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她配吗?

别说,要不是自己这辈子重生了,他这话还真不算说错。

有时候她觉得渣男虽然虚伪,可是也蛮厉害。

为了达到目的,不惜蛰伏十几年,让自己彻底爱上他。

可惜,自己早就看清了他的真面目,又怎么可能再次上他的当呢。

宋朝溪笑了笑,只是这笑意不达眼底,“我也说过这辈子都不会爱上你。”

两人的目光在空气中交汇,暗中较着劲呢。

最后还是徐行之打破了这份较劲。

“秋霞她要回来了,过两天我打算去城里接她,我特意过来喊你一道去。”

听见这个久违的名字,宋朝溪的眸子里闪过一丝恨意,如果说背叛了自己的徐行之,是她这辈子最恨的人。

那么他口中的这个秋霞,就是除了徐行之之外,她最恨的人!

秋霞名叫赵秋霞,和她来自同一个地方,和徐行之是中学同学,关系匪浅。

她和对方认识并相处成好朋友,这都多亏了徐行之的存在。

当初她是真的喜欢徐行之,所以得知赵秋霞和他是同学后,就背地里向对方打听徐行之的各种喜好及趣事。

她和徐行之能走到结婚这一步,真的少不了对方帮腔搭话。

可是她没有想到,就是自己自认为最好的朋友,不知何时和他的老公勾搭在一起。

还暗中孕育了一双儿女。

说起来还真是可笑至极,她得知这事,还得多亏赵秋霞来她跟前耀武扬威。

那一刻她才知道,原来自己早就被撬墙角了。

还是她最信任的人撬的!

想到这里,宋朝溪忍不住冷哼了一声,“她回来关我什么事儿?”

徐行之明显愣了一下,似乎没有想到她会这样回答。

“她是你最好的朋友。”他忍不住提醒,“工农兵的事儿,都是意外,和她没有关系。”

徐行之要是不提醒,她一时都没有想起来,自己和贺承舟这场阴差阳错的婚姻,好像也是她的手笔。

可惜自己上辈子太愚蠢了,不但没有察觉到对方狠毒的心思,反倒是拿全部真心待她。

“最好的朋友,呵呵。”宋朝溪一声冷笑,“她配吗?”

这一刻,徐行之再也维持不住脸色的云淡风轻,面上带着一丝薄怒。

“宋朝溪,我不知道你要任性到什么时候,我也好,秋霞也罢,都真心实意的对你,可是你呢?”

“你瞧瞧自己说的什么话,我们可以容忍你的小脾气,可是你这也太让人寒心了!”

她才说这么两句就心疼了,忍不住跳脚了?

这才哪到哪?

这些话比起上辈子赵秋霞对自己做的,可是要温和数十倍呢!

“任性?”宋朝溪忍不住轻笑,满眼的嘲讽,“你怕是没见识过我任性的样子,不过没关系。”

“咱以后有的是时间,慢慢见识。”

……

“小舟,你最近咋回来得这么晚咧,这天都黑了?”

贺母见贺承舟这么晚才回来,忍不住问了两句,结果儿子还是和之前一样,回答得极为敷衍。

“有点事儿。”

贺母忍不住嘀咕,“这到底有啥事啊,每次问都支支吾吾的。”

不过她很快就想通了,毕竟自家这孩子成熟得早,也比其他人更能扛起事。

只要他没有去做甚伤天害理的事儿,自己这个做母亲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都随他去吧。

小萝卜头儿最近也发现了,自家哥哥总喜欢往外跑,他也很好奇,“姐姐,你说大哥这是去哪啊,我好想知道。”

这事儿还真问对人了,贺二丫还真清楚自家哥哥出去作甚。

昨天她去山上打猪草,顺带还去林子里捡了点引火的干柴,就有些耽搁时间,回来的时候,太阳都落山了。

整个大地逐渐被黑暗笼罩,但又被太阳的余晖照耀着,天色虽然比较晚,但却不是完全黑暗。

能够隐约看清田野间的人影儿。

而她恰好就瞧见了自家大哥,鬼鬼祟祟的跑进玉米地里。

她正想大声呼喊他,就瞧见玉米地的另一头,钻出道熟悉的身影儿,正是前几天摸了自己的嫂嫂。

因为好奇,她多观察了一阵子。

才发现自家哥哥,趁着嫂嫂离开后,偷偷在那帮她砍玉米杆!

贺二丫:“……”

说实话,她还是第一次瞧见自家哥哥这样呢。

既然想要帮嫂嫂,光明正大去做就行,何必像现在这样偷偷摸摸的,像做贼似的!

她实在是不能理解。

只能压下心底的好奇,把这事暂时给搁置了。

等以后找着机会,她偷偷问嫂嫂不就行了?!

……

今天是赵秋霞回来的日子。

徐行之一大早就起来收拾了,把自己收拾得亮亮堂堂的,他这人模样不差,不然也入不了宋朝溪的眼。

身上更是有一股文人墨士的气息,只要往那儿一站,浑身上下都带着浓浓的书卷气息。

宋朝溪穿戴整齐,正准备去上工,走到半道上,一辆自行车突然横杠在她的面前紧急刹车。

刹车片“滋呀”一声,把她吓了一大跳。

抬眸一看,又是徐行之。

别说徐行之这身装扮,还真的挺俊俏,他脸部线条本来就柔和,再配上他那独有的气质,的确人模狗样。

更不要提,他脚下踩着台十分拉风的二八杠自行车。

在七十年代,自行车是个稀罕物,只要有这么个玩意儿,走到哪都能吸引一大片目光。

宋朝溪此时也在那狂盯着这台二八杠自行车,不过她并不是在欣赏徐行之的帅气,而是在这思索。

要是她的记忆没有出现问题。

徐行之的这台二八杠自行车,买的时候,好像找自己借了几张工业券?

这个年头,工业券用途极其广泛,不管买什么电器自行车,都需要这玩意儿。

所以极具价值。

就在宋朝溪思索时,渣男总算是开了口,语气里带着几分关切。

“我现在要出发去省城里接秋霞了,朝溪你有没有什么东西想要带,我可以——”

给你带几个字还没有说完,就被宋朝溪冷冷的打断。

“没有。”

尽管有,她也不要渣男给自己带。

“徐行之。”宋朝溪突然喊了他的名字,在对方抬头看向自己时,指着那辆十分拉风的二八杠自行,语调慵懒又随意。

“我记得你当时买自行车的时候,找我借了几张工业券,到现在都没还。”

“所以,你打算什么时候还给我?”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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