怎会那么好心的在意她呢?要是在意就不会给她发霉的被子了。

还不是趁机会想在她包里找点什么,看看她有没有藏起什么宝贝,所以才会特意叮嘱凌伟志,找到她回来之前给她打电话。

“哥,我也没什么好买的,我们回去吧。”

凌璇很不习惯称呼凌伟志为哥,但事实必须如此。

再次见到他,她仿佛身处一个很长的梦境之中。

明明应该回到盛灏骞单独出门的那天,却偏偏回到了三年前。

她接到任务的时候也想过,会不会遇到年轻的父亲呢?但那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

“对了,明天你要去学校看看吗?你的高中离我学校很近,就隔了一条马路。”

凌伟志学习一般,但却喜欢看电影,儿时就喜欢模仿电影里的桥段演出来,常常是逗得大家笑得前仰后合。还喜欢将一些记忆深刻的桥段画出来。不过她爷爷奶奶认为画画没机会出头,所以从不在这方面花钱培养凌伟志。

“不用了哥,我自己去就行。”凌璇摆摆手。

“好。”凌伟志也没继续坚持。

二人走回家中,不远处,盛灏骞的人还是赶了过来,与他们擦身而过。

……

回到家里,凌璇去了阳台,看到自己放包的椅子位置变了,还有包的角度也不对,就知道李春苗进来过,还翻了她的包。

她这包里除了一台破电脑就是一套替换的衣服,再无其他。

李春苗的胃口还挺大,才拿了一万块又想打别的主意了。

凌璇笑笑,她还有三年时间呢,足够让这个奶奶现出原形。

……

次日一早,凌璇起床洗漱后,发现一家人都在。

昨天很晚回来没来得及打招呼的二叔凌天笙也在。

凌璇跟他打过招呼,就见凌伟志和凌国晓各自端着一碗面从厨房走了出来。

李春苗也端着两碗面,一碗塞到了凌天笙手里,一碗给了凌璇。

凌璇看了眼两碗面,面上看都一样,普通的炝锅面条,几根看不出原本颜色的白菜梆子,应该是昨晚的炒白菜剩下的。

如果不是李春苗分飞快的给凌天笙使了个眼色,凌璇也不会留意到凌天笙突然把碗拉到了下巴附近,低下头开始大口吃面,整张脸都挡住了碗口。

而凌伟志和凌国晓两个铁憨憨也在大口吸着面条,不过碗里跟凌璇一样,只有几根可怜的烂菜叶。

见此,凌璇趁着其他人不注意,突然踢倒了凌天笙的凳子。

哗啦!

凌天笙连同他手里端着的碗一起摔在了地上。

一地的面条和汤汤水水中间,赫然出现了两个白白嫩嫩的荷包蛋。

凌天笙想遮也遮不住了。

李春苗心疼儿子和荷包蛋的同时更加心虚。

凌伟志和凌国晓本想去扶凌天笙站起来,却在看到那两个白嫩嫩的荷包蛋后愣住了。

“妈,怎么只有二哥的碗里有荷包蛋!还是两个,你也太偏心了!”

凌国晓一贯是暴脾气,虽说没什么心眼,现在也看明白了,一个蹦就跳了起来,他就说嘛,为何每次二哥吃面都端着碗坐在最后面,有时候还去阳台吃,而且碗里还经常剩下面,不像他和大哥连汤都喝了。

敢情二哥碗里有荷包蛋,还是俩!

凌璇也知道,不可能通过这一件事就让父亲和三叔长了心眼,但是多一些这样的小事堆积起来,任谁心中都会看的清楚明白。

她不是想挑拨离间,只是希望父亲及早看清楚奶奶偏心的真相,不然也不会到最后他们父女连住的地方都没有,本该属于父亲的工作也被二叔顶替了,父亲那些年赚的钱也都给了奶奶,奶奶说是给他存着,到父亲生病的时候,奶奶却一分钱也不往外掏……

类似的事情太多了,数都数不过来。

“咦?这碗荷包蛋怎么在老二碗里?我是特意做给毓侬吃的。”

李春苗脸色只僵了僵,很快就想好了一个理由。

将锅甩给了凌璇。

凌璇看了看她,故意一脸迷茫,“婶婶,我对鸡蛋过敏,咱家都知道,自小到大,我没吃过一颗鸡蛋,早些年你去我家,看到我弟弟吃鸡蛋我不吃,你还问呢,当时我爹就告诉你了。”

凌璇一番话,直接堵住了李春苗的嘴。

凌璇在2050年调查过凌毓侬失踪的案子,所以对凌毓侬的了解可能比她父母都多。

眼见自己被拆穿了,李春苗突然一拍大腿,快走几步到了门口,扑通一声趴在了洗手间门口,就开始哭天抢地起来。

“嗷嗷……我不活了……我被个小娃娃欺负死了……我好心被人当成驴肝肺了!我不活了!我活不起了!”

“这个老凌家没有我的容身之处了……我还活着干什么?我辛辛苦苦给她做了荷包蛋,家里人都不舍得吃,我就是端错了,她就不依不饶的冤枉我!”

李春苗一边哭喊一边在地上打滚。

李春苗不是个勤俭持家的,更不是干净利落的,洗手间又脏又臭,门口的地上也是各种菜汤水渍,她就这么趴在了地上也不嫌恶心的,凌璇见了,微微皱起了眉头。

“凌毓侬!这是我家!你要住就老老实实的住着!不想住现在就滚!别那么多废话!”

凌天笙第一个跳出来,指着凌璇破口大骂。

凌璇对这个二叔印象深刻,聪明是聪明,就是有时候没用在正道上。

凌璇放下碗,起身冷冷看向凌天笙,“我昨晚交了一万块的房租,让我走可以,把钱给我,我这就走!”

凌璇伸出手来,没一个人接她的话。

对于年收入只有六七万的凌家来说,要养三个上学的男孩是很吃力的。

那一万块李春苗早合计好了,要给还上高二的凌天笙攒着上大学用的。

凌家三个儿子,也就凌天笙学习好点,老大憨厚,学习中规中矩不出挑,老小就是个闹腾的,压根没心思学习。

所以李春苗的希望都放在凌天笙身上,希望他能成为凌家第一个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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