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市井无赖

丘城地处群山之郊,地域开阔、风景秀丽,一年四季都很宜人;物产较为丰富,位置优越,周围的道路开拓流通,是一个富饶之城。

从城门踱步走向街道,给人第一眼的感觉是很宽阔,足足可以容纳三四架马车并驾前行,街上的行人也大多以布衣麻鞋为主,偶尔能够看到棉衣甚至是丝绸长袍之人。

他们面色红润、身体挺拔、步履不停,虽然是清晨,但却给人一种生机盎然、烟火味十足的气息。

丁廷岳走到老店内,喊道:“两碗汤,一大盘的包子。”

随后,和看什么都很稀奇的风盈儿找了一个位置坐下:

一很有历史感的纯陶瓷大缸中,有细火慢炖了一夜的鲜鸡汤,老板娘将金黄的鸡蛋打一个,放在在碗中、撒上香料、搅拌至入味。

拿起一木勺,倒上少许鲜鸡汤,再浇上一层鲜艳的鸡汁,然后将浓纯的鸡汤倒满,最后滴两滴色泽晶莹的香油。

点缀几颗绿油油的葱花,那香味刚端上来,就勾动了馋虫,惹得人咽口水,这滋味怎一个鲜香了得?

老板随后又端来一大盘的水煎包,个个饱满圆润、煎包身子雪白、底儿和顶儿黄亮,看起来养眼,分外好。

尤其是那味道脆而不硬,香而不腻,味道鲜美极致。

“好吃吗?”

“太好吃了,我从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妖修嘛,尤其是像她这种的,一般都是餐风饮露,或者是搞点灵果之类的,长久下来,那可真的是嘴巴淡出鸟味了!

遇到这种百年老字号的特色小吃,不被吸引住那才有鬼了,至于他丁某人,可是美食的发掘者与搜寻者。

人生在世,吃喝二字,又怎么会委屈自己的嘴巴?

“老家伙,赶快上包子,怎么这么磨叽?”

几个尖嘴猴腮、浑身精瘦、流里流气,看上去就不是好鸟的地痞流氓走进店中,吓得其它人连忙走开,要来的客人也不敢再进来。

市井一词,略有些粗俗之意。虽然只是街道小巷中一种杂乱无章的市民文化,但却反映出当地市民非常真实的生活,以及对未来的平和心态。

包括从内到外的喜怒哀乐,没有庄严感,没有深层次的忧患和悲剧意识;它的事物和人,都非常平易自然,贴近日常生活,没有排斥感和生疏感,可以更好的让人融入,且有一种莫名的安全感。

人间烟火味这里最浓,也是直接地气,但接地气没关系,要是接“地府”那可就有些不妙了,比如眼前的这几个市井无赖。

“呦,小姑娘长得真漂亮啊!”

“有没有开过苞啊?”

“我们哥几个可以帮忙啊!”

…………

各种各样的污言秽语不断的响起,淫笑之声络绎不绝,一群无赖老油子,也只敢逞逞嘴上的功夫。

说白了就是“贱”和“赖”,就像是牛皮糖一样粘上去就很难甩下来,那些普通老百姓当然不愿意招惹他们,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捕快也难他们没有多大的办法,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抓进去也就关几天的事情,治标不治本,就像是苍蝇一样最是令人感到恶心。

苍蝇嗡嗡嗡地围着转悠和乱叫,最好的办法是什么?

当然是狠狠地拍死他们!

砰砰砰~

地面上传出一阵接一阵的震动,以及像死了爹娘一般的惨叫声:

“啊~,我的手,我的手废了。”

“我的胳膊,我的胳膊断了。”

“我的腿,我的腿瘸了。”

敢口头上占自己的狐妖的便宜,找死,要不是在这人来人往的街道上,几个无赖混混还会有性命在?

杀人不过头点地,

被他双拳打得五脏六腑尽碎,双脚踢的肠穿肚烂,口吐鲜血而死的人可不少。

“大爷饶命,我们再也不敢了。”

“大爷我们在这里污了你的眼睛,我们现在就走。”

市井无赖们求饶,心中后悔莫及,吃个霸王餐怎么还碰到铁板子了?

都怪自己嘴贱,看那穿戴就知道不是那些怕事胆小的屁民,都坏美色眯了眼,鬼迷了心窍。

“怎么?”

“想要离开?”

“打搅了老板的生意,赶紧拿钱。”

众市井无赖纷纷附和“是、是、是、”,将身上的铜板都掏出,哗啦啦地放在桌子上,随后连滚带爬地跑开。

“多谢丁公子,这下子小老儿做生意能安生不少了。”

老板连忙拜谢道,他知道眼前的熟客,那可是一个真正的练家子,身手那叫一个了得。

“哎呦,那小子下手可真狠啊!”

“我的骨头都折了。”

“折了算什么,我的胳膊都断了。”

几个人相互搀扶着,一瘸一拐地走到了落脚的破庙那里,嘴里骂骂咧咧的,一个劲的放狠话,将无能狂怒表现到了极致。

“老大,这口气不能这么咽下去。”

“对,以后我们还怎么混?”

其余人也纷纷起哄说道,然而陈二狗却是冷哼一声道:“先找郎中治伤再说,我们现在这个样子怎么报仇?”

“二狗哥说得对,先找郎中。”

就在一群人商量着接下来该怎么办的时候,那破庙的大门咚的一声被踹开,随后走来一人,让一行混混无赖吓得心中咯噔了一下……

“廷岳哥哥,我要这个。”

风盈儿两只手拿着糖葫芦,看着小摊上惟妙惟俏的糖人说道。

“买买买,不过我要提醒你,糖吃多了,牙齿会疼。”

一般女人爱逛街,那是为了玩,但这位就不一样了,可以用两个字概括——逛吃!

很显然,与胭脂水粉、衣物首饰相比,眼前的这位狐妖少女还是喜欢吃的、玩的,连爱美的天性都抛到了一边。

不过和她在一起,确实感到很放松,心情很是愉悦舒畅,依稀之间记起自己那前世的青春——怎一个青涩了得。

就像是盛夏的果实一般,虽然过早成熟,味道生涩,没有唇齿留香的甜蜜;但那股淡淡的香气就是让人感到怀念、留恋,怅然若失之中又有那么一丝美好。

“可我现在也算是一个老梆子了,再也回不去那一年的雨季。”

丁廷岳心中自嘲地笑了笑,不过转瞬一想“男人至死都是少年”,既然回不起那就不要再想;

那就像是沙漠之中的沙,既然握不住,那就随风扬了它!

逛吃逛吃之后,两人来到了一装饰奢华却尽显古色古香的店内,刚进入其中,就闻到各种各样的胭脂香味。

“丁公子,又来进货了?”

老板娘走过来打趣调笑着说道,这可是一个大主顾。

“这位姑娘是?”

随即指了指其身后的少女。

“我是廷岳哥哥的未婚妻。”

“两位可真是郎才女貌,天造地设的一对,今天买的东西全都优惠。”

开店做生意的人肯定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绝不再提那“进货”一词;

开玩笑,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要是说出来这位丁公子的“光辉往事”,那后果可真的是不堪设想啊!

不过眼前的少女,究竟是什么身份,能栓得住这位文采斐然的浪荡子的心?

不,现在应该叫解元郎,乡试的事情,有心思的稍稍打听一下就知道。

眼前的这位姑娘,绝对非富即贵,一定要好好地招待,于是开始详细介绍起店中最好,当然也差不多是最贵的几种货物。

风盈儿有些兴致勃勃,不过他倒是没有什么兴趣,一向都是大手一挥、银子一甩,然后老板娘直接装箱。

反正不差钱,

最好的不一定是最贵的,但最贵的绝对差不了!

虽然常常“进货”,但他从没有魏晋遗风,特么的一个男人打扮得比娘们儿还娘们儿,也难怪男风盛行,更难怪会发生五胡乱华的惨剧。

男人嘛,可以找女人,但是不能变成女人……

“刀,刀疤大哥。”

陈二狗看到来人之后,直接给跪了,那脸上的狰狞刀疤,几乎将半张脸给划开。

“怎能回事?”

“被人打了。”

众无赖混混连忙将事情添油加醋地说了一遍,他们这些人也就是小偷小摸,鸡鸣狗盗之辈而已;

但眼前的刀疤大哥,那可是杀人放火的江洋大盗,老大可是臭名昭著的绿园子张一青。

“真是一群废物,给我丢脸。”

“赶紧治伤,我有事情要吩咐你们,干好了,好处你们想象不到。”

刀疤男居高临下地说道,事到如今,被老大实在是逼的没办法了,只能倚仗这些市井无赖了,他们的消息还算是灵通。

“什么?”

陈二狗等几个混混惊住了,这事情可不好办啊,少不留意,连怎么死得都不知道。

毕竟,那可是一个能杀死绿园子娘们儿的厉害人物,要不是刀疤大哥,他们这些人连知道的资格都没有。

“是让你们打探消息,比如那些乞丐,走江湖的,寻找可疑人物。”

“没指望你们能抓人,你们有那个本事吗?”

刀疤男有些不耐烦且极其不屑地说道。

“刀疤大哥,照你这么说,我觉得那小子就很可疑。”

“三下五除二地就把我们打出这样,你说是不是他……”

陈二狗为了报复,直接就泼了一盆脏水,想要借刀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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