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浪子,就是要浪!

如果说首页大封推是很多作家梦寐以求的荣耀,那单独的子刊就是想也不敢想的梦幻。

首页封推,虽然非常难得,但对杂志社来说,无非是内部资源的倾斜大了一点。

而附赠子刊,则是实实在在的利益损失。

本来杂志的售价都已经接近成本价,再附送一本不薄的子刊,那是铁定亏本的买卖。

杀头的买卖有人做,亏本的买卖无人做。

真有好故事好小说,晚一期发不也一样,何必徒增成本?

是以子刊这种推广宣传的方式,已经绝迹近十年了。

对于杂志社来说大大亏本的买卖,对于作家来说大大有利。

首页封推,意味着杂志社的专业编辑认可你的内容穿越本期杂志上的所有其他内容;附赠子刊,意味着杂志社赌上亏本、信用来为一名超越所有同期的作家扬名!

此外,什么不受版面限制,读者阅读率极高的好处都简直不值一提了。

除了名声外,子刊也会为作家带来实打实的好处——任何一名单独出过子刊的作家,在任何一家接受投稿的杂志社都必定拿到顶尖的稿酬。

而这还是对于那些成名已久的老作者的好处。

如果一名新人刚入行就发子刊……

前天的林德沃一定会嗤笑一声,劝人少做这种一步登天的美梦。

可现在,这个条件就出自他口。

出自宁总编的口。

即使是宁总编,也要向董事会砸桌子拍胸口才换来的条件。

这种条件,就算是古龙老师也不会拒绝!

可是古龙老师为什么没有回话,只是又叫了两份牛排?

恶狠狠地把送上来的牛肋眼用刀叉分尸,刘念雅也没了继续陪王明演戏的兴致。

手一指:“那边那个啃馒头的才是你们说得古龙老师。”

“来,思高,来这边吃。”

饶是以林德沃的脸皮,也不禁浮上一层红色。

喵个咪的,问了这么多人古龙老师在哪,居然忘了问古龙老师是男是女!

“那个,古龙老师,您听清楚了吗?”

王明咽下一口馒头。

没水喝,有点噎。

“听到是都听清楚了,就是不知道首页大封推和附赠子刊什么意思。”

来自刘念雅、江小鸣、林德沃的怨念值,+300!

合着您啥都不知道就敢投《武林》啊!

“学姐别切了!刀子,刀子要弯了!”

而江小鸣哭得更大声了。

林德沃耐心解释一番后,王明一拍大腿。

把哭着的江小鸣叫了起来。

“嘿,那边那个,别哭了!我还没答应《武林》呢。”

怎么可能?

怎么可能有人能拒绝出道就出子刊的诱惑?!

江小鸣和林德沃的心中一篇茫然。

只见王明对着满脸泪痕的江小鸣缓缓说道。

“对不起,我是个好人。”

“我值得更好的。”

“所以我选择把《七种武器》系列授权给《武林》。”

来自刘念雅、杨思高、江小鸣的怨念值,+300!

“王日月!你可做个人吧!”

“没看到人家哭成什么样子了吗!”

杨思高白了王明一眼,安慰江小鸣。

“不理他,咱们吃牛排,一会让他去结账!”

而给自己发了好人卡的王明则是念头通达,浑身舒畅。

发好人卡太爽了!

以后一定找机会多发两张!

“那老林,我们去别的地方详谈吧。”

给刘念雅使了个眼色,王明和林德沃转移阵地。

被当成付账工具结了帐,林德沃不怒反喜。

不怕你狮子打开口,就怕你不开口!

在二楼的咖啡厅找了个僻静的角落,林德沃掏出放在书包夹层最深处的合同。

“您先看看,有什么上面没说清楚的我给您解释。”

“有哪里不合适的,也可以再修改。”

王明翻看着厚厚的合同,心里想得是电视剧里那些商业精英快速翻看合同的画面。

翻那么快,看得懂?

不管他们懂不懂,反正王明是不懂的。

《武林》杂志社几十年来千锤百炼的合同,不知经过多少精英律师的挑剔,其措辞之严密,逻辑之严谨,覆盖之全面,早就到了无懈可击的水平。

只有一个小小的缺点。

和王明的字一样,没受过专业训练,一般人看不懂。

“你直接说签了这份合同后我要做什么吧。”

“其实这合同一大半是为了防止意外情况的附加条款,签了之后,您除了要按时把交稿之外,不能再其他刊物或任意地方公开发表您的作品,偶尔要配合我们参加一些活动,当然也都是对您有利的,比如作家之间的交流会、签售会之类的。”

“至于改编成其他作品的版权,我们杂志社是享有优先权的,就是您如果要出售改编权,最好出售给我们。”

林德沃丑话说在前头,正要开始说收益的时候,王明摆了摆手,示意他停下。

“我不签个人约,拿作品约出来吧。”

您连首页大封推和附赠子刊都不知道,对合同的事倒是了解不少。

林德沃把新合同递过去。

“您可要好好考虑一下。作品约虽然更自由,但福利待遇也基本没有,多数作家最关心的推荐上也是……”

“你不是答应了要用子刊刊登《离别钩》?”

林德沃的话头一下被堵死。

是啊,推荐资源什么的,哪有比子刊更有价值的?

至于《七种武器》之后的推荐……

如果质量没有下滑,突然不给推荐,那是《武林》杂志社自取其辱。

王明仔细地看起了作品约版本的合同。

稿酬标准差很多,但对作家本人的限制几乎没有,版权也只涉及了公开发表的印刷版权,没有电子版权,没有改编权——甚至都没有明确的交稿期限!

本来,作品约就是杂志社向名作家约稿以备不时之需的合同,当然不会定下交稿期限。

这才是王明最看重的一点。

我可一定要把古·逃稿大王·稿费换酒·弟子代写·龙的名号在这世界传承下去呀!

按时交稿,从不脱稿,那成什么了?

那不成了勤勤恳恳的老黄牛了!怎么对得起古龙大师这个自封浪子的笔名!

浪子,就是要浪!

怎么能被一纸合同束缚住!

绝对不是想着用下期休刊这种让前世的我恨得牙痒痒的事情来收割怨念值!

绝对不是!

我怎么忍心把我吃过的苦,掉过的坑再带给这个世界的读者呢!

——

《扑街日记》

“下次一定,下次一定,你们总是说下次一定,一定的下次到底要到什么时候!”

“等到夸父追到了太阳。”

“等到西西弗斯推石头上了山。”

“等到普罗米修斯被啄完了内脏。”

不是,我都没在群里说话,你们还能自己玩起来的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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