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钢底长靴

在风盈儿的妖焰灼烧之下,刀疤脸的那柄大刀化为两块铁锭,然而经过一番敲敲打打,变成了丁廷岳的“垫脚石”。

靴子这种鞋,可是在人类饮血茹毛的时代就出现了:把兽皮裹在脚上,用细皮-条将其绑起来,用以护脚,这就是最原始的鞋子,样子和这个世界流行的长筒靴子倒是有异曲同工之妙。

美观且实用,可用于骑马、跋涉草地、利于腿部保暖,穿着也挺舒适的。

找了以为制鞋匠,专门定制了一双“钢底长靴”,也算是对战利品的废物利用;无法回炉重造趁手的兵器,难道还不能敲打成鞋底子了?

嗯,穿上去,感觉略重一些,不过没有磨脚之类的问题,不愧是专业的,没有白瞎了他那身制鞋本身。

砰~

是石头破碎迸射的声音,足足有数百斤重的青石,在那一脚之下,向四周崩裂成大大小小的碎石。

钢底长靴的前部有个弧度,那里的铁锭最厚重,类似于前世蓝星世界的足球鞋,用来正踢再合适不过。

丁二少的武修就是拳脚功夫,别看他平时惯用拳头,下半身只是用来身法踏步之类的轻功,进行辗转挪移。

实则不然,腿部的力量要远大于拳头,他用双拳也只是将敌人打得五脏六腑破碎、胸骨凹陷断裂而已;

但是如果用腿的话,是直接把其踢的肠穿肚烂,一大堆的肠子肚子都露了出来,掉落在地上,散发着浓浓的腥臭气。

虽说恶心且残忍再加上血腥,但确实是《花拳绣腿》的最强大的杀招。

那么再加上钢底长靴,不敢说跃阶反杀武修八品境界,最起码也能周旋周旋、斗上数个来回。

“不错。”

“再看我连环踢。”

身体腾跃而起,双腿如同风火轮一般,朝着前面的青石堆,一脚接着一脚地正踢而去;

砰砰砰,青石破碎崩裂的声音不断地响起,周围被他祸祸得都是一大片的碎石,不时时还飘散着石屑石沫。

“堪比碎石机。”

“但是总感觉威力还没有到极限。”

丁二少发现朝着前面正踢,根本爆发不出全部的腿部力量,反而那种左右侧踢,能将腿部力量发挥到极致。

但是那样,又无法形成连环踢的几连击,武修近战之下,能一套连死法修可不是说说而已。

百花绽放、百花怒放,就是一套连击,腿部力量强于拳头,再加上连击,那可是对武修力量的一个不小的提升。

就在丁廷岳沉思之际,听到了不远处有人在对话:

“你猜我是来自哪里的,给你一个提示,第一个字念湖。”

“湖南?”

“不对。”

“湖北?”

“也不对,我是来自福建的了。”

“鄙人姓黄,小字辉冯,黄辉冯。”

“黄飞鸿?”

“不对,是黄~辉~冯。”

…………

“我艹,我怎么没想到宝芝林的黄飞鸿呢?”

拍了一下大腿,一声兴奋的大叫,问题瞬间迎难而解。

佛山无影脚!

前世蓝星世界,那么多关于它的电影、电视剧,怎么就把它给忘了?

那种空中连续十数次甚至几十次的猛击侧踹,宛如大招一般绝不拖泥带水,一招制敌,端的是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砰砰砰~

这片青石堆看样子是保不住了,侧踹侧踢确实要比正踢威力更大不少,不过平衡性确实是一个问题;

要不是有着穿花蝴蝶步这种身法踏步,想将无影脚这么快地掌握入门,可没有那么容易。

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后飘然离去,正如轻轻地来,轻轻地走,不带走一片云彩!

“哪个缺德带冒烟的?”

“造孽啊!”

“哪个龟孙,吃饱了撑的是不是?”

………………

咔嗤~咔嗤~咔嗤~

大快朵颐的声音不断地响起,让屋子外面的人感到心中发寒,甚至是直冒冷汗,即使是三伏天、烈日当头直射。

“废物,一群废物。”

“找不到凶手,就做我的下酒菜。”

“要你们有什么用?”

绿园子张一青大发雷霆,满口鲜血地咆哮着,此人凶残成性、喜食人肉、尤其是爱生吃,最喜欢刺身。

此时,一位正在和蛇妖精魄努力抗衡,争夺身体控制权的一位靓仔,心中有句哈麻批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自己绝不会再犯生吃东西的这种错误!

“刀疤怎么没回来?”

“是不是害怕我吃了他?”

“废物,就该沦为我的血食。”

说罢,又大口生肉刺身、大口烈酒地喝起来,那咯吱咯吱的声音让人心底里发毛。

因为特么的,那生肉是大哥心情不好之下,一个倒霉蛋的;如此生啖人肉,和妖魔鬼怪又有什么区别?

这大哥,还有必要继续跟随吗?

妖魔鬼怪说:“别什么事情都往我们身上泼,我是也是分堂皇大道和旁门左道的。”

想当年,跟随大哥是为了大口吃肉、大口喝酒,而现在很可能自己就成了盘子里的肉。

这里,不呆也罢,

大哥本来就不怎么正常,

死了夫人之后,

更是凶残暴虐,更加不正常了!

九泉之下的刀疤男,如果泉下有知的话,最愤恨的人可不是丁廷岳那个小贼了,而是他自己这个大哥张一青。

自己为了给大嫂报仇,连命都搭了进去,你特么倒好,不仅不信任兄弟,更是要生啖自己的血肉。

这特么还是什么大哥?

凶狠残暴、喜食人肉、绿帽癖也就算了,

这些都能忍;

但是竟然不相信兄弟,

还要吃兄弟的肉,

这大哥不拜也罢……

哒哒哒~

脚步声越来越清晰明了,将那青石堆祸祸得干净的丁二少回到了后山庭院之中,风盈儿一直在房间生闷气,不肯出来。

开玩笑,带着一只狐妖去长安,万一出点事情,自己那点“三脚猫”的实力,都不够给人家塞牙缝的。

万一被收为炉鼎、甚至是抽筋扒皮、抽魂炼魄,那可就大大的不妙了!

毕竟是自家的小狐狸,更是灵狐山的“小公主”,万一出点事情,她那十八个姐姐,再加上未曾见面的灵狐娘娘,能把自己生吞活剥了!

先收拾收拾东西,再去哄哄吧,不过心情还是很愉悦还有一丝小激动的,盛世繁华的长安——我来了。

三月三日空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

处处暗闻歌吹声,一便知是长安路。

百千家似围棋局,十二街如种菜畦。

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

虽然大周皇朝吃枣药丸,藩镇割据、不听皇命、已经有了乱世的迹象,但毕竟还占据着大义,衰败距离衰亡还有一段儿时间。

故而,天下即使不再是那个盛世大唐(大周),但是长安依旧是那个长安,还是那么的美丽、雄伟、壮观……

换洗的几套衣物、必备的生活用品、水囊干粮、科举考试的凭证,当然最重要的还是金银钱财。

有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是万万不能的!

那些杂七杂八的银子再加上杀人放火的金叶子,粗磨估算了一下,有五千两左右,妥妥的钻石王老五。

要知道,丁家这么多年收租、做生意下来,把那些有的没的都加上,也不过有上万两银子而已。

这都快抵得上小半个丁家财产了,按照前世换算一下的话,不过才抵得上某爽不到三天的片酬。(按照一个铜钱、一块钱,一个包子换算)

啧啧啧,

这不仅在前世比不上,

合着穿越,也特么比不上。

这得杀人放火多少次,才能凑够一爽的钱?

毕竟,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像是绿园子张一青他夫人那么富裕啊!

“你要走?”

小狐狸竟然出来了,有些惊讶地问道。

“丘城距离长安挺远,为了不耽误会试,当然要提前出发。”

这话也只有她信,两地之间远确实是远,但是顺着水路坐船出发,也要不了多少时间;

但如果是跋山涉水的用脚赶路,那的确很远,望山跑死马,更别说人了!

其实主要是想要参观见识一下长安,并深入了解一下长安那奢靡的夜生活,这段时间可真的要憋死他了。

品味提升了、口味养刁了,丘城青楼的那些庸脂俗粉看不上了,身边的是非常不错,然而只能看看摸摸、搂搂抱抱一些亲昵的动作。

这不是折磨他丁海王吗?

“不行,你不能去。”

“这是为了你的安全考虑。”

“不要这么任性。”

风盈儿还没有说话,丁廷岳看着她那眼巴巴的眼神,直接就是断然拒绝。

“那我不化为人形总行吧?”

“你就说,我是你养的宠物小白狐。”

小狐狸是铁了心了,不知道是想继续粘着丁二少,还是想见识一下长安,说罢,就化为一只毛色雪白、娇小玲珑、无比可爱的狐狸。

蹭的一下,跳到了他的怀里,竟然卖起了萌,莫名其妙地产生了一种当年商纣王撸苏妲己的感觉。

这么毛茸茸的小白狐,是个人都忍不住去撸一撸,真怀疑当年自己的父亲丁溢,是怎么产生了要吃狐狸肉的想法,怎么下得去口?

丁溢:“?……”

你老子当年都要饿死了,不过也幸亏自己不会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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